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救人球场
① 声声慢小说由巴斯树 短篇
第一章
这辈子有几个人我是不能见的。
比如此刻身穿一身阿玛尼的西服,站在到处是身着比基尼辣妹的沙滩上,眸光里透着寒意的付希安。
我以为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在相见的,所以刚看到他的瞬间我有些慌神,然后觉得或许他只是陪着新欢恰好路过,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所以我回到海里翻了几个浪,才施施然走向他。
“嗨,好巧。”我拧干发尾的水,笑呵呵地打招呼,任何时候喜笑颜开是我最熟练的技能,这也是当初我能拿下他的必杀技。
付希安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脱下那件昂贵的西服披在我湿漉漉的身上。我微微侧身,表示不需要,他冰冷的声音随即响起:“要么穿上,要么我把你扛起来,自己选。”
我浑身一颤,虽然三年未见,但我知道眼前这个人说得出,便做得到。
我揪紧了身上的衣服,引他至附近的咖啡厅,这里的泰式奶茶很出名,可今天喝到嘴里总有股苦涩的味道。我转头看着玻璃窗外,影影绰绰的沙滩,刚才呛了几口水,大概是曼谷的海水太咸了吧?
“住在哪里?”
我抬头,惊愕地看着他:“钟秘书的报告上没有提?”
钟离是付希安爷爷的私人助理,说白点就是私家侦探,当年从我想进办法接近付希安的那刻起,老头子就让他潜心挖掘了我祖上十八代的详细资料。
“曼曼,跟我回去。”付希安是千年冰块脸,但此刻的语气缓和到了极点,就因为这样,我更不高兴了。
我漫不经心地搅着奶茶:“回去干吗?结婚吗?”
“曼曼!不要无理取闹!”
我嘴角一扯,也不想给好脸色:“付先生,不要忘了我们的合约。我现在过得很好,希望你们也一切安好。”
我说“你们”两个字的时候,特意加重了音量,我看到他的脸色变了变,可我才不管呢。
我霍地起身,椅子与地面相擦发出刺耳的声音,同时“嘭”的一声,我转过头,桌上的那只玻璃杯已经被他捏碎了。
腥红的血从他指缝间汨汨流下,滴在白色的餐桌上,血腥而刺眼。我看着他夹杂着玻璃碎片的血红掌心,突然呼吸困难,身体向后软软地倒了下去。
第二章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了。
从病床上爬起来,我发现比基尼已经被换成了病号服,门开着,走廊上隐隐约约有对话声,是泰语,听声音其中一个是付希安的。
在泰国会说中文的人很多,所以我没有费力去学泰语,在曼谷待了快一年,依然只会一句“萨瓦迪卡”,没多久他进来,我瞄了他一眼,手已经包扎过了,讪笑道:“气功练岔了啊,下次在表演这种戏码记得先提醒我,我晕血。”
他瞪了我一眼,说明他此刻心情不是在低谷,一般他动真怒时,都是面无表情。“我记得你没那么娇弱。”
那当然。想当年大学时解刨学是我最好的一科,那些被冰冻冷藏好的尸体,躺在冰冷的手术台上,我拿着刀将皮肤一层层划开,再一层层缝合起来,到最后我还能打一个漂亮的蝴蝶结。
“你想说我矫情是吧?”小桌子上放了一袋子水果,我拿起一个,用衣服擦了擦,直接啃,“我父母双亡,在孤儿院健康成长活到20岁,遇见你,纠缠你,闹得你家鸡飞狗跳,让你众叛亲离,想想,啧,我还真是一个可怕的人呢。”
“……他去世了。”
我一愣,随机才明白过来这个“他”指的是他爷爷,我“哦”了一声,专心啃苹果,不再说话。
已经化成灰的人,即使和生前的他有再大的仇恨,此刻都没什么好说的了,因为就算说再多坏话他都听不到,也不会再为此刻动怒伤身了,真是一点劲儿都没有。
付希安递过来一个纸袋,说:“换上,你只是晕血没什么大问题,可以出院了。我订了明早的班机,你和我一起回去。”
我讥笑道:“老爷子走了,付家现在是你做主了吗?你爸呢?你的贵妇妈呢?还有哪些叔叔伯伯呢?跟着你回去不会是要把我浸猪笼吧?”
“魏舒曼!”
他难得连名带姓地喊我,我觉得自己需要配合一下,于是以一样的分贝吼回去:“付希安,当初是你尊孝道,讲仁义,为家族,那么决然的放弃我,怎么?和陆嘉琦生活不幸福就回头来找我吗?”
我忽然想起,和他分手时,扔在我脸上的那张支票,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是有价码的,现在这个价,你出不起。”
我转身要走,他一把拽住我,顺势将我甩在了病床上,后脑勺撞到床板,“咚”的一声,我痛得呲牙咧嘴,睁开眼只看到他那张放大的冷峻脸。
深邃的眼眸里都是冷然的光,只听到他说:“这一次,我绝不会放你走。”
他整个人压在我身上,我感觉我的肺都要被挤出来了,我用力推着他的肩,断断续续的回:“我也不会……跟你走……”
第三章
第一次见到付希安的那年,我大三。
我在孤儿院长大,没有父母庇护,甚至连朋友都没有,领着补助金啃着白馒头一路念到高中。院长说考警校,出来便是公务员,不愁找工作。我看着自己的小胳膊小腿,毅然迎头而上。
大三上半学期期末,经侦系筹办了一个犯罪心理学的讲座,据说请来的讲师是斯坦福毕业,海归,典型的高富帅。才六月末,这个天气已经炙热得可以直接在篮球场上煎鸡蛋了。宿舍里没有空调,我是去凑热闹纳凉的。
从掌声爆发的频率来看,讲座应该很生动,可我半个字都没听进去,因为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讲台下、安静坐着的付希安身上。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好友,那天是付希安去机场接他,顺便将他送来这里,算是陪同。
大约是我的目光太过执着热烈,他也注意到了我。
一人之荒野既是另一人之主题公园。
我从小缺爱长大缺钱,我觉得这就是我人生最大的问题,谁说这世上没有捷径,只是你们没有找到而已,而这个人竟然坐在了我面前,怎可错过?
所以我的目的简单而直接——将他收入囊中。
虽然我知道,我已经彻底曲解了这句名言的意思,但有什么关系呢?人生不犯错误,那就永远不知道错误长什么样子,不是吗?
只是那时候,我并不知道,有些错误的代价,并不是每个人都付得起的。
讲座结束,人群鱼贯而出,我留在最后,抱着一本刚借来的《还原犯罪现场》上去请教问题,讲师一脸温和,耐心的听着我胡扯出来的问题。
付希安在一旁冷冷接话:“你的问题难道不是要我的电话号码吗?”
我一愣,随即笑着问道:“那你给吗?”
既然你坦然,我何必掩饰?
和付希安刚开始在一起的日子,大家都很规矩,我按时上课、晨跑、半夜点名集合一样都不落下。他很忙,只在周末接我去吃个饭,或者给我张卡,让我自己去逛街。偶尔几个电话或者短信,我窝在被子里,翻着那些他发来的简洁短信。十二月寒冬,露在被子外的手冰凉如水,心里却温暖如春,那感觉就好像是初恋。
事实上,他的确是我的初恋。
第四章
风言风语不知是怎么传出来的,对于一个女孩子的伤害,无非是在背后说她不知廉耻盘龙附凤。
教导员找我谈话,脸色铁青,说是警校,守的却是军纪,他说:“这样的事,足够开除你了。”
我反问:“有哪一条校规规定不能谈恋爱?”
