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奇幻小说推荐
『壹』 朋友们介绍本魔幻小说给我
嗯,我觉得《魔戒》不错!
托尔金(J.R.R.Tolkien),英国文学家,生於1892年1月3日,1915年牛津大学毕业,专研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历史和语言。1925年回牛津担任教授,时年33岁,是牛津有时以来最年轻的教授。同时,他也展开一系列神话故事的创作。最脍炙人口的有《魔戒前传-哈比人历险记》(The Hobbit or There and Back Again)、和《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这两部震硕古今的奇幻小说。 此两部巨作被誉为近代所有奇幻作品的鼻祖,影响深远。
托尔金於1973年9月2日在牛津逝世。托尔金死后,其作品并未因此销声匿迹。至今全球已畅销一亿余册,《魔戒》在英国的Waterstone和第四频道合办的票选活动中选为二十世纪之书、AMAZON网路书店票选为两千年以来最重要的书籍。
由托尔金所写的《魔戒》,是一部充满矮人、精灵、骑士、巫师、半兽人、神仙等等的奇幻探险故事。五十多年来,本书澎湃壮丽的背景,奇特而丰富的人物,带领了全世界奇幻(Fantasy)创作类型的发展及延伸。读者所熟悉的飞龙、精灵、架空世界及国族历史、魔法……等等,全是受到《魔戒》的影响。
由托尔金所写的《魔戒》,是一部充满矮人、精灵、骑士、巫师、半兽人、神仙等等的奇幻探险故事。五十多年来,本书澎湃壮丽的背景,奇特而丰富的人物,带领了全世界奇幻(Fantasy)创作类型的发展及延伸。读者所熟悉的飞龙、精灵、架空世界及国族历史、魔法……等等,全是受到《魔戒》的影响。
故事由魔戒持有者佛罗多展开,他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这枚戒指是魔王迟迟不能统治世界的关键。他也陷入了善恶双方争夺的处境中。几经波折,他才得知必须携带魔戒深入魔王的领土,才能在末日火山摧毁这一切邪恶的根源。 於是,在巫师甘道夫的主导下,由精灵、矮人、哈比人、游侠和人类组成了魔戒远征队,试图护卫佛罗多前往魔王的老巢。但黑暗的势力亦非省油的灯,魔王索伦派出黑骑士四处搜捕,并且决心发动大军入侵,不惜一切代价,只为了找到这枚小小的戒指。而拥有无比力量的魔戒也开始腐蚀人心,让人陷入黑暗的诱惑之中。正当邪恶的力量四出蠢动之际,善良的力量也因魔戒而陷入分崩离析的困境。就这样,佛罗多一行人在毫无希望的状况下,踏上了漫长的旅途…… 这是二十世纪以来最壮丽的史诗作品、它的角色众多而分明、情节丰富变化,不只引人入胜,吸引了无数的读者,更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奇幻小说。
如果要评选出上个世纪在英美文坛最成功、在英语世界影响最广、在全世界销量最大的一本文学作品的话,这几个桂冠恐怕都非史诗式的奇幻巨著《魔戒三部曲》莫属。20世纪50年代中期,由英国牛津大学中世纪英国文学教授J.R.R.托尔金所著的《魔戒三部曲》自出版问世以来就在英美两国乃至全世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至今已被译成25种不同语言,全球销售量达5000万册以上。《魔戒三部曲》多次读者投票中被选为20世纪最伟大的书;难怪一些熟悉《魔戒三部曲》的华人将它称为西方的《西游记》。
托尔金笔下的世界之所以能跨越了国界、语言和年龄的限制,引起全球读者共鸣,也许在于它将人性的爱恨情仇加载于一个魔幻神奇的遥远世界,并且以磅礴的气势描述出这个关于生存与勇气、友谊与自我牺牲的故事。20世纪的100年中,从未有任何作家敢于撰写这样一部巨著,因此甚至可以说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它所引起的风潮衍生出一种全新的文学类型:奇幻文学。此后,无数的小说、录影带、角色扮演游戏、电玩、漫画或是电影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它的启发,一个前所未有的蓬勃市场由此诞生。
不过,有谁能够想到,这部让全世界着迷的魔戒系列小说的创作灵感其实只是来源于一个床边故事呢——在写作《魔戒》前,托尔金曾经为了哄儿子睡觉而编了一个“哈比族”(The Hobbit)的故事,随着故事越讲越多、越讲越完整,《魔戒三部曲》的雏形就此产生。托尔金于是将其系统整理,经过再创作后出版,一部旷世巨著就这样诞生了。
