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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6-12 07: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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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离婚(精)

作者:老舍

豆瓣评分:9.1

出版社:花山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8-7

页数:280

内容简介:

本书描绘的是一组群像,故事以当时北平财政所小职员老李等人纷纷想要离婚为线索,批判了中国传统市民身上的某些劣根性,同时也表达了在传统文化受到新式文明的冲击时,小知识分子对于生活、婚姻的思考,以及对爱情、理想的追求。

作者简介:

老舍(1899-1966),原名舒庆春,字舍予。北京市人。中国现代小说家、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老舍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骆驼祥子》、《老张的哲学》、《四世同堂》、《二马》、《离婚》等,剧本《残雾》、《方珍珠》、《面子问题》、《春华秋实》、《龙须沟》、《茶馆》等,报告文学《无名高地有了名》,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等,另有短篇小说集《赶集》等。

② 拉瑞的离婚事件(短篇小说)

我和我的老婆有一个共同的朋友,他的名字叫拉瑞。拉瑞最近遇到点麻烦。因为他的妻子要跟他离婚。离婚是个麻烦事儿,对于拉瑞来说,尤其如此。因为拉瑞不想离婚,他还深爱他的老婆。拉瑞爱她的老婆出了名。这倒不是因为他老婆露丝多么漂亮,仅仅因为拉瑞深爱着露丝。露丝是个十分恬静的女人,言语不多,姿色中等,她最喜欢的休闲活动是看小说,每回到拉瑞家去做客——当然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露丝手边总是拿着一本书,什么《漂亮朋友》、《罪与罚》、《白鲸》,都是些大部头的世界名著。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露丝的情景。当时,这位爱看小说的女人看到我们进来,那双迷迷蒙蒙的眼睛仿佛被晚归的太阳照射,闪烁着流动异彩的光芒。她有些拘谨不安地与我们一一握手,略显厚实的嘴边挂着真诚的微笑。这时候,拉瑞上前揽住她那细软的腰肢,把她还拿在手上的书轻轻放下,然后在她耳边轻声低语。我们不小心听到了,拉比说要保护眼睛,因为那是世界上最漂亮的一双眼睛。露丝为她丈夫毫不遮掩的示爱感到难为情,她不好意思地一边挣脱丈夫缠在腰间的手臂,一边用会说话的眼睛朝着我们微笑,为丈夫的不成体统向我们道歉。我和妻子则咧开嘴无声地笑,心里为拉瑞的高兴而高兴。

我们和露丝熟悉起来,经常四个人一起游玩。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孩子,所以大有时间尽情玩乐。我们很快发现,拉瑞对露丝的爱,比露丝对拉瑞的爱更多一点。比如两个人吵架斗嘴,结果总是拉比首先求和;与拉瑞的谈话,十句有八句提到露丝,而露丝大多数时间在一旁保持得体的微笑,即使吐出只言片语,也与拉瑞无关。

有一次,我们相约爬山,那是方圆数十里内最高的一座山,来回需七八个时辰。我们做好了一切准备,包括饮用水、拐棍、登山包、面包、水果等物资。一开始,我们兴趣盎然,四个人谈笑风生,边走边唱,好不开心,就连一向少语的露丝也象个欢快的小鸟,哼起婉转的歌谣。随着山势的陡峭,大家停止了说笑,一心与疲惫的身体作抗争。那真是场艰苦卓绝的爬山啊。首先提出放弃的是拉瑞。我们已经爬到了中段,到最高峰还需走一半路。拉比哭丧着脸,埋怨鞋子没穿好,尽打滑。这倒是实话,他已经连摔了七八跤。听了拉瑞的提议,我和我的老婆难以取舍。一方面我们心里也有放弃的念头,身体承受能力快到极限,另一方面,我们不舍得已经走了的半段路,听说到了山顶,有几块宽阔得足以停放十辆小汽车的巨石,那里的风景才叫一个美呢。正犹豫间,一向寡言少语的露丝语气坚定地说:大家不要放弃,再坚持坚持就到了。说完她冲在前面,拄着拐杖继续向上爬。我和我的老婆在露丝的鼓动下,咬着牙,互相鼓着劲跟在露丝后面。拉瑞看到我们都不放弃,自然也不敢再提回去两个字,也慢慢地跟在我们后面。最后,我们都爬上了山顶。我们站在巨大的岩石上,大声向连绵的山峰呐喊,向纯净的天空呐喊,心中的喜悦无以言表。

