小说作文大全要真实
1. 六年级小说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我整理的六年级小说作文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1
我们刚走到长安城门口,只见有两个少年在屋顶上打斗,我定睛一看,原来是轩辕无敌。他已经到了剑客的境界,马上就要突破成为剑狂了,而他的对手才是剑客中期的境界。
他又使出了自己最拿手的绝招——十万无敌。
他的乌金宝剑,击出一道道剑气,功力明显比我和他第一次战斗时高得多,一道接着一道剑气打向那个剑客,那个剑客快要支撑不住了。最后一道剑气就要朝那剑客砍下时,剑气却消失了,轩辕无敌吐出了一口鲜血。
我明白,是白镜轩出手了。
那剑客见时机到了,便挥起宝剑砍向轩辕无敌。
我见了,连忙运起轻功,飞上了城墙,施出天剑诀,将那剑客的剑一挑,那剑客的宝剑便飞上了天。
我趁机抱起轩辕无敌,飞下了城墙。
轩辕无敌见到了我,说:“云飞兄,我等你等得好苦啊!”
我将他放在了地上。白镜轩对我说:“小子,这家伙是你朋友么?他武功好差呀!我只轻轻弹了一下,他怎么就成这样啦!”
我又好气又好笑,说:“拜托,你可是剑圣啊!他才是剑客呀!哪经得起你打啊!”
“可……可我才这么轻轻地弹了一下啊,他不会那么不经打吧!”白镜轩一脸无辜地望着我。
这时,轩辕无敌说:“这位前辈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剑圣吗?久仰久仰!”
这时,城墙上传来了一个声音:“轩辕小贼,你有种就上来呀!老子要砍了你!”
轩辕无敌勉强爬了起来,说:“云飞兄,我去对付他们!”
我往墙上一看,只见那剑客旁边多了一个尖嘴猴腮的老头。
轩辕无敌说:“云飞兄!那老头叫骨焚龙,已经到了剑王的境界。是罗刹教黑木堂的堂主。”
我看了一眼白镜轩,白镜轩说:“别看我,我才不会帮人打架嘞!”
我听了,便说:“好啊!我要让你看看没你,我照样把他们干了。”
说完,我便施展了轻功,飞上城墙,对骨焚龙说:“前辈,我来代无敌和你切磋一场。”
骨焚龙说:“多杀一个人也是杀,少杀一个也是杀。那我就成全你,杀了你吧!”
说完,他抽出两把短刃,冲了上来。
我也毫不客气抽出了神霖剑,舞起了狂龙剑谱中的斩龙式。
骨焚龙见了,竟然将双手一合,两把短刃合为了一把长剑。他将剑刺入我的剑阵中,我立刻使出了斩龙式中的精华—斩龙决。
神霖剑化成了一条光龙,飞在了骨焚龙的面前。
骨焚龙将剑一摔,剑化成了一座巨山,向我压来。我见了,立刻变招,打出了天剑决中的立劈华山。神龙又化成了神霖刃,回到了我手中,瞬即变大,还没等我斩出,巨山就化成了两座山。
我连忙选了一座大山,向他斩去。
大山立刻被斩得灰飞烟灭。我的背后忽然一阵剧痛,原来我的背后已被另座大山砸中。我吐出了一口鲜血,说:“别逼我!我要大开杀戒了!”
我运起了元噬神功,说道:“元噬生,万物灭,屠万仙,杀千妖,若祸厥,十方灭!”
短短十八个字就抽取了我全身的内力。
这一刻,天变成了乌黑。黑云中,藏着几十个庞大的旋涡,几道闪雷劈了下来,我全身的力量往外倾泻着。
“轰”!元噬神功爆发了!
我使出的元噬神功竟然成功地唤起了天劫。天劫的力量完美地配合着元噬神功的威力,炸开了。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2
在宇宙深处生活着一位宇宙精灵王,她的名字叫安依妙琴,所有的小精灵都很喜欢她。大家和谐的生活在一起,那里风景如画非常美丽!
但是,统治黑暗的暗王苍桑可就不那么想了,他非常希望精灵王的这个位置和精灵球都归他所有。安依妙琴知道暗王苍桑的诡计后,就在精灵球外加了一道防护盾,就算有十个暗王也攻不破的。就在防护盾加好后,暗王就来了,苍桑知道以自己的力量是打不过精灵王安依妙琴的,更何况精灵球外又加了一个防护盾。于是,暗王就回到了自己的暗星修炼去了。
几年后,暗王的法力大增,又误食了增法丸,功力又进步不少。现在的暗王已是在宇宙间无与伦比的了。
暗王又回到了精灵球去寻找妙琴,妙琴在打斗中明显发现暗王的`功力有很大的进步,深知自己打打不过他。最后,安依妙琴实在撑不住了,被打到了地球。小精灵们看见自己的精灵王被打到地球了,非常伤心,她们也随着妙琴来到了美丽的地球……
安依妙琴在其他的小精灵的帮助下恢复的很快,尤其是一位叫冰碟儿最为出力了!安依妙琴决定在这里修炼。
她们在地球结识了石海和苍海兄弟,并与他们成为了要好的伙伴。可是安依妙琴和冰碟儿对最要好的伙伴也没有透露她们真实的身份。
妙琴和碟儿找到了一个非常隐蔽的地方修炼法力,她们俩同时修炼法力互帮互助,但每次都是在晚上,为的是不让石海和苍海发现她们身份。
不久,暗王发现了她们——精灵王安依妙琴和冰碟儿生活在一个叫地球的地方,暗王知道妙琴还没死,非常生气,就让自己的得力助手金浴去想办法杀掉精灵王妙琴和碟儿。但他们还不知道妙琴已经功力大增,宇宙间还不可能有任何一个精灵能打败她了,蝶儿也从原来的13级变为了1000级了。
金浴找到了妙琴的所在地,但是没有找到她本人。金浴想到了一个十分卑鄙的办法——把这个城市的人类全部都抓出来,一个个的搜,如果不是则杀人灭口。金浴派小黑暗精灵去把所有的人类抓出来,一个个的搜查,妙琴万万没有想到那金浴是多么的残忍。眼看就要到石海和苍海了,妙琴和蝶儿还有其他的小精灵们实在忍不住了,从人群中快速地飞了出来,说:“住手!我在这儿。”金浴阴笑道:“你终于出来了,哈哈!”苍海和石海十分地惊讶,他们没有想到自己的好朋友们居然是精灵,他们齐声说:“你们的身份到底是什么?”“这,你们管不着,快离开这里。”妙琴说。“她们不告诉你们,我告诉你们,她就是……”金浴还没说完就被妙琴打到一边了,石海和苍海跑到了一个石屋里躲了起来。金浴负了重伤跑回了暗黑星。
六年级:xx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3
我从记事以来一直认为世界上除了人类以外的一切可移动生物都是恐怖的,偶尔也包括人类。这直接导致了我在平时生活中小心翼翼,就连房间里的风铃,也被我收了起来,防止半夜突然起风,将它吹动。
话说爸爸一直对此事有意见,终于趁着周末的空闲,将我拉去了凤凰山公园的鬼屋里练胆。
我刚听他说的时候,早已吓得冷汗涔涔,双目直瞪,嘴唇狂颤。但“父命”难为,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这一天太阳公公很赏脸,早早地就出来值班了,但为何我总觉得被算计了?果然,爸爸去时只买了一张票,美名其曰:“减少家庭开支,促进家庭和睦。”我的妈呀!管管他吧!
我被连踢带踹地独自一人滚进了鬼屋。天啊,这什么鬼地方!我在心里狂叫着,但却不敢出一声大气,唯恐有什么不明移动物撞到了我。
这个洞里伸手不见五指,四周静得可怕。我小心地挪着步子,身体僵硬地往前迈。走了一会儿,居然什么也没有,我正高兴着,一侧身,突然一张血盆大口正面朝着我!我吓得屁滚尿流地就往前狂跑。同时,整个鬼屋里全部响起了一系列的尖利的声音。“救救我吧!!”我感觉我的身子一顿,脖子艰难地缓缓转了过去,心里却一直在默念:“是做梦,做梦。”当我睁开眼时,我还是被吓得快晕了过去。Oh,卖糕的!!!(Mygod)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女水鬼吗?!我尖叫了一声,用尽我全身的力气往前冲。
跑了约3秒,地面仿佛在动。我急忙往前大跨一步,只见我身后的门居然关上了!天啊,我不想死在这里啊!我忍受着周围众“鬼魂”的嚎叫声,以最快的速度横冲直撞,脚步颤得十分厉害,有几次甚至要跌倒了。但这“小小”的挫折阻挡不了我对外面光明世界的向往。终于,我终于,连滚带爬地冲出了这牢笼。
事后据爸爸回忆说,我当时出去之后,原本还有些黑的脸全白了,像被吸干了血似的。并且跑到了树下去狂抖,嘴里不知道说些什么。天呀,我居然全不记得了!不过,老爸又说了一句让我气疯的话:“看来,这鬼屋的美白效果不错。”啊!!您确定我是您亲生的吗?不是买洗衣粉送的吗?
总之,此次摆脱胆小的锻炼算是华丽丽的失败了。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对胆小说“不”,但昨天老爸说又要带我去一次,我彻底“晕”了。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4
季风,季风。
真不知道为什么要以它作为题目。可能是一时兴起吧。
不管不管。先吃东西要紧。从果盘里抓起一个苹果就吃,生怕有别人来抢似的。
谁能来抢啊?都快放假了,自己在家里一定很无聊。不过还好,上午下午都有课,有时下午的课可以不去,还有幕、师傅、修她们呢,而且,放假了,写文章的时候就更多了。
下个星期二,马儿要去参加夏令营,一共四天时间,她没法上英语课了。听说,学校只有一个名额,给她了。要去大连。岐岐和楠楠这两个小妮子挺生气的,她们不太喜欢马儿。特别是楠楠,她说怎么不选上我呢,就是我不去让她当替补也好啊。
我不喜欢到处走,而且还要背题呢,还要准备节目等一大堆琐事,烦都要烦死了。我是这样回答她的。而且,我以后的愿望是周游天下,就连死海也要去呢,就别说区区一个大连了。
周游天下,这是我的梦想。我可不想过一天朝九晚五的生活,无聊。我向往自由,没有人拘束的生活。但前提是,我有足够的资金和准备。
看来还是得先找工作。
唉,最近天天坐着,屁股疼死了。可是我又不想动,只好一直坐着,坐着。我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徒步天下,我可不想再让屁股这么痛了。
还有,我喜欢冷漠、生性淡泊的样子。下学期,我可要好好伪装一下自己了。免得到时候那些可恶的男生又来找我的碴。
好累喔,刚刚又坐了半天,该起来走走了。就先写这么多吧。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5
林沫萧正玩电脑,突然一阵疑似敲门声的声音引起了她的注意。那声音有点像······盗门的声音?!她非常清楚,这儿只有两间房子,旁边几乎没人,如果小偷选中了这······林沫萧不禁走到大门那,对着猫眼看了看,却只看到漆黑一片,便开了开门外的灯。顿时,漆黑一片变成了黄色的天地。
天哪,她看见了什么!那人知道自己被发现了,朝林沫萧家看了一眼,便转身离去。
神,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原来,她看到那个人在砸锁!第一次真实看到这中情况的林沫萧能不激动吗!不过,庆幸的是,那人选中的目标不是她,而是对门的人。
不过,那个人······是小偷吧?
等等,她刚才好像还看到那人穿着和她同所学校的校服!林沫萧感到非常讶异。学校的人盗别人家干嘛,就算家境再怎么贫困也不会落得去抢别人的东西吧?况且,就算是小混混也没那个胆吧······可是,事实摆在眼前,又不能否认。
忽然,林沫萧想起了高2班的良辛武,因为他的家境是最寒酸的了。会是他吗?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6
最近不知怎么了,班里掀起了一阵“小说风”,有五、六个人都在写小说,像我们这个年纪,也就是写写校园小说,但有的人竟然写言情小说,你们说一个小学生能写并看得懂言情小说吗?
“哎!看她们写小说好累啊!十分钟都憋不出一个字来,就这水平,还写小说呢,我看啊也就糊弄个作文罢了。”我心中暗想。不一会,所有人都跑过来问:“你想在我的小说里叫什么啊?”“随便。”我漫不经心的说,“那我随便写了啊!”“别,别,别,我还是自己来吧!”我生怕她们把我的名字写的很难听。然后我就随便的想随便的说。想到一半的时候竟有人来催我,我不由自主的想起来:“真是的,你找的我,我又不是机器,要想那么多个,我得损失多少脑细胞啊!”她貌似看出了我的心思,说:“不着急慢慢来。”“哦”我平静地说。过了十分钟,我把名字一一告诉他们。你们说说,是她们写还是我们写啊!就不能自己想啊!不过也是,要是她们写还不知道写成什么呢。
虽然我对她们的小说一点也不感兴趣,不过还是预祝她们能写的比较好。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7
有了新的的敌人!
不知不觉已经在这所新学校——师范祭小学,待了5天了,今天一大早就来到了学校,听见同学们在谈论着什么事情,丽丽和奇奇跑到了我的身边,说到:“娜娜,你知道吗,今天学校要突击考试检查我们这5天的学习成果!”我不屑一顾地说:“就是一个小考试,校园小说又来了!作文。”话还没说完,那该死的上课铃又响了,颖老师进入了教室,说:“想必大家都听说了,废话不多说,开考吧!”语、数、外,三门试卷都发了下来,我拿起了试卷,不由地说了一句:“very easy” (很容易的意思)。唰唰唰,写完。我第一个将试卷交给了老师,同学们也陆续将试卷交给了老师,下课了,同学们纷纷说起了这次考试。
到了下午,老师就公布了成绩“数学:第一名 娜娜、方杰(就是我同桌)、婷婷 (就是我班的班长)第二名…………第三名............语文:第一名 娜娜。第二名婷婷。第三名方杰、丽丽和奇奇..........英语:第一名 娜娜、方杰、婷婷 ,第二名…………第三名............”太好了,我在心里暗喜。下课时,班长和她的小喽啰故意放大声音说:“这次考试,我怀疑某位都考第一的同学是抄的呢!!”她的小喽啰也跟着她说:“是啊是啊!”我一听便生气了,嘲她吼道:“你这话什么意思,我告诉你,全是我自己写的” “谁知道呢?”她说完了这句话,我便嘲她走去,这时,丽丽和奇奇阻止了我,她们说:“你可千万别惹她们,老师非常喜欢她们,经常包庇她们呢!”听完她们的话,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下午,我回到了家,做完了作业,就呼呼大睡起来了。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8
你的爸爸最大的爱好是什么?我的爸爸最大的爱好就是看小说。简直是手不释卷。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和手机也能看小说,我的爸爸比以前更疯狂了。他一手捧着小说书,一手拿着手机,坐在电脑前,一会儿望望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以前,我和妈妈为了不让爸爸沉迷于小说当中,把所有的小说书都藏了起来,现在呢,总不能把电脑和手机藏起来吧!
老爸看小说,闹了不少笑话。有一次,爸爸又全神贯注地沉浸在他的“黄金屋”中,妈妈对我说:“叫你爸去烧开水,我出去一下。”我来到爸爸身边,对爸爸说:“爸爸,妈妈叫您去烧水。”……他一动不动的坐在沙发上,眼睛盯着手机,跟木头人似的。看来,我得出必杀技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把嘴贴到爸爸耳边,用尽了喝奶的劲,大喊:“爸爸!妈妈叫你去-烧-水!!!”爸爸这才不情愿地站起来,依依不舍地往厨房里去了。我回到房间写作业,写着写着,突然,我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同时也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糟了,坏事了!我以接近光的速度冲向厨房,一看,我哭笑不得。水壶完好地放在灶台上,倒是旁边的剩汤,烧得一塌糊涂,惨不忍睹。老爸呀老爸,您一定又是边看小说边做事啊。等妈妈回家,又得爆发家庭大战了。我扭头看看老爸,他依然做在沙发上,沉浸在小说当中,还浑然不觉呢。
不仅这样,还有更好笑的呢。有一次,爸爸去上厕所,进去了好久也不见出来。妈妈大声地叫他,他也不应;我用力地敲门,大声地叫:“爸爸、爸爸”这时,从厕所里传出了爸爸生气的声音:“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看小说了。”妈妈无可奈何地说:“没事就好,不管他了。”
我的爸爸就是这样,你的爸爸呢?