他一掌拍摆桌子上,怒道:“有人看见每周有人开着保时捷来接你,你这是谈恋爱吗?”
我不怒反笑:“我找的男朋友的经济条件,难道还要经过校方批准?超过了是不是还要上缴?”
教导员被我气的差点吐血,我也被教导员劝回去反省。
随后,孤儿院院长委婉地将我遣出去,说是资源要留给更多需要的人,我提着行李箱站在校门口,就这样搬进了付希安的别墅里。
那段时间,大约是我这辈子过的最安稳的日子。
没有不定时响起的集合哨子声,没有无聊的课业,不需要面对那些我不喜欢的人和事。每天睡到自然醒,吃完付希安准备好的早餐,又开始睡午觉。
那段时间,他回别墅也很勤快,时不时的抽空回家陪我一起看碟,或者砖研烘焙。
某天正吃着晚饭,他忽然说:“明天你回学校去,课业如果落得太多追不上,我找老师给你补。”
我愣了一下,关于学校的事我没有和他说一个字,自然也不会去问他是怎么解决的,我笑着说:“我不去。”
他舀了一碗汤递给我,问道:“以后呢?”
我笑眯眯道:“你养我啊。”
那时候我以为,这个人可以保我一生顺遂,所以在礼堂里,我的目光才会那么炙热而直接。
后来,我在医院手术台上踉跄跌下,全身力气像被抽干了一样,我才明白,这世上,能保自己的从来只有自己。
那些聪明,从来都只是自作聪明。
第五章
我回了学校。
流言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不会因为权力倾盖而终止。因为你没有办法管住每个人的嘴,更何况人心难侧?倒是教导员变得和蔼可亲了许多。
没有人会和一个流言缠身的人做朋友,我也无所谓,我本就不是一个多讨喜的人,除了面对付希安。
我让付希安帮我安排了单人宿舍,倒是各科教官都跟约好了似的,齐齐给我打高分,临近毕业的时候,我见到了一个人。
彼时的我正做完体能考核:一千米长跑,五十个俯卧撑,20分钟马步。身上的迷彩服早已被汗水浸湿,刘海耷拉在额头上,呼吸急喘而沉重。
她从一辆红色的奥迪TT上下来,缓缓走向我,唇角勾着一抹微笑:“你好,我是付希安的未婚妻。”
我愣在原地。
良久后我才回过神来,这种时候假装镇定是必须的,我淡定地问道:“然后呢?”给我支票让我滚?还是警告我?
她笑起来很好看,给人一种大家闺秀的感觉,语气里甚至有一种宽慰,说道:“你不用害怕,我只是路过来看看,对付你,还用不着我出手。”
那时候我以为她只是虚张声势,知道自己的未婚夫外面藏着个人,哪有不生气不紧张不想把我掐死的,她表面上这样说,心里肯定很我要死。我想,像她们这种女子,不过就是想在我面前保持一种仪态吧?
那天我在风里站了很久,背上的汗水,从热变凉,直到我整个人打害颤。
那天晚上,我发了高烧。
找出两片儿过了期的消炎药,吃完后我拨付希安的电话,关机。
我找出另一条被子盖上,我想发烧这种小毛病睡一觉就好了,这几年警校生活,天天体能训练,底子打得很好,应该是没问题的,这样想着便爬上床睡觉。
那一夜,我做了很多梦,整个人沉沉浮浮的,像是大海上的浮萍,好不容易快要飘上了岸,一个浪头打过来,又将我卷回去,继续漂流。
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天亮的,更不知道是谁将我送去的医院,只记得迷迷糊糊间听到好多人在说话,还有我门而入的声音。
醒来时,是在别墅。
付希安给我熬了稀粥,一口口喂我,我嫌没味道不肯吃,他就给我加小菜,我又觉得咸,垂着眼皮,不肯张嘴。他换着法子哄我,耐性出奇的好。
从头至尾,他没问我怎么回事,想必他是知道的。
就是这样,我心里更像是被塞了一块肮脏的抹布,难受至极。
我知道,这个人,在他身边多待一天,便少了一天。
点滴是医生上门在别墅里打的,因为我得厌食,再加上心绪不佳,这烧一个星期后才好。
拔掉针头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着付希安要去逛街。
他拧着眉不依,我便耍赖撒娇,我的叛逆期来得太晚了,大约是前20年不知道叛逆给谁看,就一直收敛着,到如今,逮到这个人,便释放出来了。
那天,我坐在副驾驶上指路,直奔花园街,街的尽头有一家婚纱店。
我试了店里最美最昂贵的那件婚纱,掀开帘子的那刻,我看见付希安的眼神亮了一下,随及又恢复如常。
我提着裙摆在他面前转了一圈,他开玩笑道:“你不会以为我会娶你吧?”
“当然不。”我答得飞快。就怕给自己留下遐想的空间。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微笑着跟自己说:“我以后总是要嫁人的,嫁人的时候,总会穿上的。”
我只想让你记住,我最美的时刻。
这一句话,我说在了心里。
第六章
再次见到陆嘉琦,是在付希安的别墅里。
那是大三的寒假,付希安听说我明年修学院了拳击课,便给我订了一套拳击手套。那天门铃响,我以为是器材店的人,兴高采烈地去开门,见到的却是高贵典雅、气势汹汹的陆嘉琦,她身后还跟着一堆人。
她推开半掩的门,我踉跄后退了几步,只见她抬着高傲的下巴,走入屋内,付希安从厨房里走出来,拧着眉:“怎么回事?”
陆嘉琦一脸温婉,示意身后的人将东西摊在他面前:“我来和我的未婚夫商量下婚礼的细节,还有礼服的定制。”
“你看,你是选西服还是燕尾服,领带是配黑色,藏绿色,还是大红色?”
她把杂志竖在他面前,对比了下,说道:“我觉得这件挺好看的,你觉得呢?”
她的目光突然转向我:“付希安有时候很懒,要不你来替他选吧?”