我们想到,如果中途放弃了就再也看不到眼前这般人间仙境,而这一切都有赖于露丝的坚持。经过这件事,我们对露丝刮目相看,感觉这个弱小的女子并不象外表看起来那么弱不禁风,她的身上埋伏着一种看不到的力,一到关键时刻便显出作用。这种力,在拉瑞的离婚事件中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展现出来。

那是我的老婆在购物中心遇到拉瑞之后。当时的拉瑞看起来心情很糟糕,满脸忧伤,一副如丧考妣的模样。他言语间流露出来的绝望情绪比他脸上表现出来的忧伤还要糟糕,于是我老婆就邀请他到家里来共进晚餐,好让他的精神振作起来。我们不在一起共进晚餐已经很久了。两个孩子的相继出生占据了我们大部分时间,偶尔与拉瑞的交往,是节假日的几通电话,后来电话也少了,我们几乎断了联系,这次拉瑞重新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们颇有些高兴,因为日复一日平淡无聊的婚姻生活实在需要点新鲜空气,哪怕这空气闻起来并不那么新鲜。我们的友谊就在这样特殊的时刻复活了。

拉瑞说,一切都是从露丝迷上看电影开始。拉瑞与露丝结婚后,两人一直没有孩子,工作后的空闲时间,拉瑞大都在家里看电视。露丝呢,向来是看小说的。有一回,拉瑞与露丝去看了场电影,电影名是泰坦尼克号。据说露丝看得那叫入迷啊,一方白白的手绢走出电影院,足可以拧出几滴水来。这之后,露丝算是把看小说的爱好抛到一边,从此与电影干上了劲。她每星期要看三场电影,看完电影还喜欢写影评。拉瑞却不大那么喜欢,开始几次还陪着露丝去看,后来都是露丝一个人去。露丝的电影越看越多,影评也越写越多,有几篇还在当地报纸的文化版刊登,很出了些风头。露丝认识了几个文化界人士,其中有一个叫杰克的,是个记者,长得风流倜傥,玉面修身,能说会道,颇得女人欢心。露丝也被他迷住了,叫嚷着要和拉瑞离婚,与杰克共结连理。

拉瑞断断续续说出这些话的当儿,我们已经酒过三巡,彼此都有些醉意。拉瑞借着酒意,尽情诉说着对露丝的留恋,听他的语气,这场婚姻是无可挽回了,因为一个女人要是变了心,那是九头牛也拉不回来的。我的老婆却不以为然,认为不到最后关头绝不能认输,并自告奋勇要去刺探军情,看看事情能否还有挽回的余地。拉瑞摇摇头,说露丝决定了的事情大体就不会更改。我们想起了那次爬山露丝表现出来的坚定神气,觉得拉瑞的话没有错儿,但是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我的老婆第二天还是去找露丝了。第二天晚上,我和拉瑞坐在家里等我的老婆的消息,直到月亮爬上树梢我的老婆才带着满身酒气回来。老婆没有提露丝的事,张嘴就讲那个杰克如何通情达理,如何善解人意,如何帅气逼人,我听了肺都要气炸了,赶紧把老婆塞进洗手间,命令她不把酒气冲洗干净不准爬上床。拉瑞目睹了这一切,他朝我耸了耸肩,然后黯然离开了我的家。

我决定亲自出马,看看这个杰克到底是何方神圣,居然把女人们迷到这个地步。

我没有在报社找到杰克,报社的人说他出访去了,地点是某个五星级酒店。我马不停蹄赶到五星级酒店。五星级酒店的确气派不凡,隐隐有一种穷人不得入内之势,要不是我曾经代表公司在里面参加过一次晚宴,也会被那抬头望不到顶的大楼气势所吓走。

酒店大堂面积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楼高更是有三层楼那么高,整个屋顶做成一个船的形状,设计独特。服务前台设在进大门的右侧,几个容貌秀丽的女服务员正端坐忙着什么。我瞥了一眼这几个一本正经的女服务员后,便朝大厅里头走去,我知道那里有一个专门服务客户的吧台,如果要找杰克,八成会在那儿。我一眼看见吧台上坐着两个男人,因为整个吧台只有这两个男人。他们刚刚结束了一场愉快的谈话,年纪稍长的中年人握住了另一个年纪稍轻的年轻人的手,用力摇了摇,然后满面春风地说着很高兴认识你之类的客套话,年轻男人不无优雅地回应着,身上透露出来的儒雅气质令人神迷。等我走到他们身旁时,我听见中年人说再见杰克,我的心不由自主地咯噔一下:他就是杰克。

