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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酱二千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 2023-05-02 04:55:56

A. 《赴宴之前》读后感

毛姆写的故事简短有力,讽刺了一些现实,也揭露了一些现象,让人觉得既亲近又犀利!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赴宴之前》读后感,欢迎阅读。

《赴宴之前》读后感1

往往我们许多人,在读完一本书后,似乎要停下来很久整理思路,那么无论是随笔还是读书笔记,该如何写?该从何处入手去写?而我读过这本书后,脑子里不断涌现出许多许多的头绪,几乎喷涌而出,不是如何写的问题,是怎样精简着去表述这本小说集。

19世纪到20世纪初期,欧美的短篇小说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陆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短篇小说家。其中,法国的莫泊桑、俄国的契诃夫、美国的欧亨利最负盛名,影响力也最大,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本书作者毛姆深受莫泊桑的影响。自15岁起,毛姆每次去巴黎都会在书店消磨半天的时光,如饥似渴地阅读莫泊桑的作品。自然把莫泊桑的短篇小说当作了模仿的对象。毛姆成功继承了莫泊桑擅长讲故事和善于塑造人物的两大优点,亦成为优秀的短篇小说家。我以为,最优秀的小说家一定是擅长写短篇小说,而往往最优秀的作品是长篇小说,比如毛姆说的《战争与和平》。

本书由12个小故事组成,是作者多产中的精品。《万事通先生》,听题目就知道是一位八面玲珑的人物,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作者在与他同船共行的途中,不止一次表现出对此人的厌恶。他非常健谈,似乎他什么都是对的。在一次争辩中,他夸赞某人的妻子项链漂亮,而某人嘲笑他说,那只是个假的,不信可以赌100美元。精通珠宝的他仔细看过项链后,也看见了他妻子紧张苍白的脸,于是他说,我输了。事情很快传开了,人们都嘲笑万事通先生,第二天一早,门缝里塞进一封信,夹着100美元钞票。他选择令自己蒙羞的方式,来保住这位夫人的秘密。其实那位先生的脑袋上已经是绿油油的一片了。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现实世界中,展现出一种温情的可能性,从而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作者说,此刻我不那么讨厌他了。《教堂司事》,每天穿上长袍,爱德华觉得自己的身份如此尊贵,做了十六年的教堂司事,是他觉得特别荣耀的事情,而新来的牧师发现,原来他不会写也不会读,这怎么可以呢?爱德华只能离开,为了生活,在街边开了家烟店,第二年开了第二家,这样,十几年里他开了十几家,这大概就是最早期的连锁超市吧。当银行经理告诉他存款已经是三万英镑,可以去投资的时候,惊讶的知道爱德华居然只会签字,这太不可思议了。而此刻爱德华露出一丝贵族的微笑:“要是会的话,我现在只是教堂司事。”真是讽刺。《患难之交》我们看清了所谓温文尔雅,表里如一的富商“似好实话”的嘴脸,毛姆用细腻的笔触揭露了富商的伪善和卑鄙的真面目,把一个貌似慈祥实则冷酷无情的矛盾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午餐》中那位可爱的大妈,“我中午从不吃东西,有条鲑鱼就够了,我不介意吃鱼子酱,我从来不喝饮料除非白葡萄酒,我绝对不想再要了,除非有大芦笋,我还要一杯冰淇淋咖啡。”不懂拒绝的青年作者一个月生活费没了。哈哈,看来,不要轻易请网友或者书友吃饭啊。结尾处,作者给了自己一个大大的赞,那就是N多年后,这位女士胖到了300磅。把一个自私、虚伪、贪婪的中年妇女和一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青年作家的形象描绘得活灵活现。

《红毛》,三十年后的岛上月亮,是否还如三十年前一般明亮?作者对海边的描写真是棒极了。《逃脱》,一个颇有心计的家伙如何摆脱他的未婚妻。《珍珠项链》,许多细节类似莫泊桑《项链》中的情节。一个小失误改变了一个女家庭教师的命运。这里能感受到毛姆对女性的偏见和不满。从毛姆作品被引入中国后,一直就有关于“毛姆女性观”的议论,称他幼年丧母,婚姻不美满,同性恋,都影响着对于女性的真实表述。《诺言》亦如此。