六年级小说作文 篇9
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木偶奇遇记》、《克雷洛夫寓言》、《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我们班主任的网友,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好多好多的书。吴老师就在教室后面的办公室,办了一个《小学生导刊》的“发现教室”图书角。我成了小小图书管理员。因此,近月楼台先得月,我便能够看到许多的课外书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了目录,有许多题目如“古怪的福尔摩斯先生”、“花园街的惨案”、“案发当晚”等等。就深深地吸引我往下看。
有一次,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收到一位新爵寄来的一封信。内容是圣西蒙勋爵希望下午四点能与福尔摩斯见面。看完信后福尔摩斯说:“寄信人圣西蒙勋爵是巴尔莫拉尔爵的儿子。”福尔摩斯最后决定与他相见。
四点到了,福尔摩斯迎进了圣西蒙勋爵,这位勋爵背有点驼,膝有点曲,当他脱去帽子,头顶露出稀稀拉拉的头发。他穿得十分讲究,右手不时晃动着系金丝眼镜的链子。
“这件事真叫我心烦。先生,您应该是第一个给如此高贵的人破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论,华生送走了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又讨论起“新娘失踪案”来。这时,警官雷斯垂德先生来了。“出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找到圣西蒙勋爵夫人?”“必须把事件查到底。”福尔摩斯说。之后,警方全身投入到“新娘失踪案”,经过警方的查找,福尔摩斯把线索、资料全看了一遍,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正在这时他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华生,经过警方的追捕,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
这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它里面的故事让人十分着迷的情节。我真有点儿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篇小说,让我懂得:干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深入细致的观察与思考,还要学会冷静处理问题。不要盲目去办事情。
2. 600字小说改写作文大全
1. 《雨巷》改编成散文或小说,600字左右
江南雨巷
江南,这湿漉漉的名字一直是久居北方的我一个绿色的梦。对江南的向往,对江南的情有独钟使我一度怀疑自己的祖籍不应该是在寒冷的北方。中学的时候读戴望舒的《雨巷》,我几乎认定了自己就是那个结着紫丁香淡淡愁怨的女孩儿,我想那条雨巷不在北方,而该在江南,只有江南才有雨巷,青色的石板路在细雨中泛着青色的光辉,两旁是高高的布满苔草的老石墙,小巷的尽头应该有座小小的石拱桥,桥下有缓缓划过的小船,船头甲板上俏立着一个婉约的女子手里撑着一把油纸伞。。。。。。
这就是我梦中的江南,那样真实又那样朦胧,那样亲切又那样陌生。哦,江南,我该重新去探访你,我该去找寻属于我的那条雨巷。
于是,我选择了苏州,因为她的纤细雅致,因为她的含蓄安详。
到了苏州,天气格外的晴朗,我住在宾馆里向服务生打听天气情况,问什么时候能下雨,那个男孩儿颇感意外的看着我,他说我是他遇到的最特别的游客。我笑着并不解释。苏州本身就是雨做成的,如果没有了雨,就像少女没有明眸,花儿缺少了露珠儿。终于,在一天早晨醒来时,发现窗外飘着蒙蒙的细雨,我欣喜的穿上在苏州特意买的月白色的旗袍,然后拿上一把淡紫色的油纸伞,在走到大厅的时候,我问那个男孩儿哪有小巷,他显然有些困惑了,他说苏州有很多小巷,不知道我要找哪个。我说要最古老的、最长的、最安静的。他笑了,露出一排好看的牙齿,他说这有点难,不过他可以告诉我有条小巷离这里不远,是不是最古老的他不知道,但他认为是最长的,最安静的。我笑着和他道谢,就在走出大门的时候,他对我说你是真正懂得苏州的游客。
我找到了那小巷,在走进她的一刹那,世界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喧嚣都停止,只有我和这条雨巷。我缓缓的走进去,青石板上响起的足音是我长长的叩问,我对自己说:“我来了。”这条小巷真的很长也很安静,我想她应该是最古老的,至少在我心中是。漫天的雨在我伞外织成一张细密的网,我用手细细抚摩石墙上柔软湿滑的青苔,这暗绿色的身后必定刻满沧桑。高墙的那边不知道会是什么,也许是个茶楼,也许是个闹市,但我想在千年前一定有个很大的宅院,宅院里也一定有个小楼,楼上一定有个孤独的女子临窗叹息,凄艳的眼神幽幽穿过无边的网,刺痛千年的寂寞,而又在此刻聆听我心中的独白。我就是那个女子,你是被我追寻的前生,我是被你唤回的后世。雨巷好长好静,仿佛是通往历史的隧道,千年前紫色的愁怨在这条雨巷上开成淡淡的丁香,我是那擎伞婀娜而行的女孩儿。我深深的呼吸着,千年前的我也在深深的呼吸着,我的四肢魂魄已溶化在这潮湿的雾气中,随之一起蒸腾、飘散。。。。。。此刻,曾经在我心中唱了万遍的曲韵流觞已消退成画外音,在我心中画了万遍的端着细瓷茶碗玲珑的手已晕染成一幕背景,天地间已然定格在这条雨巷,我是这雨巷中微微泛黄的剪影。
这时,一阵由远及近的脚步声打断了我的神思魂往,是个撑伞款款而行的女孩儿,就在我们擦身而过的时候,我们彼此都愣了一下,然后相视而笑,我们居然都穿了月白色的旗袍,都撑一把淡紫色的油纸伞,天下竟有这样的巧合,在相同的地方,在相同的时间,同样装束的两个陌生的人相逢在雨中,相忘在一笑中。
在回首的一瞬间,我蓦然惊觉,我已走到了小巷的尽头,时光在此交错变换,巷外是车水马龙的张扬前行,巷内是缄默无语的内敛守望。历史已悄然淡出,在遥远的天际和我挥手告别,那个和我相视一笑的女孩儿,早已踪迹杳然,莫非她就是这条雨巷的精灵,在这里守侯了千年,只为了今天与我的擦肩而过?或许她也和我一样,来此找寻失落在千年前的梦?
这个有600字了吧?
2. 600字小说
千年之约
月光朦胧,树影婆娑,倾城浮一笑,千年之约只为今朝回眸。
树下佳人抚琴,动了谁的琴弦?千古变换,谁不记得谁的容颜?
千年之约,回眸等待。
——题记
“沫儿。”一声呼唤牵动倾城佳人的心。抬头只见月影,苦笑一声,自己在多想什么,他已经死了,我的心也死了。他怎会呼唤他千遍万遍也喊不够的名字呢。恋了爱了,接受痛苦也来了。红尘看破又怎样,终究逃不过命运的惩罚。违背命运的人啊,惩罚会让你痛不欲生,心伤痕累累,无法再缝合。
一滴滴血在滴,心无法在跳动,在这样沉睡。呵,活着比死去还要痛苦,就死去好了,再无牵挂。伊沫蔓抱琴渐渐走进月光下的湖水,水渐渐浸湿了衣裳,抬头望月,就这样无牵无挂地死去就好。脚步轻移往湖中走去,越来越深。
再见了,南宫陆羽,既然今生无缘,那么,就用今生的痛苦来兑换来生的幸福吧!湖水的冰冷使伊沫蔓本已伤痕累累的心沉到谷底,也将那份爱恋深埋在那份爱的宝箱里。
风吹动了站在树下少年的头发,妖孽的面容从冰冷变为后悔。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你的存在,而我的存在是为了你,你不在,我还活着做什么?
没有你的日子就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傀儡过着孤独冰冷的生活。少年顺着树干靠下,我后悔了,伊沫蔓,我不准你离开我!要死我们也要一起!
快步跑向湖中,缺氧痛苦的感觉真不好受,抓住伊沫蔓苍白的柔荑,借力将她拉到自己的怀中,见到青白的面孔,吻上了那一失去殷红的唇。
这一吻是千年之约的承诺。
3. 写一篇言情小说 600字
改变·微星 像往常一样洗完澡就背着书本上楼去,接着,我把书包放在走廊上,不禁意的又通常地向走廊的一角走去,眼望着天边的北斗,可惜这时候找不到(太多星了!)大多数是卑微模糊的。小时候听大人们说过:人死了,天上就会出现一颗星星,那星星就是人的灵魂。不禁猜想,那我呢?会不会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我还听说,如果一个人生前帮助或救过很多人,他死后化成星星,就会更亮,星星一闪一闪的,还会被更多的人崇拜、侍奉。不禁想着自己,想着未来,想着星星……
时代变了,当然这种迷信的已被科学所推翻了,但是,切给我很多的认识。中午时候,我想平常一样走入食堂,在等待拿饭盒时,我环视四周,不知怎的,这个地方变了,是真正的变了,不像以前那样,暗淡丑陋,而是金碧辉煌,甚于草庐,也甚于宫殿,然而这里不愿威名。看看这里的四周,我愣住了,今日与昨天是相反的。对,我昨天可能贪玩,可能不努力学习,但今天,是不同昨天,不能有昨天的污浊、昨天的阴霾,该是“焕然一新”的时候了。但是怎么做呢?问心里,问问未来会怎样,问问自己站在什么地方,问问该不该这样做。是的,我得清醒了。
细看星星,才发现月亮的身影,然而它被狗吃了大半,只剩一把镰刀,残山剩水。有显得娇弱、凄凉。如果不相信,请看看月光,是不是的暗淡啊!
该是睡觉的时候了,一人独占一张床,又明摆着的孤寂,没有月光的陪伴,寂寞了甚多。眼睛听不起使唤,做了一场黄粱一梦。但是……
该清醒了。
4. 帮忙改写一下这篇文章,够600字、谢谢、、
星期天,我闲着没事做,发现厨房里还有一些青菜还没洗。
我灵机一动,心想要是我把这些青菜洗了,妈妈不就不用洗菜了吗? (加上妈妈每天狠辛劳,我看在眼里,很想为妈妈扽但一些家务的感想)我说干就干,拿着菜篮子放到水池边,把青菜放到水池里。我卷起袖子,拧开水龙头,学着妈妈的样子开始仔仔细细地洗起菜来。
我先用双手搓青菜,然后一片一片地洗菜叶,连一点脏东西也不放过。洗着洗着,我触到一个软绵绵、毛茸茸的东西。
我的手像被电击一样缩了回去。呀!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是一条大青虫趴在菜叶上享受“洗澡”带来的乐趣。
吓得我把那片菜叶扔得老远。看着扔掉的菜叶,我心想:妈妈长年累月地洗青菜,不知遇到多少条大青虫,可是妈妈总是不慌不忙地捡起大青虫把它扔掉,继续洗菜。
而我活像一个胆小鬼。我壮起胆子,鼓起勇气,拾起扔掉的菜叶,把大青虫扔掉,一脚踩死。
这时,我虽然浑身鸡皮疙瘩,但我真像打了胜仗一样高兴。我哼着小曲继续洗菜。
(洗菜中我得到了什么,技巧,感悟)看着水灵灵的青菜躺在篮子里,我高兴得又蹦又跳,终于能帮爸爸妈妈干一点力所能及的事了。 (体会到自己当家的感受,独立,自己的成长)。
5. 帮我写一篇600字左右的散文
转发:山村风景画 黄昏,总是美得那样的纯粹,那样的宁静,像正当豆蔻年华的姑娘的那一双泛着涟漪的眸子,明澈空灵。夕阳的余晖斜斜地泻下来,勾勒出山村的妩媚娇丽。村落之中,炊烟袅袅,好似笼着轻纱的梦,梦了,又醒了,徒留得一地的叹息和满脑子破碎的回忆,任由它们像云雾一般弥漫,弥漫,弥漫……余辉中的村落,仿佛那一位刚要出嫁的新娘一般,笼着一层红色的凤衣,羞答答地低着头,脸上,还升起两朵红霞。隐僻的小巷深处,一头老黄牛,摇着尾巴,耷拉着脑袋,一摇一摆地走了回来,一群羊踏着舞步,哼着小曲走过,好不快活! 一位老翁焦急地等在柴扉之外,时而向山间那一条幽深的小径张望,时而在门前来回踱步。岁月爬上了老人那黝黑的脸庞,用一双灵巧的手,在老人脸上刻下一丝丝年轮,像水波一般荡漾开去,流进了历史之中被淡忘,被遗弃。时间爬上了老人的肩头,用那一双神奇的手,染白了老人的发丝。那一头银丝,在余晖中闪动着沧桑的故事。陪伴老人的,只有他那一根粗糙的,干枯的竹杖。竹杖再也没有光彩了,剩下的,只有弯曲的脊梁了。老人关心的,只是那牧童的笛声何时可以响起。
山间的歌手野鸡,向来是耐不住寂寞的。于是,她对着夕阳,唱起了咏叹调,她把回忆留给了过去,去追寻明日的晨曦。麦苗在风中摇曳,绽放出美丽与生机。风,拂过,桑叶已经很少了,剩下的,只有残枝败叶……
徜徉在自然山水之中,漫步于田间小道之上,清新的空气,盈袖而来,让人不得不高呼“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
夕阳下的田家勾勒出的,是恬淡?是闲适?是失意?抑或只是一种如海上仙山一般遥不可及的梦幻?梦?千古多少文人墨客在夕阳那一抹淡淡的余晖中,醉了,睡了,梦了,醒了,又碎了……幻!就让这一切,全都化作漫天萧瑟的雨,去灌溉那一颗支离破碎的心……
山水田园之中全透着淡淡的禅味,一切都静了?静了!静了……
6. 神话故事改编作文600字
太阳神炎帝有一个小女儿,名叫女娃,是他最钟爱的女儿.有一天,女娃驾着小船,到东海去游玩,不幸海上起了风浪,象山一样的海浪把小船打翻,女娃就淹死在海里,永远不回来了。炎帝固然挂念他的女儿。但都不能用他的光和热来使她死而复生,只好独自悲伤罢了。
女娃不甘心她的死,她的魂灵变化做了一只小鸟,名叫“精卫”。精卫长着花脑袋、白嘴壳、红脚爪,大小有点象乌鸦,住在北方的发鸠山。她恨无情的大海夺去了她年轻的生命,因此她常常飞到西山去衔一粒小石子,或是一段小树枝;展翅高飞,一直飞到东海。她在波涛汹涌的海面上回翔着,把石子或树枝投下去,要想把大海填平。
大海奔腾着,咆哮着,露出雪亮亮的牙齿。凶恶地嘲笑着:“小鸟儿,算了罢,你这工作就算干上一百万年,也休想把大海填平呢。”
精卫在高空答复大海:“哪怕是干上一千万年,一万万年,干到宇宙的终尽,世界的末日,我也要把你填平!”
“你为什么衔恨我这样深呢?”
“因为你呀——夺取了我年轻的生命,将来还会有许多年轻无辜的生命要被你无情地夺去。”
“傻鸟儿.那么你就干吧——干吧!”大海哈哈地大笑了。
精卫在高空悲啸着:“我要干的!我要干的!我要永无休止地干下去的!这叫人悲恨的大海啊,总有一天我会把你填成平地!”
她飞翔着,啸叫着.离开大海,又飞回西山去;把西山上的石子和树枝衔来投进大海。她就这样往复飞翔,从不休息,直到
得到答案!!满意的话!!别忘评一下!!谢谢!!啦!!!!
7. 写一篇小小说600字
小小说
少年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家庭,他从来不愁吃穿,父母在外地辛苦的挣血汗钱.