中年人走了,杰克也准备离开。我顾不得那么多,赶紧快步向前,坐在了他的对面。杰克满脸愕然地看着我,我则作了个谦卑的手势,告诉他我的来由。我在说话的当儿,仔细观察杰克的俊美的面庞和细微的表情。我敢说,我还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帅气的男人,他的帅气,不仅体现在棱角分明、肤色健康的脸庞上,而且体现在他的一举手一投足当中,这种帅气不是光有漂亮脸蛋就行,而是继承了祖上的优良基因,再加上自己一点点后天学习,才造就成今天这副带有贵族气息的帅气。我知道,这种帅气尤其对那些受过一定教育的知识女性有特别的杀伤力,也就是说,包括露丝以及我的老婆在内的这些所谓的知识女性。

当我说到露丝因为他要离婚的时候,我注意到杰克一只眉毛轻轻向上挑了起来,这种表情我说不准是什么,但一定不是意外的意思。也就是说,对于露丝离婚之事,他早就了然于胸。我没有把我的老婆的事也说出来,如果那样做的话,不免减少了我与他谈判的底气。杰克静静地听我讲着,表现出极好的耐心与修养。当我长吁口气,表示该轮着他讲话的时候,杰克又细又长的手指轻轻抚摩咖啡杯里的银制勺子,声音极富磁性地在我耳边响起。

杰克说:“我见过许多少妇,她们曾经漂亮,富有才气,睿智聪敏,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早早进入无聊透顶的婚姻生活,在日复一日中磨灭了自己的灵气,变成乏味至极的家庭妇女。露丝却不是这样,她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爱好,并且小有成就。正因为此,我对她产生了不一样的感情,这种感情,是不是爱情我还不敢肯定,我敢肯定的是,露丝一定会勇敢地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这都是你在旁边教唆的结果!”我怒气冲冲地说。

“我不否认这一点。我认为露丝会有更大的成就,所以鼓励她走出家庭,实现自我价值。”

“然后呢,你会跟她结婚吗?”

“结婚?两个情趣相投的人一定要结婚吗?我不认为如此。”杰克深遂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你应该早就明白这一点吧。

“那么,你结过婚吗?。”我不想让杰克占据上风,听到他的这番谬论,我反问他。

“嗯,怎么说呢,我有过一场短暂的婚姻,那是个至今让我后悔莫及的决定。”杰克的语气突然变得伤感起来,但就算是这样,杰克的迷人气质丝豪没有减少。

“好吧,如果是这样,我希望你放过露丝。女人不仅仅需要爱情,还需要家庭。”我站起身,对杰克说,然后转身离去。

我知道这句话对于杰克没有效果,但对于露丝就不一样。

当我把我们的谈话告诉拉瑞,拉瑞的忧伤气息更加凝重。他告诉我,露丝已经搬出了他们的住所,双方约定六个月的缓冲期,如果到时露丝还是执意离婚,那么拉瑞就要无条件服从。拉瑞说,六个月的缓冲期还是他央求来的,露丝的本意是马上就要签字离婚。我对拉瑞说你干得好极了,露丝早晚会明白杰克不是个好的丈夫,他连你的一半都不如。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露丝早日明白这一点。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和我的老婆经常把拉瑞邀请到家里来做客。在没有露丝的日子里,拉瑞重又恢复单身汉的生活,他开怀大笑的时候明显多了起来,有时候还频频与看中的女人调调情,说说笑。我怀疑他是不是要把露丝给忘了,在一次一起共进晚餐的时候,我提出了这个问题。拉瑞神情严肃起来:“朋友,谢谢你这么关心我。我对露丝的爱没有一丝一豪的减少,我之所以纵情欢愉,完全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日子。我唯一的希望,就是露丝能够改变主意,重新回到我的身边。”听到拉瑞的话,我放心了,并决定采取下一步行动。

距离上次与杰克谈话已有三个月。这三个月里,杰克与露丝进展怎么样,我准备一探究竟。我没有再去找杰克,那就是个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当然,我这话说得有点粗鲁,但事实就是这样。我去找露丝。据拉瑞说,露丝住在都棱路169号。我没有直接去敲门,那会显得太刻意,让人不舒服。我装作路过,遇见露丝。那是个星期天的上午,当时露丝胳膊肘里挽着一个菜篮,脸上的神情有些疲惫和落寞,不知道是因为看多了电影还是写多了影评的缘故。我们擦肩而过,露丝先认出了我,然后以一种欢快语调向我打招呼。我也回报她以激动的语调。确实,我们许久没见面了,最后一次见面还是两年前。

