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爱短篇小说
『壹』 有没有什么好的爱情短篇小说故事推荐要感人点的!
我小皱菊,15岁就做了你的女人。李华成,你还欠我一条命。我经常在想,如果,当初我没有救你。那么,现在的我是不是就可以不必这么悲伤?
-------题记/
我从小就在所谓资优班长大,不但资优,还是舞蹈班,班上三十位女同学全是经由智力、舞蹈能力,从三百多位徵选人中挑选而出。国小六年,就那样和其他二十九位女同学一起长大,在我的生活圈,除了爸爸和老师,我没有很大机会去接触到男性;在我的国小生捱,男生是外来者。国中,我放弃了舞蹈班,我上了普通的男女混班。那种情形,很像乡下女孩第一次到了城市┅那麽的新奇,那麽的好奇。第一次听到脏话,是在电视上。第一次看见有人说,是在国中的班上。
我只是睁大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后来班上的同学爱叫我「小雏菊」,因为我什麽都不懂。不懂帮派,不懂规矩,不懂男女┅我像一朵刚开的花儿,还不懂黑白,只觉得世界很稀奇。小雏菊,代表著无邪,天真┅小雏菊一直跟著我,直到国二下学期那天┅
下过雨的街,昏暗潮湿。
冬天的傍晚,七点多,天已经暗了下来,特别是下过雨,一切是那麽黑暗、邪恶┅
在街灯照不到的小巷里,五六个人马围成一个圈,圈住了一个人,像匹困兽,他没有挣扎,只是淡淡不语。每个人的手上握著棒球棒,为首的带头人吐了一口槟榔「干!你啊,活的不耐烦,跑到我大仁来抢地盘?」槟榔汁红红腻腻的滴到困兽的鞋上,他眉头一皱。
「***的耍酷?别以为妞多就,怎麽?槟榔汁嫌脏?」话一说完,又是一口,这一次不偏不倚吐上了他的脸。他用一种极慢的速度抹掉了红色的液体,双眼爆出杀机,猛然一拳挥像吐槟榔的人,只听见骨头断掉的声音夹杂惨叫声,红色由他的嘴里流出,只是这次不是槟榔,是血。
「老大!」
「老大!」跟随的小搂搂看见大哥倒下,纷纷抽出家伙大吼「干!砍死他!」棒球棒纷纷的落下,落在他的身上。他的拳头很硬;却硬不过木制棒球棒,他一拳又解决了一个人,还来不及闪躲,其他四只纷纷从他的头、手、腰、背重重的落下。这一仗,他是输了。
补习,是我很讨厌做的事,只是补习,却都是国中生要做的事。今天,还是一样补习,从补习班回来,我却看到了并不是每一天都会发生的事情。
群殴!
天!这种只听同学说过的事情,我还没有亲眼目睹过。我蹑手蹑脚的往巷子里头看,除了乒乒乓乓的殴打声,我还可以见粗俗的叫骂声。很快的,我分辨出被打的其实只有一个,其他根本就是打人。不满的情绪很快在我心里出现,我拿出童军课的哨子,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居然大声的叫了出来「**来了!」然后,我使出全力用力的吹著哨子。也许是奏效了,打斗声变小了,我听见有人不满的咒骂声和踏著水的跑步声,过了一会儿,暗巷里不再传出声音,我再一次探头看。没人了。一步一步的走进暗巷,除了斑斑点点的血迹,我看不到任何东西。也许都跑了,就当我想离开时,一声呻吟声引起我的注意,顺著声音走过去,我倒抽一口气,我看到了人┅面目几乎全非的人。这辈子,我不会忘记那呻吟声。如果,我没有走过去;或许如果他不出声┅如果、那麽多的如果┅却还是改变不了事实。我走向那个人,可以说,我救了他。而他呢?他亲手摘掉了我身上的小雏菊┅
教室外面挤了很多人,丫川、小温和班上一些所谓混混都一脸哈八狗像的站在门外。「他们在干嘛?」我边发作业,边问小宣。
「高年级的成哥出院了,说要来我们班谢人。」小宣也很好奇的往窗口挤。
「谁是成哥?」
「高中部的带头啊!大哥耶!」
我没有什麽兴趣,下一节国文考试,我得温习。看著班上一半同学都挤到走廊去,我翻了白眼,低头看著我的参考书。教室外面的吵杂声突然静了下来,我不禁也奇怪的抬头。只见门口站了一个穿高年级制服的人。我不知道他是谁,只看得出来他的脸上有点淤清,手上也还掉著石膏。这麽别脚的角色也能当大哥?我有点不屑┅直到他笔直得朝我走过来,我才惊叫出声「是你!」他是我三个月前救的人!被打的鼻子眼睛皱在一起的丑八怪!怎麽┅怎麽今天看起来有点帅?!「小雏菊!我欠你一条命。」说完,他抓下脖子上的项链,用残废的手霸道的挂上了我的脖子。我还来不及反应,还来不及说些什麽,高年级的教官救火冒三丈的冲进了教室「李华成!我警告你,再到国中部,我就让你高一再被当。」
「教官,我是在报恩,您不是教我知恩图报?」他轻蔑得一笑,看了我一眼,就像皇帝一样的被一群人围著走出了教室。等他消失在走廊,班上的人才全部像发了疯一样围著我,「小雏菊!你救了老大!」
「小雏菊!你和大哥怎麽认识的。」
「小雏菊!看不出来喔,店店吃三碗公喔!」左一句小雏菊,右一句小雏菊。我被叫的头都昏了,除了挂在脖子上的银链,我的视线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
我并没有忘记李华成,但是他也没有再找过我。班上,依然用一种尊敬的眼光看我。甚至有人开始叫我「雏菊姊」又过了三个月,国中二年级似乎就要结束了。璁假来临那天,就在我大出校门那一刹那,一群人围住我。我不禁一楞,什麽时候我也变的被围殴的对象?只见带头的人说「小雏菊,老大要见你。」制服上明明绣著我的名字,奈何这批瞎子只会雏菊雏菊的叫。
「你老大是谁?」
「成哥!五福的带头!」他很骄傲的说著。
「没兴趣。」我一时忘了成哥是谁。或许,我应该早就把他忘记。
「小雏菊。」淡淡的声音传来,围住我的人很外的让开一条路,看到来者何人时,我不禁睁大眼「是你!」「是我!」他脸上有嘲谑的笑容「我载你回去。」我应该说不的,真的,我应该的。可是我并没有,我上了他的后座,让他载著我回家。人是回到家了,心呢?心,被他载往和家反方向的令一个方向去┅
我从小雏菊、变成雏菊姊,再来晋升为「嫂子」、「大嫂」我很怀疑的看著那些高二、高三的学生,怎麽会对著我这又瘦又矮的小罗卜头嫂子来嫂子去。尤其当这些人不是叼著烟,就是满嘴脏话。后来,我终於迟钝的了解,我的「男人」是谁。
李华成。
我不懂,只知道,他不过璁假过后,每天会骑著那台拆了消音器,装上音响,多加跟喷气管的机车来在我上下课,怎麽突然我会变成他的马子。也许这不是什麽坏事,不过我却得瞒著父母进行。我能了解,在他们心目中,李成华是个不良少年。他国中被当,却神奇的考上高中。高一被当一次,又神奇的升上高二。算一算,他今年十八,却还在高二的阶段。我呢?那年,不过也才十四。不过是个国二生。在父母眼中,他是个带坏小孩、欺骗少女的大坏蛋。在师长眼中,他是个头疼的留级学生、三天小过、两天大过。只是,他却都有办法坳过去,到今年高二还没被踢出学校大门。在兄弟眼中,他是大哥,铁睁睁的汉子,他是势力的代表。在女生眼中,他是白马王子。而在我眼中呢?他不过是个偶尔会说脏话的调皮大孩子、大哥哥。我讨厌烟味,在我前面他不会抽烟,我讨厌脏话,他会尽量少讲;我讨厌翘课,他再怎麽痛苦都会风尘仆仆的带我上课然后「睡」死在他班上。我喜欢的,他会去做,我不喜欢的,他尽量不做————除了一样。他怎麽也不叫我名字,也是小雏菊、小雏菊的叫。除了这点,他让我没什麽可以挑剔。
「小~雏~菊~」听到这种恶心巴拉的叫法,我也能知道后头的人一定是李成华的最佳帮手———欧景易。只有他,不会嫂子来嫂子去,可是却会把哪三个小雏菊叫的让人鸡皮胳搭掉满地。欧景易染了一头金发,也不管教官一天到晚要剃他头,他一脸笑嬉嬉,一点也不察觉自己有再一个小过就会被踢出学校的危险。
「欧学长,请你不要那样叫我。」我放下扫把,冷冷的跟他说。
「小雏菊菊菊菊~我带话来嘛~」
「欧学长,有话快说,说完请滚。」
「哀唷~人家是替老大带话来嘛~成哥要你下课在北侧门等他。」我可以感觉班上同学又竖起耳朵,「收到,请滚!」给他个白眼,我转身进教室。还可以听见他嘀咕「老大什麽女人不要,偏要这营养不良的辣椒小女生。」下了课,我走到北校门,李华成从墙上翻下来,嘻皮笑脸的摸著我的短发,把我拉进怀里「干嘛?」「陪我去吃饭。」他带著那戏谑的笑,勾著我的短发。
「妈妈会骂。」我摇摇头,像往常一样拒绝。
「今天是我生日。」
「爸爸会骂。」他今年几岁?这是我第一个问题。
「我去跟他们说。」说完,他真的拉起我要上机车。
「你疯了!」我拉住他的衣角,不同的摇摇头。至少我知道,父母如果看到李华成,家里一定会闹翻的。
「陪我去吃饭。」有时候,他的脾气硬的像只牛。
「我回去问问看。」说完,我跨上他的机车,他满意的发动了车子,离开学校。
我说了谎,十四年来,我第一次说谎。
我告诉爸妈,我要和朋友去逛街。
和谁?