他从小就喜欢锻炼,身体也比别人强壮的多.没有了父母的管束,少年学会了抽烟,喝酒,打架.一切坏的习惯都集中在了这个初中生的身上.
老师尽其所能,也没有挽回少年的心.
少年结交了一群街头的混混,于是跟着这些人出入酒吧,歌厅.终于有一天,他的哥们塞给他一包毒品,少年接受了.
他染上了.
阳光在少年脸上怜惜的停留,他的脸上,明显的有吸毒过后的削瘦.他就这么想也没想的痴迷与海洛因.
直到有一天,他的哥们塞给他一把刀,要他去抢劫.少年拿着刀子,那一瞬间畏惧了.但同伴威胁他,如果不去就停止供应毒品.
少年第一次悔悟了,他在家里,还是抵御不住毒品的诱惑,找到了他们.踉跄的推开门,他们正云里雾里的吸着毒品,门口的地上有一小包白粉,他知道,这是为他准备的.
他随着那群混混闯社会,当他手上第一次沾上别人的鲜血后,他便无所顾及了,他帮别人打架,别人付给他的报酬就是毒品,一个很公平的交易.
少年就这样吸了两年的毒.
他的父母知道了,在夜总会里找到了那个原本是可爱的儿子.少年已经变了,他的父母脸庞抽搐,心如死灰.他们没有这个儿子.
如果说着个世界上有浪子回头,少年便是浪子.在那次与父母见到后,他好像在朦胧中看到了那个美满的家庭.好想在回到过去.
他忍着毒品的折磨,到公共电话亭断绝了与混混的来往.到了一个都是吸毒者的地方“借毒所“.
两年以后,阳光再一次照在少年脸上,艳羡于少年脸上的阳光.
美丽的金三角啊,你肥沃的土地上,生长着多少朝着太阳生长的婴粟,灭亡了多少个鲜活的生命啊!
8. 把诗歌《雨巷》改编为散文或小说 600字左右
踌躇在这寂寞的小巷
下落的雨丝拍打凉的序章
是谁用清澈的目光
将我的伤感悄悄张望?
白袖在雨丝中低吟
裙袂在氤氲中浅唱
一如我忧郁的笑颦
和那把微微摇曳的油纸伞
也许她的离开带走了我的初衷
也带走了我曾经的轻叹
但逝之不去的是那淡淡的
似水流年
渐渐地我的眉宇爬上了惆怅
长长小巷尽头的那个窗口
有一双隐忧地眼睛
以那眉梢的微蹙
静静想象着我记忆的风干
踌躇在这寂寞的小巷
下落的雨丝打凉秋的序章
是谁用宁静的目光
将我的伤感悄悄张望?
9. 求一篇写校园生活的600字小说
假如漆黑也是纯洁的,那么,第一声春雷和电闪,就是爱情的宣言。
鹏鹏和素娟是在一次吃饭时偶然认识的,鹏鹏记下了素娟,而素娟只记得鹏鹏个子很高。鹏鹏打听到了素娟所在的学校,从此,他们认识了。鹏鹏开始发现,只要一天没有见到素娟,他就会失眠,在夜里独自看着漆黑的窗户。每到周末,鹏鹏都带素娟出去玩,慢慢的,他们相爱了。。
就像秋天的树叶,被风儿吹落,纷纷散了一地心的碎片。
素娟毕业了,到外面的世界去工作,留下鹏鹏一个人在群山环绕的小城。那正值盛夏,鹏鹏找不到素娟,就经常在雨中听素娟留下的磁带。每每,鹏鹏都分不清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深秋,鹏鹏去了曾经和素娟去过的树林,鹏鹏认真接着落叶,就像在接自己心的碎片。。鹏鹏相信素娟会回来,一定会回来。。
就像春天的花蕾,被蜜蜂儿叼得成熟,冰冷张开,进入热烈。
春天在寒冷中悄悄来了,鹏鹏忽然有了素娟的消息,鹏鹏高兴得沐浴了第一场春雨。素娟回来了,在漆黑的夜,鹏鹏要送素娟回家,素娟拒绝了,并和鹏鹏在公园坐了一夜。那夜,他们彼此依偎着,在雨中用双唇来温暖对方。。素娟坐火车走时,对鹏鹏说,等我。。
就像花朵灿烂,太阳要把大地烤焦,秋的枫叶拼命要红,寒冷时,还要雪上加霜。
鹏鹏考上了大学,来到离素娟不远的另一座城市。鹏鹏经常去看素娟,在那深秋的夜,他们缠绵在一起,用体温诉说已逝的时光。。素娟每天要早起上班,鹏鹏每天都起得很晚,然后去找素娟吃中饭,因为,鹏鹏不知道没有素娟在身边,他该怎么活。。
那是两根白色的蜡烛,在寒冷的黑夜里,燃烧自己的同时,也给对方一个温暖的影子 。
鹏鹏去找素娟的次数越来越多,待的时间也越来越长,鹏鹏尽情享受着和素娟的二人世界。当素娟躺在鹏鹏怀里,鹏鹏觉得时间停止了,素娟闭着眼,觉得很安全。。放假了,他们回到各自的家,用电话述说故事,用心感受爱。。
在爱情的字典里,到底有没有永远?。。
又是一年初夏,爱情成了天气,说变就变。鹏鹏没告诉素娟,就悄悄去找她,当他推门进去,看见素娟正和一个男生坐着。鹏鹏火了,冲上去打了那个人,素娟阻拦,鹏鹏不小心也打了素娟。鹏鹏停下了,素娟哭了,那个男的跑了,鹏鹏转身离去。。
流过的泪才是咸的,伤过的心才是真的。
鹏鹏回家了,在母亲面前失声痛哭。母亲并没有责备鹏鹏,只对鹏鹏说,好了,都过去了。。鹏鹏开始好好上课了,成了听话的孩子。鹏鹏还是会想起素娟,在每个失眠的夜。。
如果有一天,你所爱的并没有辜负你的爱,
如果有一天,你失去了你的爱,或者你所爱的抛弃了你,
如果有一天,你忘记了以前所爱过的东西,
如果有一天,你怀着对他的爱,远涉重洋,
当那么一天到来时,你要记着:不要怕爱之无偿,有颗爱心的人,永远是年轻的,不要怕错付了爱,有颗爱心的,也是真正幸福的人,真正无私的人。
素娟是鹏鹏今生最爱的人,而鹏鹏,就是我。。
记得爱你的857天,也记得你所给的伤心和痛苦,事实让我明白,爱,是虚无缥缈的东西,我,是莫名其妙的男人。。因为还爱着你,我快要死了!我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我期待着厄运降临!我开始讨厌阳光,我在我的19层地狱,等待着我的噩梦。。
给你个开头和结尾把;
开头; 童年是由纯真 幼稚的故事串成的美丽珠链。在这串珠链中,有一件事我至今还没忘记,那是发生在xxx时候的一件事。。。。
结尾; 欢声笑语的校园.它,给了我一个美
10. 写一篇600字左右的小说
大明湖,万里碧波,湖水悠悠扬扬。
一女子独自站在大明湖畔,面对着湖水,亭亭而立。但她的目光却并没有看着眼前那一片美如诗画的大明湖,而是湖水的对面。那唯美到伤感的菊花台。
此女长发及腰,一身青衣,飘摇若仙,头上插着一根荷花装的发簪,明月弯眉、剪水双瞳、细高的鼻梁好像碧玉一般,一点朱红唇,小巧可人。
她,叫夏雨荷,此时此刻正盯着对面的情郎,那是她挚爱的周杰伦。手里提着一把亮金的长刀,切金断玉、削铁如泥,身穿的黄金保甲明晃晃的。此时此刻,他剑眉怒竖,苍狼一般坚定的眼神死死的盯着对面的夏雨荷。
他来到菊花台,便是要找夏雨荷的,她就在对岸。可这肉眼可见的距离在他们之间却如同天涯海角版遥远……
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不会让她在离开我!周杰伦心里默默的念叨着。
夏雨荷看着他,剪水的双瞳似泣非泣,她知道自己是为他而来。当初倔强的离开他,早已深深的伤了他的心,但……一切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她以为他再也不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了,但他还是披上了自己保甲,握紧了手中的长刀,英雄一怒为红颜。
曾经,他们爱的那么深切,如今……
也许周杰伦知道,他们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时也、运也、命也……但即便这是天命,自己也要打破苍穹!为了夏雨荷!同天为敌又算得了什么!!
情深不寿、此生不换……
他身为三界战神,不顾自己的一切神权,只为来到人间,只为她!
但她毕竟只是一介凡人,终将老去、而死……
夏雨荷知道,她怎能让他 独自忍受孤独?轻轻的,她对着周杰伦摇了摇头。
“不!!!!”周杰伦跪倒在地,仰天长啸……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
出去标点 637字,即兴发挥,如果喜欢,请采纳,可以修改!
本人网络作者,曾有女频两年写作经验,男频三年经验。笔名:大荒小野,现安身于:创世中文网,有作品《赏金杀手》
往指点一二
3. 小小说作文600字关于现实
幻想是美好的,它让人沉溺于美好之中,感受着阳光的温暖;但幻想又是残酷的,它让人沉溺于美好之中,无法面对现实世界。
现实是美丽的,它让人融入于真实之中,触摸着万物的神奇;但现实又是残忍的,它让人融入于真实之中,经历着风雨的侵蚀。作文网 home.sanwen8.cn
幻想与现实同是一把双刃剑,可以带人走向美好的天堂,却也可以带人走向万劫不复的地狱。有人在幻想中获得信心与希望,可有人却沉浸在幻想的深潭中无法自拔。有人在现实中搏击风浪,可有人却在残酷的事实前一坠不起。
真实的事件给人真实的感触,幻想的世界确实虚无缥缈。可是,若是在绝望的现实之中,用幻想重新获得勇气;在幻想之中,以现实打破那一枕黄粱的梦,岂不是可以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平平安安,不会误入歧途,空虚一生?作文
这个广大的宇宙中,幻想与现实共存,只是看你如何抓住幻想,捕获现实,如何在幻想与现实之中,走出生命之路,开创真正的美好罢了。只有可以在幻想之中抓住现实,在现实之中努力拼搏的人,才可以走出一条完美人生路,才可以成为生命的操控者。
幻想与现实,其实就如同黑暗和光明一般互不可少,即使是对立的,却同样十分十分重要。
4. 关于小说作文400字大全
我和书的故事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 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简腊,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 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 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 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 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 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900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16卷《机器猫》、3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拦含滑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 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老拍头。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 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me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
5. 写作文小说400字
1. 编故事作文400字
学会自己照顾自己 路边,有一棵大树,它站在这儿好多年了,树皮在渐渐脱落。它的身边,最近新栽了一棵小树。这棵小树站在大树底下,不怕雨将它的枝干淋坏,也不担心风把它的枝叶吹落,因为在它的上方有一棵又高又大的树在保护它。就这样,小树无忧无虑地过了一天又一天。 小树渐渐长高了,可是,它却依然留在老树的怀抱里,而不去独立生活。这时,老树开口说话了:“孩子,你以前还小,可你现在已经长大了,应该学会自己照顾自己,不然,等我死去了,你就活不成了!”可小树却不以为然地说:“那又怎么样,我长大后自然就会自己照顾自己,你现在就好好保护我吧,不用操那么多心!”树爷爷重重地叹了口气,说:“孩子啊,你还是听我的吧,不然,你会后悔的!”可小树不听,“哼”了一声。树爷爷没有办法了。 可危险总是要来临的,一天夜里,突然,电闪雷鸣,下起了大雨。树爷爷努力地保护着小树,不让它受到一点伤害,可是,树爷爷因为年纪大了,而雨又下得这么大,不幸被刮倒了。小树见了,伤心地哭起来,它伤心地对老树说:“树爷爷,树爷爷,你不要死啊,你要是死了,我可怎么办呢?”可树爷爷却说:“孩子,加油,你一定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啊!”说完,树爷爷便倒了下去,小树十分伤心,可它牢牢记住了树爷爷的话,于是,它每天都 自己照顾自己,最终,小树长成了一棵高大粗壮的大树! 小树十分想念树爷爷,可它知道,树爷爷不会回来了。但它牢牢记住了树爷爷说的话,于是,它教育比它小的子子孙孙,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啊!
2. 《书》作文400字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喜欢书。
每当我读到一本好书时,就像驾着一叶轻舟在海上扬帆,乘风破浪。书上的一句句好句子像阳光一样洒满我的心灵。我的视野变得空前开阔……我不知道如果没有书,我的生活将会变得如何单调。
我总是如饥似渴的读书,爸妈也会及时地买我喜欢的书。小时候,我热衷于听妈妈读书,每次睡觉前都要听,甚至养成了习惯,不听故事还睡不着觉。我渐渐长大了,认识的汉字也有一千多个了,便试着自己读书。一开始只是读《格林童话》一类的书,这类书便开始成为我幻想的根本。从三年级开始,我便倾向于作文大全一类的书,作文书中小作者那优美的语句更吸引着我。
现在,我更热衷于读那一本本厚厚的名著。《白鲸》中亚哈船长与海上恶魔……白鲸殊死搏斗的故事,扣人心弦;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海底两万里》的引人入胜,令我惊讶;高尔基《童年》中的一个个故事,令我深思;《中华上下五千年》中讲述的中国历史,使我深深地佩服中国古代人民的智慧……
这些名著就像有莫大的魅力,使我一捧起来就再也舍不得放下。看书的时候,我总是会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主人公,和他一起欢笑、哭泣。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也让我乐此不疲。记得妈妈一次给我买了四本《哈利·波特》让我暑假里完成作业后再看。我便开始了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中遨游,居然不觉得饿,直到妈妈晚上下班回来才发现我没有吃午饭。就这样仅用了五天把四本《哈利·波特》全部看完。看一遍还觉得不够,便又看了一遍。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的喜怒哀乐与它紧紧地连在一起,它一直伴随着我成长。书给我带来的益处是多方面的。它既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又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懂得了生活中的美。
同学们:快快喜欢书吧!
3. 作文写一篇小说400字要求要描写出景物和引起读者兴趣
春天,一个美丽又带着梦幻般的景色的季节!在这个季节里,大地百花齐放,万物复苏。这一切的一切,都给人带来了快乐。
春雨,蒙蒙的下着。远处的树木和房屋在烟雨中更显得朦胧;远处的马路,流水,小桥,构成了一幅美丽的风景画。花园里的花和草更添了几分妩媚;在校园里,读书声似乎更清亮了。春雨沥沥的下着,滋润着大地,一切似乎都陶醉在春雨付托的美景下了。
一阵春雨过后,花儿更艳了,小草更绿了,树木更有生机了。金色的蒲公英在路边耀目,紫红色的小野花在桃树下送情,蜂蜜在分红的杏花间歌唱,蝴蝶在蓝色的天空中飞舞,鸟儿在四季常绿的松树上细语。
一阵微风吹来,湖边那刚长出来嫩叶的柳树上下了许多白色的柳絮。柳絮伴着微风在湖面上飞舞,美丽的小湖乡一位害羞的小姑娘,用纱巾挡住了半边脸蛋。
啊!美丽的春天,你代替了白色的冬天,你给人们带来了希望!