我站在门边,全身发抖。
付希安蹙起眉,沉着声:“够了!”他的目光移向我,“你先上楼。”
不知过了多久,我跑下楼,客厅里一个人都没有。我抱膝坐在饭厅里,桌上的,四菜一汤,凉了热,热了凉,直到天亮他也没有回来。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陆嘉琦的出现,不过是战火之前的暖场而已。
毕业的那天,学校里很热闹,每个人都积极热情地与自己父母合影留念。这四年里,我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付希安,最大的失败,是只认识付希安。
我没有合影留念的需要,这世上我留恋的人和地方都已经刻进了心底。我穿着学士服,拿帽子当扇子,坐在树荫底下纳凉,突然我的视线里出现一双脚。
我被请到学校附近的咖啡馆谈话。
来的人是付家老头的代言人钟离,他很客气,直接传达旨意。
“付家和陆家是商业合作,联姻不过是桥梁,和存不存在感情没有关系。”
“之前的放任不过是还没到时候。下个星期,付希安和陆嘉琦的婚讯就会向媒体发布,希望你可以处理一下自己的感情。”
“付家的男人,一向以事业为重,拿着钱,好好走路。”
“毕业分配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会和你们校长打招呼,你的出路我们会安排。”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过是天与地,但至少他们还能遥遥相望。
知道那时候我才明白,这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你认定的那个人,他并不是你所认为的那个人。
第七章
分手是我主动提的。
付希安坐在我对面,神色冷峻,修长的手指夹着烟蒂,使得整个客厅烟雾缭绕,我听到他近乎沙哑的声音,他说:“曼曼,给我些时间,事情我会解决,陆嘉琦不是问题。”
没有错,陆嘉琦的确不是问题,因为这所有的问题,在于我。
我浅浅一笑:“现在的问题不是陆嘉琦,是我。”
他定定的看着我。
“我厌倦了,想要钱,很多钱。”
他目光森然,唇角浮现一抹讥笑:“既然想要钱,就更应该和我在一起,抱着座金山睡觉,我相信你做梦都会笑醒。”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平静而冷静:“付先生,我也陪了你那么久,分手费给大方一点好吗?”
这是我认识他以来,第一次这么疏离地叫他。
“魏舒曼,除了钱你还能提点儿别的要求吗?”
我在心里惨笑,我能吗?我可以吗?
那是我们之间的最后一晚。
一个多月后,我去体检。从诊所出来的时候,报刊亭的娱乐报封面上布满了付希安和陆嘉琦的婚讯,满城都是他们的话题,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从我提出分手后的那晚后,付希安就搬离了别墅。
付家给的期限到了,我本以为我可以悄悄走的,结果还是被钟离拦了下来。
加长林肯车里,我看到一个精神矍铄的老头端坐在首,周身似乎聚集着一股寒气,我的左眼皮不安地跳着,被推着坐进去。
他只跟我说了一句话:“付家不留孽种。”
我的眼泪哗地落了下来,手扶在还是平坦的小腹上,到底还是没有保住,我知道我这辈子是留不住付希安的,那么能留个希望也是好的。
可是老天怎么会让一个孤儿院遂愿呢?
那天,我被绑上手术台。
因为我的不配合,情绪激动,流产手术后大出血,在医院里昏迷了整整三天。
从此以后,我有了晕血症。
第八章
醒来出院的那日,大街上热闹非凡。
一簇簇的人群,都围在商场外的LED屏幕前,尖叫声此起彼伏,我抬眼望去,阳光反射在屏幕上,十分刺眼。可我还是看清楚了,那是付希安与陆嘉琦婚礼的直播现场。
竟然是大费周章的全城直播。
那一年,他出现在礼堂里,那么安静地坐着,宛如神祗,我在他身上看见了全世界的光。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不过是想找一个依靠,而那个人恰好是他而已。可我的预估出了差错,这世界给了我最冰冷的教训,我却用自己的热血,来燃烧爱情。
我扶着墙壁,甚至忘了如何呼吸,屏幕上是陆嘉琦挽着自己的父亲出现在教堂的门口,身后是长长的婚纱摆尾。
周围尽是羡慕的尖叫声,屏幕上的光太过刺眼,我侧过头,却看见橱窗里映着我惨白的脸。
这一天,连出租车司机都罢工了。
我拖着沉重的身体茫然地走回别墅,耳畔一会儿是神父的声音,一会儿是付希安的誓言,还有陆嘉琦那一句敲击在心上的,Yes,i do。
我想,这辈子,我大约是没机会说到这个句式的。
我拎不动箱子,只带走了证件和一些必需品,直奔机场。
我给付希安发了最后一条短信,虽然我知道,作为新郎官儿,他根本无暇顾及手机,但我只想给自己画上一个句号。
只简单的两个字,再见。
再也不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必当初莫相识。
发完以后我把SIM卡仍进了机场的垃极桶,躲进了机场的厕所,哭成了泪人。
和他最后一点儿联系都已经被丢掉了,或许此生,真的可以不必再见。
第九章
我在东南亚流浪了很久。
越南,印度。甚至在战局混乱的时候还只身去了中东,我想,只有遇见更苦难的人,才能暂时忘记自己的伤痛。
这世界上所有的幸福与不幸,都是被比较出来的。
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就在心里决定,这一生都不会在回来。
这世界对我来说,没有家,所以不用回家。
二十五年前,我被扔在孤儿院的门口,除了身上那张写着“魏舒曼”三个字的纸,我一无所有,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生日是哪一天。
我孤身长大,直到我遇见那个人。
我以为他是我这一生的阳光,可是我却忘了,阳光之后,是更深沉更长久的黑暗。
四年的格斗还是没白学,掀翻了身上的那个人,理好衣服,我说:“付希安,我们之间所有的缘分都结束在三年前,现在,你又何必来计较过去?”
有些伤痛,一次就够了。
刻骨铭心,深入骨髓。
我以为这不过是他的心血来潮,偶尔午夜梦回,想起曾经有我这么一个人来,便寻来了,可付家的生意少不了主事人,他迟早要回去的。
我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却是持久战。
他租了我隔壁的房间,从此以后,我每到一个地方,身后总有他的影子。会说泰语的他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我在这里待得太久,以至于方圆几里以内,都是熟脸。好几次我甩脱他,总会有好心人告知他,与他闹脾气的未婚妻在哪儿。
这一世,我都在逃离。
我敲开他的房门,手放在背后,攥成了拳,我说:“付希安,我曾经爱过你,也想过与你一生一世,可这世间的事,不是我想,就能走上我要走的路。”
“不能修成正果的爱情,都是孽缘,任何纠缠都是徒劳,不是吗?”
我好不容易,才学会忘记你,梦里不再夜夜都是你木然的脸,我到底要走到哪一步,你才肯放过我?
他突然将我的身体转过来,从身后抱住我,下巴抵在肩上,脸颊摩挲着我的侧脸,手伸出来放在我面前晃了晃,那是一只骨节分明,修长白晳的手,很漂亮。他说:“曼曼,我没有结婚。”
我脑袋“嗡”的一声,半天才转过弯来,他说的,不是他离婚了,是他没有结婚。
没有结婚!