班上的女同学。
早点回来。
好。
我不懂为什麽我要骗人,我并不觉得和李华成出去事多大的罪恶,可是浅意识里,就是不敢说实话。换下制服,我穿了便服,出了门。李华成在路口等我,他很少接近我家附近。问他为什麽,他只说自己不是这区的人,不想给我惹麻烦。上了他的车,我听见后头一阵阵的机车上追上来,回头一看,是欧景易他们,十几台机车,跟在我屁股后面。他们比李华成停的远,至少隔了两条街。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和他们是不一样的世界的人。
我没到过寿山,不过现在看起来,高雄的确很美。我可以看见很多灯,很多大厦。风很大,好几次我都觉得自己要被吹散了,但是我却觉得恨快乐,因为第一次,我和朋友出游。李华成没说话的走到我身边,把外套批在我身上「要回去了吗?」他说话中有酒味,欧景易他们带了一堆啤酒,我想李华成也喝了几口。
我摇摇头「再多看一下下。」他笑了,眼中带的温柔「好,等一下。」我总觉得他抱著我的时候,不像大哥哥。至少,和我表哥抱我的感觉不一样。哪里不一样,我说不上来。
「唷~大嫂,大哥生日,你送什麽啊?」远远的,小虎打著酒嗝大声的问著。「献吻、献吻!」然后痞子林开始帮腔。「献身、献身!」欧景易不知死活的加油添醋。
[他们很吵!」我把头贴上李华成的胸口,闷闷的说著。
「来!」我牵著我,越过栏杆,抱著我滑下一个小山坡,站在一块平地上面。
「小雏菊,坐下。」他一屁股躺下,拍拍身边的空位。
「叫我的名字。」我嘟著嘴,却也顺然的坐到他身边。
「小雏菊。」他带著戏谑的口气,低低的叫了一声。
「叫我名字!为什麽都不叫我名字。」
「小雏菊,我要你当小雏菊,永远那麽纯洁可爱┅」他低低的说著,不知道是对我说,还是对自己。
「算了!」说来说去还是这个原因。
「生气?」他翻起身子,捱进我身边。
「没有!」才怪。
「今天我生日,你不准生气。」大手摸上我的脸,他霸道又带著笑意的说著。
「还有,你还没送我生日礼物。」
「我可以在身上扎个蝴蝶结,把自己送给你。」这句话,只是单纯的好玩,没有别的意思,真的没有!不过,我想李华成绝不是这样想。
「是吗?」我没有蝴蝶结,所以我只好摇摇头。想一想,他生日不送他礼物真的是不好。我身上也没有任何能当礼物的东西,考虑的半天,我才说「闭眼睛」他顺然的闭上眼睛。我一弯身,轻轻的再他脸颊上送了一吻。就像亲我爸一样,纯粹洒娇。我想,他对我的态度,不会比我爸差到哪里去,是值得一吻的。 他那双黑不见底的双眸看著,手指拂过我的唇,沉沉的说「小雏菊,你是我的,懂不懂?」
不懂。
我还没来得及说出,他又贴上我的唇,再一次,我无力抵抗,只任由自己和他的双唇吻著,戏著,喘息著。我终於知道,李华成和我爸、我表哥不一样。因为,他们不会这样吻我。
国三的联考压力很大,我却没有什麽心思读书。欧景易则是一天到晚抢著我的考卷,然后大似的嘲笑一翻,嘲笑到李华成出现,他才很努力的去止住笑。我发现我功课一直在
掉,从全班前三名掉到十名。这次月考,我掉到第十五。我并不介意,反正,第几名都一样,高中上的去就好。紧张的是我的老师,一天到我喊著要去做家庭访问。令一个替我紧张的,很好笑,居然是自己自身难保的李华成。
「怎麽又考这样?」他抓起我的考卷,不满的说著。
「不然你教我!」
「你知道我不会。」他把考卷塞给我,无所谓的说著。
「那就不要念我,我被我爸念的烦死了!」
「我不是你爸!」
「我知道。」又来了,他又不管这里是学校公共花圃的光天化日之下吻住我,直到训导主任气急败坏的从三楼丢了板擦下来「李、华、成,你给我滚回高中部!」他轻易的闪
过板擦,一手护住我,一手往楼上比了个中指。
「我回去了,好好读书。」他放开我,手插著口袋准备回去他的教室。
「你呢?」我扬眉,反问他。
「我不念了,这学期完,我休学。」等到他背影消失,我才回过神。不念了?为什麽?他不念完高中,爸妈怎麽可能会喜欢他?他不念完高中怎麽上大学?怎麽找工作?突然间,我觉得李华成离我的距离,又更远了一些┅
放学的时候,两三台机车闯进了校园,听到的却是很让我惊讶的叫骂声「叫小雏菊那**给我出来 ,叫嚣的是三信的女高中生,烫著短发,一脸浓妆的叫著。我的教室离旋关很进,坐在教室里就可以听到那叫骂声。我起身子,正想出去问她有何贵事,身边的花车轮拉住我,对我摇摇头。他是李华成下面的一个混混儿,平常对我也不错。「嫂子,别出去。」他一手拦住我,一手伸进书包抄家伙,还顺便跟小胖打了个眼神。「为什麽?」这里是学校,难不成她能吃了我?而且,我也没得罪她。「等成哥来。」「不要。」我甩开他的手,大步的走出去。
「你是小雏菊?」两三个女的把我围住,一脸凶神恶刹。
「你这**!」说完,她火落落的就给了我一巴掌。我痛的咪起眼睛,我不懂她会什麽打我。我根本没见过她。
正想询问,打我的女生又喷气的说「你她妈的犯贱,连我沈雅蓉的男人也敢抢?!」说完,她一手抓起我的短发,大力一押,把我摔在地上。
沈雅蓉?我更确定我没听过这名字。我也不懂,我什麽时候抢了她的男人。我一转身,又爬起身来,我不喜欢别人对我动手动脚
「你干嘛?」「干嘛?刮花你这张贱脸!」她手一伸,五只长长的指甲往我脸上刮下来,我急忙一闪身,却还是慢了一步。
左脸颊一热,血滴到了地上。我看著地上的血,一个火大反手给她一拳,只听到她惨叫一声,居然跌倒在地上。我楞楞的看著她脸上铜板儿大的伤口,不知所以。仔细的看我的手,才发现,李华成给我的戒指居然在滴血。
天!怎麽会这样!才一眨眼,其中一个女的扶起沈雅蓉,其他三个一个抓住我的手,一个又火辣的给了我一巴掌。这一掌,打得更重,我一个浪呛差点又跌倒。
只听到远远有人大喊「小雏菊!」我转头一看,李华成迈著大步冲了过来,后头跟著是欧景易、王中凯和一堆平常混在李华成旁边的人,只是现在他们的脸上没了笑容,照上了一层寒冰.
他扶助了我浪呛的身子,摸上我的脸?u有没有怎样?」其他的人,却把那几个女的围了起来。
「没有,你去看看沈雅蓉,她伤的很重,我不小心打伤她了。」想到她脸上的伤,我不禁掉下眼泪。我真的不故意打伤她的,是她自己先动手¨「你这傻瓜!」他抱住我,吻掉我脸上的泪和血,回头冷冷的对欧景易说「手,我要她的手。」这句话我不是很懂,可是我隐隐约约可以了解里面的意思,我急忙抓住李华成「你要她的手干嘛?」「你别管。」他撕开一节衣服,替我抹去脸上的血。我挣扎著,「不要,李华成,我不要你伤害她,让她回去好不好,拜托!」也许是我的话引起欧景易他们的注意,他们居然一脸不可思议的回头看我,李华成看了我一眼,才回头过去「沈雅蓉,你记住,小雏菊是我的人,伤了她,下次我要你命。」「听到没?滚!」欧景易勉强的让开一条路,让沈雅蓉他们一群人癫癫颇颇的离开。看著李华成没感情的脸,我发现,他变的不像我以前认识的李华成了┅
「女儿,过来。」我一踏进门,老爸就坐在沙发上叫著我。
「干嘛?」我著头,遮去脸上的红肿,心里暗叫不妙。
「学校打电话来,说你和人打架!」
「我没有!」
「你最近是不是和一个混混走的很进?」
「他不是混混!」我被他不屑的口气惹火,大声的吼回去。
「我告诉你,别以为国三我就不管你。从今天开始,你不准出门,上下学我载你去。你离那混混远一点!不准见面知不知道?」老爸站起来,一脸严肃的说著。
「你没有权利管我!」我大声的顶回去。
「你¨你这浑帐!」啪一声,他给我一巴掌。我楞在那边,今天我被打的还不够嘛?为什麽连爸也打我?!我掉下眼泪,对著他还有从厨房走出来的妈大吼「我讨厌你们!讨厌讨厌讨厌!」说完,我冲上楼,把自己锁在房间里,痛哭失声。李华成,李华成,我好想你!你在哪里?李华成!那一晚,我终於知道李华成是谁。他是我爱上的一个男人,不能爱,却爱上的人。
我被禁足了。除了学校,我哪里也不能去。李华成好像也知道我家的事,他没有来找我,只欧景易有空弯道国中部来看看我。我也不能去找他,因为爸妈老师,下课不让我去任何地方。这样过了三个礼拜,我只觉得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像死了一样,灵魂像被抽去一般。剩下的不过是我的躯壳。我哭、我闹,在家里拼命的砸东西,摔东西,他们却丝毫不动心,只是把我看得更严,更寸步不离。后来,我乾脆把自己反锁在家里。我不去上学,也不出门。整天闷在暗黑的房间里,流眼泪。眼泪流乾了,就只剩喘息,我发现,我根本已经快死了。快被思念折磨死了。就这样,睡醒哭,哭醒睡。不知道过了多久,多久。那天晚上,我突然坐起身来。走到桌前,看著日历。我笑了,一个多月来我笑了,因为我发现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十五岁的生日。一股想见李华成的感觉满然窜起,我觉得自己再也无法控制了,我整理好自己的行李。在凌晨一点的时候,逃出了家门。我真笨,一个月来就只知道哭,完全没想到要逃。招了辆计程车,我往一家李华成曾经带我我去的刺青店。
踏出了刺青店已经凌晨两点多了,我没有头绪的走著。我想见他,却不知道他在哪里。我不知道他家在哪里,我发现我什麽都不知道。两台呼消而过得机车在我身边停住,车上的人走下来「妹妹~要不要去玩?」我抬起头来,看著他们,「今晚飙车的地点在哪?」他一楞,又露出痞子笑容「中正路啊,刚开始没多久,要不要去?我载你!」「好!」我二话不说的跨上他的车,我知道,李华成一定在哪里。
伦哥,载我的人,其实人不错,他边骑车边问「你要去找谁?没人的话,就让我载。」我知道他们尬车的时候习惯载个女生在后头炫耀。「今晚很多人吗?」
「很多啊!火龙车队跟青虎车队今晚连起来飙,一两百台有吧!你找的人是哪队的?」我不知道李华成是在哪一对,我没听他说过。只好摇摇头。很快的到的中正路,伦哥看了一眼手表,「应该在五分钟车队就会到了,你路边站点,免的被辗死!」他点跟烟说著「你脸色怎麽那麽不好?不会挂了吧?」我没有注意他的话,只是眼睛盯著前方看,果然不久,一堆谜谜蒙蒙的车灯在远方出现,接这是渐渐传来的车声。才一眨眼,几十台车子就呼萧而过。那麽多,我去哪找他?一咬牙,我冲道路中间,想看清楚每台车子。伦哥大叫一声想把我拉回来,已经来不及。我听见叫骂声,煞车声,还有撞车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只是张大眼睛想看李华成在哪里,可是我却看不到,除了车灯我看不到什麽。突然一台车子急速煞车在我前面,车身一斜,压著地面笔直的像我冲过来,在离我一公尺的地方硬生生的停住。只见滚了两圈的骑士站了起来,摔掉手上的安全帽,气冲冲的向我走过来「干!你找死?****挡在那———————小雏菊?」等我闭起眼睛准备接收他那怒气冲天的一拳,那人突然叫出我的名字。我睁眼一看,居然是欧景易,他摔的鼻青脸肿,整只手都磨出来血,我颤抖的说「对¨对不起┅」脚一软,我跌 坐了下去。欧景易连忙冲过来扶助我?A一边大叫「call成哥,叫他掉头,快快快!说嫂子在这!」他这一吼,旁边几打转的机车都停下来,后面来势汹汹的机车群也都停了下来,把中正路当成停车场。一下子,几百台机车停的停,转圈的转圈「他¨他们怎麽都停了?」欧景易扶著我坐在柏油路上「废话,一半车队是老大的,大家不停下来看大嫂不然要干嘛?」
伦哥,载我的人,其实人不错,他边骑车边问「你要去找谁?没人的话,就让我载。」我知道他们尬车的时候习惯载个女生在后头炫耀。「今晚很多人吗?」
「他在┅在哪?」我头昏目眩的问著,几天的眼泪,把我全部的体力都榨乾了。
「老大的车子早就飙到前面不知道哪里了,喂!小雏菊,你别葛屁!你死了,老大会把我们全砍了陪葬的!」他紧张的说著,我闭上眼睛,只觉得好累。想到李华成就要来了,又勉强打开眼睛。安静的路上,突然又传出呼呼的车声,接下来一群人吵杂不轻的说「成哥来了!」李华成来了!我看那台像失控的机车撞了过来,在机车还没有全部停下来的时候,车上的人跳了下来,他一手丢了安全帽,帽下是李华成,只见他苍白著脸,像我冲过来。他的脸好白,是不是病了?我松开欧景易的手,也朝他奔了过去,只见他喊「小雏菊!」我使劲全力冲了过去,和他扑了个满怀。他气急败坏的说「你到这来干嘛?」我努力的挤了一个笑容「我¨好想你!」这几个自用尽了我全身的力气,话说完,我全身一软,眼前一黑,就这样扑倒在李华成的怀里。我终於¨回到了他的怀抱。
那天,我在李华成的怀里睡著。醒来的时候,只见房里一片黑暗,我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李华成坐在窗口,朝外面吐著烟。我拉开棉被,他也回了头,弹掉手上的烟,他走过来一把抱起我坐上他的大腿「好点没?」我只是点了点头,把自己埋进他的胸膛,听著他的心跳,只有他的心跳能让我安心,让我知道,我还活著。
「你瘦了。」他仰起我的头,看著我淡淡的说著
「都是为了你。」只是一句话,却包含了我所有的爱,李华成抱紧我,抿著嘴一言不语。过了好久,他才叹气「你这样跑出来,你爸妈会担心的。」
「不会!他们根本不管我死活。」
