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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毛写的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8-04 06:11:07

⑴ 《赴宴之前》读后感

毛姆写的故事简短有力,讽刺了一些现实,也揭露了一些现象,让人觉得既亲近又犀利!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赴宴之前》读后感,欢迎阅读。

《赴宴之前》读后感1

往往我们许多人,在读完一本书后,似乎要停下来很久整理思路,那么无论是随笔还是读书笔记,该如何写?该从何处入手去写?而我读过这本书后,脑子里不断涌现出许多许多的头绪,几乎喷涌而出,不是如何写的问题,是怎样精简着去表述这本小说集。

19世纪到20世纪初期,欧美的短篇小说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陆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短篇小说家。其中,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美国的欧亨利最负盛名,影响力也最大,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本书作者毛姆深受莫泊桑的影响。自15岁起,毛姆每次去巴黎都会在书店消磨半天的时光,如饥似渴地阅读莫泊桑的作品。自然把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当作了模仿的对象。毛姆成功继承了莫泊桑擅长讲故事和善于塑造人物的两大优点,亦成为优秀的短篇小说家。我以为,最优秀的小说家一定是擅长写短篇小说,而往往最优秀的作品是长篇小说,比如毛姆说的《战争与和平》。

本书由12个小故事组成,是作者多产中的精品。《万事通先生》,听题目就知道是一位八面玲珑的人物,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作者在与他同船共行的途中,不止一次表现出对此人的厌恶。他非常健谈,似乎他什么都是对的。在一次争辩中,他夸赞某人的妻子项链漂亮,而某人嘲笑他说,那只是个假的,不信可以赌100美元。精通珠宝的他仔细看过项链后,也看见了他妻子紧张苍白的脸,于是他说,我输了。事情很快传开了,人们都嘲笑万事通先生,第二天一早,门缝里塞进一封信,夹着100美元钞票。他选择令自己蒙羞的方式,来保住这位夫人的秘密。其实那位先生的脑袋上已经是绿油油的一片了。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现实世界中,展现出一种温情的可能性,从而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作者说,此刻我不那么讨厌他了。《教堂司事》,每天穿上长袍,爱德华觉得自己的身份如此尊贵,做了十六年的教堂司事,是他觉得特别荣耀的事情,而新来的牧师发现,原来他不会写也不会读,这怎么可以呢?爱德华只能离开,为了生活,在街边开了家烟店,第二年开了第二家,这样,十几年里他开了十几家,这大概就是最早期的连锁超市吧。当银行经理告诉他存款已经是三万英镑,可以去投资的时候,惊讶的知道爱德华居然只会签字,这太不可思议了。而此刻爱德华露出一丝贵族的微笑:“要是会的话,我现在只是教堂司事。”真是讽刺。《患难之交》我们看清了所谓温文尔雅,表里如一的富商“似好实话”的嘴脸,毛姆用细腻的笔触揭露了富商的伪善和卑鄙的真面目,把一个貌似慈祥实则冷酷无情的矛盾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午餐》中那位可爱的大妈,“我中午从不吃东西,有条鲑鱼就够了,我不介意吃鱼子酱,我从来不喝饮料除非白葡萄酒,我绝对不想再要了,除非有大芦笋,我还要一杯冰淇淋咖啡。”不懂拒绝的青年作者一个月生活费没了。哈哈,看来,不要轻易请网友或者书友吃饭啊。结尾处,作者给了自己一个大大的赞,那就是N多年后,这位女士胖到了300磅。把一个自私、虚伪、贪婪的中年妇女和一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青年作家的形象描绘得活灵活现。

《红毛》,三十年后的岛上月亮,是否还如三十年前一般明亮?作者对海边的描写真是棒极了。《逃脱》,一个颇有心计的家伙如何摆脱他的未婚妻。《珍珠项链》,许多细节类似莫泊桑《项链》中的情节。一个小失误改变了一个女家庭教师的命运。这里能感受到毛姆对女性的偏见和不满。从毛姆作品被引入中国后,一直就有关于“毛姆女性观”的议论,称他幼年丧母,婚姻不美满,同性恋,都影响着对于女性的真实表述。《诺言》亦如此。