4. 求1篇400字左右的故事作文
一位母亲在楼房倒塌时用身体挡住了石块,救了还在襁褓中的婴儿,死前还完成了最后一次哺乳. 抢救人员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死了,是被垮塌下来的房子压死的,透过那一堆废墟的的间隙可以看到她死亡的姿势,双膝跪着,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着地支撑着身体,尝川佰沸脂度拌砂饱棘有些象古人行跪拜礼,只是身体被压的变形了,看上去有些诡异。
救援人员从废墟的空隙伸手进去确认了她已经死亡,又在冲着废墟喊了几声,用撬棍在在砖头上敲了几下,里面没有任何回应。 当人群走到下一个建筑物的时候,救援队长忽然往回跑,边跑变喊“快过来”。
他又来到她的尸体前,费力的把手伸进女人的身子底下摸索,他摸了几下高声的喊“有人,有个孩子 ,还活着”。 经过一番努力,人们小心的把挡着她的废墟清理开,在她的身体下面躺着她的孩子,包在一个红色带黄花的小被子里,大概有3、4个月大,因为母亲身体庇护着,他毫发未伤,抱出来的时候,他还安静的睡着,他熟睡的脸让所有在场的人感到很温暖。
随行的医生过来解开被子准备做些检查,发现有一部手机塞在被子里,医生下意识的看了下手机屏幕,发现屏幕上是一条已经写好的短信“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看惯了生离死别的医生却在这一刻落泪了,手机传递着,每个看到短信的人都落泪了。
5. 【要写一个我与汉字的故事的作文400字】
中国的语言文字历史悠久,源远流长,我是炎黄子孙,我爱汉字. 在我眼中,汉字不是僵硬而无生命的符号.汉字有感情,有色彩,有气味.它不光神奇、有趣,还有着悠久的历史,还含有丰富的文化.每一个汉字都蕴藏着一个故事;每一个汉字都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它观察、再现、描摹着这个世界;每一个汉字,都有着一对大大的耳朵,它能倾听、接纳、记录这一个美丽的世界;汉字还有铜牙利齿,向我们诉说着许许多多美丽而遥远的故事…… 是啊,学习汉字,实际上就是在走近中华民源运流长的历史,在触摸着两千多年前那跳动的脉搏.是汉字教会了我们学习,把我们引进了一个由神奇汉字创造的美丽境界中;是汉字让我们能够走近鲁迅、冰心、朱自清、 *** ,与他们对话,交谈;是汉字让我们知道王二小的勇敢,红军的长征艰难,黄继光用胸挡枪的无谓…… 正是有了方块字的诞生,这一切看似不能发生的事,但都成为了现实.只要你翻开书,过去的一幅幅画面、一个个故事中,不都展现你面前了吗?是啊,汉字是会说话地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这难道不是汉字的魅力吗? 爱汉字,就是爱自己的祖国,我是炎黄子孙,我爱汉字.-。
6. 400字小故事作文
一位商人走在山路上,突然,一个陌生的声音对他说:“捡几块石头吧!明天,你会既高兴又懊悔。”商人捡了几块石头继续赶路。天亮了,他掏出石头,发现它们都变成了宝石!商人无比高兴,可过了一会儿,他却很懊悔。高兴的是:石头变成了宝石;懊悔的是:捡得太少了。
读书也如此。我们今天读的书,明天就会变成一笔财富,但在你觉得自己读的书已经够多了,不去读了,可是在将来的某一天,你就会觉得自己读得太少了。
我很爱看书,读书带给我的好处越来越多,我从不为作文发愁,平常语文考试常得高分……这都是读书的功劳。如果我当初不爱读书,恐怕我不会是今天的优生。在感谢读书给我带来的收获时,我也会同那个商人一样懊悔。有时,老师问我们某本书中的内容时,我恰好没看过。那时我反复在想:当初应该再多读一些书。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每当此时,我就告诉自己要读更多的书。
我为什么那么爱读书?因为:
读书使我视野开阔。我没有去过非洲,没有到过南极,但我却领略到非洲大陆的美丽风情,为南极的冰天雪地深深陶醉,这是因为读书让我身临其境。
读书使人们情趣高雅。清晨,当我在缕缕阳光中会吟诵那一首美丽的小诗时,我会感觉花瓣儿正悄悄地在我心中绽放,心情顿时舒畅。
读书使我们思想深隧。它帮助我们在别人的思想上建立自己的思想。当我们在阅读时,已经把别人的智慧“偷”过来装进自己的脑袋中。多好!
读书真让人受益无穷!所以,请你们在看电视,玩游戏的时间中,务必抽出一点时间来读书。别忘了,“书是奇迹”。如果你也想让自己的生命发生奇迹的话,那就去读书吧!为了明天不懊悔,让我们一同进入书的宝库中,去捡那一颗颗耀眼的宝石吧! 赞同
7. 小学五年级作文《我的故事书》400字左右
书,像一双千里眼,让我们了解世界;书,又像一个时空隧道,带我们来到远古,想象未来;书,更像慈祥的知识老人,把深奥的知识传授给我们。
我爱看书,也爱看作文选。因为作文选不仅让我懂得了各种各样的写作方法,还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就如杜甫的诗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看作文选,就会在不知不觉中不断提高写作能力。
我不仅爱看作文选,而且还爱看侦探小说方面的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写了福尔摩斯与助手华生用智慧、用勇气智破各个离奇的案件。它不仅让我们学习到课本内学习不到的知识,还开发了我们无穷的智力。
书让我领悟了人生的真谛。当我迷惑、仿惶时,书犹如一支明亮的火焰,指引我前进的方向,为我排忧解难,增强我的勇气和信心;当我悲伤时,书告诉我,只要勇于开拓,便会发现乐趣;当我被人误会时,书告诉我,勇敢地走你自己的路,人们就会发现真实的你。
书,你是我一生中最好的伙伴!
8. 写中学生生活的小说400字就行是个作文
第一篇:让我快乐的初中生活 "第一课,一,二,三,齐.""第一课,忆读书。
" 我又想起了小时候读课文的情景. 想起以前,我还不认识几个字,看着桌上那本我念也不会念几个字的发愣.经过小学六年的读写,不只是,和我都看过了,有时甚至能在生活中纠错呢.有时,我在书上也能找到些错误.比如,有的书会把"长年累月"写成"常年累月","蜂拥"写成"蜂涌".每次找到这些错误,我总要高兴半天,并会把这些错误当作一种警惕,提醒自己不要犯这种错误. 认识字之后,自然也喜欢上了作文,和作文交上了朋友.每次执笔写作,作文这个朋友总会不知不觉地"偷走"我的心里话,无论什么事,是开心也好,难过的也好,总是会向"作文"这个知己倾诉,它也很愿意地默默地倾听着.于是乎,作文便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大人物". 但"语文"这个词的含义太深奥了,绝对不仅仅是汉字和作文,何况,语文的全部内涵是单单用几个优美的文字能表达出来的吗? 语文的含义其实也并不深奥,在生活中随处可见.大街上,各色各样的广告语也都充分运用了语文知识."如果你的汽车会跳伞的话,请照直开,不必刹车",这则公益广告让人忍不住发笑,它话中有话,意在言外,用诙谐幽默的语言,给人带来了审美的愉悦,又给人启迪:一定要做到"必刹车";"世界没有了联想,将会怎样",它运用了“一语双关”的写作技巧,既点明了人类思维的重要性,又起到了宣传“联想”牌产品的目的,而且语言琅琅上口、十分好记.语文在生活的处处都可以用到,可见,语文多么好,多么有用啊! 正是因为语文那么可以让人快乐,那么实用,所以我迷上了语文.学习语文让我快乐,了教语文让我快乐,使用语文更让我快乐. 总之,语文,让我快乐.让我回味的初中生活 初中的生活里,有快乐,有苦恼,有困惑,有伤心.太多太多的情感融洽在一起,短短的初中生活变得简单而又复杂,让人烦恼让人回味. 上了初中了,代表着自己长大了,在也不是那个让人宠着爱着护着的“小公主”,“小少爷”.代表着自己有自己的想法和自由,不再是一个只会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的人了.虽然有了自由,可生活却乱得不可收拾;虽然长大了,可有些事情却不是一个人就不能独立完成的. 在以前的时候,在学校里什么困难有时老师可以帮上忙,自然轻松.学习也不是很紧迫,即使自己管不住自己,身边至少还有严厉的爸爸,妈妈.在家里,自己是被宠着护着,什么事情自己拿不定注意,身边还有父母呢.生活过得有秩序,井井有条. 可是上了初中,一切自然都变了.好象进了一个陌生的世界.在学校小事自己解决.学校也很紧张,功课又多,自己管不住自己的时候,爸爸,妈妈也不太管了.因为他们觉得上了初中要学会自觉.在家里,现在已经不是以前那个被宠被护的“小公主”了.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拿注意,因为他们说长大了,要有主见.就这样,初中的生活在混乱中度过.每一天的生活没有任何秩序. 初中的生活,遇到苦恼的事,伤心的事总是自己在一旁流眼泪.在同学面前总是笑嘻嘻的,装坚强.其实笑只是掩饰自己悲伤的一面,现在我才懂,”笑中有泪”的含义.因为没有了以前父母宽敞的肩膀.痛苦时那个肩膀就像温暖的火炉,就像流浪的小孩找到了归宿.可是现在,我没有了归宿,伤心时只有自己哭的份儿,在也没有肩膀可以让自己依靠.因为那个肩膀上靠着的人是从前的我. 个个都说初中的生活自由,轻松.以前我自然也在期待有一天可以快长大,去享受初中的生活,等到得到了后才知道.原来自由的代价是悲伤.这种代价太大了,也太痛了.让我一时反映不了. 郁闷的时候,总在想着以前的一切.以为只要自己成绩好了,父母也自然会更疼爱自己.可是当自己把在学校里的一切告诉他们时,他们却只说了一句”努力”.然后又投入工作里.对于他们的冷淡,更是愤起了我的信心.我一直在心里想着:也许父母只是想用那种不屑的延伸来让我更加用学习去注意他们,吸引他们.所以我在更努力的恢复以前的成绩和自己. 初中的生活留下了无数的痛苦与快乐.痛苦是短暂,快乐是永久的.这是我一直坚信的. 也许在你的初中生活里,也有过无数个苦与甜吧. 对于以前的自己,初中生活是个神秘的棉纱,总想掀起它真正的面目,看看里面的惊喜;可现在掀开了,带来的却是很多的苦恼,困惑,高兴,伤心等等.这个惊喜真的让自己无法一瞬间去接受.但是它还是一涌而来,想退也退不了.也许这样一来才回令自己更加会记得和回味初中的生活.第二篇:我升入了中学,心里异常高兴.不料,中学的作业是那么的多,比小学的作业多多了.上学科目也多.一科换一名老师,上完这节课上那节,作业经常忘,课间十分钟就必须得抓紧时间写作业,几乎没有时间玩.我们的班主任是教英语的,作业留的比较多,这才开学几天呀,就留了5,6样作业;数学也是,留得作业比英语还多,卷子就是4,5张一起发,还是正反面的.现在到了中秋佳节,作业也自然多了起来,我写了3天才写完. 中学虽然作业多,但也有极大的乐趣.我在中学已经交了很多好朋友,知心朋友.我的同桌就是其中一位,课间时,因为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问题,所以我们的作业一会儿就做完。
9. 童话故事作文400字
勇敢小袋鼠欢欢 森林里,有一只小袋鼠欢欢,非常非常的粘妈妈,饿了,也要拉住妈妈的衣角;独自一人在家,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她会一下子跳到妈妈的袋子里,撒娇的说:“我是妈妈的小尾巴……”唉,妈妈也拿她没法啦。
有一天,欢欢独自一人在草地上蹦哒玩,一个黄澄澄的梨突然砸到了她头上,欢欢哭了,哭了一了会儿,周围也没人来哄,也就不哭了,干脆把梨做成把小提琴,“啦啦啦……”快乐的歌声传得好远好远……欢欢突然觉得自己一个人也会处理事情啊。
森林里举行运动会啦,动物们使出全身力量在参加比赛,欢欢也不停的蹦啊跳啊,气喘吁吁,总算得了第一。她突然明白,原来自己是“飞毛腿啊”。
一天,欢欢要和妈妈去村庄外郊游,阳光普照,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哦呀呀,真舒服啊,叮叮咚咚,这是小泉水日夜不停奔跑的声音,欢欢看得呆了,想去水下探索奥秘。妈妈早就看出她的心思啦。俩人穿上潜水服,欢欢迫不及待的和妈妈跳下水,水里景色真美啊。突然,欢欢看到一条两头蛇趁妈妈不注意扑向她,欢欢急坏了,这时她已经不娇气啦,毫不畏惧的冲上去,吓得两头蛇灰溜溜的逃走了。妈妈还不知道欢欢救了她呢,欢欢也准备当做秘密啦,嘿嘿。。。
黄昏到了,欢欢依依不舍的离开了泉水,一路上,欢欢拉住妈妈的手说:“妈妈,我是一只勇敢的小袋鼠啦,你不用担心我啦。”妈妈怜爱的亲亲她的脸,欢欢开心的唱着歌谣回家了。
自私的小猴 在一座美丽的森林里有一只聪明的小猴,它是一个发明家,发明了许多好玩的玩具,动物们都非常喜欢它。
有一天,小猴发明了一台电脑,便把好朋友都请到家里。动物们看了很好奇,小猴告诉它们这是电脑,并且教它们怎么玩,大家玩得开心极了。
过了几个月后,小猴觉得有些厌烦了,心想:我这么聪明,电脑也是我发明的,为什么要和那些连电脑也不会发明的笨蛋一起玩呢?于是,从那天起,小猴把动物们都赶走了。
它把动物们赶走以后,就一个人独享起那台电脑,可时间久了它便觉得头晕眼花,更要命的是它觉得越来越冷,受不了了只好蜷在被窝里,心想:为什么我的房间会这么冷呢?
渐渐地,小猴的手和脸都冻僵了,喜鹊从它家经过时,看见小猴哆嗦的样子,赶紧用自己的身体给它保暖,小猴惭愧地对喜鹊说:谢谢你,我现在好多了,我知道以前把你们这些好朋友赶走是不对的,你能把别的动物再请来我家玩电脑吗?喜鹊点头答应了。
动物们很快又来到了小猴家,开心地玩起它们已有非常久没玩的电脑,小猴笑着,暗想:有好东西一定要和大家一起分享才会更加快乐啊!
从此,小猴让动物们一起玩电脑,动物们喜笑颜开。小猴生活欢乐的气氛中,也感到无比的幸福!