「别任性,睡吧,明天我带你回去。」说著他放下我,想替我盖被子。
「不要!我再也不要回去了。」我抓著他的衣服,大声的喊著「我讨厌他们,讨厌死了!」
「傻瓜,你要是像我一样没了爸妈,就不会觉得他们讨厌了。」我从来不知道他是孤儿。
「不管!他们不让我见你,我讨厌他们!」黑暗中,我彷佛可以听见他的叹息声,只见他喃喃的说著「他们是为你好,我不是好人,跟著我会受苦的。」
「在我心里,你最好。」我抱住他,自己送上了双唇,生涩的吻著他。他双手收紧,也低头热烈的回应著我,黑暗中,没有半响声息,就只能就我和他的心跳声,喘息声。过了好久,他才勉强把我推开「睡吧。」说完,他起身离开了床畔。
「你为什麽不要我了?」我拉住他,开始无理取闹的掉眼泪。
「不是不要,是不能。」他撇过头,故意忽略掉我挂在脸上的泪珠,望著窗外无奈的说著,我抿著嘴,不发一言,他则是头也不回的慢慢想走出房间。我看著他的背影,突然觉得,我不能让他走,他是我的男人。我的!我伸手把胸前的扣子一颗一颗解开,把整件上衣褪下,开口喊他。
「李华成,你转头!」他停下步伐,一转身,猛然倒抽一口气,生硬的问「你干嘛?」我下了床,往他的方向走去,边走边拉下我内*的肩带「我干麻,你很清楚。」他居然往门边退,一整脸死白,好像看到了怪物,指著我,结巴了起来「你┅你的胸口┅」我的胸口,刺著一朵艳黄的菊花,那是我到刺青店一针一针让刺青仔帮我刺上我的胸口,还记的边刺他边牢骚「成哥一定会砍死我。」
「我刺的,今天刚刺。」说完,我扑像他,把自己摔进了他的怀里,他颤抖的抱著我,「你这笨蛋,学人刺什麽青┅」
「你背上也有,我听欧景易说的,让我看¨好不好?」说完,我伸手粗鲁的把他的上衣脱了下来,瞪著他的胸口看,一条一条的疤,像蜘蛛被打扁一样的横挂在他胸前。那是被开山刀砍出来的。他推开我,喘气的问「你知道到底你在干嘛?去把衣服穿起来」他边说边大口的喘气,彷佛遭受倒什麽极刑一样的痛苦。我知道他为什麽喘气,我是小雏菊,可是国中三年,男女之间的事,我不是全然不懂。至少,我就看的出来他喘气的原因。那是一种欲/望,一种野性的欲/望。
「我不要,我要你,你是我的男人,欧景易他们都那样说,为什麽你不要我?」我再次扑上他,紧紧的抱住他,而他的手则是不停的抖。
「我一定会砍死他们。」他咬牙切齿的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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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试读的,因为有字数规定,所以不能发全文了,不过你可以自己去查,名字是《小雏菊的黑道》,真的超级感人的,看到最后,我已经哭到不行了,真的心疼。
『贰』 短篇暖心爱情故事_短篇暖心爱情小故事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幸福,做一个暖心的 爱情 故事 里面做主人公。下面是我为大家准备的短篇暖心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暖心爱情故事篇一
风还呼呼地吹着,雪飘着,我却独自踏上前往异乡逐梦的旅程。离开这生我,养育我十七年的故乡,看着这披着银装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无情,我依然踏入了车厢,酸痛充斥着我的内心,却强忍眼中那翻滚的泪水。
走出小县城,来到这充满机遇的世界,但这的一切在我的眼里,此时却显得如此陌生,陌生到让我感到胆怯,让人害怕,感觉从繁华的皇城,贬谪到偏隅之地,畅愉呼吸在此时显得好难,难到登天一般。
孤零零的我,来到这吃人的世界,我没有任何背景,我没有任何朋友,拥有的仅仅是一腔热血,瞰对未来的憧憬。
走进一家,一家,又一家公司,一次又一次的拒绝,一句有一句等待,等待来的仅是韶华空驶。走在冷清的路道,想想走过得路,让我感觉这个世界与我格格不入,整个世界都是我的敌人。
我想回家,回到我那魂牵梦绕的思乡,那里有我喜爱的烤薯……
那里还有我喜爱的女子,飘逸的长发,婀娜的身姿,清纯的脸庞,阳光与青春并存的,我心爱的女神。
来到这里,来到这陌生的世界,一切为了她,为了我心爱的女子,打拼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
无论遇见什么,无论遭遇什么,无论有什么困难与挫折,我也要坚持下去。
幸运女神并没抛弃我,善良的人永远都是有的,一位善良的老板他收留了我,给我买衣服,给我吃的,给我工作……
开始,我对老板十分感激,感觉这是上天对我的恩赐。
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我想的美好的梦却破灭了,老板对我态度越来越差,我的工作量日益增加,并且经常打骂我……
终于有一天,我忍受不住了,老板叫我晚上去收购鱼籽,我都工作一天了,我怎能忍受如此不公平的对待,我爆发了,我扔下手里的东西,我指着他,吼道:“凭什么?我都这么累了,都不让我休息,我不做了,我走了。”
我狠狠地摔门而出,跑了出去。
我穿着单薄的工作服,走在冷清的道路上,刺骨的寒风凛厉我的躯体,那若隐若现的灯光,泛白的脸庞,闪烁着的泪花,恍惚的神经:“凭什么?凭什么?难道这个世界真的这么不公?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不服,我也有梦,我也有未来,我的人生不因如此……”
眼中的泪水终于止不住了,男儿不是无情人,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情处。我盘坐在路灯旁,我想了很多,不知不觉间,我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依靠自己的努力,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上市公司,我依靠自己的实力,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打下了属于我的天地。”
突然,感觉我的头被撞击了,醒来,发现一个清洁工拿着一把扫帚,我忍住了痛,站了起来,没有说任何话,悄然离开了。因为我知道:“这是强者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没有能力任何人也看不起你。”
服务生,清洁工,下水道工,发传单……很多,很多吧,一天累死累活这么久,看着自己工作了两年,却只挣了两万多元钱,这样的生活还有多久,我不愿在这样继续下去了,这样下去等来的仅仅是一头白发,碌碌无为。
或许命运就是这么奇妙,一天下班之后,我无神地走在街头,却在不知不觉间走到了证券公司的大门,走进去,看见那电子屏上或跌或张的数据,或喜或忧的股民。摸摸包里的卡,我咬了咬牙,把身上的钱全部投入股市,去开了一个账户。
但那股市犹如一本 网络 全书,我却是那蹒跚学步的幼儿,所以对我最重要的就是了解股市,而不是急于去选股。所以我天天都会扎堆在股市,了解内幕,与股民分享选股 经验 。其他时间我就会去研究书籍,查阅资料……
一天,一天……
几年之后,我终于拥有了创建自己公司的资本,我创立了属于自己的金融债券公司。我拼尽全力,天天早出晚归,无节假日,我忍受孤独,我爱上寂寞,我与困难为伍,我只为心中的那个梦,那一个她。
……
如今,已成为上市公司总裁的我,我纵欲有了能兑现承诺的能力。
当我返回故乡,绿茵的草地,挺拔的杨柳,潺潺的流水,明媚的霞光,欢奏着美妙乐谱的翠鸟……
这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欢迎着我这归来的游子。
然而,这一切的美好却破灭我心中最美的梦。
看见昔日的妙龄女子,如今已嫁为人妻,心中的痛啊!我的这一切,一切,难道不是为了她吗?我怎么这么傻!这么傻!我付出了这么多又有什么意思……
离开了,伴着一身的痛,离开了这伤心的地。
永别,我的故乡,这里的伤,永生的痛,原谅我的无情,永别了!
那个少女,那个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少女,还是那么活泼,那么清纯……
短篇暖心爱情故事篇二
她叫洛灵,他叫子砚。她拥有着世间女子仰慕的美貌和至高无上的尊贵,当朝太师之女,可就那一脸的冷漠冰霜,都足以让她身边的每个人都觉得人世再无春秋夏。她藐视着身边的一切,包括人。他是皇帝身边最受重用的将领之才,英勇中透着书生的儒雅不凡,说他文武双全都是过谦。这样的男子偏偏疯一般的爱上了冷艳的她。
这一年,他二十,她十八。春季的桃花开得格外灿烂,桃树下,纤玉指拨弄着七弦古琴,仙音错乱。男子静静地依靠着一棵桃树,看风过,花瓣落满她的衣袖:让花醉人非花美,自有天仙弄七弦。他说:“洛灵,嫁我可好?”风越吹月大了,桃林里的花瓣雨也越下越大,琴音扰乱了刚刚的安然后又惊魂地停下。“好,不过我要做那天下至尊的凤凰,否则我洛灵今生不嫁。”朱唇轻启,冷傲不绝。他沉默:“不管你要什么,我都愿意给你,洛灵,等我,三年,三年后,我用凤凰之位来娶你。”他走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也没有人知道他要去做什么,更没有人知道他转身时眼底的落寞和坚决。
光阴荏苒,时光如白驹过隙一般转眼便已过三年,三年间,战火不断,中间只听闻有一个叫做诺的年轻将军三年前去了边疆后慢慢攻进了京城,所有的百姓的恨他,因为他的背叛。那天,城里到处是火光,尤其是皇宫,皇帝坐在龙椅上,看着曾经他最爱的臣子,沉默了。“我只想要这个位置而已”淡然而轻松的语气。一夜之间,皇帝退位,新帝居然是当初的背叛者…虽然有众多怒气,却对这个皇帝不敢不从。
这天,她仿若当年一般在桃树下抚琴,不同以往的是琴音少了当初那份灵动,多了一份深沉。三年的战乱,早让这个冷傲的女子染上了沧桑。他一身黑色的龙袍,衬出了帝皇的霸气。像当年一样,他轻靠在桃树上:“洛灵,嫁我可好?”琴音一下子断了,她说:“好。”
三日后,皇宫里一片喜庆的红色,染了半边天,宫外更是铺了十里红妆,今日是他娶她之日。亭台楼阁,宁静祥和的院落里,她一身喜服更衬了她仙灵的妖娆。他走近她:“洛灵,我终于可以拥有你。”她不言,慢步走在他身边。一把匕首毫不留情的深深插如他的心脏。他甚至都还来不及问为什么就再没了呼吸:“就算有了这些,我洛灵也绝不会嫁给你。”
(我为了你背叛了我曾经热爱的王朝,为了你去争夺那个我不想要的东西,可为何还是走不进你的心)
『叁』 好看的短篇言情小说
典心的恶魔党系列
《恶魔的元配》
孟雪雁答应了凯恩提出的荒谬条件,成为他的妻子, 她决定等到罪证确凿,就把这家伙踢进牢里,尽快了断婚约。 但这场婚姻戏码却弄假成真,他用尽所有手段取悦她、疼爱她,
她完全预料不到,一颗心会沦陷给这个浪荡不羁的神秘男人…… 只是,她都已经决定把职责摆两旁,爱情摆中间了, 却又亲眼瞧见,他的床上躺着一个赤裸的美女!
难道,他从头到尾只是在戏弄她? 她所感受到的浓烈爱情,莫非只是一场最恶劣的欺骗? 第一次见到她,凯恩就完全被吸引,
理智得接近狡诈的他,罔顾朋友的警告、敌人的威胁, 执意设下陷阱诱捕她,还软硬兼施地将她强留在身边。 他习惯游走危险边缘,一旦决定猎物就没有可能放弃,
为了得到她的心,他可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恶魔的枕边人》
“勤俭”的女人最美丽!新婚的花穗每日忙着打点柴米油盐, 最刺激的举动,莫过于上街讨价还价,买一斤菜,抢几根葱。 特殊血型却惹了祸,各路人马纷纷伸出魔掌,全想抓了她去换赏金,
危机步步逼近时,英雄隆重出场,不是别人,居然就是自家老公! 她那温文儒雅、牲畜无害的丈夫,竟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屠夫”!? 更让她又惊又喜的是,
神秘莫测的他,好像很爱很爱她呢…… 传说中,见过冷天霁的人,再也见不到第二天的日出, 平日里他优雅得如贵族,嗅不出半点血腥气息。
打从第一次相见, 这小女人就让他放不下心,像是时时在闯祸, 为求一劳永逸,他把她娶回家,打算一辈子守护她,
而这群电灯泡却不识相的,妄想要动他的枕边人——
《恶魔的点心》
丢脸哦! 梁煦煦怀疑自己会在这个冷峻的男人面前, 因为太丢脸而昏倒,
起先是混进宴会里被他逮个正着, 拖到卧房里去「个别拷问」。 接着又惨遭无妄之灾,被人下了药,
神智不清的在他面前大跳艳舞, 不但对他那样那样,而且还这样这样…… 呜呜,不管啦,她最羞人的样子都被看光了,他要负责啦!