这些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我现在热爱生活,充实而有意义,这是不是一种堕落?“堕落”是一个贬义词,但小说中的“堕落”,却是一种令人向往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心灵境界。这部短篇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受到良好教育的中上层社会的芝加哥青年爱德华,在遇到家庭的破产后,毅然与未婚妻伊莎贝拉分离,只身到塔希提想要做一番事业,两年过去了爱,爱德华并没有明确的回芝加哥与未婚妻完婚的意愿。作为两个人的发小、大学同学、且暗恋伊莎贝拉的贝特曼,受托去探个究竟。谁料爱德华竟在塔希提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并决定取消与伊莎贝拉婚约,而是要与她名声狼籍的蹲过牢的舅舅阿诺德的女儿伊娃结婚,不再回芝加哥。他堕落了吗?人活着,究竟是为别人活着,还是为自己活着?《格拉斯哥的来客》,这可能是个鬼故事,有些悬念,有些恐惧。那些在异国他乡的孤单的人,忍受着恶劣气候,忍受着寂寞,几乎精神崩溃,难免有妄想和瞻望,在我看来就是精神疾病的一种,妄想症。《赴宴之前》,斯金纳家的女婿八个月前去世了。全家准备去赴宴,妹妹凯瑟琳听说了姐夫并不是死于感冒,而是自杀,于是质问姐姐。全家人要求她说出真相。“你非要听实话吗?行,那你别怪我,你会后悔的。”和盘托出了丈夫酗酒以及自己杀夫的真相。做为律师的父亲感觉到无比尴尬,看似一本正经,其实很虚伪。毛姆仅用短短的几段话,便塑造出七八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吞食魔果的人》,在这世上,你难得找到一个勇于掌握自己人生轨迹的人。倘若果真找到,那就值得好好看看此人了。小说中的威尔逊在三十五岁时就辞掉了银行经理的工作,来到意大利的小岛上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游逸,趁着年轻,生趣盎然过上完美无憾的生活。他把自己全部的.财产买下为期二十五年的一份年金保险来到小岛上,悠闲自在,无牵无挂地生活了十五年。他为人诚信、随和,可没到二十五年,他因负债而潦倒、自杀未果,六年后去世。做任何决定,虽然要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但是前提条件下,是你有做决定的资本,或者说资格。我们现在有太多人,在自己还没弄懂的情形下去做某些决定,先问下自己,你有什么条件去决定一些事情?没有,或者条件不具备,那么就乖乖地学习,老实地工作,否则,随性而贪图安逸,那是一颗魔果,吃了会中毒身亡的。

如央视春晚的小品越来越难以满足观众一样,现在的许多电影和电视剧亦难以俘获人心,是因为,人们的欣赏水平在提高,思想境界在提高。这给小说和故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毛姆说,故事比真实更像真的,的确,他是个特别会讲故事的人,好比一个人坐在你对面,娓娓道来,而且仿佛就是刚刚发生的一样。过了一百年,依然可以欣赏这么优秀的短篇小说,毛姆亦堪称伟大的短篇小说家。

毛姆曾多次宣称“我有故事要讲,我把讲故事看作是乐趣。”他的小说风趣幽默,情节跌宕起伏,他冷静描绘生活,人物刻画惟妙惟肖,使你相信,这些个故事都是真实的,情不自禁地与人物同悲喜,共命运。

《赴宴之前》读后感2

这本短篇小说集里大约有4篇并非真的很短。

超短篇里真的精彩的部分也就只有《午餐》的结尾,让人莞尔一笑;还有《格拉斯哥的来客》里对被声音纠缠无法逃脱的来客在探索声音来源时那氛围的烘托,让人误有在阅读恐怖小说之感,体会到因为影视的发达而很久未感受过的文字的压迫之感,通过被折磨人心境的改变以及他人的无可理解,塑型了一位与外貌形成反差的内心十分脆弱以及绝望的男人。