-
6. 小说学过的小说改写作文750字
1. 以 小说类型 写一篇作文 600~750字左右就行
新来的同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雨停后路可就难走了。
这使我又想起了她—— 一个值得我学习的同含者学。 她是从农村来的,长得矮而瘦,扎着两条似乎永远也长不了的小辫子,衣服总是土里土气的,看去一副十足的“农村样”。
她没有朋友:男同学爱讥笑她,捉弄她;女同学爱在她身后指指点点,议论她的“土”,议论她身上的怪味儿。这时,她总是缩起身子,低着头,默默地任由别人说。
她的学习也不怎样,各科平平。一句话,她是个毫不起眼的“土同学”。
但有一天,却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 那是一个雨后的早晨。
我和几个女同学一块儿上学,路上又遇见了她。她似乎预感到我们又要嘲笑她,于是低着头,默默地闪在一边。
我往她身上一看,嘿,真个发现新大陆了!我嚷嚷起来:“哟,今天‘土同学’怎么‘新潮’起来了?穿一套新的花衣裳呢!还有新鞋哦!”其他同学随之也叽叽喳喳起来。她那身衣服,虽是新的,但穿在她身上还是有那么一点儿“土”味。
而那双白鞋,对她来说,可是最好的了。 她听了我们的讥讽,望了我们一眼,又低下了头,脸也一下子变得红通通的了。
这次不知怎的,我隐隐感到一丝愧意。 我们一伙继续走着,她默默地跟在我们后面。
没多久,我们停住了。前面的一小截路是泥路。
一下雨,地上满是泥浆,烂稀稀的。一个同学建议道:“找些砖头来,一块块铺过去就行了。”
最后还少不了讽刺那站在一边的她两句,“可千万不要弄脏人家的新鞋子喔,哈……”我们笑着,散开去寻找砖头。她仍站在那儿,一动没动,定定地望着几米长的稀泥路。
我们找了一会儿,可这儿除了泥浆和杂草,一块断砖也没有,我们只有干着急。 一直没有出声的她,一脚踩入泥浆中,又左右挪了挪,“你们跟着我走吧!”啊!她是为我们踩出一条路,为的是我们在后面走时,脚印的空间大些,不容易沾上泥。
可她那双鞋,那双她刚穿的新鞋,却变成了“泥鞋。我们惊呆了,没想到她竟会这样做。
好一阵子才醒悟过来,便随着她的脚印一步一步向前走。 快走出这一截泥路时,她突然脚下一滑,跌坐在泥浆中,新裤子溅满了泥。
同谈卖薯伴们都站着不敢动。不知是一股什么力量,促使我不顾泥浆,走到她面前,伸出手去拉她。
她正要把满是泥的手递给我,却又犹豫了,忽地缩了回去。她憨笑道:“我……我的手太脏了。”
回到学校,大家见她下半身全是泥,越发讥笑:“你可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土乡巴’呀!”她默默回到座位上什么话也没有说。这时,我的心头升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
从这件事我感到了她淳朴和高尚,此后便十分敬佩她。现在虽然我与她离别几年了,但她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不可磨灭的。
她教会我应如何待人,她成了我生活中的榜样。
2. 经历过 我懂了作文750字
通过严峻的考验,熬过艰苦的军训,心中的苦涩仍余味未尽。
当中吃了多少苦头,受了多少委屈,尝了多少辛酸都难以言尽,依然历历在目 ,这一切的感受都只有自己知道。但是,只要我手里拿着这份“队操优等奖”荣誉时,尽管有多苦,那甜甜的蜜水也会在我的心窝川流不息,融化我的苦冰,滋润我的心田。
因为它见证了我和大家努力的成果,教明了我苦尽甘来的道理;而且让配键我尝到了甜果的滋味,拥有了伟大的成就感,坚信那汗水不是白流的! 当我初来报到时,不仅对未来军训的点点畏惧,也勾起了一个令我深思熟虑的问题:我会在黄埔军校“白干”吗?第一天,娇生惯养的我面临军训生活时,苦得几乎哭出来;第二天,面对陌生的环境,回家的欲望就异常强烈,想家,想家;第三天,紧张的训练压得我气喘吁吁,可对这里的一切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丝喜爱;第四天,我爱做一名军人!我学会了认真严肃,熬出了刚铁般的意志;第五天,我的军训生活画上了完美的句号,同时依依不舍地和教官说再见,和黄埔军校说再见——从此成了我永久的回忆,成长又一乐章。在这个过似漫长,忆似短暂的过程,我曾有埋怨,也曾渗进思乡之情和流泪之时,但对我来说也许更多的是匪浅的收获,这也给我起初的问题作了回答。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莫过于那里的教官,特别是我的教官,没有他的“给予”,我还能“满载而归”吗?我清楚地记得,在第一天刚来时就受到他的批评,在训练过程也常常受到他对我的惩罚和训斥。他说:“笑是一件好事,但也要分场合。”
“错了就要为自己的行为做出惩罚,只有这样才能记住过错!”“难道就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吗?”……起初,我无法理解,觉得十分委屈,自尊心大挫,常常有股大哭的冲动。说实话,我曾抱以怨恨,恨他无情地夺走了我的自尊。
越在怨恨,我越沉入反思,慢慢地……我发现了自己的过错,错在没有严格要求自我,超越自我和自我反省。错了就要认,就应接受惩罚。
当摸透和明白这些时,我对教官慢慢地从怨恨到尊敬,从不解到理解。他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也许是在鞭策着我。
那些教官态度严肃,衣冠整齐,动作严谨,无疑是我的学习榜样。他们心中都珍藏着一个军神。
他们对待每个学生一视同仁,绝不偏帮。当他们规范的队操动作呈现在我的眼前时,我都不由自主地惊叹,投以敬佩的目光。
他们双眼炯炯有神,放射出严谨军风的光芒。他们是我人生的精神老师,激励着我前进的脚步。
我也像他们一样穿上了军装,我也是一个军人!那军装穿在身,使我与军人零距离接触,灵魂似乎得到了提升,心灵显得更充实,还略带着点点兴奋呢!见军装如见军人,是神圣的,不可玷污,不可蔑视,因为它辉照出一位位军士的优秀品质、不怕吃苦的精神和不朽的灵魂! 通过军训,我从松散到自觉,从懦弱到坚强,从空虚到充实,这都是从苦中磨炼出来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原来钢铁是这样炼成的。
3. 以我记忆中的小说
我爱书,所以也爱读书。我可还没成为很有知识的人,因为没有足够的知识和扎实的“养料”。我只把读书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书里的知识多少都不计较,只要有知识,我学到了,我就高兴。在我的房间里,书柜上满是书本,玩具只好到杂物箱里,书柜上没有它们的卧室。
书虽然多,但是我并没有全部都看过。深奥的书本不容易读懂,看见一本好书却读不懂,是件难过的事。我的日程安排表,对读书来说并不算很好,清晨困,早上要上课,中午要睡觉,晚上最好,可是,作业会忽然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想把一本比较深奥的书读得懂,我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因此,我只读些我能理解的,适合我看的书本。
我不是个急性子吗?不但不利于静,也坐不住。我不知道我把书买回来,书感谢我不感谢,我可得感谢它们。我写完作业的时候,总是第一时间跑到书柜前挑选一本书,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为大脑仓库运送粮食。
当然,也有伤心的时候。今年春天就有这么一回。因为我看书就忘了时间,妈妈把我刚买回来的书藏起来了,弄得我必须在家里重演了一次“大闹天宫”,才把书还给我。
书有许多种。而我,钟爱散文和小说。
我爱读小说,特别是侦探小说,有一点恐怖,一点 *** ,我不看到结局,绝不罢休。小说的美,在于它的情节。那种很迫切想知道事情的发展和结尾的感觉,是我所喜欢的,也是令人无法抗拒的。
我爱读散文,因为它用文字很好地解释了一种境界,那种境界很美,那种文字很美。我总是喜欢在心烦意乱的时候,去散文里抚慰自己烦躁的心。散文的美,在于它的意境之美。那种让人如痴如醉,心得到沐浴的感觉,是我所缺少的,也是令人心驰神往的。
而在下雨天,也许心情会变得很惆怅,那时,我就会去找一本富有哲理的书,思考自己的人生。在夜晚,也许心情会变得很失落,那时,我就去找一本惊险 *** 的书,去找寻自己的希望……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篇有段,有字有词。既须动脑,又长见识,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4. 难忘的小说世界作文600字
难忘的小说世界
我爱看和写小说,那是我的爱好,我也曾经想过,想过以后长大要当一名作家。
很小的时候,我还不喜欢看小说,那时候的我,一看到小说,头就头痛,因为小说里并没有我所喜爱的插图,所以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那些精彩的漫画。
接着接着,我渐渐地长大了,我还记得我是怎么喜欢上小说的,那些没有插图,小时候最讨厌的小说。
记得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里看书,一到书店,我就马上拿起了一本漫画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我还没看完,妈妈便走了过来,微微一笑,从背后拿出一本小说,我清晰地看见,那本小说的封面赫然地印着几个大字——“魔法海盗船”。
“妈妈,你拿这本小说过来干什么?”我好奇地问道。“拿给你看啊,你看,这里面的内容多精彩啊!”妈妈笑吟吟地望着我。“真的?”我半信半疑地拿过小说,细细地看了起来。
嘿!还真是!这本小说可真有趣。我有点兴趣地看了下去,心里也随着主人公的安危而七上八下的。
从此,我爱上了小说,只要有时间,我就窝在了书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游泳着,快乐无比。
日子过得越来越快,一眨眼,我就变成了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虽然有着很大的压力,可是我的眼睛从未离开过书里面一行行一列列的字,反而越来越喜爱“书”这个名字。
现在的我,由于看书的原因,作文越写越好,经常会受到老师的夸奖,我的心里就像吃了蜜那样甜,幸福而甜蜜。
5. 成长故事作文 750字以上
在我的记忆里,成长是拔节的玉米秸,每经历过一件难忘的事情,我就长高了一节,又长大了一岁。翻开我的成长记录,看到六岁时学骑自行车时那小心翼翼的样子,我不由得笑出了声。
六岁那年,看到邻居姐姐经常骑着自行车在院子里潇洒地转来转去,我非常羡慕,就央求爸爸也给我买了一辆。趁热打铁,开始练习学骑自行车。
我这样的大高个儿一定会出手不凡!我喜滋滋地蹬上了车子。没想到车把根本不听使唤,上来就摔了一个 *** 墩儿。我咬咬牙站了起来,向爸爸求助。爸爸耐心地给我讲了骑车的要领:胆子要大,要沉住气,要有自信。于是,爸爸帮我扶住车子,我试着骑了几圈,效果还不错。
“自己去练习吧,你一定行。”爸爸鼓励我说。
“啊?又让我去挨摔?”
“怕摔跟头,你永远也学不会。”
豁出去了!我颤巍巍地骑上了车子,车把在不停地摇晃。
“别着急,稳住把!”
我定了定神,车子总算不扭秧歌了。
“往这儿看!”爸爸拿起了相机。
“咔嚓!”我滑稽的神态就永远定格了:咧着嘴,瞪着眼,那神情好像不是在骑车子,而是在踩地雷。不过,时间不长,我就可以轻松地骑车上路了。我不但学会了骑自行车,还明白了一个成长的道理:学事情总有一段过程,不可能一口吃成个胖子,要知难而进,就能够成功。
这就是我成长中的一件小事。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凝聚成时光的河流,它让我长大,催我奋进。
再推荐一篇:
在成长中,我有许许多多的故事,这些故事伴随着我度过了一天又一天。
在儿时,我也有我那小小的故事,就是妈妈带我玩滑滑梯、荡秋千,玩过许许多多的游戏和玩具,还有发生过许多有趣的事,这些故事事我儿时的故事,所以我儿时的故事事小小的。
光阴一次次在我眼前飞去,在我脚下溜走了。我已经变成了一名小学生了。这时候,我也有我那许许多多的故事。这些故事不再和爸爸妈妈们一、有关了。我和朋友们一起玩,学习……和同学们在一个教室里安安静静的坐着,生活在一个“小小的家”里。我也有我那小小的故事。如:和朋友们一去打羽毛球,踢毽子,跳绳,跳格子,学习……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但是这些故事不再是像儿时那样,那么渺小了,现在变得微微的大了些。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现在,我长大了,变得懂事了,快要毕业了,快要离开母校了。现在,我也有一些有趣的故事,不过这些故事在也不像儿时那样天真活泼了。这些故事是关于友情,情亲,师生情和学习的。在运动场上,同伴们喊着加油!在学习上,父母和老师为我鼓气,这些故事变得越来越大了。
现在我已经成为了一名中学生了,已经告别了母校,告别了同学,认识了新同学,有了新朋友。可是在路途中,我还是怀念着老朋友,老同学,他们的音容笑貌至今还
在我的脑海中深深的浮现。所以,现在的故事是成熟的,略略带着一种淡淡的悲伤和忧愁。但是我知道,在人生的旅途中还会有更多的故事。让我们珍惜光阴,去创造更多的故事吧!
6. 高一语文必修四雷雨改写成600字的小说
雷雨
持续高温的天气,热得我们都要受不了了,真希望能够痛痛快快地下一场前所未有的大雨啊!可是昨天,我却看见天空艳阳高照,气温达到了34度。看来,我的这个梦想要泡汤了!晚饭过后,我和妈妈出去散步回来,洗了澡,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半夜,一阵阵吵闹的声音把我惊醒,我爬起来,啊,好大的雨啊!下得天都要塌下来了,倾盆的大雨从半空中倾泻下来,轰隆隆——轰隆隆,真壮观啊!听得我震耳欲聋,只觉得天地都要崩塌了。乌云成了将军,带着雨军队,走到天边,打着大鼓,把自己的欢乐泼洒在这神州大地上。啊,我想,高山的黄土一定不再干巴巴的了,一定是滑滑的,一锄头下去,不会再是一个浅浅的坑了。树木一定也吃饱喝足了,一夜之间一定又是高大青葱的了。哦,雨,你下吧下吧,一定要下个痛快啊!
这时,雷公电母也来助威,闪电细小的身子射出夺目的亮光,仿佛在告诉人们:“就要打雷啊 ,大家注意啊!”雷公敲起了他的大鼓,轰隆——轰隆!电母瞧起了铁锤,喀嚓喀嚓,闪电便像一个个淘气的孩子,钻进屋子里看热闹。闷热闷热的,我浑身都是汗,便揭开了铺盖,让自己感受雨的清爽。啊,真凉快啊!耳听得雨的哗哗声,雷的轰轰声,看见闪电如鸡爪一样射进来,我的心里虽然有些害怕,但是还是很高兴。这时,闪电不断地向房屋“进攻”,我也吓得有些魂不首舍了,侧着睡觉,不看窗子外面。可是盖着铺盖又很热,揭开铺盖又得害怕,我左右为难,干脆,我把枕巾给拉了下来,把头盖住不看闪电。这时来了一个炸雷,我感觉房子都要倒了。这时候,讨厌的风又来助威,我觉得我应该是“风声雨声炸雷声,声声入耳”吧!我的心情与刚才完全不同了,希望雨快快停下来。我看着窗子外面,想象着这声音一定比得上战场上的撕杀声。我已经很疲倦了,便倒下来睡觉,不,睡不着也要睡觉!我可不想成熊猫眼!于是,我逼着自己在大雨中睡着了。
早晨起来,啊,好清新的空气啊!看着雨的“作品”,回忆着昨天我被雷吓得睡不着的样子,我想,雨是一个神气的小画家,描绘着祖国的山河,传递着幸福和快乐,而雷电却又是那么狰狞可怕,也许,它们是雨的陪衬吧!
7. 把学习经历写成一篇短文350字三年级
学习是一个获取知识的过程,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可能会感到不快乐,但是当我们看到收获的时候,我们就会很高兴,读书不但能让我们获取许多知识,而且还能给我们带来快乐。
记得有一次,我在书店无意看到一本数学方面的书。我把它认真地读了一遍,一些学习上难理解的地方豁然开朗了。
过了几天数学考试,试卷上有一道难题正好和那本书上的一样,我已经知道怎么解了,便轻轻松松地做上了。这次考试这道题只有四个人做对了,我就是其中之一。
这算是读书的功劳。 还有一次我过生日,爷爷给我买了一本《水浒传》,我喜欢极了,读了三天才读完。
我看到武松打死了老虎心里特别激动,很敬佩武松。看到《水浒传》中的计取祝家庄,心里为他们的胜利而感到高兴。
最后梁山泊的一百零八将结为兄弟,从此互相团结、替天行道。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愉快。
我特别喜欢书,所以经常到书店读书。有一次我在书店里发现一本好书,看了一会儿便想买下来,可是没带钱只好恋恋不舍地走了。
在路上我像失去了一位好朋友,心里有点难过。于是我又奔向书店,向店主恳求明天再来买,让他给我留着。
店主只好答应了,我的心总算落地了。 在我的生活中,书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中午放学看,晚上在灯下看。
它又像我的一位亲人时刻陪在我的身边。在我遇到挫折时,是她给我勇气,给我动力,让我不断进步;在我寂寞时,是她给了我一个又一个开心快乐的故事。
我爱读书。
8. 让读书成为时尚 750字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就是力量”、“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一句句名言警句不都应证了书的重要作用与书在一个人人生中的重要地位吗?现在大多数人读书不是为了消磨时间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有谁把读书当成快乐的事呢?
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开始听爸爸妈妈讲故事,那时侯只是觉得书里面的内容很好玩,很好笑,根本没有在意,但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书,因为从中能知道许多事情.上了小学,就开始学着自己读书,一、二年级时,有许多字还不认识,便标着拼音一个个地看,只是粗略地看一遍,完全没有注意那动人的情节、特殊的环境;更没有发现主人公与众不同的个性、坚毅的品质;没有理解书里的喜怒哀乐.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读书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我不再粗略的看一遍,而是一个个字细心的品味,理解更深层的含义.