绝世集团的「豺狼」卫浩天,竟会被个迷糊女人给吸引?! 她美丽过人、热心过人,偏偏惹祸能力也过人, 不乖乖经营手工蛋糕店,却到处管闲事,
逼得名号响亮的他必须亲自出马,收拾闲杂人等, 这小女人还不知道,他要跟她收取的「代价」可高得很呢……
《恶魔的宠妾》
季小篆怀疑,这次她会因为一时好奇而把这一生都赔了进去, 她想调查真相,却笨手笨脚地被‘凶手’逮个正着, 当她宣告放弃,狼狈地躲回家时,那危险神秘的男人却不肯善罢干休,
光天化日下掀开她暖暖的被窝,霸道地扛了她就走—— 天啊!他怎么可以冷血无情地杀人,却又可以悉心地呵护着她? 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都不足以形容他对她的宠爱。
但,明明就有另一个女人,闯进来嚷着是他的元配夫人! 那她是什么?只是他难以舍下的宠妾吗? 黑子骞冷静到近乎残酷,
但冰封的自制却被这好奇的小女人打碎, 她误闯计画的核心,打乱了一切布局, 他又气又怒,却又偏偏无可奈何,
更糟的是,他竟发现,自己愈来愈离不开她了……
《夫妻练习题》
看见孟喜儿,韩德生知道自己的心震荡得有多厉害。先前在婚友社留下的择偶条件,活脱脱就是她的模样,然而她只是连艳遇都称不上的过客,他只能徒留遗憾。
再见她时,乍生的情感灼热焚胸,他不可能对她放手了。对她既已目标明确,他就务必有效率地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这样的追求霸道、专断,她觉得不受尊重,他可以修正,
但尽快结婚则是他不可能妥协的要求,妥协的只能是她…… 孟喜儿知道爱上韩德生这样的男人,她势必得妥协——
他的追求猛烈,没有让人考虑的空间,因为动心,她接受了。他想要结婚,虽然她觉得太快,但因为爱他,她选择答应。他想要的夫妻生活,她贴心配合,甘心为他炽烈的情感捆缚。
然而这样的爱是真爱吗?他真的懂得怎么爱一个人吗? 他怕失去而对她更热情,但紧密的缠抱却无助于心的靠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她必须为彼此找一条爱的生路……
《总裁不好惹》作者:语倩
上苍终于看不惯他的逍遥自在,所以派了个克星来对付他吗? 第一次被女人打,是因为她;第一次精虫冲脑,也是因为她! 他从不公器私用,但为了她,他破例了!
他从不为女人精心打扮,但为了她,他做了! 不过,这样的低声下气,竟换来她的不屑一顾! 很好,这个可爱狡猾的小女人,激起了他的征服欲,
一双炯炯如炬的黑眸,紧锁着她, 既然敢来招惹他,就别怪他狠心不留情……… 厚!科技业龙头老大,庆耀集团的总裁果然不好惹!
第一次见面,他把她当成了应召女, 第二次见面,他干脆直接推她进火坑, 为他做牛做马了一个月,换来的竟是“被绑票”!
她真不知是自讨苦吃,还是衰运当头?怎么会惹到这个大麻烦!?
《恶男的双面情人》作者:安琪
为了满足兄长们的疯狂保护欲,任水盈只得装出娇滴滴的柔弱样,所有人都被她耍得团团转,惟独这个一身霸气的男子,居然把引以为傲的伪装踩在脚下……对沈风飓而言,“女人”这种生物,在床上以外的地方都是没用的装饰品。而这个徒具其表的女人更是花瓶中的花瓶,柔弱到连个糖包都撕不开?!他开始同情她的另一半
《我的野蛮爱人》作者:古心
小时候,他就常和人打架, 虽然都是为了解救弱小的她, 但是和人打架就是不对的事!
现在,他们都长大了, 他却变本加厉的「以打架为业」, 还狡辩说这是因为他是梵门鹰堂的堂主!?
而且,就算他是为了「工作」需要, 迫不得已才和人打架, 可他犯得着每次受伤就来找她「疗伤」?
拜托,她读的可是中文系,不是护理系啊! 更过分的是,他还警告她不可违背他的命令, 更不准她接近其他的男人,
他是把她当成他的「所有物」了吗?
《心舞晨雨》作者靠近他五公尺内的女人,全都抗拒不了他的诱惑! 世上真有如此绝对的事? 她一向冷然的个性总能不受外界侵扰,
然而他, 竟是以这样不容拒绝的方式进驻她的生命! 以如此奇特的嘲讽方式照顾她……
「这么大的人竟喜欢这只蠢狗!」 ——呵呵,每晚和女友作乐的他, 竟记得送她生日礼物!
啊!自己的心愈来愈不受控制啊! 认命吧! 她已是靠近他五公尺内的女人,怎可能幸免……
《大家都爱总裁》作者:湛清
大家都爱总裁,但庞德女可是爱钱财胜过爱总裁! 就算这个总裁再有钱、身分再崇高、人又帅得不得了,那又如何? 说实话,进公司这么久,她可没把多余的眼光在他身上欣赏过,
总裁谁爱谁拣拣去配,她才不会去抢! 更何况她巴不得被总裁当作隐形人,少找她几次算几次, 无奈天下从她愿,总裁最近看她的眼神怪怪的,该不会发现她的
秘密了。 龙杰愈看他这个秘书愈觉得她行事诡异, 瞧她老修女般的穿着打扮真是令人倒尽胃口,不及格,
但她的脑袋瓜子可真管用,处事又伶俐能干, 不过她唇边的淡笑和偶尔流露的神情好似瞧不起他, 真怪了!一个小小秘书怎可能会有那样骄傲的神采;
而且她拿他这个总裁作文章卖钱被捉包,还气定神闲, 这女人不简单,而且肯定很有趣,他得好好研究研究……
你自己慢慢选吧!
还有出嫁从夫系列,孤芳不自赏,虽然是古代的,但是很好看!
『肆』 中老年浪漫爱情短篇小说
沉鱼
清冽之夜。月下赏画。
见一幅工笔长卷。名叫《西施浣纱》。
捻起画,只见女子着一身羽光蓝裳,手执轻纱,立在莲花池旁相候。眉目之间似有清淡婉伤。不知为谁流露。亦不知,她是否能于浣纱时分,听得光阴深处有人为她撸须轻叹。那叹息,似是穿越百转千回的时光,要与她相逢在依稀的风中。彼时,她大约是不知的吧。
相传,西施是今浙江诸暨苎萝村人,本名施夷光。至于,她生来有多美。西子衣破尘埃前,无人知。后人也只能从旁侧那花之惊动草之娇怯里得到讯息。但她是从寻常人家走出来的姑娘。所以,一侧身,一迈步,一羞赧,便是透着一种清朴之气的。殊不知,正是这素丽气韵一流转,便注定是要被瞩目的。
那一日,她依旧照往日步骤行事。烹煮饭食。侍候双亲。然后随母浣纱于溪。日日都是寻常日,不见一丝波澜。如此,她便以为这一生,就是要这样过去的。却不知,这一日,命运的丝路有了变动。她遇见了他。范蠡。
其实,范蠡也不知,如此轻易就遇着了这绝世的好女子。当日,他从林中骑马越过她身侧。却不料马蹄掀起一阵稀泥,染了她的花衣。她仓促之间一遮面,踉跄倒地,睡进泥潭里,掩住了被惊怯的花月容貌。于是,他便跃下马来将这陌路女子扶起。
彼时,都是心无二意的一双人。却不料,她转身去溪边清洗,再一转脸时,惊艳了范蠡的眼———好一朵倾国倾城花,就那样直剌剌便照进他的心坎里。他知道,王的嘱托终于可以落定。
他是来坊间替越王勾践寻觅美人入殿献给吴王夫差的。虽是跋山涉水,却寻不得一个貌可倾国的女子。但这一回,他知道那人就在眼前了。彼时见她,他便想,真不知还有谁,能够比她更美。是顺理成章的决定。他要带走这女子。
当时,江南格局初定。会稽一战,越国大败,无奈之下,越称臣于吴。大丈夫能屈能伸。于是,越王勾践便费尽心机。“服犊鼻,著樵头;夫人衣无缘之裳,施左关之襦”,与夫差为奴。三年不愠怒,无恨色。甚至“问疾尝粪”,作践自己,以博吴王夫差之信任,之欢心。殊不知,一转身,他即卧薪尝胆,图谋复国。
司马迁《史记》载,“吴既赦越,越王勾践反国,乃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也。曰:‘汝忘会稽之耻邪?’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振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这便是越王勾践的野心和权谋。
越王知道,若要颠覆吴国,吴王夫差个人是核心。单单依照“十年生聚,十年教训”,暗中训练精兵、壮大军队并不是周全之策。如若同时衔住了吴王夫差,令其荒废军业,那大成之日方才有所待。于是,他与心腹范蠡商议再三,知夫差是重情之人,便决定使出美人计策。
范蠡最终为越王挑选出了两名绝色女子,即是坊间有“浣纱双姝”之称的郑旦、西施。想那西施当年被范蠡强行带走的时刻,心里大约是有怨的。只是这男子风神威仪、俊逸不凡,真真惊了美人心。再美的女子,心头势必也是有一处温柔,一戳就破。范蠡就是西施运命里候着的人。
待他留下充足的银两给双亲之后,她终拜别父母随他而去。纵使心里万千不忍,但王命在上,她别无他路。唯有沿着他的足迹,往前走。
西施来自民间,举手投足之间自然会散发出一种小家碧玉式的娟秀和清朴。但这在越王眼里,却不够端庄,更不够媚惑。越王知,此女虽绝色,却是璞玉,尚待雕琢。他将她迎来,是要她变成一件致命玉器。这一点,范蠡一早告知了她。
西施懂,一个男人,内心壮志待酬,卧薪尝胆自省,这并不易。她也知,自己是要参与安居黎民的复国大事。于是此刻,她见到越王,也是容色静定,沉默听候越王吩咐。心中日渐有了甘愿。
三年。美人蜕变。从浣纱溪边的素水仙变成一株妖冶夺目的金牡丹。越王勾践用了三年的时间找人教西施歌舞、步履、礼仪,一切女学细节。因为她需要具备不可抗拒的媚惑力、对任何男子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的掌控力。要万无一失地成为才貌双全、举世无双的细作。
果然。她不负众望。那一日,当她袅袅立于吴王夫差殿前,莲步轻移,罗裙微动,就好比补天俏玉,慧俊婉转,刹那便惊艳尘埃万千。吴王夫差,是从未有过这样的惊动。竟一时恍惚了,不知哪方仙子落到他殿前,与他隔汤汤秋水,静美相望。
夫差爱西施之时,天是好天,景是好景,心意痴绝如似水光阴。只是他不知,这女子背负的又岂止有讨他欢诱他喜如此简单。她是带着大义而来,自然不能轻薄了身后数以万计百姓黎民的殷切热望。
吴王好美色,独爱西施。待西施入宫之后,吴王便果真踏着美人的步迹,沉醉两人欢愉,贪享闺中趣致。他在姑苏为她建造春宵宫,筑大池。池中又设青龙舟,日日与美人戏水寻乐。又筑馆娃阁、灵馆等,供美人表演歌舞,或设宴作欢。得知美人擅长跳“响屐舞”,亦执意为她筑起“响屐廊”。
他甘愿为她用尽气力。要的只是她以他的爱为欢,以他的爱为乐,以他的爱作生死之依。他是真的爱西施,只是这爱,盲目了些,热切了些,决绝了些。爱一旦孤注一掷,便断了一切后
『伍』 伤感爱情故事短篇_经典短篇伤感爱情故事
在很多 故事 中,爱情是一个经常都会出现的东西,有的很短篇但是却很伤感,下面这些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几篇伤感 爱情故事 短篇。
伤感爱情故事短篇1:折断翅膀的女孩
毛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天蝎,而兵是一个幽默善良的水瓶。星象书上说,这两个星座注定彼此吸引。
他;他们是高中同学,兵目睹了毛为她的第一个男朋友伤心流泪,他不懂是什么会让一个如此开朗的女孩这样难过。因为兵很纯洁,象一杯开水,那么透明。他还不懂什么叫感情。
高中的日子走的很快,时间在一次次的学习和忙里偷闲中飞逝……转眼到了高三,一个为高考忙的焦头烂额的时候。一次老班不经意的排座位,把毛和另外一个女孩排到了后面的男生堆里,她们觉得很委屈,可是找了老班几次,老班都不同意。很凑巧的是,兵就坐在毛的旁边。他见毛的不开心就总是去逗她,时间又在毛的欢笑和兵的幽默中离去。一个月后,他们被调开了,虽然好象心理都感觉到什么,但是谁都没有开口。高中的感情也许就是这样朦胧!一次 元旦 长跑 中,兵跑了全校第二,在众人的欢呼中,毛偷偷的想:如果我有这样的男朋友该有多好!
2001年的最后一天晚上,班级开了个元旦晚会迎接新的一年!兵被选为主持人,但是还应该有一位女生做主持人。选来选去都没什么结果。
最终是毛微笑着对班长说:“让我来做吧!”于是,毛和兵一起主持了他们高中的最后一个晚会!可是,谁也不知道,毛是因为兵才答应做主
持人的!那次的晚会办的很成功,毛终于在兵的那首《情人》中深深的陷了进去,不可自拔。她在兵 唱歌 的时候,上前拥抱了兵,毛不在乎同学会怎么说,只想在那一刻最近距离的接近兵!