那么,“哈比族”和他们所生活的“中土世界”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呢?就让我们走进托尔金的奇幻境界中去了解一下吧。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就像看西游记你得先知道唐僧是谁、大唐又在何年何月一样。
“中土世界”(Middle Earth)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一般只有4英尺左右,相当于我们人类普通儿童的身高。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哈比族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著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
好了,下面我们的“魔戒”故事可以正式开始了:
比尔伯·巴金斯是位年事已高的哈比族人,在110岁生日那天,他决定离开故乡,并将所有财产都移交给他的侄子弗罗多·巴金斯。不过,比尔伯唯一难舍的是一只可以让持有者隐身的魔戒,可据他说这只不过是个不值钱的小玩意。哈比族的守护者——灰袍巫师甘道夫却对这戒指起了疑心,他拼命研究大量的史册,结果证实他最大的恐惧已经成真了。他把他的发现告诉了弗罗多:
数千年以前,黑暗魔君索伦打造了力量之戒。他将其中三枚戒指送给精灵王,七枚送给矮人贵族,九枚送给人类。而索伦在暗中更铸造了一枚至尊魔戒,它拥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全世界都笼罩在黑暗中。精灵人类联盟向索伦以及他的半兽人大军宣战。联盟虽然牺牲惨重,但成功地将索伦赶回魔多,也就是他最后的根据地——末日山脉。困兽犹斗的索伦被迫亲自上阵,在战场上杀死了人类皇帝伊兰迪尔,并且粉碎了他的纳希尔圣剑。继而,伊兰迪尔的王子埃西铎拾起圣剑的碎片,用它砍断了索伦的手指,将至尊魔戒夺走。失去力量的索伦当场灰飞湮灭,部队也跟着四散奔逃。
战斗结束后,精灵王艾隆德建议埃西铎将魔戒丢入末日山脉的烈焰中,将其彻底摧毁。但埃西铎受到魔戒力量的蛊惑,决定留下魔戒。他很快的发现,这只魔戒可以让他获得隐形的力量,但只要一脱下戒指,这种能力就会消失。半兽人部队发现了解除隐形的他,趁机将他击毙。魔戒随之落入安都因河之底,在该处沈寂了数千年之久,直到格鲁姆成为它的新主人。
和之前那些魔戒的持有者一样,格鲁姆同样受到了魔戒力量的蛊惑。他原来是个外型和哈比族类似的生物,但魔戒堕落的力量让他的心智扭曲,身体变形。他最后躲进了迷雾山脉的半兽人巢穴中,直到巧遇比尔伯·巴金斯为止。他并不知道,全世界的命运就掌握在他手中。
在比尔伯的生日宴会之后,甘道夫告知弗罗多:黑暗魔君索伦已经知道他的魔戒落在哈比族的手中。索伦正在重新建造要塞巴拉多,集结无数的半兽人,准备以大军夺取魔戒,并且征服全世界。他还告诉弗罗多,魔戒的力量会让持有者堕落,最后只有死路一条。要摧毁魔戒,一定要将它投入原先铸造它的烈焰中;那也就是位于索伦老巢的末日山脉。
于是,弗罗多在忠实的伙伴山姆怀斯、梅利和皮平的陪伴下,踏上了毁灭魔戒的征程。一路上,他们不断遇到索伦的爪牙——黑骑士(这些骑士也被称为戒灵)的围追堵截,还遇到了居心险恶的白袍巫师萨鲁曼的囚禁和可怕的炎魔怪的袭击。幸而有着侠客阿瑞刚、精灵公主爱雯、人类战士伯罗迈尔、精灵女王格兰瑞尔以及精灵莱古拉斯、矮人金利和甘道夫巫师等正义力量的保护和帮助,弗罗多他们的魔戒远征队才一次次地化险为夷。但是,真正能阻止弗罗多毁灭魔戒的,是魔戒本身:魔戒的鼓惑力量使弗罗多众叛亲离,同时也使弗罗多自己越陷越深……
究竟弗罗多能否完成中土世界众多族群的嘱托,彻底地毁灭魔戒,给大家带来永远的光明呢?《魔戒三部曲》会给我们一个完满的答案的。
『贰』 有哪些好看的英美文学小说
青少年文学,其实就是中二少年、无知少女们看的言情小说啊,Harry Potter(英美初中生普及读物)、暮光之城系列(当年在英美高中生群体里面很流行)。但是个人而言,是不喜欢看一些英美文学小说的,一方面是因为自己没有兴趣,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都比较难懂,所以还是比较喜欢看言情小说的。
『叁』 小说魔戒,纳尼亚传奇与另外哪几本小说共称西方四大魔幻小说.