其余超短篇在时间的流逝下也有些黯然失色,毕竟现代人的阅历已经大有长进。

但是最让我心情无法平静的还是《红毛》。我私感《红毛》与《月亮》有说不清的关系。先讲一些表面上的联系,例如Strickland和红毛都是“红毛”,故事都有发生在南太平洋的土著小岛之上,爱情最终都没什么好结局,都出现了对一个“世外桃源”久违的心理,文章里的主要人物最终都变得待人轻蔑(不知道是翻译问题还是毛姆真的很喜欢这个词,每个自命不凡的人最常见的一种心理)。更深层的是洞察了人在被驱动追求一种高尚的事物后心里状态的改变(《红毛》里的是爱情,《月亮》里是一种理想)。

《月亮》中,因为Strickland是一个第三人称,全部的心理活动只能通过他的语言以及讲述他故事的人都语言倒推出来,但由于是一个有单纯追求(追求他心中真理的表达)的人,所以他的心理活动其实很好理解。

《红毛》里追求爱情的有尼尔森和萨丽,萨丽也属于心理活动单一的角色,容易理解;但尼尔森则是毛姆笔下Strick land如果不是这样一个内心单纯的人且还在现实碰壁后可能变成的样子。对于理想的久追不得会让“Strick land”怀疑是否理想'这样一个圣殿真的存在'?会让他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了不屑。会让他在发现自己的理想实际上能被如此不堪地表现出来后感到鄙视。会让他开始怀疑自己之前的追求是否值得或者都只是一场浪费?在他完全醒悟过来后,他会想逃离这种理想。

以上正是一个人意志力与欲望都不够强烈时(常有的情况)注定会出现的悲剧。事实是Strickland从来不确定自己能在死前实现自己了理想但从来不质疑这种尝试是否值得。而尼尔森则动摇了自己的信念,让自己开始怀疑起追求的价值。尼尔森是一个可能的Strick land。

最终Strick land达成了自己的心愿,纵使身残,理想的热情最后也让他获得了心里的平静。而尼尔森则在身体的复原中又对旧有生活抛出的橄榄枝产生了背弃“理想”的想法,他的内心可能拥有平静吗?结局也许会让人有点唏嘘。

爱情与理想有如此之多的相通之处,它们都有着低概率性、不可知性;并且总是与悲剧捆绑在一起,以衬托某些悲壮的故事。

《红毛》里更是揭示了只有很小的概率才能遇上相互仰慕的单纯的爱情。总结一句,毛姆还真是个厉害的作家呀!

补一句不晓得要插在哪的话:尼尔森在结尾处幻灭了,他意识到自己一直一来追求的东西是多么可笑且在别人的眼里是多一文不值,感到自己收到了侮辱,因此决定离开。爱情最可怕的就是冷漠,而冷漠的来源是“理智”(这里的理智所指为精明,对自己的利益重新开始考虑),算得明白是爱情忌讳的东西,从一个人热度消退重新开始计算起值得与否的问题后,他离开始注意对方的种种不足也不远了。

还有另外两篇,一篇是《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一篇是《吞食魔果的人》。这两篇则是在一个人选择放弃原有生活方式去接受一种放松回归自然生活的两个不同结局,内在联系像《红毛》与《月亮》。

这四篇我私感应该连在一块读,具体说起来就像是对一个放弃原有生活去追求理想生活的人可能有的各种结局。

至于同名短篇《赴宴之前》则颇有电影的观感,就是描绘在短时间内很多人对一件事态度的剧变,采用了一些心理分析的写法,不过没有很深入,所以观感一般。

⑵ 完美世界第1219章 小说

“阿图陀岚……”那生灵开口,银色的瞳孔射垩出幽幽光芒,冷而刺人,满身红色长毛看起来很瘆人。

就是在他的面部上也长满了这种血色的毛发,除却双目外,面部都被遮住了。

它在回复守护者的后人,在跟他交谈,言语有些激烈,很是霸道与强势,根本就不怕此地众人。

让人稍微安心的是,他很强,但是境界不见得比众人高多少,很有可能同年轻至尊同处天神绝巅。

而且,有人通过其溢出的丝丝缕缕血气等,感受到了一股蓬勃的气息,这是一个年轻的强者,非垂垂老矣。

被封印的生灵,天知道他熬过去了多少年,他怎么可能还会这么年轻?!