在我的邀请下,我们在一个咖啡馆坐下来。露丝还是老样子,双手交握着放在桌子上,身体向前倾,脸上带着有些羞涩的笑。我问露丝最近怎么样,露丝回答说很好。我不想拐弯抹角,便直截了当地问与杰克相处得怎么样。露丝似乎有些惊讶,稍微整理了下思路说:“至今为此我们相处得还不错,虽然有些小矛盾,但那并不重要。”我提醒她:“杰克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他是个不婚主义者。”露丝低下头,良久,她抬起头,眼睛里泛着泪光,“我知道,我想我可以改变他。”我又给了露丝善意的忠告:“依我看,拉瑞才是你忠实的婚姻伴侣,如果你最终要的是一个温馨的家的话。”后来,我们又谈了些别的无关紧要的事情,就分手了。

我感觉自己胜券在握,但我还不敢和拉瑞提,只告诉他耐心等待,三个月以后,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转眼间到了寒风萧瑟的冬季,树上的枝桠光秃秃地露出本来面目,瘦骨嶙峋地指向天空,道路两旁草丛上还留有尚未融化的白雪,象调皮的孩子脸上没有吃干净的冰淇淋。路上的行人衣裳臃肿,缓慢行走,他们嘴里哈着白气,远远望去,象一个个冒着白烟的小火车。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谁都知道躲在暖烘烘的屋子里是最舒服不过的。可是有些人并不这样想,他们非要到外面撒野不可,非但如此,还要把别人从舒适的状态下拉扯出来,好让人消受一下那些谈不上多么快乐或忧伤的破事儿。是的,在这个糟糕透顶的天气里,只要能让我好好呆在家里,我就谢天谢地。我受不得冷,一点儿冷都受不得,除了每天必要的上班,我把自己关在家里,与孩子们瞎胡闹,我甚至忘了对拉瑞的嘱托,只希望冬天赶快过去。临近圣诞节的一个夜晚,我坐在壁炉前看报纸,报纸上刊登的一个新闻引起我的注意:两具尸体在河面上被人发现,尸体为一男一女,相互抱着,两人的脚被绑在一起,钱包等个人物品都随身带在身上。这显然是一起情杀案,我想,要么是自杀,要么是被情人杀死。正当我猜想的当儿,我的老婆告诉我拉瑞来了。我连忙起身迎接,拉瑞看上去精神不振,胡子刚刚刮过,显得脸更为瘦削。我把这则新闻指给拉瑞看,并评论道:“为了爱情自杀是最愚蠢的做法。”拉瑞不置可否,一脸黯然地坐在沙发上。

经过一小段的热场,我询问拉瑞离婚进展得怎么样。拉瑞说:“我来就是想和你谈谈这件事的。露丝和杰克私奔了。”“不会吧,”我有点激动,毕竟这是冬天进入以来第一个让人有挫败感的坏消息。拉瑞继续说:“我上个星期就没有见到露丝,我打电话给报社,报社说杰克也一个星期没来上班。我想他们俩一定是私奔了。但是露丝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再过两天就到了六个月的约定,如果她提出和我离婚,我一定会放她走的。”我突然想起那两具尸体,心想露丝与杰克应该不会做这样的傻事吧。这时候,我的老婆插嘴说道:“拉瑞,杰克是我见过的最帅的男人,如果露丝真的不幸离开你,你大可不必太伤心,因为任何一个女人看到杰克都会神魂颠倒。”我立刻想起那晚我老婆回来醉醺醺的鬼样,不由大声喝斥道:“滚远点,你说这话还象个做母亲的样吗?”我的老婆委屈地走了,留下我和拉瑞拉扯到半夜。我不知道拉瑞有没有见过杰克,如果有的话,我想一定会同意我老婆的看法,而我只能在心里默默念叨,还好杰克没看上我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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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老舍《离婚》的创作由来

《离婚》是老舍继《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小坡的生日》、《大明湖》(原定《小说月报》连载,因上海“一·二八”战火而焚毁)和《猫城记》之后的第七部长篇小说,12.2×17.5开本,深绿漆布软精装,1933年8月20日良友图书印刷公司初版,列为赵家璧编辑的“良友文学丛书”第八种。此书装帧考究,书脊文字还烫了金,惜护封已失。