由于我喜欢上了读书,因此我的书已经超过上百本了,里面既有文学名著,也有故事小说,还有期刊杂志,这些都帮助着我的学习,丰富着我的知识,告诉了我一些道理,让我如何面对生活、学习、挫折,鼓励我坚强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书不仅能够从中学到新的知识,还能从中学到新的常识,学会生存.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从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里面有对社会现象的批判,美丽风景的描写,鲜为人知的秘密与故事,中外风土人情的讲述,对奥秘的探索,还有一个个催人奋发向上,给人鼓励的感人事迹.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那些恶毒的奴隶主得到应有的报应,让人拍手叫好,不由得为那些只因为肤色问题而遭人虐待的奴隶感到高兴;读《海滨夏夜》不由得想去海滨亲自体验一番那不一般特别风情,那使人向往的、使人充满幻想的心情使人快乐;读《三国演义》让人为那奸诈的小人做的事感到愤怒,一个个英雄的行侠仗义的气魄让人顿时豪情万丈;《中国骄傲》里,一个个英勇的消防战士不顾自己年轻的生命,用生命换取一分一秒的时间,用身躯挡住即将来的死神,不少人为此付出了年青的生命,活下来的人坚定的说:“即使那次我死了,我也决不后悔,我等待着有更多像我一样的人去保护别人的生命财产!”我难道不为这一个个消防战士充满敬意吗?读《北大有多远》让人感到不仅母爱是无私的,父爱也是伟大的……
读书要自己融入到书里面才能读懂书中的含义,理解书里人物的喜怒哀乐.冰心说过:“要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读书是好的,要自己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
如果没有充足的时间读书,那你就得看看《做时间的主人》这篇文章了,它告诉你如何合理安排时间.书可以随身携带,既可以让你学到知识,也可以大大增加你的风度,让人一看就觉得你是个有知识的人.既然可以随身携带那就可以从空闲的一分一秒抽出时间,比如等人时看一看、休息时看一看都行.
读书是快乐的,我们一定要把“我读书,我快乐”这个理念进行到底,如果读得不快乐干脆不要读了,读书是为了让自己快乐,在快乐的同时学习知识,要自愿读书,这样才会在读书的过程中寻找到快乐.
9. 便一篇自己经历过的事情把它写成作文二百字以上
篇一:成长故事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但有一件事令我难以忘记。
有一天晚上我发高烧妈妈急得马上就把我送进了医院,那天晚上还下着大雨,妈妈冒着大雨把我送进医院,她自己却淋湿了,到了医院护士姐姐连忙给我打了一针,可是打了四针都没有扎进去。妈妈连忙问我疼不疼?我说不疼。
第五针果然扎进去了,在我生病的这几天,妈妈一直在我身边照顾我,还不时问问我渴吗?饿吗?…… 从这件事中让我感到母爱是伟大的,我要好好学习将来好报答妈妈。篇二:我的成长故事 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总是会有许多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不可能一路风顺。
当我读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一课,让我懂得了不少道理。 这课的主人公周恩来的那句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令我深思,使我改正了不少缺点: 上课时经常爱开小差的我,现在上课时只要我一开小差,“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这句话就在我的耳边回响着,仿佛在告诫我:“不许开小差!不许开小差!……”,我顿时精神大振,便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课。
有时候由于前一天晚上没睡好,白天上课时就会打哈欠,常常就在这时,那句话又在我的耳旁回响,似乎在提醒我:“上课怎能打哈欠呢?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立刻醒悟了过来,打起精神,认真听老师讲课。 周恩来的这句话,让我明确了学习的目标。
我觉得,我长大了。
7. 求一份小说作文要连贯的10篇,每篇300字就可以了。 体裁自定。
篇一: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提起这首词,人们都会想到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全名是《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编著而成的。由题目可知,这部小说是依据《三国志》写的,但是不向正史那样庄重,而是古代的白话文小说。与《三国志》相比,《三国演义》变得艺术性更强了。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来点评一下这部66万字的名著。
一、真实与虚构
演义与正史的最大区别就是,演义不是全部真实的,演义是小说。人人都说《三国演义》是七分史实,三分虚构,的确是这样。但是虚构,使用艺术的手法进行虚构,而不是随便那段史实就可以拿来虚构的。比如,关公温酒斩华雄,史书上并没有写这件事。又如,关于单刀赴会见鲁肃,史书上写的是鲁肃单刀赴会见关羽。类似的例子当然是数不胜数。读过之后,稍做分析,可知这些虚构的情节,大部分是为小说描述的一个个人物作铺垫的。因为,如果仅仅是象正史中所说的塑造真实的人物,有些人物就和作者的政治思想观相违背了。而且,作者在虚构的同时,还注意到了情节的合理性、连贯性,而不是生硬的去虚构,这也就是为什么读过之后,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总之,作者在这方面的写作是相当成功的,而且这些情节也表现了作者的一部分主观愿望。
二、神化与丑化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并不完全是真实人物,而是正史经过加工后的人物,这其中就有被神化的人物和被丑化的人物。
被神化的人物的典型代表就是诸葛亮和关羽了。诸葛亮被神化的地方是“未卜先知”,关羽被神化的地方则是“忠”“义”。下面,我想简单比较一下作者为什么着重的神化这两个人。
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朱熹,认为三国之中蜀汉是正统。而朱熹以前的观点,从陈寿开始大部分都是以曹魏为正统。自朱熹之后,君王、大臣、百姓也开始接受朱熹的观点,原因就是这种观点是符合儒家思想,并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的。罗贯中也是同意朱熹的观点的。所以他神化的人物大多是忠于“汉室”的。这其中,作者又把诸葛亮写成了“智”的化身,把关羽写成了“忠”“义”的化身。这也就是为什么受《三国演义》的影响,道光年间的统治者曾给关羽长达三十余字的谥号了。
至于丑化,基本是对神化而言的。比如周瑜,历史上是英雄早逝,《三国演义》却把他描述成了一个忌贤妒能的人。丑化大部分都是为神化作映衬的。
三、人物与线索
《三国演义》的一大成功便是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胆忠肝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忠厚老实的刘备、勇谋兼备的赵云、狡诈多疑的曹操、忌贤妒能的周瑜、恃才狂傲的祢衡等等。而作者正是用对细节的刻画,来体现人物鲜明的特点。如,写张飞,第七十回中,作者对张飞使了一个小心眼智败张郃的战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与描写,与此同时又加入了一段诸葛亮与刘备的对话,更显出了诸葛亮的智谋高超。
《三国演义》能够把繁多的人物以及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处理的恰到好处,就是因为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还有作者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三国演义》的主线索就是蜀汉政权的建立以及灭亡直至三分归晋的过程,其中有穿插有支线索。如,赤壁之战时期,作者是从刘备、孙权、曹操三条线索来展开叙述的。而这三条线索有互有联系,不会在一个章节之中只叙述一条或两条线索,这样交织进行,就会让读者感到很连贯,而不是只读一条线索的冗长与乏味。
四、封建与王道
《三国演义》中表现的一个政治思想观就是倡导典型的儒家思想——王道与仁政。《三国演义》中的一大部分虚构故事情节都是为了表现这种思想。正是如此,作者才大胆的在作品中塑造了一系列“忠”“义”的艺术形象。
首先是诸葛亮。《三国演义》中描写的诸葛亮,是“忠贞”和“智慧”的化身,特别是作者对诸葛亮的“智慧”,更是用尽笔力,大肆渲染。
诸葛亮在当时的地主阶级统治集团中,是一个看问题比较敏锐、处事比较有胆识谋略、能随机应变的人。然而,他之所以具有这些优势,就是因为它重视实践。如,在曹操攻占荆州,领兵南下时,诸葛亮曾向孙权分析当时形势,预计到曹操必败,正是因为诸葛亮在战争之前就已经对敌我双方的优势和弱点作了比较的缘故。又如,诸葛亮敢于使“空城计”,就是因为他对敌我将领的情况作了分析,料知司马懿了解自己“生平谨慎,必不弄险”,从而利用司马懿对自己长期形成的认识,采用了十分“弄险”的疑兵之计,解除了危机。然而,在更多的章节中,作者却把诸葛亮写成了“先知先觉”的人物。如,诸葛亮的几次“夜观天相”,几次“锦囊妙计”。而在“七星坛祭风”,更是荒诞不经的描写。类似的问题,还可以在“巧布八阵图”“班师祭泸水”“五丈原禳星”“定军山显圣”中看到。
关羽也是《三国演义》中着力描写的人物。在作者的笔下,关羽也从《三国志》中的一名与赵云、黄忠地位相同的武将,变成了《三国演义》中勇猛忠义的大英雄。《三国演义》如此美化关羽,完全是为了提倡封建的“忠”“义”思想。《三国演义》后,关羽就成为完全符合封建统治阶级理想的人物,关羽在民间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广。明、清的统治者曾经几次封其为“大帝”,到处为其立庙。这就清楚的说明,通过关羽鼓吹“忠”“义”的这种描写,是多么适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
此外,也是为了提倡为封建主子卖命,《三国演义》还塑造了一系列所谓“忠臣”形象,如董承、王子服、吉平等等,他们为了尽忠汉献帝诛除“国贼”曹操,“虽灭九族,亦无后悔”。作者把这些人吹捧为流芳千古的模范人物。此外,写姜维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孝道”,写孙夫人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节烈”。由此可知,《三国演义》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是贯穿了作者的社会政治观点的。
五、诗词与歌赋
《三国演义》的另一大成功便是引入了大量的诗词歌赋,虽然数量比《红楼梦》中要少,但是其中不乏精品之作。一部分诗词是为了表达情感而引入的,另一部分则是出现在人物的吟唱中或笔下。如,“苍天如圆盖,陆地似棋局……”(第三十七回),此乃文中诸葛亮所作。又如,“曹操奸雄不可当,一时诡计中周郎……”(第四十五回),此乃后人叹曹操中计误杀蔡瑁、张允之事。篇头词“临江仙”,气势磅礴,让读者感到一股浩然之气;读过之后,更有一种意犹未尽、引人入胜的感觉。篇尾诗“古风”,则把三国一个世纪的兴衰成败、长达66万字的文字概括成仅300余字的长篇叙事诗。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是它却像一片押韵的后记一般,带领读者重温三国风云。其最后几句,更是引发了作者对历史的思考与认识:“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鼎足三分已成梦,后人凭吊空牢骚。”留给读者无限的遐想。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仅次于《红楼梦》的精品小说。虽然其中有些思想值得我们去探讨,但是它留给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篇二: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大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话本收集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的野心为背景,故事是由魏、蜀、吴这三国交织而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所以,作者对蜀汉中的主角包括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则是赞赏有加,对魏中的主要角色,「曹操」,则是以贬居多。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奇书之一(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亦是章回小说之一,所以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多的评价,其中,有许多故事都使很多人拍案叫好,包括:三顾茅庐、草船借箭、死孔明吓退活仲达等……,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有。
一、「过五关斩六将」: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屈服于曹军之下,但关羽虽处在曹营下,却无时无刻地挂念的大哥,时时打听大哥的下落,直到有一天关羽终于知道大哥现处在河北袁绍那里,他赶快提刀跨马护送着两位嫂嫂及随行的女眷们乘车,到了东岭关口,因偏将孔秀执意要请示曹丞相之后,此时,关羽已怒火上升,就把孔秀劈成两半,消息传到洛阳 ,虽洛阳守将韩福和孟垣商量对策,但哪里是关羽的对手,两人都被关羽所劈死,像这样,关羽一连闯过五个关口,杀了六员守将, 才渡过黄河,他虽然感到有些愧对曹操,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和大哥碰面,杀了这么多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二、「的芦救主」:此时,刘备虽然对刘表的召请,心里感到疑惧,但又不得不去,所以,刘备便带着赵云,跨着的卢,向襄阳出发,蔡瑁装得非常恭谨,到了第二天早上,荆襄九郡四十二州县的文武官吏,开始参加刘备代替刘表主持的「丰年大宴」,赵云非常小心的跟在刘备身旁,于是,蔡瑁又设下计策,把赵云支开,等到酒过三巡之后,伊藉执着酒杯,个人总结走近刘备席前,悄悄地向他说过:「蔡瑁想要杀你,你赶快从西门逃走吧!」于是,刘备立即跨上的卢向西门逃出去,但没想到走不到几里路,前面有一条又深又急的河,此时,刘备只好向急流中跨下去,这时,刘备嘴里喃喃地念道:“的卢,你要救我!”的卢好像是听懂他话似的,奋力窜起来,使刘备脱离了险境。
这二则故事使我受到了启发,(一)是让我感受到关公的重义气,即使大哥在天涯海角,只要有消息,也要把两位嫂嫂平安的送到大哥手上,把自己的生死置之身外,一切以两位嫂嫂的安全为重;
(二)是让我感受到人不可只注重外表,认为它是坏的而舍弃它,就像是的卢一样,纵使它是会克主的,但刘备却不在意它,可能是刘备的仁心感动了的卢马,所以,在主人最危急之时,它无克主反而是救了主人一命。
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的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的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的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的创新,更是研究明清小说的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篇三: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闲来无事,捧起一卷《三国演义》,阅读之余被描写的已经很熟悉的情节再次吸引,决定重温那一段脍炙人口的风云故事。数天之后感慨颇深,记录下来,也算是收获。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下面我最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214和217年连续下了三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
最值得我欣赏,是他那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篇四:
《三国演义》一书,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篡了汉。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篇五:
《三国演义》读后感
在短短的寒假中,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我觉得最有意义的是《三国演义》。
这部书内容主要讲的是蜀、魏、吴三国纷争的故事。它叙述了从汉灵帝中平元年黄巾起义到西晋太康元年三国统一为止。描写了近百年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历史人物的活动,展示了三国兴亡的历史画卷。在书中,我知道了有像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的人,也有像董卓一样恶贯满盈的人,更有像周瑜一样小心眼的人。在《三国演义》的人物中我最欣赏的要数诸葛亮了,他通天文、知地理,不管别人有什么计谋都瞒不了他。他能利用自然环境及气候变化来完成用兵之计。而且,他还是一个大度惜才的人,曾经七次生擒孟获,而每次都因孟获不服而放走他,直到第七次才使孟获心服口服而最终投靠了诸葛亮
在书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故事是《草船借箭》。由于诸葛亮聪明博学,用兵如神,这便使周瑜非常的嫉妒,心怀诡计,他把诸葛亮看作是东吴一患,要找借口害他,于是对诸葛亮说在水上打仗最好的兵器是箭,这当时没有造箭的条件下却要他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弓箭,如果完不成就要严惩。但诸葛亮却胸有成竹凭他的智慧和学识,在三天内向曹操“借”了十万余支箭¬¬,出色的完成了任务。
读完《三国演义》之后,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能像诸葛亮一样博学多才、聪明能干将来对社会有用的人。
篇六: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了。这本书真是知识的源泉!
篇七: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 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100个英雄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降汉。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我认为都不如孔明,但是他们都对刘备忠心耿耿。吴国,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8. 写一篇小小说的作文要900学的
门其实开着
希望,吹动了梦想的风玲;希望,扬起了愿望的旗帜;希望,开启了希望的大门。
希望,一个多么阳光的词语;希望,一个多么美妙的词语;希望,一个多么神奇的词语;它,是一位智者,给了我们一把钥匙,去开启我们的希望之门!
每一个人都有各自的心愿,都期望实现它。可当我们这些平凡人靠近我们各自的愿门时,却往往看见大门深锁,重重的铁链正朝你发威。于是,一些人躲开了,不愿去面对,都认为门正关着。门其实开着!