这些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我现在热爱生活,充实而有意义,这是不是一种堕落?“堕落”是一个贬义词,但小说中的“堕落”,却是一种令人向往的人与自然和谐的心灵境界。这部短篇小说描写的是一位受到良好教育的中上层社会的芝加哥青年爱德华,在遇到家庭的破产后,毅然与未婚妻伊莎贝拉分离,只身到塔希提想要做一番事业,两年过去了爱,爱德华并没有明确的回芝加哥与未婚妻完婚的意愿。作为两个人的发小、大学同学、且暗恋伊莎贝拉的贝特曼,受托去探个究竟。谁料爱德华竟在塔希提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并决定取消与伊莎贝拉婚约,而是要与她名声狼籍的蹲过牢的舅舅阿诺德的女儿伊娃结婚,不再回芝加哥。他堕落了吗?人活着,究竟是为别人活着,还是为自己活着?《格拉斯哥的来客》,这可能是个鬼故事,有些悬念,有些恐惧。那些在异国他乡的孤单的人,忍受着恶劣气候,忍受着寂寞,几乎精神崩溃,难免有妄想和瞻望,在我看来就是精神疾病的一种,妄想症。《赴宴之前》,斯金纳家的女婿八个月前去世了。全家准备去赴宴,妹妹凯瑟琳听说了姐夫并不是死于感冒,而是自杀,于是质问姐姐。全家人要求她说出真相。“你非要听实话吗?行,那你别怪我,你会后悔的。”和盘托出了丈夫酗酒以及自己杀夫的真相。做为律师的父亲感觉到无比尴尬,看似一本正经,其实很虚伪。毛姆仅用短短的几段话,便塑造出七八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吞食魔果的人》,在这世上,你难得找到一个勇于掌握自己人生轨迹的人。倘若果真找到,那就值得好好看看此人了。小说中的威尔逊在三十五岁时就辞掉了银行经理的工作,来到意大利的小岛上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游逸,趁着年轻,生趣盎然过上完美无憾的生活。他把自己全部的.财产买下为期二十五年的一份年金保险来到小岛上,悠闲自在,无牵无挂地生活了十五年。他为人诚信、随和,可没到二十五年,他因负债而潦倒、自杀未果,六年后去世。做任何决定,虽然要听自己内心的声音,但是前提条件下,是你有做决定的资本,或者说资格。我们现在有太多人,在自己还没弄懂的情形下去做某些决定,先问下自己,你有什么条件去决定一些事情?没有,或者条件不具备,那么就乖乖地学习,老实地工作,否则,随性而贪图安逸,那是一颗魔果,吃了会中毒身亡的。

如央视春晚的小品越来越难以满足观众一样,现在的许多电影和电视剧亦难以俘获人心,是因为,人们的欣赏水平在提高,思想境界在提高。这给小说和故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毛姆说,故事比真实更像真的,的确,他是个特别会讲故事的人,好比一个人坐在你对面,娓娓道来,而且仿佛就是刚刚发生的一样。过了一百年,依然可以欣赏这么优秀的短篇小说,毛姆亦堪称伟大的短篇小说家。

毛姆曾多次宣称“我有故事要讲,我把讲故事看作是乐趣。”他的小说风趣幽默,情节跌宕起伏,他冷静描绘生活,人物刻画惟妙惟肖,使你相信,这些个故事都是真实的,情不自禁地与人物同悲喜,共命运。

《赴宴之前》读后感2

这本短篇小说集里大约有4篇并非真的很短。

超短篇里真的精彩的部分也就只有《午餐》的结尾,让人莞尔一笑;还有《格拉斯哥的来客》里对被声音纠缠无法逃脱的来客在探索声音来源时那氛围的烘托,让人误有在阅读恐怖小说之感,体会到因为影视的发达而很久未感受过的文字的压迫之感,通过被折磨人心境的改变以及他人的无可理解,塑型了一位与外貌形成反差的内心十分脆弱以及绝望的男人。

其余超短篇在时间的流逝下也有些黯然失色,毕竟现代人的阅历已经大有长进。

但是最让我心情无法平静的还是《红毛》。我私感《红毛》与《月亮》有说不清的关系。先讲一些表面上的联系,例如Strickland和红毛都是“红毛”,故事都有发生在南太平洋的土著小岛之上,爱情最终都没什么好结局,都出现了对一个“世外桃源”久违的心理,文章里的主要人物最终都变得待人轻蔑(不知道是翻译问题还是毛姆真的很喜欢这个词,每个自命不凡的人最常见的一种心理)。更深层的是洞察了人在被驱动追求一种高尚的事物后心里状态的改变(《红毛》里的是爱情,《月亮》里是一种理想)。

《月亮》中,因为Strickland是一个第三人称,全部的心理活动只能通过他的语言以及讲述他故事的人都语言倒推出来,但由于是一个有单纯追求(追求他心中真理的表达)的人,所以他的心理活动其实很好理解。