晚会后的日子似乎又恢复了平淡,但是毛心中的想法却越来越重!她送了张大大的 贺卡 给兵,好大好大的那种,毛想让兵知道他在她心中的与众不同,并夹了张字条给兵,上面写着:“你的《情人》很动听,可以只为我一个人唱吗?“跟兵同宿舍的好友悄悄告诉毛:“你知道吗?兵捧着你的贺卡看了好长时间,有空他就捧着看!”毛听了感觉好甜好甜!终于,兵托同学递了一封信给毛说道:“我曾经对自己说过,《情人》这首歌只唱给我挚爱的女孩听,以后我只会为你一人唱这首歌的!”
于是关于毛和兵的故事就这样在高三这个最紧张最惊惶的时刻开始了!
兵对毛很好很好,因为他曾经看见过毛那双流泪的眼,真的让人好心疼!他不想毛因为自己而伤心,所以他尽自己的所能去呵护毛,去关心她。毛真的好感动,也尽心的去关心兵。那些日子过的好开心,好快乐,象做梦一样!
兵是个体育生,需要每天下午的三、四节课去锻炼。毛喜欢一个人偷偷的站在一边注视着兵,因为她不想打扰兵。一天晚饭时,毛又去看兵,这天的训练有点迟,终于还是让兵发现了毛,毛要兵去吃饭,可是兵想留下来陪毛,毛知道兵刚训练过是很累的,就要他一定去吃饭。就这样,两个人相持着。毛不知道该怎么样劝兵,有些无助的注视远方的霓虹灯,沉默着。终于,兵走过去牵住毛的手,轻轻的说:“走吧,今天我不去吃饭了!”毛愣愣的任凭兵牵着手走在操场的跑道上,一圈,一圈,又一圈……
高三,临考的压力像个巨大之掌,碾压着所有高三学生的神经。在一次常规月考中,从未有过的低分让毛惊慌,以这样的态势,她怎么面对以后的高考?
毛觉得应该好好学习,这样她和兵才会有未来。未来?在爱里的人总喜欢编画美好的未来蓝图。兵说她将能成为自己最美的新娘!但是,未来有多遥远,谁都看不见。毛想不能这样了,如果真的想有个未来,我们必须努力。毛没有对兵说,但是她暗暗决心放淡感情,而为他们的未来所努力。
毛告诉兵原来的那只‘猫’已经离开,等高考结束时她就会回来。可是兵以为毛是和他说分手,他感到很难过也很绝望,每天都是愁容满面。毛看了好心痛,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想到了他们的未来,咬着牙忍住快要溢出的眼泪,没说一句话。她以为兵经过一段时间就可以理解她,可是兵却因此而病倒在校医室挂水。毛去看兵,看到了那双曾经那么生机勃勃的眼此刻变的昏暗无神,那一刻毛的心都快碎了。她不忍再多看这些!转身回了教室,她以为自己还会坚持,可是兵的那双眼已经让她彻底崩溃。她不想再去伤害兵了,虽然只是无心伤害。所以,毛写了一封信给兵,告诉他自己的错,决定精心构建自己的感情。就这样,毛和兵背负着学习的艰辛的同时,贪婪的奢望着爱情的甜蜜。
学校管的很严,晚饭时一般人不得进出校门,但是体育生例外。毛是个贪吃的女孩,不喜欢在学校里面吃饭,可是又没办法出去,她就决定不吃饭,权当减肥。可是,兵心疼她每天不吃饭,总是从外面带来毛爱吃的铁板烧,知道毛贪吃,兵总是省着自己的零花钱甚至晚饭钱来买东西给毛吃,那么呵护她,关心她,无微不至的。毛很感动,可是她不想让兵因为自己而花费这么多,她试着叫兵不要买这么多东西给她,可是兵却依然一如既往。
看着兵的这些,毛不知道自己能为兵做些什么,也许她可以努力学习来完善他们的未来,于是,毛很用功的学习,她也劝兵在学好专业的同时也要学好 文化 课。可是兵似乎根本没有照做,而上课却总是盯着毛,毛很生气,她不知道该怎么跟兵说,她也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分手才能让兵认真的学习。
毛不喜欢把自己内心的想法告诉别人,她的内心世界是封闭的。她只愿意自己默默的按着自己的目标,朝最好的方向努力,直到完成了才会告诉别人,因此理解她的人很少很少。可是毛无所谓这些,她只是希望单纯的希望只要兵相信她,理解她就好,其他的说什么都是多余。
毛想了好久,她实在不忍心放下这段感情,这是她用心和血 编织 的爱情,她怎么会愿意眼睁睁的看着它灰飞湮灭呢?可是,她更不愿因此而耽误了他们的一生。尽管毛是个聪明的女孩,尽管她的大脑转的比较快,但是她还是想了烦了好久好久。她不愿将烦恼告诉兵,她没有什么别的可以给兵,但是绝对不可以把烦恼与兵一起承担,她希望自己能带给兵的只有快乐!
可是,一切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生活在他们周围的朋友目睹了这一切,他们都说毛对兵很不好,要兵和她分手。毛很难过,没有人理解她,可是,她没有办法,从小到大,她已经养成了自闭的性格,虽然这和她开朗的外表看起来不是那么一致,可是,她就是这样的人,没有什么能让她改变。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默默的关心兵,按她自己的方式去爱一个人!朋友们还劝着兵,可是每次兵都是微微的一笑,然后说道:"你们不懂!"
可是,一次的误会造成了一个永远的错!毛心里烦的时候,会上网找网友诉说,因此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很不错的本地网友,叫炎。他们相处的也不错。尽管炎在外地上大学,可是他和毛还是保持着书信来往。但是,经过朋友们的开玩笑,兵把炎视为毛的另外一个男朋友。毛很苦恼,不知道该怎么解释。那时已经到了最关键的时刻,离高考仅剩45天了。毛不想放弃学业,她想到了快刀斩乱麻。于是,她假装写了封情意绵绵的信给炎,还要炎也配合她再回一封,炎出于朋友的立场答应帮她,但是还是狠狠的骂了毛一顿。因为他怕毛会因此而失去那个她爱的极深的男孩--兵!
在剩下的日子里,毛和兵渐渐的疏远了,不知为什么!毛为了避免这尴尬的局面,便每天带着书回家复习,因为在学校她总不自觉的盯着兵,看他是否高兴看他是否快乐……
终于,有一天,一个好朋友给毛带来了让她极度震惊的事!兵追另外一个女孩佳,毛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的世界只有兵,听到这个消息,她感觉全世界都背叛了她!她不敢置信,可是此时,一切都已经传得绘声绘色,况且,兵已经和那个女孩离开学校,两天不知所踪。
高考只剩10天了。毛真的有些不知所措,她很难过,回家把自己泡在泪水里,她不想去挽回,因为她不愿意去强求别人。所以在几天的
失眠中她决定放弃。
高考时,毛想到了兵,哭了,在考场里。结果,她考的很差,比平时的考试少了好多,毛很绝望,为什么自己会失去那么多。
伤感爱情故事短篇2:再会不再见急匆匆地从六楼跑到楼下,打开防盗门才知道天在下雨。雨丝绵绵密密的滴湿街道。南方的春天淅沥着漫无边际的雨,经常一下就是一整一整天,这雨想必一时半刻不会停歇。
往与公司相反方向走200米有公交车站,我讨厌走回头路,但去公司只有一条公交路线。下一个站隔得相当远。我正在犹豫是不是上楼拿伞,这样不大不小的雨足以把我淋湿。公司对着装规定严格,纳入员工行为规范考核。我一身湿淋淋的肯定被罚。
我转身正要冲上楼梯,方浩银白色的捷达轿车吱的一声停在楼前的停车格,狂按响喇叭。我回头,他摇下窗玻璃,对我招手:“快上车。”
我冲到汽车旁,拉开车门,坐进方浩旁边的助理位。方浩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的同事。当年在四年大学生涯,我是梁志豪的女朋友,方浩是梁志豪的铁哥们,我们是铁三角的好朋友。 毕业 后,我们三人一起南下广州,选择我现职的企业为第一个投职目标。结果出来,梁志豪落选,我与方浩获得录取。
方浩长相斯文,举止成熟稳重。梁志豪的性格有点如他的名字——豪爽,坚硬,个性张扬,十足男子汉味道。这家公司是服务行业,注重接受谦谦君子和文雅淑女。搞服务的嘛,礼仪、外表占重要地位。当然我这样说不是想暗示梁志豪长得丑。他外表看上去有点张扬,潇洒得近乎不受约束。看到我和方浩接到录取通知,梁志豪不屑一顾的说:“你们那公司不招我,那是它的损失。”他很快就应聘到一家汽车修配厂去当主管。
方浩的车停在公司附近的快餐店门前。这家快餐店是我们三人经常来吃早餐的地方。梁志豪就职的汽修厂也在附近。我们上班走的是同一条路线,只是他要多坐一站。没分手之前,每次到达公司,我和方浩双双下车的时候,他总会在瞧着我们的背影作状长叹:“分手的时刻,爱人不是我。”方浩转身向着他举起V字手势把他气得哇哇大叫。
我和梁志豪分手的原因很简单。简单得落入俗套。我以为他那样张扬、潇洒、不甘于庸俗的人不会跌进金钱铺垫的陷阱。我走眼了。都说近视的人眼光不准,我算是一个。正如方浩所说,我喜欢朦胧,朦胧使我看不真现实。
梁志豪大一下半学期开始追求我。用他土得掉渣的老 方法 追求我。上课给我占位置,下课为我打饭盒,冬天的早晨给我打开水洗脸,生日给我写情意绵绵的 情书 并送上鲜艳欲滴的红玫瑰。我是容易被感动的那种陷入温柔就找不着方向的傻女孩,他的温柔、耐心坚持了五个月,我无力抵抗,终于落入他的圈套成为他的女朋友。
追求我,他用了漫长的五个月。分手,他从摊牌到在我视线消失,只用了五天时间。都说恋爱中的男女,智商跌到负数。我是最后一个知道他变心的人。到底是他隐藏得好,还是我嗅觉迟钝,到今天我也没搞清楚。当他每天他没有喷着刺鼻的酒气,却以应酬为借口很晚很晚回到我们共同的家,其实那时候他就已经在背地里和他厂长的女儿有了密切的情侣关系了。但我不知道。我还温柔的对他端茶送水的尽一个女朋友应尽的体贴。
他摊牌说分手的那天,他早早就回家。他做了四菜一汤,还摆上红酒。在闪烁的烛光里,他低着头说:“芸儿,我们分手吧。”在静静的温情脉脉的气氛里,他暗哑的声音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我惊讶地抬头看他,我只看到他浓黑的头顶在摇曳的烛光里漆黑一团。我瞬间的视觉失明。我伸手去扶他的头,不小心碰到蜡烛。蜡烛轻轻摇晃一下,烫热的烛泪滴在我手心,我失色的大叫:“啊!”