还记贝多芬吗?还记得海伦·凯勒吗?还记得霍金吗?贝多芬是一个音乐家,而音乐家最需要的是什么呢?没错,是健全的听觉,但他却失去了。当时的他一定悲痛欲绝,但是他举起自己强有力的双手,推开了自己音乐殿堂的门,因为,他有着希望,是希望让他跨进门去,是希望让他鼓起勇气去推开那扇其实开着的门!海伦·凯勒呢?一个集盲、聋、哑于一身的人,她够悲惨的吧,够令人同情的吧,但是她从未认为自己是个悲惨者,相反,她热爱生活,积极生活,尽管她耳旁尽是一片寂静,眼前尽是一片黑暗,但她摸索着,仍然找到了自己的希望之门,轻轻一推,门徐徐打开。嗬,门其实开着呀!霍金呢,他是个除了脑袋在转外,其它任何器官都静止的植物人,他不也依靠着希望去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了吗?他不照样打开了自己的希望之门吗?门其实真的开着!
亲爱的朋友们,我们中应该没有比贝多芬、海伦·凯勒、霍金更悲惨的吧,因为我们生活在阳光下,沐浴在雨露中,快乐地成长着,我们难道还比不上他们吗?要相信,我们能行。只要勇敢地去推开我们的希望之门,跨进我们的希望之门,我们中就一定会产生第二个贝多芬、海伦·凯勒、霍金的,相信自己,我能行!
朋友们,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希望之门其实开着!
有一个青年去应聘。当时被录取了,经理告诉他,三楼第一间屋子不可进。肯年很好奇:为什么不能进呢?第二天,他按捺不住好奇心,来到了那间屋外,发现门是虚掩的,进去后,发现屋里空空如也,只是在桌上有一封信:速去市场部报道!他被任命为市场部经理。在他之前,有很多人来,也知道这条规定,但就是因为他勇闯禁区而被重用了
第二篇
的确。有许许多多的人不敢面对眼前生活,学习等,觉得自己好像不如别人,其实,很多人的头脑都是一样的,只是害怕遇到挫折和困难,而有的人没有勇气敲着我们自己的门、认为我们的门打开不了,门其实是开着。
比如,在学习上,你有认真地去思索过一道题吗?当我们不懂作时,应该自己去先思考,或者去找别人帮助,不试一试,怎么知道自己的能力呢?遇到一点挫折就怕,就被困难吓倒。有的人不经思思考,遇到再易的问题都找人帮助,这种人是永远都无法长大成人,总认为自己不如别人,但并不是这样,是你不敢开你的门去思考这样的问题罢了。许多人为了一个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一切。学东西要慢慢来,从小到大不可能每个人都没有遇到过困难。是我们太懒了,不想打开自己的世界,而把自己关闭在里面。
一个人有很多成功的机会,错过了一次机会并不代表永远都失败,只要我们不怕摔倒,有勇气有信心,不仿问一下你自己,不论是在学习,生活或者工作上往往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但我们不要困难吓倒,应该认真面对这些挫折和困难,去大胆地正视困难,把摆在眼前的困难和挫折一一地克服。且要自己克服,不要养成依赖别人的习惯,虽然,有时觉得依赖是小事,但对于某些事来说是一件很大的事,比如,不经思考,考试或做作文业时就抄别人,类似的事,将会毁了你一生。
大自然赐给我们每个人相同的机会来打开我们的大门,我们有什么理由放弃呢!科学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胃劳苦,沿着徒赵攀登的人才能达到光辉的顶点。现在做了什么坏事或……,一切还可以从来,因为我们是刚迈入未来的起步。
从现在起,我们应该勇敢地面对自己的人生,大胆的尝试一切,打开我们的世界,用自己的钥匙打开我们自己的门,去努力,去描绘明天美好的蓝图。让我们以“门其实开着”为座右铭,闯入世界的一个角落,进入一个新的世界,张开翅膀,打开门走向美好的未来。
第三篇
门其实开着
一次次的争吵使我变得封闭;一重重的封闭使我变得消沉;一抹抹的消沉让我认为脱离了父母,让我认为我是一块拒绝融化的冰。
于是,我便将自己反锁在"孤独"的大屋中,屋前有一条叫"代沟"的大河,没有架上桥。大屋的每扇门上都挂着刻有"封闭"的锁,锁上的钥匙却早已被我扔出了围墙。
曾几何时,我以为听着MP3,哼着小曲的生活是快乐的;曾几何时,我以为拒绝关爱,反抗到底是潇洒的;曾几何时,我以为心房已被牢牢锁住,可 一切的醒悟来的并不迟。就在这学期,该死的学业压得我吃不消,我使被"流感"入侵了,当躺在床上,只觉得头晕乎乎的,我知道我完蛋了--发烧。这在平时本是芝麻绿豆大点儿小事,可如今,本姑娘正面临中考,哪经得起这一折腾啊!算了吧,我便吞了几粒退烧药,撑着发闷的脑袋上学去了。这一天也就这么过去了,只觉得昏昏沉沉,连手脚都难以控制。
好不容易撑到了家,我一反常态,甩下书包就躺了下来,迷迷糊糊也就睡着了。
夜深了,隐约听到了机械钟"答答"的声响,我撑起上眼皮,灯亮着,可床头却多了个点滴瓶,我的手不觉得颤动了一下,这才觉得有点儿疼。顺道儿看了一下钟,呀,都2点了!
这时,我发现有人进我房间了,下意识地,我闭上了双眼,是医生吗?我揣测着。"孩子啊,累了吧,真是像你爸,倔得不得了,怎么病了也不吱声呢……"原来是妈妈,怎么,她怎么还没睡,我不觉心头一颤。不一会儿,又睡得香了。
再一次醒来,天还没亮,才3点多,只觉得手臂被什么压麻了,定晴一看,竟是妈妈。我这一醒,把她也吵醒了,她睁开睡眼,布满血丝的眼望着我,问道:"是饿了吧,妈妈帮你去烧点面条。"说着,便蹒跚离开了。
又是心头一颤,双眼模糊了。
即时的醒悟,我发现我的心房原来是开着的。用心去感受,我懂得了接受,母亲用关爱这把万能钥匙,揭开了我心中的锁,我化了。
9. 科幻小说600字作文
来源: //newxue/zuowen/12473968805578
长大后我成为了UFO调查组的成员。我非常喜欢UFO一类的富有悬念的东西,而且我也不希望人类在宇宙中是孤独的,所以,我就当上了UFO调查组的成员,去探索宇宙,寻找新的有智慧的生物。
有一天,我接到总部的通知,命令我去银河系天王星一带寻找外星人的踪迹。于是,我驾着我的飞行“宝马”去银河系的边缘寻找外星人的踪迹。只用了不到几分钟的时间,我就开到了天王星的上空。我环绕这个大星球转了几万圈,连个人影也没有,我只好下了飞船,登上了天王星。一下飞船,我感到我快冻成冰了,于是我马上启动智能航空服加热。等到身子暖和了,我就开始寻找外星人了,足足找了一天,连个外星生物的影子也没找到。为了不拖延时间,我只好离开了天王星继续前往海王星和冥王星寻找外星生物,结果还是啥也没找到,只好驶出了银河系,不知不觉渐渐来到另外一个不知名的星系。
到了这个不知名的星系,我在飞船上看到一个被保护膜保护着的星球。我正在仔细地打量着这个星球,忽然保护膜张开了一个洞,把我的“宝马”给吸进了洞内。这时我看到了一个非常富丽堂皇的城市,到处是排着队的飞车,还有用金子盖的大楼。怎么到处是金子做的碑,和墓地似的,原来,它们这里是多发地震,为了不被毕竖行轧死,当地“人”在地下建造了“居民区”,金碑就是门牌。我走进一幢大楼。看到外星人的模样和我们地球人长得很像,但是头上有两个触角。一位官员模样的外星人用熟练的汉语对我说:“欢迎你来到艾克斯星球,我们也在寻找别的生物,我们今天终于找到了,我希望和你能成为朋友。”
我立即向总部作了汇报,并转达了艾克斯星球对我们地球人的祝福。总部马上通知我:“你已圆满完成任务,在艾克斯星球好好玩几天吧。”我高兴地回答:“是!”。于是我就找外星人玩去了。
上科幻小说网
带上她的眼睛 连续工作了两个多月,我实在累了,便请求主任给我两天假,出去短暂旅游一下散散心。主任答应了,条件是我再带一双眼睛去,我也答应了,于是他带我去拿眼睛。 眼睛放在控制中心走廊尽头的一个小房间里,现在还剩下十几双。 主任递给我一双眼睛,指指前面的大屏幕,把眼睛的主人介绍给我,是一个好象刚毕业的小姑娘,呆呆地看着我。在肥大的太空服中,她更显得娇小,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显然刚刚体会到太空不是她在大学图书馆中想象的浪漫天堂,某些方面手哗可能比地狱还稍差些。 “麻烦您了,真不好意思。她连连向我鞠躬,这是我听到过的最轻柔的声音,我想象着这声音从外太空飘来,象一阵微风吹过轨道上那些庞大粗陋的钢结构,使它们立刻变得象橡皮泥一样软。 “一点都不,我很高兴有个伴儿的。你想去那儿?”我豪爽地说。 “什么?您自己还没决定去哪儿?”她看上去很高兴。但我立刻感到两个异样的地方,其一,地面与外太空通讯都有延时,即使在月球,延时也有两秒钟,小行星带延时更长,但她的回答几乎感觉不到延时,这就是说,她现在在近地轨道,那里回地面不用中转,费用和时间都不需多少,没必要托别人带眼睛去渡假。其二是她身上的太空服,做为航天个人装备工程师,我觉得这种太空服很奇怪:在服装上看不到防辐射系统,放在她旁边的头盔的面罩上也没有强光防护系统;我还注意到,这套服装的隔热和冷却系统异常发达。 “她在哪个空间站?”我扭头问主任。 “先别问这个吧。”主任的脸色很阴沉。 “别问好吗?”屏幕上的她也说,还是那副让人心软的小可怜样儿。 “你不会是被关禁闭吧?”我开玩笑说,因为她所在的舱室十分窄小,显然是一个航行体的驾驶舱,各种复杂的导航系统此起彼伏地闪烁着,但没有窗子,也没有观察屏幕,只有一支在她头顶打转的失重的铅笔说明她是在太空中。听了我的话,她和主任似乎都愣了一下,我赶紧说:“好,我不问自己不该知道的事了,你还是决定我们去哪儿纤纳吧。 这个决定对她很艰难,她的双手在太空服的手套里握在胸前,双眼半闭着,似乎是在决定生存还是死亡,或者认为地球在我们这次短暂的旅行后就要爆炸了。我不由笑出声来。 “哦,这对我来说不容易,您要是看过海伦。凯勒的《三天所见》的话,就能明白这多难了!” “我们没有三天,只有两天。在时间上,这个时代的人都是穷光蛋。但比那个二十世纪盲人的幸运的是,我和你的眼晴在三小时内可到达地球的仍何一个地方。” “那就去我们起航前去过的地方吧!”她告诉了我那个地方,于是我带着她的眼睛去了。 草原 这是高山与平原,草原与森林的交接处,距我工作的航天中心有两千多公里,乘电离层飞机用了15分钟就到了这儿。面前的塔克拉玛干,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已由沙漠变成了草原,又经过几代强有力的人口控制,这儿再次变成了人迹罕至的地方。 现在大草原从我面前一直延伸到天边,背后的天山覆盖着暗绿色的森林,几座山顶还有银色的雪冠。我掏出她的眼晴戴上。 所谓眼睛就是一付传感眼镜,当你戴上它时,你所看到的一切图象由超高频信息波发射出去,可以被远方的另一个戴同样传感眼镜的人接收到,于是他就能看到你所看到的一切,就象你带着他的眼睛一样。 现在,长年在月球和小行星带工作的人已有上百万,他们回地球渡假的费用是惊人的,于是吝啬的宇航局就设计了这玩艺儿,于是每个生活在外太空的宇航员在地球上都有了另一双眼睛,由这里真正能去渡假的幸运儿带上这双眼睛,让身处外太空的那个思乡者分享他的快乐。这个小玩艺开始被当做笑柄,但后来由于用它“渡假” 的人能得到可观的补助,竟流行开来。最尖端的技术被采用,这人造眼睛越做越精致,现在,它竟能通过采集戴着它的人的脑电波,把他(她)的触觉和味觉一同发射出去。多带一双眼睛去渡假成了宇航系统地面工作人员从事的一项公益活动,由于渡假中的隐私等原因,并不是每个人都乐意再带双眼睛,但我这次无所谓。 我对眼前的景色大发感叹,但从她的眼睛中,我听到了一阵轻轻的抽泣声。 “上次离开后,我常梦到这里,现在回到梦里来了!”她细细的声音从她的眼睛中传出来,“我现在就象从很深很深的水底冲出来呼吸到空气,我太怕封闭了。 我从中真的听到她在做深呼吸。 我说:“可你现在并不封闭,同你周围的太空比起来,这草原太小了。” 她沉默了,似乎连呼吸都停止了。 “啊,当然,太空中的人还是封闭的,二十世纪的一个叫耶格尔的飞行员曾有一句话,是描述飞船中的宇航员的,说他们象……” “罐头中的肉。” 我们都笑了起来。她突然惊叫:“呀,花儿,有花啊!上次我来时没有的!”是的,广阔的草原上到处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小花。“能近些看看那朵花吗?”,我蹲下来看,“呀,真美耶!能闻闻她吗?不,别拔下她!”,我只好半趴到地上闻,一缕淡淡的清香,“啊,我也闻到了,真象一首隐隐传来的小夜曲呢!” 我笑着摇摇头,这是一个闪电变幻疯狂追逐的时代,女孩子们都浮躁到了极点,象这样的见花落泪的林妹妹真是太少了。 “我们给这朵小花起个名字好吗?嗯……叫她梦梦吧。我们再看看那一朵好吗? 他该叫什么呢?嗯,叫小雨吧;再到那一朵那儿去,啊,谢谢,看她的淡蓝色,她的名字应该是月光……“ 我们就这样一朵朵地看花,闻花,然后再给它起名字。她陶醉于其中,没完没了地进行下去,忘记了一切。我对这套小女孩的游戏实在厌烦了,到我坚持停止时,我们已给上百朵花起了名字。 一抬头,我发现已走出了好远,便回去拿丢在后面的背包,当我拾起草地上的背包时,又听到了她的惊叫:“天啊,你把小雪踩住了!”我扶起那朵白色的野花,觉得很可笑,就用两只手各捂住一朵小花,问她:“她们都叫什么?什么样儿?” “左边那朵叫水晶,也是白色的,它的茎上有分开的三片叶儿;右边那朵叫火苗,粉红色,茎上有四片叶子,上面两片是单的,下面两片连在一起。” 她说的都对,我有些感动了。 “你看,我和她们都互相认识了,以后漫长的日子里,我会好多次一遍遍地想她们每一个的样儿,象背一本美丽的童话书。你那儿的世界真好!” “我这儿的世界?要是你再这么孩子气地多愁善感下去,这也是你的世界了,那些挑剔的太空心理医生会让你永远呆在地球上。” 我在草原上无目标地漫步,很快来到一条隐没在草丛中的小溪旁。我迈过去继续向前走,她叫住了我,说:“我真想把手伸到小河里。”我蹲下来把手伸进溪水,一股清凉流遍全身,她的眼睛用超高频信息波把这感觉传给远在太空中的她,我又听到了她的感叹。 “你那儿很热吧?”我想起了她那窄小的控制舱和隔热系统异常发达的太空服。 “热,热得象……地狱。呀,天啊,这是什么?草原的风?!”这时我刚把手从水中拿出来,微风吹在湿手上凉丝丝的,“不,别动,这是真是天国的风呀!”我把双手举在草原的微风中,直到手被吹干。然后应她的要求,我又把手在溪水中打湿,再举到风中把天国的感觉传给她。我们就这样又消磨了很长时间。 