众人惊疑不定,有些猜不透,看不明白。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不是活化石级人物,众人才心中稍有底气。

“勒咄西!”独孤云怒斥,跟他争辩,胸膛剧烈起伏,非常的不甘与愤怒。

“他们是何意,在争论什么问题?”石昊问道。

莫道摇头,他一句也听不懂,这是异域最古老的皇族语言,就是当今一些皇族都不见得能掌握。

清漪的一双美目竟闪动出一缕缕青色月光,柔和而神圣,整个人都沐浴在成片的圣洁的月光中,超尘脱俗。

“他们在谈一个地方,是身体垩内有金色血液的神圣种族的故乡,独孤云想追寻路途,前往那里。而那个生物告诉他,不可能,从那里出来生灵,沾染了红尘气,便再也回不去了!”

清漪的话让人震惊那是怎样的一个地方?从里面一旦出来,就不能回去了!

守护者的故乡,充满了迷,似乎非常的神圣,不容尘世气息进入,那里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

按照那红毛生灵所说,独孤云的祖上,也就守后护者一脉,是从那里出来的,便再也回不去了就更不用说是他们的后人了。

“红毛生灵不愿告诉独孤云,怕他贸然寻觅,引出不必要的麻烦。”清漪补充。

众人神色一震,那里有让异域都忌惮的势力!

独孤云与它争吵,显然不认同,他想寻到那条古路,想要回归祖先生活的净土,在那里让其金色血液更为浓烈,强大!

“咕寺孽誊……”那遍体血色毛发的生灵银色眸子发出冰森的冷光,在警告独孤云,不为所动。

守护者的后人,遍体金光,长发都如黄金铸成气息迫人,向前迈动了半步,跟那生灵都触碰到一起了,也非常的强势。

“轰!”

在那两者间,爆发出滔天神焰,剧烈燃烧将半边天空都焚的扭曲,要崩塌了。

这是神力化成的符文,神焰并非真正的火焰,而是大道纹络炽盛到极致显化出的纹络所致!

“那生灵说,一旦沿着那条古路寻到尽头,开启界门,进入那里,会召唤出莫名强人。”清漪说道。

她在根据那两人的争吵而进行翻译有时很精准,有时有些话语的意思表达的却很模糊,因为她也不能全部听懂。

但阐释出的部分话语,就足以让人再次目瞪口呆。

那个地方,不仅有金色血液的生灵,还有其他可怕族群,一般来说,不会踏足红尘,可一旦被召来,那后果将极为严重。

红发生灵不想节外生枝,故此不告诉独孤云。

“世界另一岸的皇族给我承若,寻到你们,便能得到路径,为何拒绝?!”独孤云怒吼。

这一次,他是用九天十地的语言喊出的,情绪激动,怒发冲冠,一把揪住了那头生灵胸前的红色毛发。

“你敢对我动手!”此时,那红色生灵也不说古语,而是以神念发音,因为这不涉及隐秘了,他一声嘶吼,附近的大地崩裂,虚空模糊、曲折。

轰!

在两者间,爆发出了惊人的符号,密密麻麻,他们爆发了大战。

红毛生灵抬手间,就抓住了独孤云的一只手腕,反向扭动,神光腾腾,赤霞燃烧,神力如同汪洋般汹涌。

一刹那,两者的手臂间就冲起数种大神通,在那里对抗,搏杀。

咚!

虚空炸开,仙气弥漫,两人同时被震的倒飞了出去,彼此间呵斥,不断交手,催出成片的大道神纹。

便是各自倒飞,他们依旧在激战!

锵!

在那红毛生灵的手中,出现一杆神槊,似矛非矛,比矛更凶猛,但凡使用这种兵器的人都勇力过人!