他抬起头惊慌失措地看着我。我隐约看到他眼睛里有闪闪欲滴的泪水。他站起来,踢翻椅子跑到我身边,紧张的捏着我的手。我虚弱地说:“我想知道为什么。”他沉默了一会,说:“有时候不知道答案会更幸福。”我歇斯底里的说,“没有了你,你以为我还会有什么幸福?我只要答案,我只要知道我输在哪里。你决定要走了,连一个答案也不肯给我么?”他低下头去,目光盯着鞋尖,说:“我和厂长的女儿好上了。她对我事业有帮助。”我哑口无言的瞧着他。他不敢面对我的目光。当你心爱的男人再也没有勇气直视你的目光,那段所谓的爱情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悄然逝去。说心里话,听到答案的那一刻,我真的瞧不起他,他在我心里的形象刹那间倒塌一钱不值。
那顿饭我安安静静的吃完,之后我再也没有跟他说第二句话。后来的几天,他一直想找机会跟我说话,他似乎想弥补什么。他不知道伤掉一个人的心,任何药无法治愈,任何东西无法弥补。第五天,他收拾他的东西离开我们居住了两年的家。我躲在卧室里,听着他熟悉的脚步声走到门边,听着大门碰的用力关上。我跳起来冲出房间打开门,透过楼梯的缝,我看到他的身影渐渐远去。关上门,背靠着门板,我忍不住泪如雨下。
梁志豪离开我后,我变得异常安静。失却长达五年的恋情,我才深切地领会到什么叫心如止水。那是一种经受极大悲痛后死气沉沉的安静,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甚至整个世界似乎在一天之内黯然失色,无所谓悲、无所谓喜。方浩不经我允许,暂住在我家里。每天陪着我上班,陪着我下班,晚上睡在客厅里。
我跟他说:“方浩,我只想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呆着。我不希望有别人来打扰我。我不会自杀。自杀需要很大的勇气。我缺乏勇气。”我连去面对梁志豪变心这个事实的勇气都没有。我只是不断的躲在家里,躲在远离人群的窝里。我连去责骂、挽留梁志豪的勇气都没有,我怎么会有勇气去自杀。
方浩握住我的肩膀,真诚地说:“我会一直陪伴你,直到你的伤口结痂,直到你把他真正的忘记。”我与梁志豪相恋了五年,我与方浩的友谊也维持了五年。五年的恋情不堪一击,五年的友谊弥足珍贵。什么可以地久天长?友谊可以地久天长。
在公司工作满三个年头,方浩升职了,从一名普通的管理员晋升为部门副经理。他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黄金地段的商住楼单元,他拥有了私人物业,成为有产资级中的一员。半年后,他再用工资贷款购买捷达轿车接送我上下班。他成了有车一族中的一员。他挤身于小康生活的行列。他与梁志豪不同的是,他是凭借个人实力,而梁志豪用他的婚姻换取了高等享受。他们都以挤身上层社会努力,梁志豪选取了捷径,比他提早一年达到目的。
方浩是在我的二十五岁生日那天向我表白爱意的。我没有多大的惊诧。都说日久生情,在梁志豪离弃我的日子里,他一心一意的陪伴在我左右,我说不感动那是骗人的话。十九岁的我喜欢潇洒有风度的大男人主义的梁志豪,二十五岁的我喜欢稳重、斯文的能给我安全感的方浩。在经历狂爱狂痛的爱情折磨之后,我更企盼温暖如水的平淡爱情。狂热狂痛的爱情刻骨铭心,短暂有如昙花一现。温暖如水的平淡爱情宛如春风拂脸,恒久不变。爱情也许就是那么一回事,享受爱人的爱无比幸福。
方浩的热切在脸上洋溢:“芸儿,我爱你。我愿意一生一世照顾你。你愿意接受我吗?”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听到芸儿的称呼了,突然听到他这样叫我,心头一震。久违的心痛轻轻弥漫。有些刻骨的伤痛我以为我已经忘记,某一个偶然的称呼仍然牵痛我记忆深处敏感的神经。
我低着头搅动杯子里的咖啡,看着杯子里一圈一圈转动的旋涡说:“他是你的好朋友。为了我,你也许会赔上你们的友谊。”
他轻轻的握住我的手,他的手心是暖暖的:“我只在乎你。”
我轻轻的点头,算是答应了他的求爱。我还不习惯回应他说我爱你。这三个字被我扔进记忆的垃圾堆里,我还没有勇气捡拾。
戴上方浩送的兼顾生日祝福、定情信物重托的钻石项链,我顺理成章成为他的女朋友。撇开他对我的照顾,撇开我们的历久弥坚的友情,他不失为一个好男人。按他目前的地位,目前的收入,目前的物业,他也算是一个事业有所成的男人。这样的男人在女人堆里很吃香,是被猎捕入婚姻圈套的目标。我没有理由放弃这么优秀的男人。缘分从指缝间溜走,再也无法追寻,我不想轻易放弃方浩。我害怕孤独,我害怕寂寞,享受方浩的爱我才不致于跌落迷惘。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离幸福更近一点。
在快餐店,在最后一张桌子前,我看到梁志豪。当梁志豪介绍他身边一脸俗气,身材肥胖的女人说是他妻子时,我简直无法呼吸。我无法想象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把我五年的爱情击落得支离破碎。我碎掉的不仅仅是爱情,还有我的自信。我迎着他的目光,他的目光里是掩饰不住的失落,在得到某件他狂热追求的东西后空洞的失落。
我的目光追随他们不协调的身影在快餐店门口消失。许久,我的心情无法平复。方浩站在我身边沉默不语。他的眼神里有着和梁志豪同样的失落。我没有去猜测他的心思。我的脑海里一片混乱无法整理。
同事晓莹神秘的告诉我:“谢芸,告诉你一个秘密。方浩跟副总的女儿谈恋爱了。”我瞪着眼看着晓莹兴奋得有点发红的脸,脑里嗡嗡的乱响。我和方浩的恋情没有在公司公开,是地下活动。我不希望办公室恋情过早的在公司曝光,我是担心影响方浩的升迁。现在倒好,他背叛我都没有阻碍了,谁让我只是他的地下恋人呢。
我站在阳台,远远的看着方浩的捷达车停在楼前,他下车,身影隐入出入楼道的水泥檐沿。我打开门,倚在门边迎接方浩走进客厅。他背对着我脱下西装正要挂到衣架上,我轻轻的说:“方浩,我们分手吧。”
他吃惊的转过身,睁大眼睛:“为什么?”他的眼神清澈明亮,他觉得他无愧于我吗?
我冷笑,轻声的说:“你比我更清楚为什么。一段新的感情要开始,一段陈旧的感情要结束。”
“你那段陈旧的感情不是一直没有结束吗?你却开始了一段新的感情。到底谁比谁更不道德。”他的脸憋得红红的,额头上青筋毕露。
我没有力气去解释什么。我也没有答案去为自己辩护。我轻轻的说:“都是我的错。你对我太了解了。太了解的两个人只能成为知己不能成为情人,我偏偏忘记了。就当一切从来不曾发生过,我们再会不再见。”
他凝视着我,眼泪在眼眶里涌起。我走过去,轻轻的吻他的嘴唇。他的泪水滴落我的嘴角,微咸却很苦。我淡然微笑:“再会吧。”他缓缓转身,门缓缓合上。
按下DVD键,那英悲伤的歌声轻轻响起:“走在一起不算不快乐,不在一起不算不难过,这算什么。还有什么值得不值得,还说什么非爱谁不可,就这样了爱长不过这一首歌。再会不要再见,不要留下命运的伏线。就算再见我也不再相信我的眼。我们还有很多明年拿来纪念一个今天,我们怀念很多昨天,我们面对更多明年,再会不要再见。”
伤感爱情故事短篇3:我们咫尺的距离作者: 婳
那年,女孩高一,男孩高三。
女孩长得很漂亮,男孩也是这个学校的校草。
男孩喜欢打 篮球 ,但他已经高三了,真的没有那个时间再允许他去,他甚至逃课去打篮球,而女孩的体育课正好在下午的第一节,她几乎每次的体育课都能看到他,男孩也会向她看来,微微一笑。
女孩好像渐渐喜欢上那个男孩,每次上体育课,她总是去得早早的,看着篮球场上帅气的男孩,她甚至有些心疼,只是因为男孩流了许多汗。
时间久了,男孩也记住了她,他会指着她给他的朋友看,女孩害羞了。
女孩有了男孩的QQ号,她加了他。
每次都是女孩主动找男孩聊,男孩总是对她冷冷的。他们就这样相处了一段时间。
女孩的过分热情和男孩的过分冷淡,使女孩再也受不了了。
女孩热情了整整一个多月啊!她开始不找他说话,女孩觉得累了,她盼望着他的热情。
慢慢的,一个学期过去了,女孩看到过他背着他的情侣,两个人很甜蜜。
这个学期过完,他就该毕业了,女孩本以为她会忘了他,但他看到他们互相亲吻时,女孩还是会忍不住难过,就像有针在扎她的心。
很快,这个学期也过完了,男孩毕业了,女孩再也见不到他了。
有一天,男孩给她留了言:
当初你要是再坚持一下,说不定我就会追你,但可能就是没有缘分吧,祝你安好。
女孩看了,后悔不已,她找男孩说:现在,还晚不晚?男孩回答她:晚了,太久太久。
女孩蹲在地上痛哭,他们终究还是没有缘分。
女孩给男孩留了一封信,信里只有两个字:再见。
女孩去了另一个城市,没有他的城市。
她在那里,日子过得很好。
他们就像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线。
也许在许多年后,他们会在一个城市再次相见,但那份感情呢?
已经随风消逝了吧。
『陆』 短篇伤感爱情故事
爱情是人类情感生活的永恒主题,也是文学创作的重要选材。不少 爱情 故事 都是源自生活,那些伤感的爱情故事你看过吗?下面就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短篇伤感爱情故事,希望大家喜欢。
短篇伤感爱情故事篇1:他们曾相互守望
三十年前,我住在松江老街——谭东街。街尾住着一个捡破烂的老头,他身上的衣服补丁摞补丁,但还算干净。每天,他总背着破旧的大布袋,拿着铁钩子,巡回在垃圾箱之间。我是在公用给水站认识他的,常见他用一只小铝锅淘点米,洗把青菜什么的。一次,他匆匆走时忘了小铝锅,我就拿起铝锅给他送去。在他的小棚屋里,我看见堆着整齐的破书,铁丝上挂满洗净的破布片。他钻出破烂堆看到我,眼神里交织着惊讶和欣喜。从此,在老街我成了惟一和他有来往的人。
我喜欢读书,但那时除了政治书籍,没有其他的书可读,可我在老头那里找到了一个“图书馆”。他帮我整理出被撕裂的《青年近卫军》、《茶花女》等“禁书”。给我看那一本本用糨糊粘贴起来的书,老头是要冒风险的,可他极其信任我。
在小棚屋我多次看到,他把卖破烂得来的零碎分币,换成一张张一毛钱的角票,用盛满沸水的破搪瓷杯子一点点烫平。他此时脸上的喜色让我疑惑,我对他的身世充满了好奇。
虽然我对老头有着种种猜测,可我们之间却很默契。他捡他的破烂,我看我的破书,有时帮他跑跑腿,时间就像流水一样慢慢淌过去。
直到有一天,我又去拿书时,老头忽然一脸郑重地要我帮个忙。他拿出一只粗糙的木盒,给了我一个秘密的嘱托。
过了一个星期,他永远地走了,估计是严重营养不良导致器官衰竭而逝的。
因他所托,我打开了木盒。上层是一张给我的字条,言语之间的信任和感谢使我热泪盈眶。和着泪花我看到好几叠烫得平整的一毛钱角票,最下面是一封厚厚的信。
晚上,我瞒着家人怀揣着木盒,走到老街口的大树对面,敲开了一扇门。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用警惕的目光审视着我,我顾不得说什么,把木盒交给了她。片刻,老太太那瘦削的肩和纤细的手便剧烈地抖动起来,伴随着的是极度压抑的抽泣声。
这天晚上我才知道,老头和老太太是一对恩爱夫妻。他们原在东北一所中学教书,老头是校长,老太太是教师。老头不肯“划清政治界线”与她离婚,终被开除公职。老头追随着老太太的足迹,来到她的身边。可老太太恨自己连累了他,害了他的事业,毁了他的前程,不肯原谅自己,更怕世事难料,今后还会祸及他,便硬着心肠拒绝了他——这无可奈何,违心的回绝,多么令老太肝肠寸断啊!
他尊重了她的意愿,但又不忍离开她,于是,就在老街尾搭了个小棚屋栖身,开始以捡破烂谋生。
一条老街,妻住老街口,夫住老街尾,日日相见不相认,叫妻心碎,却令夫欣慰。
老头日复一日地守望着妻子屋里的灯光,年复一年地烫平着每一毛钱,积累着小小的财富——能让妻子改善一下生活成了他惟一快乐的源泉。
老太太拿出他们的合影,丈夫的气宇轩昂,妻子的端庄美丽,往事与现实之间的反差,带给我的是从未有过的震惊!老太太又捧出一沓长短不齐,颜色材质不一的纸片,上面是清一色的英文字母。我那时的英语知识有限,难以辨认出是什么。只有一行“I Love you”是我从所学的英语“我热爱毛主席”的 句子 里懂得其含义的。老太太告诉我,这一封封信是她每天在灯下蘸着深情,裹着爱,和着血泪写就的!经过这一晚,我忽然懂得了——人间最珍贵美好的感情,是在患难之中产生的。
大约过了一年,老太太与老头这对有情人终于相聚,我相信从此他们再不会分离。实际上,这对夫妻年龄并不大,离开这个世界之时,顶多五十出头。相思之苦催得人容颜老,可“I love you”却使他们在黑暗的境遇中那样浪漫和年轻。
现在,我们的社会早已回归公正和理性,但请让我们记住他们——记住这曾经的故事,记住这美丽、高贵的人性。
短篇伤感爱情故事篇2:注定我们要错过一场春雨
曹萱萱正坐在电脑前聊天,突然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是林枫发来的一条短信。“咦?不是应该找我姐吗?”打开一看,是林枫要请她吃饭,有点事要找她帮忙,约她下午4点在东大街过桥米线店见。
“好的。”她也没问什么事就立刻给回了过去。
林枫喜欢曹萱萱的姐姐曹婷,可曹婷对林枫似乎没什么感觉。他们高三时在一个班,虽然不怎么讲话,可是,他还是被她吸引了。他在聊天的时候也向她表露过心迹,可都被她拒绝了。但他还是不死心。
毕业 后他便约她出去玩,她把她妹妹也叫上了。曹萱萱可不像她姐姐,她特开朗活泼,特能说。
第一次约会他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一双蓝色的运动鞋,白净的脸,乌黑的头发,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第一次见面,曹萱萱就当着他的面对她姐说:“挺不错的嘛!”他笑一笑,手往后脑勺不自觉地摸了一下。
自始至终都是曹萱萱一个人在那儿自顾自地说个不停,她好像特兴奋似的。林枫想找机会和曹婷 说说 话,可曹萱萱的话跟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一句接一句。
以后他们每次出去玩,曹婷都要叫上曹萱萱,曹萱萱倒也很乐意。可曹婷始终都没对林枫表示过好感,倒是曹萱萱每次都欢欢喜喜的。
还没到3点半曹萱萱就打着她的遮阳伞出发了,到了指定地点她正在收伞,林枫就紧跟着进来了。
“林枫哥。”她张口就叫道。她姐姐还没同意呢,她倒是先叫上哥了。
“嗯……”林枫对她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喊也是猝不及防。
“你找我什么事啊?”她一边吃着米线一边问道。
林枫从拎着的袋子里拿出了一只毛茸茸的小猴子和一个包装好了的礼物,递给她。“这个小猴子是给你的,这个你帮我转送给你姐姐。我给的话,怕她不要。”
“还有我一份啊!”曹萱萱乐呵呵地接受了。
“哎!也不知我姐喜欢什么样的,这么好的一个大活人就摆在面前却不知道珍惜!”