终结篇
婚礼没有圆满落幕,是因为一封信。
我去验孕的地方是家私人诊所,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们会结合身体体检的状况,将报告寄过来。而当时我在病例卡上随手填写的是别墅的地址。
付希安是在出门前收到信件的,便随手放在了口袋里。
在神父问他“YES or NO”的问题时,他鬼使神差的拆开了信,神父拿着圣经还以为他准备了演讲词,五秒钟后,却等到一个逃婚的新郎。
这场世纪婚礼,在所有观众的唏嘘声中落幕。有很长一段时间,站在LED大屏幕前的那些少女们,都在猜测,那一封信上写的到底是什么。
联姻毁了,陆家发难,抽走资金和项目,付氏股票大跌,而我那时早已出了境,在国内我没有朋友,自然也不晓得这些后事。
老爷子震怒,心脏病发,入了院。付希安跪在病床前,他答应留下,收拾自己惹出的烂摊子,唯一的条件是,找到我。
很可惜,老爷子是不会告诉他,钟离更不会。
付氏的重振,花了他整整三年时间,那三年里,他每天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问钟离有没有我的消息。
我的踪迹暴露,大约是那日,我动了他给我的那笔钱。
曼谷是佛教之国,我去了很多地方:大皇宫,玉佛寺,四面佛,到处都是祈福的人,他们每个脸上的表情,虔诚而敬畏。
我想,信佛之人,都是善良之人,能够有所祈求,也是一种福份。
有时候,我们信命,都不过是想活得容易一些。
我把付希安留给我的那笔钱,捐给了寺院,在我离开前,我把支票兑现存进了他曾经给我的那张卡里。当时开口要钱,是为了腹中的孩子,现在孩子没了,就当是为他超度吧。
这世间事,兜兜转转,总有它的轨迹和去向。
付希安的语气很柔,避重就轻的说着那些前尘往事,可我早已泪流满面。
还有一件事,他没有告诉我,在婚礼的最后,回答NO,是他早已决定好的,他原以为在最后一刻破釜沉舟,将局面彻底拉向死局,他才能毫无顾忌地转身,牵住心底的那个人。
只是命运,将他要走的那条路画了个圈,绕了这三年时光。
我覆上他的手,轻轻回握,只听他说:“你走得太急,而我那时爱你,说的太慢。”
曼曼,对不起。
只是庆幸,这一生,我还有机会再遇见你。
② 短篇小说|梦
这是辞职的第三百六十五天,也是搬进出租屋的第三百六十六天。
从冬季待到夏季又到冬季,房间阴冷,潮湿,密不透风。
我被外面的垃圾车的轰响吵醒,抬起头已是第二天的清晨,原来我又趴在书桌上度过了一宿。我活动了下腰身,有些酸痛,浑身使不上劲儿,像极了昨晚去地狱里走了一遭。
房间里充斥着浓烈的泡面味、酒精味和香烟味,我赶紧打开破旧的房门,好让新鲜的空气进来。我一脚踩在了被老鼠叼到地上的面包上,又碰倒了立在地板上的空酒瓶,楼上又传来了起床时移动桌椅,穿鞋蹬地板各种嘈杂声音,我将散落一地的4A纸一张张揉成团丢进要溢出来的垃圾桶里,又大致粗略地捡拾了下躺在凳子上的衣衫丢在学校宿舍楼里大小床上,其实只不过是从一个地方换到另一个地方堆着。一切都显得杂乱无章。
连我自己怎么都没有想到,我一个二十六七的大老爷们儿,竟然活的如此窘迫不堪。我甚至连可以联系说话的朋友都没有一个,孤独、枯燥、烦闷将我紧紧包围。
我有些疲惫,一屁股坐在床上的衣服堆里,然后躺下,迷迷糊糊地做了一个很真实的梦。
那是一年前冬日里平常不过的寒冷的星期一,我被女朋友一把晃醒,在睡意朦胧中胡乱套上了毛衣外套和裤子,撒了泡尿,用冷水糊了把脸,清醒了很多。身旁的女友正在准备面包和牛奶做早餐,我一把搂住她的腰将早晨没有刷牙的第一个吻落在了她的脸上。
我和她在大学期间认识,我们一个年级不同专业,我读经济,她念管理。说到我和她认识也算缘分一场。大二那年,两个院的大二年级一起合办了一个读书分享会,几百号人也大致将二号报告厅填满。
我本来不愿去的,二十来岁的年纪骨子里用透着些桀骜不驯的傲气,不就读了几本破书吗,用得了这么兴师动众锣鼓喧天吗,我TM还真不稀罕去呢。
后来寝室里那个二愣子说,听说合办的那个院美女多着嘞,不去可要后悔死你的。一听这话,我就给二愣子一个面子,我去我去还不成吗。
我和二愣子特意挑了孙携竖个后排的位置,可谓坐得高看得远,我倒要好好听听他们分享了些什么书。哦,不,我到要看看有几个能入得了我的眼的女同学。
结果,在辅导员的指挥下,大家迅速入座,除了黑压压的后脑勺我什么都没有看到。一旁的二愣子说,“我还不是怕辅导员点名吗,一点你没来又要拉着我罗里吧嗦扯上‘一个寝室要共同进步’之类的道理,能你和一个寝室,真的不知道我是上辈子得罪了哪位神仙。”,我一掌拍在他后背上,疼得他差点儿叫出来。
一分钟后,分享会正式开始。院领导致词,大概就是把一些说过百八遍的套话再拿出来说一遍罢了。第一个做分享的是我们院的男生,说话斯斯文文拖拖拉拉,没听两分钟我就睡着了。
等我醒来,已经只剩最后一位了。对,就是我女朋友,呸,真不要脸,那时候还不是我女朋友。
这位小姑娘,个子中等,有些瘦,齐肩黑发,戴着黑框眼镜,除了胸有些平,其他的还算看得过去。女同学上场了嘛,起码得尊重下嘛,我坐正了身子,试着听听。
她分则大享得是张爱玲的一部小说《倾城之恋》,这本书我之前看过,便来了兴趣。她聊了很多自己的见解,声音婉转的像百灵鸟一般,听起来甜蜜蜜的,我听着听着就陶醉其中了,她讲了什么,我自然也不记得了。
这姑娘是越看越喜欢,所以在分享会结束后我鼓起勇气,一大步飞奔到她的身边,“同学,可以……可以借下你的这本书吗?”,我恨不得给自己一耳光,明明是要说,可以交个朋友吗,怂包。“这本书吗,可以呀,你拿去看吧,写的很好的。”“那就谢谢隐搜同学的了,那我们加个微信吧,之后好还书给你。”。就这样,我成功地加上了她的微信。
后来,我还了她的书,又借机请她吃了顿饭,作为文艺青年的我,我又约她一起看电影看话剧去图书馆。发现我们还蛮聊得来,一来二去就聊成了男女朋友。
我们每天有讲不完的话,晚上总是能拉着手绕着腾龙大道走两遍,偶尔遇到小树林里亲热的情侣,她故意大声讲话,然后带着得意的笑声拉着我跑开。她还让我念诗,还得用那种带着感情的调调,她会在草坪上踱来踱去,开心了就断断续续地哼着曲子。
有一次,我们一起去逛户部巷。我要带她去吃顿好的,她说她只想吃一碗酸辣粉,要很辣的那种。吃完已是晚上,我们站在夜幕下看长江大桥,一辆辆车飞驰而过。我悄悄给她拍了照片,到现在还保存在我的手机里。
那晚她在武汉城市的灯光下格外的美,我指着长江对岸,说你看,然后乘机亲了她一口。她有些慌张,羞羞答答的,说我是大流氓。
大三盛夏的一个夜晚,我们坐在足球场上,用一副耳机听着《小情歌》,学校的小乐队也唱着这首歌,“就算整个世界被寂寞绑票,我也不会奔跑......”。她靠在我的肩上,忽然望着我的眼睛,问我,“你说,等到我们毕业的那天,我们还会像现在一样一直在一起吗?”,这一刻我看见她的眼睛里有星星,一闪一闪的,我一把将她抱在怀里,抱得很紧很紧。
我说, “只要你愿意,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
毕业我们一起去了北京。刚开始我的工作很辛苦也没有多少钱,她的工资也仅仅能补贴日常开支,我们租了间合租屋住着。穷酸到我将烟都戒了。
合租屋,是一套房被薄薄的墙壁隔出很多的房间。租房子的人一起共用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一个阳台,夏天的时候,人挤人,一股子汗味。