《红毛》里追求爱情的有尼尔森和萨丽,萨丽也属于心理活动单一的角色,容易理解;但尼尔森则是毛姆笔下Strick land如果不是这样一个内心单纯的人且还在现实碰壁后可能变成的样子。对于理想的久追不得会让“Strick land”怀疑是否理想'这样一个圣殿真的存在'?会让他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了不屑。会让他在发现自己的理想实际上能被如此不堪地表现出来后感到鄙视。会让他开始怀疑自己之前的追求是否值得或者都只是一场浪费?在他完全醒悟过来后,他会想逃离这种理想。

以上正是一个人意志力与欲望都不够强烈时(常有的情况)注定会出现的悲剧。事实是Strickland从来不确定自己能在死前实现自己了理想但从来不质疑这种尝试是否值得。而尼尔森则动摇了自己的信念,让自己开始怀疑起追求的价值。尼尔森是一个可能的Strick land。

最终Strick land达成了自己的心愿,纵使身残,理想的热情最后也让他获得了心里的平静。而尼尔森则在身体的复原中又对旧有生活抛出的橄榄枝产生了背弃“理想”的想法,他的内心可能拥有平静吗?结局也许会让人有点唏嘘。

爱情与理想有如此之多的相通之处,它们都有着低概率性、不可知性;并且总是与悲剧捆绑在一起,以衬托某些悲壮的故事。

《红毛》里更是揭示了只有很小的概率才能遇上相互仰慕的单纯的爱情。总结一句,毛姆还真是个厉害的作家呀!

补一句不晓得要插在哪的话:尼尔森在结尾处幻灭了,他意识到自己一直一来追求的东西是多么可笑且在别人的眼里是多一文不值,感到自己收到了侮辱,因此决定离开。爱情最可怕的就是冷漠,而冷漠的来源是“理智”(这里的理智所指为精明,对自己的利益重新开始考虑),算得明白是爱情忌讳的东西,从一个人热度消退重新开始计算起值得与否的问题后,他离开始注意对方的种种不足也不远了。

还有另外两篇,一篇是《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一篇是《吞食魔果的人》。这两篇则是在一个人选择放弃原有生活方式去接受一种放松回归自然生活的两个不同结局,内在联系像《红毛》与《月亮》。

这四篇我私感应该连在一块读,具体说起来就像是对一个放弃原有生活去追求理想生活的人可能有的各种结局。

至于同名短篇《赴宴之前》则颇有电影的观感,就是描绘在短时间内很多人对一件事态度的剧变,采用了一些心理分析的写法,不过没有很深入,所以观感一般。

B. 读毛姆的短篇小说《午餐》

    《午餐》是由英国作者毛姆所写的一部带有讽刺意味的短篇小说。 故事叙述了一名旅居巴黎、尚未成名的青年作家因经不起恭维,为了面子打肿脸充胖子,请他的读者——一位已届不惑之年的女士吃午餐的故事。尽管这位女士反复强调自己的午餐基本上“什么也不吃”事实上她不但指定了最昂贵的饭店,且尽点最贵的菜,害得作家因此“破产”——一个月的衣食没有了着落。在故事结尾,这个作家说上悔辩帝是公平的,他得到自我安慰,并且发泄了私愤;这位午餐只吃一样东西的女士已经有二百多镑,是个十足的大胖子。小说人物丰富的对话以及快节奏的幽默叙事手法使这篇小说具有着很强的可读性和耐人寻味的内涵。本篇小说以共进“午餐”为切入点,从绅士情结、话语权力、礼貌原则三个角度对铅槐《午餐》进行了深刻探讨。我认为毛姆的小说读起来真是相当有趣,毛姆真的是一位写作高手,通过简单的人物对话就能把作家紧张不安、拼命掩饰,仔细算计兜里所剩无几的钱,同时还要表现出足够大方得体的绅士风度超级窘态的心理;这个胖女人大言不惭的大快朵颐,嘴上不停说午餐只吃一样东西却在不停的点最贵的食物,占尽别人便宜的丑描绘的淋漓尽致。不懂得拒绝别人,死要面最终活受罪的还是自己;有些人你也不得不佩服,她们能有那么厚的脸皮做出这样的事情,口是心非,惺惺作态、贪图便宜。我认为对付这样人无需绅士风度,毕竟恶人自有恶人磨。

                    午  餐

                            英国 毛姆

      我在看戏时不经意看见了她,由于她冲我打了招呼,我在幕间休息的时候便走过去,坐在她的旁边。离我上一次见到她,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要不是有人提及她的名字,我想我恐怕会认不出她来。她兴致勃勃地跟我说起话来。

    “哎哟,自打我们第一次见面,你看多少年都过去了。真是光阴如梭!时间不饶人,我们谁都不比当年了。你还记得我第一次见你吗?你请我共进午餐的。”

      我能不记得吗?