林枫没说话。
“哎!林枫哥,你说你追我姐都快半年了吧,何必呢?‘天涯何处无芳草’啊!”林枫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了。
“哎!也不知道你们都是怎么想的。”吃完了,她又补充了一句。
回去的时候,他们顺路。曹萱萱打着她的遮阳伞和林枫一起走着,走得很慢,连平时的速度也没有。她这会儿不知怎的安静下来了,不时瞟林枫一眼。林枫也不说话。就这样彼此沉默着,安静地走着,各自怀着心事。
走了一会儿,曹萱萱看到林枫白净的额头上有几颗汗珠,就像清晨草叶上的露珠一般。
“你很热啊?”曹萱萱问道。
林枫点了点头。
“那你也到伞下面来吧。”
“不用不用。”林枫急忙拒绝了。
“没关系,就当我谢你送我礼物了。”说着就把伞举到了林枫的头顶。
林枫立刻不好意思起来,脸也红了,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由于林枫比她高,所以她要把伞举得老高才行。林枫要举,她就是不同意。
“你说我们俩像不像情侣啊?”曹萱萱说完飞快地瞟了瞟林枫又飞快地把眼神收了回来。林枫支吾了半天,话没挤出来,额头上的汗珠倒又多了几颗。
“嘿嘿,说着玩呢,你看你紧张的。”
“我,我没紧张,我紧张什么啊?有什么好紧张的?”
曹萱萱看到他这副样子,想笑又没笑出来,之后又是沉默。
回到家后,她把礼物丢给她姐姐,也不管里面装的是什么,抱着小猴子就回自己的房间了。她坐在电脑前发了一会儿呆,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拿起手机,又愣了好半天才发了一条短信。
林枫的手机响了,他拿起来看,愣了一愣,是曹萱萱发来的,但没有内容。他也没再回过去。
暑假很快就结束了,林枫和曹婷要去外地读书了,但不是一个地方。曹萱萱也升入高三了。他们三个人经常发短信,问问近况。只不过是林枫给曹婷发,曹婷给曹萱萱发,曹萱萱给林枫发。
青涩的日子一天天地减少,短信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越发越少了。
就像去年春天梅子青时的那场春雨一样,没人记得清是什么时候结束的,也没人记得起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不了了之了,正如我们的青春。
注定我们要错过一场春雨,错过一个你。
短篇伤感爱情故事篇3:她的城
干洗店
那一年,王小慧36岁,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和刘杰的爱情,是典型的传统爱情,相亲,谈话,直奔主题——婚姻。没有谈情说爱你侬我侬,都是为了给父母一个放心,在感觉彼此有一些担当的时候,结婚,生子,挣钱,养家,如此而已。虽不再谈爱情,但王小慧依然相信爱情,相信爱情的怦然心动。
没事的时候,王小慧最爱去的地方,是好友紫玫的干洗店。小店干净且煞有情调,前厅有一个小小的吧台,紫色的藤花铺着,柔和的音乐环绕着。来店的顾客,品一壶茶,自是喜上眉梢,如沐春风。时间久了,有的人来,不为洗衣,反倒只是为了坐坐。王小慧便是其中一个。
“紫玫老板啊,我的衣服洗好没有?”一个很好听的男声。王小慧忍不住回头看,雪白的运动上衣,漆黑的运动裤子,高高大大的身材,一脸亲切的笑容,是玉树临风,又是邻家哥哥的样子。只瞥了一眼,王小慧的心,扑通通地跳起来。
他看到了王小慧,礼貌地冲她点了点头。
王小慧的脸腾的红了,说:“您坐,您坐,我是来玩的……”
王小慧搞不清,自己怎么一下子乱了方寸,平时,她是多矜持的人呀!
王小慧扭头看他拿了衣服出门,上车,仿佛是前世的影子,怎么那么熟悉呢?
“嗨,干吗呢?”紫玫叫她一声,她才发现自己的失态,低头笑了。
“他是我这里的老顾客,在北京做销售,很有能力的一个家伙,也很有味道的一个家伙……”
王小慧听不清紫玫说了些什么,只是应着。她想,他到底是谁呢?
报喜鸟
王小慧觉得自己像一朵要灿然开放的花,她有了一种欲望,一种每天都想要看到一个人的欲望。
王小慧喜欢逛街了。她买了好看的高跟鞋,风情的裙子,甚至是,有一点性感的小吊带,配上她那呆板的小西装。偶尔,她还会化一个淡妆。她用心的装点,好像一朵朵花,在身体里,妖妖娆娆地开着。
刘杰从来没有注意到王小慧的变化,即便那天,从不喜欢显摆的她换上新买的裙子,问他,怎么样啊?他也只是抬头看一眼,说喜欢就好。当时,王小慧就一阵沮丧。
但内心的那种期待,到底还是让她的沮丧烟消云散了。
王小慧刚进店门,紫玫就被她惊住了:“呵,几天不见,漂亮了!”王小慧笑笑,自顾自沏了茶坐下,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几次三番之后,紫玫问:“咋啦?动真的了?别犯傻啊,人家可是有家有业有妻有儿的呀……”王小慧白她一眼,并不说什么。
“紫玫老板……”未见其人,只闻其声。王小慧的心狂跳起来,是他!
他说,过会儿要去参加一个签订仪式,麻烦紫玫快一点把他的衣服熨整一下。
紫玫应着,给他端了茶,顺便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王小慧。
王小慧没想到,他竟这样善谈,每句话,都是不经意,却又是她多年渴望,多年期待的。她想,她遇对人了。
王小慧兴奋着,又忐忑着。自己一直是个正经的女人,怎么会突然有了这样的想法呢?她不由自主地低下头。
“你低头的样子真好看。”他说。王小慧的心,哗一下子打开了,盛大而灿烂,她仿佛看到了内心那个忧郁深邃而细腻的自己。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静静的。
“金哥,衣服好了!”紫玫出来的时候,故意放慢了脚步,她察觉到了那一丝的说不出的紧张,还有一点点的暧昧。
那是一套报喜鸟的西装,笔挺,好看。
王小慧想象不到,他穿上,会是什么样子?但她的心里,却有一只报喜鸟,扑啦啦飞了起来。
马尾绣
再见金哥的时候,是在公司门口,一身灰色的西装合体挺拔,多了几分倜傥。
“哦,金哥……”
“叫我玉舟吧。”王小慧笑笑,心里波涛汹涌。
“有空的话,一起吃个饭吧?”
王小慧沉默了一下,说:“我先回家一下。”
王小慧并没有回家,她只是回到办公室,给公婆打了电话,说加班。她按住怦怦乱跳的心,感觉自己脸上泛起了红晕,心底一股说不出的情愫,蔓延开来。她觉得自己这个一直规规矩矩长大的女人,怎么会突然这样转了性情呢?
手机短信:他乡遇故人。等你呢。玉舟。
这次,王小慧的心狂跳了起来。看来,玉舟对她也是有心的,也许,他是知道自己遇到了喜欢的人。想到这,王小慧的心反倒渐渐安静了下来。好像,所有的事情并不是因为她的存在而发生,只是水到渠成而已。
晚餐很开心,彼此相聊甚欢,但偶尔的沉默,是王小慧想看也不敢看的缠绵的眼神。
“喏,这是我出差带回来的,你看,喜欢吗?”玉舟把一个香包轻轻放到了王小慧的面前。
王小慧认识,那是马尾绣香包,是 刺绣 中的活化石,据说,制作这样一个香包,大概得50多道工序,耗时一个多月,价格当然也不菲了。
王小慧一阵语塞,推脱着。
“怎么?不喜欢?”玉舟的眼神让王小慧无处可逃。
“不,不是的……”王小慧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她是真的说不出话了。
接过漂亮的马尾绣香包,她说:“我得回家了,宝宝要睡觉了……”
车里,除了舒缓的音乐和彼此的呼吸,一切都似乎静止了。
王小慧脑子里一片空白,眼睛不知该往哪里看,手里不停地摩挲着那个香包。
玉舟双手放在方向盘上,直视前方,似乎在很认真地开车。王小慧觉得,他像极了那个一直在心底涌动,却从未出现的忧伤而深邃的少年。她觉得,她是真的,那么那么喜欢他。
塞车。等待。
她看一眼玉舟,刹那山崩海啸。在彼此深深的亲吻里,王小慧感觉,有咸咸的泪,在唇间淌过。
十字绣
两个月后,一个暴雨倾盆的雨天,王小慧来到紫玫的店里。
“这些日子跑到哪里去了,连个人影也不见?这样的天咋跑来了?”
王小慧并不理会紫玫连串的问题,从包里拿出一幅十字绣,问她:“好看吗?”