对《离婚》的诞生,老舍后来在《我怎样写〈离婚〉》和赵家璧晚年在《老舍和我》中都有详细的回忆。老舍时在济南齐鲁大学文学院执教,他在课余撰写的长篇《猫城记》在《现代》月刊连载后本应按惯例由现代书局出版单行本,但“现代”变卦,适逢正在新文学出版上大展鸿图的赵家璧向老舍约稿,《猫城记》就计划纳入已经出版了鲁迅、巴金、张天翼、何家槐著译的“良友文学丛书”。不料“现代”得讯后又再次改变主意,决定“肥水不流外人田”,“于是‘良友’的‘十万火急’来到,立索一本代替《猫城记》的,我冒了汗!可是我硬着头皮答应下来,知道拼命与灵感是一样有劲的。”老舍在1933年夏天冒着溽暑奋笔疾书,比原定计划提前一个月也即7月15日完成了《离婚》,仍用老舍自己的话说,“到如今想起来,那个热天实在是最可喜的,能写入了迷是一种幸福。”(以上均引自老舍《我怎样写〈离婚〉》)赵家璧收到书稿后于7月20日付排,三十天后,飘着油墨香的《离婚》就与读者见面了。出版周期仅一个月,真快!《离婚》也因此成为老舍第一部未在杂志上连载就直接出版单行本的长篇小说。

描写在旧政府机构任职的一群小职员悲欢离合婚姻生活的《离婚》,在老舍长篇小说创作史上占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小说一经问世,就好评如潮。李长之、常风、赵少侯等“京派”文学评论家纷纷撰文推荐。李长之认为“老舍的幽默,是在他的智慧。”《离婚》“使他的幽默更有意味,也给他所要表现的讽刺更大的方便,而他所特有的多而快的迸发的思想,观念,才更特别显得出,而不致糟踏和埋没。”从而得出“《离婚》这本小说,高出于他先前的一切作品者”(引自李长之《评老舍〈离婚〉〈猫城记〉》)的结论。赵少侯也认为《离婚》是“上乘的写实小说”,“是真正的幽默”,这部“杰作”是不该被忽略的。(引自赵少侯《论老舍的幽默与写实艺术》)这些看法与老舍本人不谋而合。老舍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离婚》是自己最满意的作品,他自信地说:“《离婚》有了技巧,有了控制”;“匀净是《离婚》的好处”,“我立意要它幽默,可是我这回把幽默看住了”;“自这部小说起,我建立了自己的文字风格。”(引自老舍《我怎样写〈离婚〉》和《关于〈离婚〉》)更有趣的是,四十年代初,老舍在云南龙泉镇要求北平研究院历史研究所的一批研究生“选举他的最佳作品,大家一致投《骆驼祥子》的票,老舍说:‘非也,我喜欢《离婚》。”(引自吴晓铃《老舍在龙泉镇》)

笔者所藏《离婚》初版本为林语堂旧藏,前环衬上有老舍的毛笔题字:

语帅

著者敬献一九三三,十,二。

“语帅”,林语堂之尊称也。“帅”者,显然是“元帅”、“统帅”之意。老舍比林语堂仅小四岁,赠书不称林语堂为“先生”或“兄”,而要恭恭敬敬地称之为“帅”,而且还要加上“敬献”,这是为什么呢?

诚然,老舍当时已被人称为“幽默家”,而林语堂是最早把Humour 译为幽默并最早“提倡‘幽默’”的(林语堂1924年5月23日在《晨报副刊》发表了《征译散文并提倡“幽默”》,是为中国现代“幽默文学”的滥觞)。“语帅”之称谓,确也有点幽默风趣,可以理解为“幽默家”老舍对中国现代“幽默文学”倡导者林语堂的尊重。但这仅仅是一个远因,更深层的近因该是“语帅”之称与林语堂创办的《论语》密切有关。