我和她挤睡在一个小小的床上,墙壁不隔音,有时候还能听见隔壁的小情侣啪啪啪声。我们为了省钱,晚上饿了就一起煮方便面吃,用手机放着摇滚乐,那时候一起吃一碗泡面就很快乐。
就这样我们日子渐渐好起来,我和她都升了职,我在一家证券投资企业里做上了主管。我们攒够了钱,搬到了更好些的出租屋。
她的确是个好姑娘,隔三差五地给房间里换上新鲜的花,她说的,没有钱买衣服可以,不能没有钱买花,有花,日子就明媚起来,不管是晴天还是阴天。她还说,她要为我们的房间插上一辈子的花。我扭过头,假装看向窗外,抹抹了泪碴子,对不起,我现在只能给的了你这样的生活。
工作之余,我们偶尔会去看一场话剧和电影,通常待在出租屋里。她看她的书,我坐在办公桌前敲字。我从大一起就开始敲字,还几次写作奖,那时候我就觉得我能成为一位畅销书青年男作家。连笔名都有,叫怪兽。
之前构思过一篇长篇小说,因为工作原因,一直都没找到时间动笔。那天晚上,我通宵敲完了一章。
后来工作愈发忙起来,更加没有时间。通常下班回到家到头就睡着了。这样单调的围着工作连轴转的日子又持续了一个多月。在某一天早上,我没有去上班,窗外的天灰蒙蒙的,好像有一场大雨要下。我走向正在梳妆打扮的她,拉着她的手说,“我想辞职了”。听的她一愣一愣的,杵在那儿一动不动,过了半响才缓过来。
她说,“你是为了写你的小说是吧,但是我已经二十五了,你不是以前问我是先买车还是先买房吗,你打算都不买了吗?”,我沉默了会儿,原来她一直都记得。
上学那会儿,有次我们坐公交车去东湖玩,我指着金融港那儿最高的那栋楼,我说我以后会在那儿实习。我还问她,之后有钱了,是先买车还是先买房,她说,先买房。
我说,“对不起,我知道这些年你跟着我受了很多苦,但是我想试一次,就这一次,你知道的,我有一个作家梦……”,没等我说完,她抹着泪冲着离开了房间,留下“轰”的一声摔门声。
我瘫软在地上,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一无所有。
我被高跟鞋声吵醒。
“你说你啊,怎么搞的这么一团糟,要是以前知道你是这样的,我才不会跟你在一起呢,你看看一股子味儿,你说,要是我不在你身边了,你该怎么办呀……”,我一下蹿起身来,径直一大跨步到她身边,紧紧地紧紧地将她抱在怀里,眼泪大颗大颗地往下掉,把她衣服弄湿了。
她被我的反应吓到了,连忙问我怎么了,抱得我更紧了,她跟着我的这几年,可能从来没有看见过我这样。
我说:“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我梦见我爱上了你,最后你离开了我,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一个人……”
“傻瓜,我什么时候要离开你了,我一直都在等你啊,不是你说的写小说期间你要一个人搬出去住,不要联系你,不要打扰你,我的大作家。”
“那你答应我,以后都不要离开我好吗?”
等我哭完我就有些后悔了,太没面子了,我七尺男儿,竟然抱着自己的女人一顿乱哭。
我平静下来了,我拉着她的手说:“咋们走!”
她有些疑惑:“我刚来又去哪儿?”
“我们收拾收拾去领证去!”
她吓楞了,摸了摸我的额头以为我发烧说梦话,然后顿了顿,哭了起来,连连点头,又笑的像花一样灿烂。
走出门,她还在问我,那稿子呢?
③ 短篇小说 | 秘密
文 | 滑稽的菠萝
无戒学堂故事创意课第2天,5887字,累计5887字。
“妈妈,妈妈,我们要去哪里?爸爸呢?”5岁的张磊用他肥嫩的小手扯住女人的衣角,天真的声音回荡在摆满行李的屋子里。
女人坐在椅子上,以手扶额,过了好一会儿才伸出手,摸了摸张磊的头:“儿子,你爸爸去上海做生意赚了大钱,不回来了。”
5岁的张磊扑朔着眼睛,眼泪掉下来:“我想爸爸,我要爸爸。”
张磊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跟着妈妈从县里搬来浔城投奔亲戚,就读了我们小学,成为了我的同桌。
我依然还记得他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叫张磊,我的梦想是成为上海的大富翁。”
老师不禁莞尔,同学们也都乐不可支,不过张磊看起来对这些笑声毫不在意,眼神坚定,表情严肃。
待到他走下讲台,坐到我身边,我才好奇的问他:“你为什么要去上海做大富翁啊?”
他却是老成的看了我一眼,悄悄凑到我耳边说:“这是个秘密。”
张磊的成绩很好,一直名列前茅,所以他很轻松的就考上了浔城第一中学的初中,而我则是差了几分,与一中失之交臂。
我以为可能不会再遇到这个小学同桌了,可当我走进二中高一3班教室的时候,虽然张磊现在变得又高又瘦,还戴了副黑框眼镜,与小学时的样子差异挺大的,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意外的,我和他又成了同桌。
他学习很刻苦,但成绩始终处于中游水平,因为他每堂课只听半节,剩下的半节课都在手机上看课外书,比如《聪明的投资者》《穷查理宝典》《金融学》。
我惊叹于他课外书的高深,因为有一次我发现他竟然在看《资本论》。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看这些书?”
他笑了笑说:“因为只有看这些书,才能看透这个世界的本质。”
我想起他小学的时候对我说的话,我又问他:“是因为那个秘密吗?”
张磊扭过头来,对我笑了笑说:“没想到除了我以外还有人记得,谢谢你还记得。”
03
高考前的一个学期,他就像变了个人,每天红着眼睛啃书,疯狂的做习题,他桌子上除了学校发的大批大批模拟卷,还有他自己去买的真题。
他的成绩以肉眼可见的程度“蹭蹭”往上涨。
直至高考前一个月,我们50人的班级,800多人的年级,他从班级27名,年级405名,一模窜到了班级第11,年级前一百,二模则是班级第六,年级前五十。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的成绩单,简直不敢相信我的五感。
他却轻描淡写的说:“高考不过是我前进路上的一块小石头而已,如果它阻碍了我,那么我踢开它就好了。”
我问他:“到底是什么样的秘密,能够让你拥有这么大的动力去完成一件事?”
他头也不抬的,一板一眼的说道:“秘密就是秘密,说出来就不是秘密了。”
04
在他强而有力的学习劲头带动下,我高考的成绩足足提升了近50分,考上了上海的某所二本院校,而他则没有任何意外的进入了复旦,学金融。
由于我们都在同一个城市,加上十来年的交情,所以大学期间偶尔也会出来聚一聚,聊一聊近况。
大三下学期的某个周末,我们坐在咖啡厅里,他告诉我他找到了一份证券公司的实习工作,打算一边工作一边考研。
我艳羡不已,他依旧是学霸一枚,我说我只能专心考研,没办法兼顾。
他笑了笑,没多表态,而是在手机上摆弄了一番,然后示意我看微信。
我点开微信,发现是两张照片,是一张老照片和一张美图秀秀修改过的照片。
老照片上坐着一个年轻人,怀里抱着个5.6岁的小孩子,而另一张则是那个年轻人老了的样子,却是西装革履,一副成功人士打扮。
没等我说话,他笑了笑说道:“这是我爸爸,我7岁的时候他就离开了家,来上海做生意,这么多年都没见过他了,我想,他老了以后,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
我惊讶的说:“这……这就是你的秘密?”