《指环王》(或者说《魔戒》)、《纳尼亚传奇》、《哈利波特》、《暮光之城》并称西方四大魔幻小说。
《魔戒》又称《指环王》(The Lord of the Rings),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语言学家J.R.R.托尔金的史诗奇幻小说,被公认为近代奇幻文学的鼻祖,为《霍比特人》之续篇。本书讲述了中土世界第三纪元末魔戒圣战时期,自由人民为反抗索伦追求自由而誓死抵抗黑暗的故事。
《纳尼亚传奇》(The Chronicles of Narnia)是一套七册的奇幻儿童文学,由英国作家C·S·刘易斯在1950年代所著,为英美儿童文学经典之一。故事的开始讲述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女孩偶然进入了一个异世界,称为纳尼亚,并在那里经历过一连串的冒险,及看到那个世界的创造。之后,他将一颗从异世界带来的种子(苹果)埋在花园里,还长成了一颗大树。这棵大树后来被飓风刮倒,又被造成了衣柜,然后又引领了四个小孩子进入这个神奇国度的不同时期,每一本互有关连,但亦可独立阅读。
《暮光之城》是美国作家斯蒂芬妮·梅尔(Stephenie Meyer)写的一本恐怖但是却浪漫的小说。"暮光之城"系列以伊莎贝拉·斯旺和爱德华·卡伦一对苦命鸳鸯的情感纠葛为主线,融合了吸血鬼传说、狼人故事、校园生活、恐怖悬念、喜剧冒险等各种吸引眼球的元素,而凄美动人的爱情则是全书"最强烈的情绪"。
《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是英国作家J·K·罗琳的奇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部,描写主角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7年学习生活中的冒险故事。
『肆』 谁能推荐几本经典的英美小说!!!