紫玫看看,说:“不错,平安是福,蛮有禅意的嘛,还有漂亮的莲花……”
王小慧转身走进熨衣间,开始替紫玫整理衣服。一边干着活,一边反复唱:“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曾一起走却走失那路口,感谢那是你,曾牵过我的手,还能感受那温柔……”
紫玫站在她身后,不说话,只感到心疼。
她唱累了,回过头,轻轻抱住紫玫,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是那种撕心裂肺的哭,直到,站也站不住。
许久,王小慧稍稍平静。说,天气预报说,暴雨持续到明天就没有了。北京的雨,也该停了吧。
“替我把那十字绣转交给金哥吧,谢谢他,自此,我们互不相欠,各自天涯,从此陌路。”
紫玫明白了,这两个月里,她在日夜兼程地绣啊,绣出自己的情思,绣出自己的尘埃落定,绣出自己的现世安稳。
紫玫看看她,眼睛发潮。也许,每一个奋力追求所谓浪漫爱情的女人,在经历所谓刻骨铭心之后,都会有这样深刻的领悟吧:爱情不过是座城,无论生活在城里还是城外,她喜爱,不过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而已,冷艳而短暂,而拥有最平常的柴米油盐,才踏实,才长久。
『柒』 感人爱情故事的短篇精选
让你哭,让你笑;让你喜,让你忧。爱情好像就是有这种魔力,它灌注在你生命里的每个瞬间,每份每秒都能触动着你那颗敏感的心。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感人 爱情 故事 的短篇精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感人爱情故事的短篇精选篇一:一起走过33年的父亲母亲
见过的最幸福的一对伴侣,不是在杂志上,不是在公园的藤椅上,不是在日剧韩剧里,就在我的家里。
父亲认识母亲的时候还在当兵。
到了婚龄,回家探亲的时候,姥姥说:“给你娶了个媳妇。已经交了礼钱,你去见个面吧。”母亲双亲早逝,长兄为父。最大的舅舅管理着家里的全部,包括,娶母亲要多少钱的聘礼。父亲第一次上门,大舅舅不让母亲出来客厅,提出再加50块聘礼。父亲倔强,门外大雨也转身就走。母亲心软,明知婚事告吹,也偷偷拿了把伞出来相送。50块那时候是个大数字。本绝无可能。但雨中相送,父亲怀念那长辫女子,回家便卧床不起,日日对着姥姥垂泪。哭了多日,终于从姥姥这里再讨了些钱,娶了母亲。
母亲那时还在当地唯一的师范大学上学。 毕业 后做了老师。父亲很快从部队退伍,分到一个百货商店工作。结婚三年后有了我—是个女儿。姥姥重男轻女,一定要讨个男丁。于是顶着计划生育的高压,把我送到乡下,生了弟弟。
我很快被接回来。我记得的第一个家,是在百货公司的院子里。很大的院子,我们养兔子、养鸡、种菜。夏天的时候在院子里打 麻将 。我们买了一台电视机。邻居所有的人,都来我们这里看电视。
我们还住过另外一个百货公司的家属楼。我们住在四楼。怕我和弟弟偷偷跑出去玩,有时候他们把我们关起来。我们就把钱放在一个桶里,把桶从窗台用绳子放出去买冰棍,卖冰棍的人把钱拿走,把冰棍放进桶里,我们再把它从窗子外吊上来。
感人爱情故事的短篇精选篇二:爱情的胎记
他们是大学同学,他爱上了善良温婉的她。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左脸颊上有一块天生的铜钱般大小的褐色胎记。
最初恋爱的时候,她也曾试探着问过他,要不要把这块胎记除去。他气恼地告诉她,他喜欢她的不仅仅是外表,他爱她包括她与生俱来的那块印记。她感动得在他怀里落泪。
大学毕业后,他们结了婚,并把他在乡下寡居的老母亲也接了来。他一路从一个小职员渐渐坐上了部门经理的位子。
事业有了发展,他的应酬多了。
有一次出席一个活动,需要家眷同去。她连妆也没化,穿着平日的一件工作服就去了。满场的华服艳影,她成了一个不那么和谐的音符。
第一次,他发现她脸上的那块胎记竟是那样刺眼。
那夜他轻声地和她商量,要不,去医院把胎记弄掉吧,也花不了多少钱的。她没有回答,他看不到,她那块胎记上正有泪滑过。
次日,女人不见了,他发现了女人留给他的字条:“如果你已经不再爱我,即便我除去胎记又能挽回些什么呢?不如,离婚吧。”男人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可是,男人很快就发现,凡是他所能想起的,全是女人的好。那一切早就像胎记一般烙印在自己的心底,永远也无法抹去。
他唏嘘不已,慌忙赶往岳母家。她见他来,肿着红红的眼,把起草的离婚协议递给他。他一把抓过,狠狠撕毁。然后,他把惊诧不已的女人拥进了怀里。他说:“我们该有个孩子了。”女人又一次落泪了。
第二年的冬天,婆婆抱着三个月大的大胖孙子笑得合不拢嘴,并且发现儿媳妇脸上的胎记竟然不见了。男人紧张地解释自己真的不再在意那块胎记。女人却笑了。她甜蜜地依偎在他的怀里说:“既然有没有胎记都不影响你对我的爱,我为什么不选择自己变得美丽一些呢?”他心中释然。
原来,爱情是真的能让女人变得美丽的。而同样美丽的,是那些见证了他们一路蹒跚的爱情的胎记。
感人爱情故事的短篇精选篇三:我们的爱情一晃就七年
大学时他们深深相爱,她不要求他能给自己什么,不要浪漫不要鲜花,只要求他不要背叛她。他笑嘻嘻地答应着,她很气一本正经地说:“如果你背叛,我会消失不见。”
他还是一副玩世不恭地点点头。
他的样子让她感觉不放心,她开始偷偷查他,查他的电话,翻他的口袋,终于,她发现一张怀孕的病历单,她痛苦地把头埋在了手心里,那晚她失踪了,他怎么也没找到她……
七年过去了,他整整找了她七年。她也足足恨了他七年。再次相遇,她牵着儿子的手,他双手插兜。
她嘲笑地说:“你的孩子一定不小了吧!”
他一愣道:“我还没结婚。”
“啊?你太狠了,让女人堕胎?”
他大吃一惊道:“什么女人?我除了你在就没牵过别的女人的手。”
“那曾经在你兜里找出一张怀孕的病历单是谁的?”
他想了半天才道:“是我妹的,她遇人不淑……”
她哇地一声哭了,七年再也回不去了。
感人爱情故事的短篇精选篇四:爱情就像是是一块馍馍
七十年代初期,是个挨饿年代,全国人民都缺衣少食,他们相爱了,他们的定情信物不是鲜花也不是钻戒,而是一块又黑又硬的馍馍。她看见了馍馍两眼泛光,口水直流。可她舍不得吃,她把馍馍紧紧的包好,揣进怀里。
婚后俩人感情很好,一起干活一起吃饭。慢慢地他们步入中年,这时候买卖也好做了,他凭着聪慧的头脑很快赚到了钱,
她知道后跑到二奶家去闹,被他一巴掌打了出去,吼道:“滚……离婚!”
她哭了,临走的时候,她留给他一块黑乎乎风干了的馍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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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短篇情爱故事精选
爱情既是友谊的代名词,又是我们为共同的事业而奋斗的可靠保证,爱情是人生的良伴,你和心爱的女子同床共眠是因为共同的理想把两颗心紧紧系在一起。下面是我为您整理的短篇情爱故事精选,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短篇情爱故事精选篇一:你的女朋友值多少钱
某个综艺节目现场,女主持人气势咄咄地问一个男嘉宾,你为什么那么在乎钱,男嘉宾说:“钱能买到一切!” 现场的观众哗然了。
男嘉宾微笑地说:“我们做个测试吧。 一个很简单的主题,你的一个仇人爱上了你的女友,现在想要你退出,哪个男人愿意出一点钱来补偿你?“
所有的观众都很不屑这种论调,男人缓缓地开出了第一个价格:“5万!”
现场的观众松了口气,论点很集中:“5万,简直是瞧不起人,为了5万放弃了爱情?更主要的是放弃了自己的人格”。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二个价格“50万!” 现场的声音小了很多,一部分的人开始自己的计算了,过了好大的一会儿,绝大多数的男人依然选择了否定,他身边的女友感动地看着他。
只有少数的人接受了这50万,一个人说:“自己没有钱,父母苦了一辈子了,临老了生病没钱医治,为了父母,放弃了爱情吧。”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三个价格“500万”! 一半的男人沉默了,另一半的男人怯生生地说:“我要爱情。”身边的女友有点呆住了,一个女孩子站起来说:“如果一个男人肯出500万,我想我没有理由拒绝他。”
沉默的男人选择了金钱,500万可以买一套房子,一部车子,全家过上好日子,甚至可以开始自己的事业。
男人接着开出了第四个价格“5000万”!
全场哗然了,只有一个人依然选择了放弃,他解释到:“我的爱情是无价的。”当问到他的女友是否感动的时候,女友说:“我虽然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为了我付出自己5000万的人,而不是放弃别人的5000万,他的观点很可敬,但不现实。”
为什么几乎所有的人都选择了金钱? 那个人还是以前的那个人,他的为人和评价只是因为钱的变化而完全改变了;爱情是无价的,但面对钱多钱少的时候却又如此不同。问题是,爱情如果通过了交换还称得上爱情吗?有人说,被钱换走的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所有权,爱情已经走了。
再听听那位嘉宾最后说了什么:我相信爱情,相信所有的人性,所以我努力地挣钱、爱钱。我只是不希望我的爱情和人性受到别人的金钱的考验罢了。
短篇情爱故事精选篇二:小浪花与小脚丫
广阔的大海涌起无数的浪花,轻轻地拍打着海岸,潮起潮落已经成了周而复始的固定旋律,一波波的浪冲上岸来,吻着前来踏浪的无数脚丫。有一朵小小的浪花,跟着兄弟姐妹们与人群欢快的嬉戏着。
突然,眼前闪过一对洁白的小脚丫,小浪花从来没见过这么白,这么美的脚丫,就像是一对无暇的白玉,因水的滋润更显得莹润光滑,小浪花迷上了这对小脚丫,追随着它们不离不弃,终于,在奋力一击下,小浪花如愿以偿地抚上了这对小脚丫;好细致,好嫩滑,如丝般的感觉让小浪花再也不愿离去,它就围绕着这对小脚丫轻轻地漾着,亲吻它的每一寸肌肤,灵动的小脚趾、圆润的脚背、丰盈的脚踝。小脚丫感受到了小浪花的亲密接触,痒痒地感觉好舒适惬意,小脚丫开心地和小浪花玩耍着;小浪花从没这么满足过,它用尽一切力量,发挥浑身解数只为了博得小脚丫的短暂停留。
可该走的终究会走,怎么留也留不住,小脚丫很快就被岸边美丽的贝壳吸引了,它飞速地奔上了海岸,奔向那些美丽的贝壳。小浪花有些失落,可它还是静静地等着,盼着小脚丫能再重新回到它的怀抱,哪怕只有一秒;它也想冲上岸去,一直跟随着那对小脚丫,可它是小浪花,注定它只能停留在大海的怀中,如果离开了大海,它将不复存在;小浪花痛苦地挣扎着,它就眼睁睁地看着那对小脚丫快乐地在岸边轻盈地飞舞着;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真的让它倍感痛苦。
终于,小浪花做了一个有生以来最笃定而坚毅的决定;它决定要用自己的剩余生命赌上一把,赌小脚丫会跟着它回到大海中;就这样,它一次次地努力,可又一次次地失败;可它却愈挫愈勇,义无反顾;最终,小浪花如愿以偿地冲到了所有浪花的前面,轻轻地碰到了那对关注已久的小脚丫;可小脚丫似乎对小浪花的到来没有太大的感触;可能小脚丫并没有留意到小浪花要冲上岸来需要花费它的毕生精力;也并不了解小浪花要冲上岸来需要下多大的决心;小脚丫就这样飞速地向前奔走了,留下那搁浅在沙岸上再也无法回归的小浪花。
小浪花的心碎了,化作滴滴水珠铺满了沙岸;那甜蜜的梦,在阳光的照射下升腾、蒸发;只留下一个不为人知的美丽神话!
短篇情爱故事精选篇三:爱情的种子没有发芽
大学最后一年前,入秋时节,他和她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迷惘。他和她就在一个城里的两所大学,一次联谊会让他们认识了,后来彼此觉得还好,就一直交往着。她喜欢他,他好像不知道,或许是知道却无法言语。她多么想他可以主动表白啊,那样理所当然地她可以爱上他啊!那下午,她和他相约在公园的小亭,他们互相凝视着对方,纵有千言万语却在此刻静默着,静得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她甚至是想要主动握住他的手,但女孩本性的矜持打消了她的念头,她不能那样做。
夜幕已沉,他们不得不往回走。
“买一盆铃兰吧,白色的,只要5元。”准备打烊的花店老板冲他们喊。她有些诧异,摆在店里的那盆铃兰只是一盆黑泥,花盆却擦得程亮,仿古的花纹。
“花盆里刚刚埋下了白铃兰的种子,只要花些心思浇水,它很快就会发芽的,还会开花。”老板觉得他们是一对热恋的情侣,一个劲地推销着他所谓的花。她想,就让这盆铃兰决定他们的爱情吧。于是,她怂恿他买下了那盆‘花’。
他似乎意识到什么,回到宿舍,他小心地呵护着花盆,每天清晨都提醒自己记得浇水,心里祈祷着:快些发芽吧,快些开花吧。是啊,只有趁着这个秋天,天还暖,种子发芽了,来年才会开花。白色的铃兰娇艳欲滴,花虽无语,但其中的涵义他是知道的——幸福即将到来!
后来,她有意无意地减少了和他的相约,直到来年春天,她随学校老师去南方实习,要去实习的同学召开一个party,她邀请了他。
但他们的铃兰花还没有发芽,他一时间不知所措。最后,他还是来了,心里忐忑着。前来参加party的同学很多,大家都互相交换了告别礼物。他早已注意到她那热切的眼光,此时,他却无法挽起她的胳膊轻舞一曲,更没有勇气当众表白。在他的心里,他们的爱情是一定要等到铃兰发芽、花开。他不敢凝视她,躲在黑暗的舞池角落里,任由她被人邀请着,一曲又一曲。Party散开的那一会,他连握手告别的举动都没有就匆匆离去了。
他沮丧极了,放弃了他们之间的爱情。他把那盆黑土从宿舍里取出来,摆在了宿舍阳台上。
即将毕业的他每天为学业和工作奔波着,他忙碌着,他还想将来一定还可以遇到更好的女孩子。
等他考完最后一门功课的时候,他回宿舍收拾东西,却看到窗台上几片修长的绿叶茁壮生长着,顶端挤出了一个花苞。埋藏了几年的爱情突然疯狂的生长起来,他的爱情即将开花。
他飞奔着冲向她所在的学校。他完全看不见路边那些异样的眼神。
他的心被爱情塞得满满的,他一口气冲进了她的宿舍。看门的阿姨告诉他,她刚刚走了,可能还在学校停车场。
停车场里,她挽着一个男孩的胳膊挤进了远行的大巴。
他愕然了。早知如此,他就应该在买下铃兰花盆之前就应该买下一朵粉色蔷薇送给她,因为那是爱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