张磊点点头。
许多年前就想知道的秘密,一朝解密,我没有觉得好奇心得到了满足,反而觉得心里有些沉甸甸的,眼前的张磊脸含笑意,我回忆着每一次看到他时的样子。
原来,他从一开始就已经接受了这件事,他在用自己的行动去努力揭开这个秘密。
我的好奇心上来了,便问他:“你父亲抛弃了你们娘俩,你为什么还要找他?”
他的脸色终于变了,一瞬间变得面无表情起来。
“正是如此,我才想要问问他,当初他为什么一去不回了。”
05
上海是这么偌大的一个城市,茫茫人海,张磊又该去哪里寻找他的父亲?
在这个科技发达的年代,可能他也会通过网络手段去寻找吧,发动广大的网友,去人肉这个抛妻弃子的老渣男。
不过张磊也算是很执着的了,如果换作是我,恨归恨,可是也不至于会如此执着。
可人与人之间本就不相同,正如我高考加足了火力只能提高不到50分,而张磊却能从二本线都达不到的程度,火箭喷射般考上名校。
再次见到张磊,他已经是证券公司的金牌操盘手了,他只用了两年的时间,就在业内打出了不小的名气,虽然借了一股熊市分化行情的东风,但成功永远都是站在准备的人那一边的。
依旧是那个咖啡厅,不同的是,他已经即将进入他的高亮时期,而我依旧是一名学生。
“抱歉,我注意了所有见过的人,并没有你的父亲。”我说。
而张磊是叹了口气,说道:“我也没找到,但我通过网络,让人帮我比对了一些人的照片,似乎找到了一些线索。”
“噢?那你去验证了吗?”我急忙问道。
他摇了摇头,说:“目前工作正在上升期,走不开,过了这段时间,我就打算去。”
太多年了,我对这件事的好奇心也积攒他太多年,所以我也很想见证这件事。
“如果正好是我放假,能否带上我?”
张磊诧异的看了我一眼,沉吟片刻后说:“既然这样,我去的时候会联系你的。”
06
张磊所说的线索居然在我的家乡浔城。
我们乘坐高铁,五个小时后到达了浔城火车站。
我们打了一辆的士,开到庐山脚下的一间农家乐停下。
张磊从车上下来,抬头看向那间农家乐的门头:老张头农家乐。
我跟在他的身后,看着他的表情从先前的轻松,渐渐紧绷,到现在的眉头紧锁。
我没有上前打扰他,我不过是一个局外人,是一个旁观者,所以我便也静静地等在一旁。
良久,他开口对我解释,可听起来又像是在自语。
“我小的时候,妈妈突然有一天对我说:父亲在上海赚了钱,不回来了。
我问她为什么。
她说:上海的繁华世界就像是一只巨兽的大嘴,看起来有无数的诱惑,可人走进去却是连骨头都不会剩下。
我当时并不明白,但看到母亲落寞的神情,我的心里滋生了一种难以言明的情感。
我的母亲把青春献给了那个男人,却得到这样的结果……
后来我跟着母亲来到了浔城,投奔爷爷奶奶,我的心里其实是不愿意的,可除了爷爷奶奶,我们已经无依无靠。
他好歹还算有些良心,赚了钱,为他自己的父母添置了一些房产,于是我和母亲也不必和他们住在同一屋檐下。
我努力赚钱,不仅仅是为了找到他,问一问他为什么要抛下我们,更是想要脱离他对我们的这种束缚。
我们住了他的房子,母亲每年都会抽出时间去爷爷奶奶家,为他们做些事,虽然爷爷奶奶对我并没有不好,相反他们常常对我宠爱有加。
但我仍然讨厌他们。”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缓缓开口问他:“为什么这么执着,你已经有远大的前景,你可以选择带你母亲离开,和他们一家人成为陌生人的。”
他的眉头微微松开,看着我苦笑:“我这十六年来,都是为了这个答案在学习,你让我就这样放弃,我不甘心。”
我还想劝他,可这时,一个鬓角微白的50多岁妇人端着一个簸箕从农家乐的门里走了出来,看向我们的方向,却是停住脚步。
我发现张磊的身子微微颤抖起来,眼睛却是盯住那个妇人。
“妈。”
07
我惊愕于这件事情的结果,我们明明是来寻找张磊的父亲,可沿着线索,却找到了他的妈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带着一肚子的疑问,我跟着这娘俩来到了农家乐后院。
张磊的母亲把簸箕放在地上,让我们稍微等一等,两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走进了与后院连接,加盖的厨房里。
厨房的顶上烟囱正“突突突”的冒着白烟,张磊的母亲却进去了半天都没有出来,我看了看那门口,又看了看张磊。
张磊丝毫不着急,像一根柱子一样站在院子中央,一动不动。
又过了好一会儿,我才看到张磊的母亲,拖着一个男人从厨房门口露出头来,那个男人留着板寸头,发色黑白相间,看起来有些憔悴,也是经历了不少生活的摧残的。
但我一眼就认出他来,那人正是张磊的父亲。
张磊的父亲还在推耸着他母亲,似乎不想到院子中来,只是他的头微一撇,看向我们站的方向,动作却是慢了下来。
张磊并没有想象中的激动,反而看见他父亲的那一刻,转身就走。
我急忙拉住他。
“你不想得到答案了吗?”
“不想了。”
我不自觉松开了手,张磊头也不回,大步流星的离开了。
张磊的母亲急忙追了出来,大声呼喊着张磊的名字,可张磊却始终没有回头。
我有些手足无措,却是张磊的母亲拉住了我的手。
“你是小磊的同学吧,小磊不懂事,你留下来吃个饭吧。”
08
饭席上,几杯酒下肚,借着酒劲,问出了原本应该是张磊想问的那个问题。
“叔叔,你当年为什么要抛下张磊他们母子?”