1 哈克贝利·弗恩历险记——马克·吐温
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by Mark Twain
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明、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他为了追求自由的生活,逃亡到密西西比河上。在逃亡途中,他遇到了黑奴吉姆。吉姆是一个勤劳朴实、热情诚实、忠心耿耿的黑奴,他为了逃脱被主人再次卖掉的命运,从主人家中出逃。他们一起漂流在密西西比河上,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两人成了好朋友。哈克贝利为了吉姆的自由,历尽千辛万苦,最后得知,吉姆的主人已在遗嘱里解放了他。小说中,哈克贝利和吉姆的性格鲜明突出,形象栩栩如生。全篇的现实主义描绘和浪漫主义抒情交相辉映,尖锐深刻的揭露、幽默辛辣的讽刺以及浪漫传奇的描写浑然一体,形成了马克·吐温独特的艺术风格。
2 纯真年代——华顿
The Age of Innocence by Edith Wharton
伊迪丝·沃顿1921年获得普立策文学奖的小说,她也是普立策奖历史上首度获奖的女性作家。
小说的主要情节发生在19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纽约上流社会。那是伊迪丝度过童年与青春的地方,她在那儿长大成人,进入社交界,订婚又解除婚约,最后嫁给波士顿的爱德华华顿,并度过了婚后的最初几年。时隔40年后,作为小说家的她回顾养育过她也束缚过她的那个社会,她的感情是复杂的,既有亲切的眷恋,又有清醒的针砭。作家把那个时代的纽约上流社会比作一个小小的金字塔,它又尖又滑,很难在上面取得立足之地。处在塔顶,真正有贵族血统的只有二三户人家:华盛顿广场的达戈内特祖上是正宗的郡中世家;范德卢顿先生是第一任荷兰总督的嫡孙,他家曾与法国和英国的几家贵族联姻;还有与德格拉斯伯爵联姻的拉宁一家。他们是上流社会的最高阶层,但显然已处于日薄西山的衰败阶段。上流社会的中坚力量是以明戈特家族、纽兰家族、奇弗斯家族为代表的名门望族,他们的祖辈都是来自英国或荷兰的富商,早年在殖民地发迹,成为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物。比如纽兰·阿切尔的一位曾外祖父曾参与过独立宣言的签署,还有一位曾在华盛顿部下任将军。正如阿切尔太太所说的,“纽约从来就是个商业社会”,占支配地位的是这些殷实的富商。处于金字塔底部的是富有却不显贵的人们,他们多数是内战之后崛起的新富,凭借雄厚的财力,通过联姻而跻身上流社会。作者从亲身经历与熟悉的环境中提炼素材,塑造人物,将作品题材根置于深厚的现实土壤中。尤其通过博福特命运浮沉这一线索与主人公爱情悲剧的主线相互映衬,使一个看似寻常的爱情故事具备了深刻的社会现实意义。
3 白鲸——梅尔维尔
Moby-Dick by Herman Melville
《白鲸》是美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小说家梅尔维尔的代表作。在美国文学史和世界文学史上,《白鲸》都是一部经典的著作,一部伟大的小说,是研究美国文学的一部必读书。《白鲸》展示给我们的是船长亚哈为追杀白鲸带领佩阔德号及其般员为复仇而走向毁灭的过程。书中以象征主义及寓言体的写作方式向我们展示了一部十九世纪美国的真实画面。从人与自然的抗争中亚哈的悲剧,人与人的关系中所体现的悲剧两个角度可以揭示《白鲸》所表现的时代特征及所蕴涵的悲剧实质。
4 红字——纳撒尼尔·霍桑
The Scarlet Letter by Nathaniel Hawthorne
19世纪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长篇小说。创作于1851年。小说以两百多年前的殖民地时代的美洲为题材,但揭露的却是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时代美利坚合众国社会典法的残酷、宗教的欺骗和道德的虚伪。主人公海丝特被写成了崇高道德的化身。她不但感化了表里不一的丁梅斯代尔,同时也在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至于她的丈夫奇林渥斯,小说则把他写成了一个一心只想窥秘复仇的影子式的人物。他在小说中只起情节铺垫的作用。
小说惯用象征手法,人物、情节和语言都颇具主观想象色彩,在描写中又常把人的心理活动和直觉放在首位。因此,它不仅是浪漫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同时也被称作是美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篇。
5 最后的莫希干人——库柏
The Last of the Mohicans by James Fenimore Cooper