再次上路后,沉默地走了一段,她又轻轻地说:“你那儿的世界真好。” 我说:“我不知道,灰色的生活把我这方面的感觉都磨钝了。” “怎么会呢?!这世界能给人多少感觉啊!谁要能说清这些感觉,就如同说清大雷雨有多少雨点一样。看天边那大团的白云,银白银白的,我这时觉得它们好象是固态的,象发光玉石构成的高山。下面的草原,这时倒象是气态的,好象所有的绿草都飞离了大地,成了一片绿色的云海。看!当那片云遮住太阳又飘开时,草原上光和影的变幻是多么气势磅薄啊!看看这些,您真的感受不到什么吗?” …… 我带着她的眼睛在草原上转了一天,她渴望地看草原上的每一朵野花,每一棵小草,看草丛中跃动的每一缕阳光,渴望地听草原上的每一种声音。一条突然出现的小溪,小溪中的一条小鱼,都会令她激动不已;一阵不期而至的微风,风中一缕绿草的清香都会让她落泪……我感到,她对这个世界的情感已丰富到病态的程度。 日落前,我走到了草原中一间孤伶伶的白色小屋,那是为旅游者准备的一间小旅店,似乎好久没人光顾了,只有一个迟钝的老式机器人照看着旅店里的一切。我又累又饿,可晚饭只吃到一半,她又提议我们立刻去看日落。 “看着晚霞渐渐消失,夜幕慢慢降临森林,就象在听一首宇宙间最美的交响曲。” 她陶醉地说。我暗暗叫苦,但还是拖着沉重的双腿去了。 草原的落日确实很美,但她对这种美倾泻的情感使这一切有了一种异样的色彩。 “你很珍视这些平凡的东西。”回去的路上我对她说,这时夜色已很重,星星已在夜空中出现。 “你为什么不呢,这才象在生活。”她说。 “我,还有其他的大部分人,不可能做到这样。在这个时代,得到太容易了。物质的东西自不必说,蓝天绿水的优美环境、乡村和孤岛的宁静等等都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甚至以前人们认为最难寻觅的爱情,在虚拟现实网上至少也可以暂时体会到。 所以人们不再珍视什么了,面对着一大堆伸手可得的水果,他们把拿起的每一个咬一口就扔掉。 “但也有人面前没有这些水果。”她低声说。 我感觉自己剌痛了她,但不知为什么。回去的路上,我们都没再说话。 这天夜里的梦境中,我看到了她,穿着太空服在那间小控制舱中,眼里含泪,向我伸出手来喊:“快带我出去,我怕封闭!”我惊醒了,发现她真在喊我,我是戴着她的眼睛仰躺着睡的。 “请带我出去好吗?我们去看月亮,月亮该升起来了!” 我脑袋发沉,迷迷糊糊很不情愿地起了床。到外面后发现月亮真的刚升起来,草原上的夜雾使它有些发红。月光下的草原也在沉睡,有无数点萤火虫的幽光在朦朦胧胧的草海上浮动,仿佛是草原的梦在显形。 我伸了个懒腰,对着夜空说:“喂,你是不是从轨道上看到月光照到这里?告诉我你的飞船的大概方位,说不定我还能看到呢,我肯定它是在近地轨道上。” 她没有回答我的话,而是自己轻轻哼起了一首曲子,一小段旋律过后,她说:“这是德彪西的《月光》。”又接着哼下去,陶醉于其中,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月光》的旋律同月光一起从太空降落到草原上。我想象着太空中的那个娇弱的女孩,她的上方是银色的月球,下面是蓝色的地球,小小的她从中间飞过,把音乐溶入月光…… 直到一个小时后我回去躺到床上,她还在哼着音乐,是不是德彪西的我就不知道了,那轻柔的乐声一直在我的梦中飘荡着。 不知过了多久,音乐变成了呼唤,她又叫醒了我,还要出去。 “你不是看过月亮了吗?!”我生气地说。 “可现在不一样了,记得吗,刚才西边有云的,现在那些云可能飘过来了,现在月亮正在云中时隐时现呢,想想草原上的光和影,多美啊,那是另一种音乐了,求你带我的眼睛出去吧!” 我十分恼火,但还是出去了。云真的飘过来了,月亮在云中穿行,草原上大块的光斑在缓缓浮动,如同大地深处浮现的远古的记忆。 “你象是来自十八世纪的多愁善感的诗人,完全不适合这个时代,更不适合当宇航员。”我对着夜空说,然后摘下她的眼睛,挂到旁边一棵红柳的枝上,“你自己看月亮吧,我真的得睡觉去了,明天还要赶回航天中心,继续我那毫无诗意的生活呢。” 她的眼睛中传出了她细细的声音,我听不清说什么,径自回去了。 我醒来时天已大亮,阴云已布满了天空,草原笼罩在蒙蒙的小雨中。她的眼睛仍挂在红柳枝上,镜片上蒙上了一层水雾。我小心地擦干镜片,戴上它。原以为她看了一夜月亮,现在还在睡觉,却从眼睛中听到了她低低的抽泣声,我的心一下子软下来。 “真对不起,我昨天晚上实在太累了。” “不,不是因为你,呜呜,天从三点半就阴了,五点多又下起雨…… “你一夜都没睡?!” “……呜呜,下起雨,我,我看不到日出了,我好想看草原的日出,呜呜,好想看的,呜…… 我的心象是被什么东西溶化了,脑海中出现她眼泪汪汪,小鼻子一抽一抽的样儿,眼睛竟有些湿润。不得不承认,在过去的一天一夜里,她教会了我某种东西,一种说不清的东西,象月夜中草原上的光影一样朦胧,由于它,以后我眼中的世界与以前会有些不同的。 “草原上总还会有日出的,以后我一定会再带你的眼睛来,或者,带你本人来看,好吗?” 她不哭了,(此处去掉一句),突然,她低声说: “听……” 我没听见什么,但紧张起来。 “这是今天的第一声鸟叫,雨中也有鸟呢!”她激动地说,那口气如同听到世纪钟声一样庄严。 落日六号 又回到了灰色的生活和忙碌的工作中,以上的经历很快就淡忘了。很长时间后,当我想起洗那些那次旅行时穿的衣服时,在裤脚上发现了两三棵草籽。同时,在我的意识深处,也有一棵小小的种子留了下来。在我孤独寂寞的精神沙漠中,那棵种子已长出了令人难以察觉的绿芽。虽然是无意识地,当一天的劳累结束后,我已能感觉到晚风吹到脸上时那淡淡的诗意,鸟儿的鸣叫已能引起我的注意,我甚至黄昏时站在天桥上,看着夜幕降临城市……世界在我的眼中仍是灰色的,但星星点点的嫩绿在其中出现,并在增多。当这种变化发展到让我觉察出来时,我又想起了她。 也是无意识地,在闲暇时甚至睡梦中,她身处的环境常在我的脑海中出现,那封闭窄小的控制舱,奇怪的隔热太空服……后来这些东西在我的意识中都隐去了,只有一样东西凸现出来,这就是那在她头顶上打转的失重的铅笔,不知为什么,一闭上眼睛,这只铅笔总在我的眼前飘浮。终于有一天,上班时我走进航天中心高大的门厅,一幅见过无数次的巨大壁画把我吸引住了,壁画上是从太空中拍摄的蔚蓝色的地球。那只飘浮的铅笔又在我的眼前出现了,同壁画叠印在一起,我又听到了她的声音: “我怕封闭……”一道闪电在我的脑海里出现。 除了太空,还有一个地方会失重!! 我发疯似地跑上楼,猛砸主任办公室的门,他不在,我心有灵犀地知道他在哪儿,就飞跑到存放眼睛的那个小房间,他果然在里面,看着大屏幕。她在大屏幕上,还在那个封闭的控制舱中,穿着那件“太空服”,画面凝固着,是以前录下来的。“是为了她来的吧。”主任说,眼睛还看着屏幕。 “她到底在哪儿?!”我大声问。 “你可能已经猜到了,她是‘落日六号‘的领航员。” 一切都明白了,我无力地跌坐在地毯上。 “落日工程”原计划发射十艘飞船,它们是“落日一号”到“落日十号”,但计划由于“落日六号”的失事而中断了。“落日工程”是一次标准的探险航行,它的航行程序同航天中心的其它航行几乎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落日”飞船不是飞向太空,而是潜入地球深处。 第一次太空飞行一个半世纪后,人类开始了向相反方向的探险,“落日”系列地航飞船就是这种探险的首次尝试。 四年前,我在电视中看到过“落日一号”发射时的情景。那时正是深夜,吐鲁番盆地的中央出现了一个如太阳般耀眼的火球,火球的光芒使新疆夜空中的云层变成了绚丽的朝霞。当火球暗下来时,“落日一号”已潜入地层。大地被烧红了一大片,这片圆形的发着红光的区域中央,是一个岩浆的湖泊,白热化的岩浆沸腾着,激起一根根雪亮的浪柱……那一夜,远至乌鲁木奇,都能感到飞船穿过地层时传到大地上的微微振动。 “落日工程”的前五艘飞船都成功地完成了地层航行,安全返回地面。其中“落日五号”创造了迄今为止人类在地层中航行深度的记录:海平面下3100公里。“落日六号”不打算突破这个记录。因为据地球物理学家的结论,在地层3400-3500公里深处,存在着地幔和地核的交界面,学术上把它叫做“古腾堡不连续面”,一旦通过这个交界面,便进入地球的液态铁镍核心,那里物质密度骤然增大,“落日六号”的设计强度是不允许在如此大的密度中航行的。 “落日六号”的航行开始很顺利,飞船只用了两个小时便穿过了地表和地幔的交界面----莫霍不连续面,并在大陆板块漂移的滑动面上停留了五个小时,然后开始了在地幔中三千多公里的漫长航行。宇宙航行是寂寞的,但宇航员们能看到无限的太空和壮丽的星群;而地航飞船上的地航员们,只能凭感觉触摸飞船周围不断向上移去的高密度物质。从飞船上的全息后视电视中能看到这样的情景:炽热的岩浆剌目地闪亮着,翻滚着,随着飞船的下潜,在船尾飞快地合拢起来,瞬间充满了飞船通过的空间。有一名地航员回忆:他们一闭上眼睛,就看到了飞快合拢并压下来的岩浆,这个幻象使航行者意识到压在他们上方那巨量的并不断增厚的物质,一种地面上的人难以理解的压抑感折磨着地航飞船中的每一个人,他们都受到这种封闭恐惧症的袭击。 “落日六号”出色地完成着航行中的各项研究工作。飞船的速度大约是每小时15公里,飞船需要航行20小时才能到达预定深度。但在飞船航行15小时40分钟时,警报出现了。从地层雷达的探测中得知,航行区的物质密度由每立方厘米6。3克猛增到9。5克,物质成份由硅酸盐类突然变为以铁镍为主的金属,物质状态也由固态变为液态。尽管“落日六号”当时只到达了2500公里的深度,目前所有的迹象却冷酷地表明,他们闯入了地核!后来得知,这是地幔中一条通向地核的裂隙,地核中的高压液态铁镍充满了这条裂隙,使得在“落日六号”的航线上,古腾堡不连续面向上延伸了近1000公里!飞船立刻紧急转向,企图冲出这条裂隙,不幸就在这时发生了:由中子材料制造的船体顶住了突然增加到每平方厘米1600吨的巨大压力,但是,飞船分为前部烧熔发动机、中部主舱和后部推进发动机三大部分,当飞船在远大于设计密度和设计压力的液态铁镍中转向时,烧熔发动机与主舱结合部断裂,从“落日六号”用中微子通讯发回的画面中我们看到,已与船体分离的烧熔发动机在一瞬间被发着暗红光的液态铁镍吞没了。地层飞船的烧熔发动机用超高温射流为飞船切开航行方向的物质,没有它,只剩下一台推进发动机的“落日六号”在地层中是寸步难行的。地核的密度很惊人,但构成飞船的中子材料密度更大,液态铁镍对飞船产生的浮力小于它的自重,于是,“落日六号”便向地心沉下去。 人类登月后,用了一个半世纪才有能力航行到土星。在地层探险方面,人类也要用同样的时间才有能力从地幔航行到地核。现在的地航飞船误入地核,就如同二十世纪中期的登月飞船偏离月球迷失于外太空,获救的希望是丝毫不存在的。 好在“落日六号”主舱的船体是可靠的,船上的中微子通讯系统仍和地面控制中心保持着完好的联系。以后的一年中,“落日六号”航行组坚持工作,把从地核中得到了大量宝贵资料发送到地面。他们被裹在几千公里厚的物质中,这里别说空气和生命,连空间都没有,周围是温度高达五千度,压力可以把碳在一秒钟内变成金钢石的液态铁镍!它们密密地挤在“落日六号”的周围,密得只有中微子才能穿过,“落日六号”是处于一个巨大的炼钢炉中!在这样的世界里,《神曲》中的《地狱篇》像是在描写天堂了;在这样的世界里,生命算什么?仅仅能用脆弱来描写它吗? 沉重的心理压力象毒蛇一样撕裂着“落日六号”地航员们的神经。一天,船上的地质工程师从睡梦中突然跃起,竟打开了他所在的密封舱的绝热门!虽然这只是四道绝热门中的第一道,但瞬间涌入的热浪立刻把他烧成了一段木炭。指令长在一个密封舱飞快地关上了绝热门,避免了“落日六号”的彻底毁灭。他自己被严重烧伤,在写完最后一页航行日志后死去了。 从那以后,在这个星球的最深处,在“落日六号”上,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现在,“落日六号”内部已完全处于失重状态,飞船已下沉到6800公里深处,那里是地球的最深处,她是第一个到达地心的人。 她在地心的世界是那个活动范围不到10平方米的闷热的控制舱。飞船上有一个中微子传感眼镜,这个装置使她同地面世界多少保持着一些感性的联系。但这种如同生命线的联系不能长时间延续下去,飞船里中微子通讯设备的能量很快就要耗尽,现有的能量已不能维持传感眼镜的超高速数据传输,这种联系在三个月前就中断了,具体时间是在我从草原返回航天中心的飞机上,当时我已把她的眼晴摘下来放到旅行包中。 那个没有日出的细雨蒙蒙的草原早晨,竟是她最后看到的地面世界。 后来“落日六号”同地面只能保持着语音和数据通讯,而这个联系也在一天深夜中断了,她被永远孤独地封闭于地心中。 “落日六号”的中子材料外壳足以抵抗地心的巨大压力,而飞船上的生命循环系统还可以运行五十至八十年,她将在这不到10平方米的地心世界里渡过自己的余生。 我不敢想象她同地面世界最后告别的情形,但主任让我听的录音出乎我的意料。 这时来自地心的中微子波束已很弱,她的声音时断时续,但这声音很平静。 “……你们发来的最后一份补充建议已经收到,今后,我会按照整个研究计划努力工作的。将来,可能是几代人以后吧,也许会有地心飞船找到‘落日六号‘并同它对接,有人会再次进入这里,但愿那时我留下的资料会有用。请你们放心,我会在这里安排好自己生活的。我现在已适应这里,不再觉得狭窄和封闭了,整个世界都围着我呀,我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上面的大草原,还可以清楚地看见每一朵我起了名字的小花呢。再见。” 透明地球 在以后的岁月中,我到过很多地方,每到一个处,我都喜欢躺在那里的大地上。 我曾经躺在海南岛的海滩上、阿拉斯加的冰雪上、俄罗斯的白桦林中、撒哈拉烫人的沙漠上。……每到那个时刻,地球在我脑海中就变得透明了,在我下面六千多公里深处,在这巨大的水晶球中心,我看到了停汨在那里的“落日六号”地航飞船,感受到了从几千公里深的地球中心传出的她的心跳。我想象着金色的阳光和银色的月光透射到这个星球的中心,我听到了那里传出的她吟唱的《月光》,还听到她那轻柔的话音: “……多美啊,这又是另一种音乐了…… 有一个想法安慰着我:不管走到天涯海角,我离她都不会再远了。 贪庆赢印眨滤丙/////////////////现在好像都在用这个,效果还不错,分享给大家! 写一篇科幻小说作文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