男人叹了口气,本来喝着水的他,拿过酒瓶给自己倒了二两酒,一口干掉,开口说道:“我不过是没用的人,我想让他们母子能过得好一些。”
张磊的母亲急忙抢过酒瓶放在我脚边,瞪了那男人一眼,说道:“还是我来说吧。”
一个故事在我面前展开。
16年前,张磊的父亲张建军在当地与人合伙办企业,而母亲柳秋萍则是在公司里做会计。
原本一路顺风顺水,企业即将走上正轨的时候,张建军发现了他的合伙人赌博欠了许多债务。
本来张建军只需要将那合伙人的股份收购,作为公司的绝对股东也就罢了,可期间还发生了一件事,正是这件事,让张建军夫妇万劫不复。
那合伙人挪用了客户资金。本来挪用客户资金这件事,理应通过会计,而会计是柳秋萍,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的,却不想那合伙人其实早就买通了张建军的秘书,偷了公司印章,在柳秋萍那里把钱给提了出来,面上是用于投资,其实是被他拿去还债了。
当张建军发现这件事的时候,那合伙人已经跑得没了踪影,公司资金亏空了一大块,银行账目对不上,贷款也给停了,公司立即从盈利变成了亏损,同时那几个客户听闻了消息,也把张建军这个公司法人给告上了法庭。
本来这件事张建军如果把责任推给柳秋萍,那么张建军就能少吃几年牢饭,但柳秋萍也得入狱服刑。
张建军当机立断,把责任全部担下,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告知警方合伙人已经出逃的事实。
经过律师的调停,法院给出判决,张建军判十六年有期徒刑,立即执行,而柳秋萍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
那一年,张磊才5岁。
柳秋萍对我说:“我听了他爸爸的话,骗了小磊16年。
他爸爸不想让他一辈子待在小地方,所以编造了那个谎言。
我告诉他,让他成为有钱人,就能和他父亲站在同一个平台对话了。
他也是真的争气,现在在上海发展得很好。我们看到他现在这样,也就心满意足了。”
柳秋萍抹了一把眼角,说:“他爸爸当初是为了弥补我犯下的错,才进了牢里的,这么多年来,其实我心里一直都很愧疚,很多次我都忍不住要说出真相。”
“秋萍。”张建军拍了拍柳秋萍的肩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喝下。
“我的意思,不用再解释了,我已经受过了这苦,再苦也没几年了,我只想用我最后的时间,多陪陪你,秋萍。”
09
我从农家乐出来,心里沉甸甸的,张磊的父亲患了肝癌,虽然接受了治疗,但癌细胞已经逐渐扩散开来,医生说他好好调养,也不过三五年的寿命了。
这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误会,我不知道这个误会是不是造就张磊的源头,但这个误会实在太残忍。
我打电话给张磊,得知他在学校里,我立即打了车回区。
看到张磊的时候,他正坐在学校篮球场旁的阶梯观众席上,地上满是烟头。
“结束了?”我还没说话,张磊却是先开了口。
我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
“什么?”
“他是不是生意失败破产了?还是玩物丧志坏了事?他那种人,抛妻弃子都做得出来,什么报应都不为过,我只是没有想到,我母亲还愿意接受他这个人渣。”
原来,张磊远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淡定,可我知道了这是个误会,我必须把事情真相告诉他。
“陪我抽支烟吧。”依旧不让我说话,他发了支烟给我。
我接过烟,在他身边坐下。
我再一次要开口说些什么,他却好似算好了一般,抢在我前面。
“我准备回上海了,你呢?跟我一起吗?”
没等我回答,他就又说:
“走吧。”
张磊站起身来,环视了一圈学校的景色,说:“我想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心中有些急了,大声说道:“你爸爸得了癌症,快死了。”
张磊的背影僵硬了一下,他的声音再次传来,却是冰冷中带着些快意:“关我什么事,这是报应。”
我急得不知道怎么用言语去表达,冲上前去把张磊推倒在地上。
我大声吼道:“关于你爸爸的一切都是个误会,误会啊,他是为了你和你妈妈……”
“误会?误会?”张磊推开我,再次把我打断:“你说抛妻弃子是误会?”
我这人一急就舌头不灵光,让我和一枚学霸吵架,简直就为难我,我干脆想都没想,一拳挥出去打在他脸上。
10
我和张磊两人打了一架,鼻青脸肿的坐在篮球场边上的观众台阶上抽着烟。
我最后如愿把事情的经过原原本本的告诉了他,然后他就不发一言的坐到了现在。
天已经渐渐地黑了下来,学校里昏黄的路灯亮了起来。
“还记得你看过的经济学讲义吗?”
他没有说话,我便自顾自的说道:“是杠杆理论。仇恨为支点,用你的努力学习,得到大成就,这就是你父亲的初衷。”
我吞下一口烟,从鼻子里喷出来。
张磊依旧没有说话,但我发现他低着头,烟已经快要烧到滤嘴,上面有长长的烟灰。
他的肩膀在微微抖动着,因为天有些黑,看不清他的表情,我不知道他究竟怎么了。
我伸手去触碰他的肩膀。
他却站了起来背对着我。
“陪我再去一次农家乐吧。”
11
这一次的见面,张磊是真的平静了许多,虽然没有表现出热情,但我们却和他的父亲一起坐在了一张桌子上等菜吃饭。
张磊的母亲柳秋萍很开心,一个劲的端菜上桌,很快桌子上便摆了满满一桌菜,整得就像是宴席一样。
开席,柳秋萍给张磊和我倒上酒,张建军指了指自己杯子说:“我也喝点。”
却不想这次抢过酒瓶的却是张磊,他把酒瓶放在地上说:“酒不够。”
张建军先是一愣,然后露出一个笑容,眼角却是湿润起来。
柳秋萍急忙拿了瓶矿泉水,给张建军倒上。
一餐饭,张磊和张建军都没有说话,也没有互相敬酒,但气氛却不如之前那么僵硬了。
12
三年后,张磊大婚。
我包了个两千的大红包给他,这对于我来说,已经算很大的红包了。
我来到他家的公寓,等着接亲的队伍到来。大红的喜字高高挂起,粉红色的纸花挂满了天花板,还有各色气球,以及大红的床单和被单,床上面用红枣、花生、桂圆、瓜子拼成“百年好合”四个字。
我看见他的父母都在婚房里忙活着,他的父亲气色比三年前好了许多。
我知道,他把父母都接到了上海,用最好的资源为他的父亲续命。
我看着眼前的一幕,衷心为他觉得开心。
“头车来了,头车来了,放鞭炮。”
然后一阵噼里啪啦的电子音响起,我哭笑不得,原来那是一挂假鞭炮,被他们整得这么激动。
没一会儿,西装革履,抱着白纱新娘的张磊出现在了客厅里。
张磊看到我,十分高兴,把新娘放进了房间里,就出来与我说话。
略微寒暄几句之后,他忽然对我说:“我准备开公司了。”
“噢,挺好,回头我去你那儿打工,工资给开高点。”
他却是微微一笑说:“愿意当我的合伙人吗?”
(全文完)
④ 介绍一些篮球类小说。有NBA的。要经典好看的。
在这里向大家推荐几部很经典的篮球小说:
1.书名:《校园篮球风云》
作者:大秦炳炳
简介:没什么好介绍的,就是写篮球的.喜欢篮球的朋友请进.本书会在你的生活里带来一丝对篮球的冲动,期盼.主人翁是个非常具有篮球天赋的少年,在初一12岁的时候看过一场北阳一年一届的高中篮球联赛的比赛后,就疯狂的爱上了篮球。在三年的磨练下,他终于成为了一个十二中校队篮球队员,面临即将到来的篮球联赛,他将有什么表现了?让我们一起来拭目以待吧!
没有玄幻,没有神奇,没有外星人,没有任何的奇遇,喜欢看YY的朋友如果你看完简述后,可以选择不看。最后希望一切喜欢篮球的人进入这个少年的篮球梦中,和他一起欢和乐。愿你能从本书得到你所要的快乐。
推荐理由:《校园篮球风云》可以说是篮球小说当中的开山鼻祖了,作者没有提到NBA,只是写了几个爱好篮球的中学生的故事,很激情很热血,类似于《灌篮高手》。但确实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
2.书名:《光荣之路》
作者:贺兰才人
简介: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平行时空中一个美国华裔少年的成长历程,他有一个狗名,他有一张俊脸,他有一个有趣的家庭,他有骄人的天赋,他还有若干女朋友,最后这一切都与篮球有关!