《最后的莫希干人》是《皮裹腿故事集》中最出色的一部。故事发生在十八世纪五十年代末期,英法两国为争夺北美殖民地而进行的“七年战争”的第三年,地点是在赫德森河的源头和乔治湖一带。对于印第安人的被杀戮和印第安部落的消亡,作者的心情是十分沉重的,他深深怀着同情和愤慨。他写道:“莫希干人的领土,是被欧洲人侵占去的美洲大陆的第一块地盘,因而,莫希干人就第一个成了离乡背井的人。面临着文明的推进,也可以说,文明的入侵,所有印第安部落的人民,就像他们故土林木上的绿叶在刺骨的严寒侵凌下纷纷坠地一样,日益消亡,看来这已成为落到他们头上的不可避免的命运。有足够的历史事实可以证明,这幅惨像并非虚妄之作。”
作者把本书取名为《最后的莫希干人》,就有着令人心酸的悲哀音调。正直、勇敢的莫希干人恩卡斯和美丽善良的科拉之死,也不无更深的寓意:随着他们的死去,他们心灵上的那种美德和纯洁的感情也消亡了,留下的只是笼罩在美洲大地上的那些贪婪、残暴的恶意和邪念。
6 小妇人——路易莎·奥尔科特
Little Women by Louisa May Alcott
这部小说以家庭生活为描写对象,以家庭成员的感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马奇一家的天伦之爱。马奇家的四姐妹中,无论是为了爱情甘于贫困的梅格,还是通过自己奋斗成为作家的乔,以及坦然面对死亡的贝思和以扶弱为己任的艾米,虽然她们的理想和命运都不尽相同,但是她们都具有自强自立的共同特点。描写了她们对家庭的眷恋;对爱的忠诚以及对亲情的渴望。马奇一家有四个姐妹,生活清贫、简单而又温馨。四组妹性格迥异;老大梅格漂亮端庄,有些爱慕虚荣;老二乔自由独立,渴望成为作家,老三贝丝善良羞涩,热爱音乐,老四埃米聪慧活泼,爱好艺术,希望成为一名上流社会的“淑女”。
所有时代的所有少女成长过程中所要面对的经历的,都可以在这本书中找到:初恋的甜蜜和烦恼,感情与理智的译,理想和现实的差距,贫穷与富有的矛盾。
7 野性的呼唤——杰克·伦敦
The Call of the Wild by Jack London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小说。故事主要叙述一只强壮勇猛的狼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回到狼群原始生活的过程。巴克是一头体重140磅的十分强壮的狗。他本来在一个大法官家里过着优裕的生活,后来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这些被买来的狗不仅受到了冷酷的人类的虐待,而且在狗之间为了争夺狗群的领导权,也无时不在互相争斗、残杀。由于体力超群、机智勇敢,巴克最终打败斯比茨成为狗群的领队狗。他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并在索顿和别人打赌时,拼命把一个载有一千磅盐的雪橇拉动,为索顿赢了一大笔钱。不幸的是,在淘金的过程中,索顿被印第安人杀死。狂怒之下,巴克咬死了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这时恩主已死,他觉得对这个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况且,一段时期以来,荒野中总回荡着一个神秘的呼唤声。这个声音吸引着他。最终,他回应着这个声音,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过着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定期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8 汤姆叔叔的小屋——哈里特·比彻·斯托
Uncle Tom's Cabin by Harriet Beecher Stowe
出生于康涅狄格州的斯托夫人,是哈特福德女子学院(Hartford Female Academy)的一名教师,同时,她也是一位积极的废奴主义者。全书围绕着一位久经苦难的黑奴汤姆叔叔的故事展开,并描述了他与他身边人——均为奴隶与奴隶主——的经历。这部感伤小说深刻地描绘出了奴隶制度残酷的本质;并认为基督徒的爱可以战胜由奴役人类同胞所带来的种种伤害。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小说是19世纪最畅销的小说(以及第二畅销的书,仅次于最畅销的书《圣经》)并被认为是刺激1850代废奴主义兴起的一大原因。在它发表的头一年里,在美国本土便销售出了三十万册。《汤姆叔叔的小屋》对美国社会的影响是如此巨大,以致在南北战争爆发的初期,当林肯接见斯托夫人时,曾说到:“你就是那位引发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后来,这句话为众多作家竞相引用。
《汤姆叔叔的小屋》以及受其启发而写作出的各种剧本,还促进了大量黑人刻板印象的产生,不少的这些形象在当今都为人们所熟知。譬如慈爱善良的黑人保姆、黑小孩的原型、以及顺从、坚忍并忠心于白人主人的汤姆叔叔。最近几十年来,《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这些消极成分,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本书作为“重要的反奴隶制工具”的历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