1932年9月16日,“以提倡幽默文字为主要目标”的《论语》半月刊在上海开张。“幽默大师”林语堂再次揭起了“幽默文学”的大旗,而且按照林语堂的解释,这“幽默文字必是写实主义的。”(引自林语堂《我们的态度》)因此,《论语》一定引起了老舍的关注和认同。从11月1日《论语》第4期发表杂文《祭子路之岳母文》起,老舍一发而不可收,作品源源不断地在《论语》上出现。林语堂的反应也很快,11月16日《论语》第5期刊出的经过增补的“长期撰稿员”名单中,老舍的大名已赫然在矣。直到老舍寄赠林语堂《离婚》时为止,几乎每期《论语》都有老舍的大作,有时甚至一期二篇,短篇小说、散文、杂文、新诗、旧体诗,各种体裁应有尽有。老舍不折不扣的成为了“论语派”的一员大将。所以,老舍把自己最满意的《离婚》“敬献”给林语堂时称其为“语帅”,言下之意,就是奉林语堂为“幽默文学”之“帅”,他愿意在《论语》上作为林语堂麾下,大写特写“幽默文学”。老舍的第八部长篇小说《牛天赐传》后来果然也是在《论语》上连载的。林语堂继《论语》之后创办《人间世》和《宇宙风》,老舍也都是积极支持者,大名鼎鼎的《骆驼祥子》也是在《宇宙风》连载的。《论语》的另一位作者徐訏甚至认为“老舍虽早已写作,但只有到《论语》时代他的文名才比较响亮。”(引自徐訏《舒舍予先生》)只是老舍与“语帅”和《论语》的这段文字交至今未得到很好的梳理。研究《论语》,老舍的作用被有意无意的忽略了,理应有人来专门探讨。

林语堂当然也很欣赏老舍。1934年夏秋之交,老舍曾有上海之行。“语帅”不但以“论语社”名义宴请老舍,而且还设家宴款待老舍,“林语堂很喜欢老舍在文章上运用道地的北京话。”(引自徐訏《舒舍予先生》)1936年8月,“语帅”举家赴美,老舍特地写了《代语堂先生拟赴美宣传大纲》为之送行,文中除了对中西文化精华作了有趣的比较和对中西文化的糟粕作了尖锐的讽刺,老舍是这样描述他想象中的“语帅”的:

话说林语堂先生,头戴纱帽盔,上面两个大红丝线结子;遮目的是一对崂山水晶墨镜,完全接近自然,一点不合科学的制法。身上穿着一件宝蓝团龙老纱大衫,铜钮扣,没有领子——因为反对洋服的硬领,所以更进一步的爽性光着脖子。脚上一双青大缎子千层底圆口皂鞋,脚脖儿上豆青的缎带扎住裤口。右手里一把斑竹八根架纸扇,一面画的是淡墨山水,一面自己写的一小段舒白香游山日记——写得非常的好,因为每个字旁都由林先生自己画了双圈。左手提着云南制的水烟袋,托子是珐琅的,非常的古艳。

真是幽默的可以,一笔道地的北京话,亦庄亦谐,令人忍俊不禁。

1947年,在美国的“语帅”二女儿林太乙有意翻译《离婚》,未果。次年,美国Reynal and Hitchcock 出版公司出版了郭镜秋(Hellen Kuo)翻译的《离婚》全译本,这是老舍小说的第二种英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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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离婚

作者:老舍

豆瓣评分:9.2

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9-9

页数:274

内容简介:

《离婚》是老舍本人最满意的作品。

故事简单精巧,围绕北京财政所的几名科员及家眷展开。描述民国时期小官僚的日常,温和地讽刺了他们对生活的敷衍。

《离婚》看似鸡毛蒜皮,却能引起当代人的强烈共鸣。除了永恒的“寻求理解,渴望摆脱庸俗”外,读者还能看到:办公室斗争、社恐、干涉隐私 、渣男、啃老、二奶、夫妻矛盾、儿童教育、男女平等、地域歧视等等议题。我们会惊讶地发现,从那时候到现在似乎没有什么本质的变化,敷衍、麻木、软弱、市侩……依然在维持着怪异的社会,而坚持对道德与审美的信仰,守住良知,便可成为战胜平庸之恶的勇者。

人们了解老舍总是通过《四世同堂》《骆驼祥子》等“庙堂之上”的作品,而对脱离宏大叙事的《离婚》有所忽视。但老舍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示《离婚》是自己最满意的作品。他自己说:

“自这部小说起,我建立了自己的文字风格…我在《离婚》中所用的语言是第一个,也可能是最好的,文字简洁清新的典范。”

“我立意要它幽默,可是我这回把幽默看住了”。

四十年代初,老舍在云南龙泉镇要求北平研究院历史研究所的学生选举他的最佳作品,大家一致投《骆驼祥子》的票,老舍却说:“非也,我喜欢《离婚》。”

作者简介:

老舍(1899-1966),原名舒庆春,字舍予。北京市人。中国现代小说家、著名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老舍的代表作有长篇小说《骆驼祥子》、《老张的哲学》、《四世同堂》、《二马》、《离婚》等,剧本《残雾》、《方珍珠》、《面子问题》、《春华秋实》、《龙须沟》、《茶馆》等,报告文学《无名高地有了名》,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等,另有短篇小说集《赶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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