如果你喜欢NBA赛事,才人会瞎掰一些你知道的和不知道的;
如果你对欧美文体圈感兴趣,才人在这里点燃熊熊八卦之火;
如果你的接受能力不俗,才人YY了一个不中不西的奇异娱乐世界;
如果以上你都不感兴趣,ok,请点击收藏之后寻找右上方那个X,祝您好运!才人腹诽:“真是个无趣的人啊!”
很好,你没有选择X,请看注意事项:
1,请自备功能强大的搜索工具;
2,请与屏幕保持三十公分距离;
3,请备好干粮,文章很长。
推荐理由:才人写的《光荣之路》开辟了一种新的篮球小说模式,将都市、生活、娱乐、篮球融为一体,给日渐萎靡的篮球小说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严格来讲,《光荣之路》应该称之为:都市篮球小说。“公爵女郎”深入人心,读者都记住“史努比”这个外号,却忘了主角的本名。也引起了篮球小说中球员泡好莱坞女明星的风潮。
3.书名:《这就是中锋》
作者:双烟囱
简介:2007年11月,凯尔特人队作客奥兰多水屋中心球场迎战霍华德率领的魔术队。这是魔术队在2007——2008赛季的第十场常规赛,现在比赛已经进行到了第46分53秒,比分是110比100,也就是说魔术想要赢球,就要在一分零七秒内得到11分,甚至更多。
可是魔术的新主教练斯坦—范甘迪显然没有这个打算,因为现在霍华德,尼尔森,还有这个赛季节刚刚花了一亿一千万美元签下的沙拉德—刘易斯都已经坐到了板凳上,这并不奇怪因为明天他们还要飞抵新奥尔良于蜂群作战,于其做最后的赌博不如为明天的比赛做好准备。
斯坦—范甘迪已经放弃这场比赛了,他向替补席上看了一眼,朝着一个黑头发的大个子招了一下手:“嘿!凯文,该你了。”
推荐理由:中锋的极限在哪里?中锋的职责又在哪里?进攻型中锋和防守型中锋可不可以兼顾?在小说中都可以找到一些答案。作者的篮球专业知识很深,看完之后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4.书名:《中锋至上》
作者:饭饭爱吃饭
简介:中锋,一个几乎快被联盟和人们遗忘的群体。跑轰当道,锋线肆虐的世界里,一个尴尬的战术存在。
中锋这个曾经辉煌的位置已经交出了自己的统治权,在NBA这个联盟逐渐被边缘化。
中锋的作用只剩下抢篮板与补篮,或者像奥库一样飘在外线用三分投射来进行精确打击。
看着衰老的鲨鱼,退役的大叔,接近而立的姚明,背身单打技术粗糙的霍华德,有着一张四十岁老男人脸的奥登。
90年代四大中锋争鸣天下的壮观景象已经近乎绝迹,所以每次姚鲨对决都会成为媒体炒做的噱头。
因为这个联盟实在找不出另外一对中锋可以演绎出精彩的对抗了。
现在的NBA主导天下的一群锋线卫将,跑轰强人。
空中舒展的长臂,暴烈的扣篮动作,精准的三分,不看人传球,空中接力。
中锋已经找不到多少属于自己的光荣。
这是一个讲述中锋的故事,一个黄皮肤的少年中锋,在联盟里书写属于自己传奇的故事。
推荐理由:其实《中锋至上》这本书的质量上并不能和前三本比肩,但是给大家推荐的原因是:作者是个女生,还是一名医生(还是一位美女哟)!这个消息是不是很让人吃惊?作者写的确实很用心,而且水平确实蛮好的,值得一看。作者现在还在写另一部篮球小说《锋行篮下》。
5.书名:《屹立》
作者:青青牧草
简介:微笑刺客结束了他那身为史上最伟大组织后卫之一的职业生涯后,他就没怎么顺利过。做解说员,被比尔沃顿指责口齿差。并购了CBA,破产倒闭。当总经理,被灰溜溜赶出多伦多。他没有拉里伯德那样完美主义的高傲,还能够厚着脸皮去步行者尝试做主教练。然后,就是他那灾难性的尼克斯总经理,然后是主教练生涯,他唯一值得称道的,是他那还算可以的选人眼光,然后,他看上了这个中国小子。。。
“他沿着魔术师的脚步前进!”
“他无所不能,他让球队立刻变成总冠军的有力争夺者!”
“他让放弃他的球队感到如同波特兰没有选乔丹一样痛苦万分!”
“这个中国小子已经展示了无以伦比的技能,天哪,他还在进步,他究竟可以达到什么程度?”
“在最后时刻他永远是球队最值得信赖的人!”
“他用邓肯标志性的打板投篮绝杀了马刺!”
推荐理由:《屹立》是一部很纯粹的篮球小说,并没有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主角心中有的只是对篮球的热爱和不断磨砺自身技巧的执着。看完之后,让人很是感慨。
6.书名:《恶棍之路》
作者:欧小花
简介:巴克利,兰比尔,罗德曼他们说要教我一些篮球场上的阴招!
我对他们说!
“老家伙!你们过时了!”
他们哑口无言!
因为我是道格瑞秋!
我的对手们对我总是咬牙切齿的,但是当我成为他们的队友时!他会高兴的手舞足蹈!
因为我是道格瑞秋!
NBA的经理们都认为我是一杯毒酒!但是他们却心甘情愿的喝下!
因为我可以给他们带来上座率!带来金钱!
教练们总是会对我指手画脚,但是我却不鸟他们!
到了比赛的时候他们会乖乖的请我上场!
因为我是道格瑞秋!
记者总是喜欢骂我是毒草恶棍,但是他们确离不开我。
因为我是道格瑞秋!
道格瑞秋等于恶棍!
道格瑞秋等于票房!
道格瑞秋等于防守!
道格瑞秋等于胜利!
道格瑞秋等于总冠军!
推荐理由:当现在的NBA越来越后卫当道,越来越多的充斥着“体毛哨”“空气哨”的时候,恶棍出现了。恶棍并不是打架斗殴、吸食大麻、下黑脚这类,恶棍是回归90年代纽约、热火的铁血窒息防守,是内线大闸,是强硬的身体对抗,是回归篮球的本质。
7.书名:《王朝教父》
作者:临河羡鱼翁
简介:“和庄飞相比,我做的还远远不够”-马刺主教练波波维奇
“我是nba最成功的主教练?不,还有庄飞”---湖人主教练菲尔杰克逊
“如果能在庄的麾下打球,我愿意一直打到50岁”--奇才老将乔丹
“我希望老板现在马上行动,庄飞先生现在又单身,我们必须快一点,现在全联盟都在追逐他”---骑士球星詹姆斯。
推荐理由:《王朝教父》从名字上看就知道是写主教练的,写教练的小说很多,但真正经典的只有这本。里面的球员划分还是蛮客观的。不过估计作者会被很多人喷,因为在小说中,OK组合时期,湖人一个冠军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