同一时间,守护者的后人独孤云手中出现一杆天戈,同样是重型兵器,敢使用者都是神勇惊世之辈。

两杆兵器暴涨,锋刃处冲出去数百丈长,跟两座金色小山似的,撞在一起,火星四溅。

同时,还有两种大道神音在这里绽放,形成可怕涟漪,碾碎虚空,更是让诸多观战者受到了剧烈的冲击。

谪仙、王曦、绿陀等人还好说,毕竟修出了三道仙气,可以护体,但其他人就不同了,一些仅有一道仙气的人口鼻溢血,身子踉跄倒退。

可见,这一次的兵器碰撞多么的可怕,因为这是道器,是他们的成道之物,可以伴着他们一同成长。此时,兵器那里发出的涟漪,是两人的神通叠加与释放,哪怕相距足够远了,也还有莫大的威能。

独孤云落地,手持天戈,容貌俊美,长发披散到腰际,通体散发金光,越发的璀璨了,如同一轮太阳燃烧,降落在此。

他手持兵器,遥指前方,面色肃穆,带着一股冰冷的杀意。

对面,长满红色毛发的生灵格外的高大,落地的刹那,抬手间就隔空拘禁过去三名修士,两名属于天神书院,一名属于仙院。

“噗!”

他右手持神槊,左手噗的一声将其中一人的天灵盖抓碎,鲜血沿着他的手臂向上蔓延,蒸腾其旺盛的生命精气。

这些发生的太快了,那三人来不及逃避,其他人也没有时间阻止。

“啊……”

那人惨叫,几乎在一瞬间,躯体就干枯了,肌肤瘪了下去,快速裂开,如同风干的老橘子,褶皱而枯小。

这让人胆寒,一刹那,此生灵就将一位修士的生命精气吸干了。

“被封无尽岁月,很久不曾享用血食,这种感觉真的很舒畅!”红毛生灵露出陶醉之色,无比享受。

在他说话间,他脚下踏着的两人,也已经干枯,一缕又一缕精气,化成炽霞,沿着的脚底板没入他的体垩内。

可以清晰的看到,他的双腿在发光,若非有毛发阻挡,都近乎透明了,两股澎湃的生命精气涌入其体垩内,进行补充。

“你敢!”许多人大怒,反应过来后大声呵斥。

“时代真的变了,当年供奉我等为神祗的渺小族群,已经敢对我挥动屠刀了吗?”那长毛红色毛发的生灵说道,他手持神槊,伸了伸懒腰,无比放松,方才吸干了三名修士,像是让他很满足,精气神更充沛了。

“喀嚓!”

而在他展动躯体时,在红色毛发间发出清脆声响,并且随着他向前迈步时,一块又一块灿烂的物质从直落,从毛发中坠出,掉在地上。

“那是什么?”许多人惊异,感受到了一股神圣气息,那像是某种浆液凝固形成的东西,以前曾封着这头生灵。

“这是他能活到这一世的根本原因所在!”王曦开口。

不然的话,凭借此人的境界远不能长生,无法活下来,且保持在青年状态。

“那是不朽者祭炼出的液体,可以封印万物不腐,能存世漫长岁月。”莫道也开口,露出吃惊的神色。

石昊转身,看向他,虽然未开口,但询问之意明显。

“我想我猜到了,这是世界另一岸某一非常古老的皇族的后代,他们这一族被封于此。

”莫道开口。

“你还知道什么?”石昊继续问道。

“这里应该有一枚道种,该皇族出动应该就是为它而来,那枚种子号称天种,让某一位无上大人物都曾遗憾过。”莫道轻语。

“大人物遗憾过?”石昊惊讶,很是不解。

“是,某一位巨头,成就了不朽之位,思及年轻时代的往事,曾遗憾错过了一枚天中,如果以它成道,成就将会更恐怖,无法想象。”莫道说道。

石昊吃惊,一下子想到了很多,传说果然并非空穴来风,五魔封天种,这里真的对应又一枚奇异的道种,连异域的生灵都曾惦记,念念不忘。

若是一般人也就罢了,那可是一位不朽者啊,可以与世长存,始终不死。

“那位巨头很强,没有人知道他诞生在何年代,还没有听闻过他有败绩,在世界另一岸的神庙中所供奉的神像位列内,必然有一尊是他。”莫道这般开口。

这样的消息太惊人了,一位无敌的巨头,一个至高的生灵的遗憾,那天种得多么的不凡?

“这个地方很危险,所谓的封在丹炉中炼药,恐怕封着的是异域某一皇族。”清漪做出这样的判断。

眼前这个红毛生物绝非仅有的一个,肯定还会有其长辈,有更加强大的存在,只不过只有眼前此人脱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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