      二十年前我住在巴黎。我在拉丁区有一间小小的寓所,楼前正好是一片墓地。我挣的钱仅仅能够维持生计。她读了一本我的书,给我写信谈论这本书。我回了信,表示感谢她,很快我便又收到了她的 ,说她要路过巴黎,如有可能想跟我聊聊;但是她的行程很紧,惟一有空的时间是在下星期四,她上午要逛卢森堡宫,问我她逛完卢森堡宫我能不能在福伊约请她吃顿午饭?福伊约饭馆是法国头头脑脑用餐的地方,可去那种地方是我望尘莫及的,想都没想过。但是她在抬举我,而我又阅历太浅,还没有学会如何拒绝一个女人。(我多说一句的是,很少有男人学会拒绝女人,等他们看懂女人说话的意图,也老得动弹不了了。)我还剩下八十法郎(金法郎)对付那个月的日子,一顿说得过去的午餐开销不会超过十五法郎。如果以后两周里我把喝咖啡的钱省下,我还是能把日子对付过去的。

      我回话说我会与我的朋友见面——通过写信——星期四,十二点半福伊约餐馆,不见不散。她并不像我所期望的那么年轻,从相貌上看她端庄有余,妩媚不再了。事实上,她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一个丰韵犹存的年龄,但一眼看去不会让人为之一爽、激情难耐),而我看她似乎牙齿毕露,又大又白又整齐,如果只用于吃饭就可惜了。她非常健谈,不过她看槐前友样子要对我品头论足,我就准备好做一名用心的听众了。

      递上来的菜单我一看,吓了一跳,因为上面的价格大大超出了我的预料。但她的话让我吃了定心丸。

    “午餐我从来不吃什么的。”她说。

    “哦,这叫什么话!”我慷慨地说。

      “我向来只吃一样东西。我觉得现在的人都吃得太多了。也许来一点鱼就行了,我不知道这里有没有鲑鱼。”

      得,当时正值年初,鲑鱼还没有列到菜单上,不过我还是问了服务员他们有没有鲑鱼。当然有,刚刚进了一条美丽的鲑鱼,这是他们购进的第一条鲑鱼。我为我的客人要了它。服务员问她在做鲑鱼的时候要不要点别的什么。

    “不用了,”她回复到,“我从来是只吃一样东西。不过你们要有鱼子酱就另说了,我一向见了鱼子酱就馋。”

      我的心沉了一下。我明白自己负担不起鱼子酱,可我没勇气婉转地告诉她。我让服务员一定要送上鱼子酱。至于我自己,我点了菜单上最便宜的一道菜,羊排。

      “我认为你吃肉不可取,”她说,“我可不想让自己的胃负担过重。”

      接下来便是喝点什么的问题了。

    “我在午餐时从来不喝东西,”她说。

    “我也一样。”我马上附和道。

    “除了白葡萄酒,”她只管说下去,好像我没说过什么话,“这些法国白葡萄酒很随和。它们非常有助于消化。”

    “那你想来点什么呢?”我问,口气还带有点感情,但不像刚才那么感情难却。

      她向我把那口大白牙龇了一下,又闪亮又和善的。

    “我的医生只让我喝香槟,不让我喝别的。”

      我觉得我的脸色有点苍白了。我点了半瓶酒。我顺便说我的医生坚决禁止我喝香槟酒。

    “那你喝什么呢?”

      “水。”

      她吃鱼子酱,吃鲑鱼,嘴不停。她兴致勃勃地谈论美术、文学和音乐。可我只担心账单会是什么样子。我的羊排端上来时,她让我觉得我的饮食严重不当。

    “我看你有吃油腻午餐的习惯。我认为这是个错误。你为什么不能像我一样,只吃一样东西呢?我肯定你只吃一样准会觉得再好不过。”

    “我就想只吃一样。”我说,这时服务员又来了,还拿着菜单。

      她打了手势把服务员招到了身边。

      “不,不了,我向来午餐吃不了什么。只要吃上一点就行了,我从来不想再多吃,况且我吃这一口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只是为了便于交谈。我不可能再多吃任何东西了,除非你们有大芦笋。如果我来一趟巴黎而没有吃到这个,我会感到很遗憾的。”

      我的心直往下沉。我在商店里见过它们,我清楚它们贵得不得了。我一见它们就馋得流口水。

      “夫人想知道你们有没有这种大芦笋?”我问服务员。

      我使尽手段只希望他的回答是否定的。他那宽阔的神父似的脸上露出了高兴的微笑,他向我保证他们有特别大、特别好、特别柔软的大芦笋,都是极佳的上品。

    “我一点不饿,”我的客人叹了口气,“不过,你要是坚持上芦笋,我不会介意再用一些的。”

    我点了它们。

    “你不想吃一点吗?”

      “不,我从来不吃芦笋。”

      “我知道有些人不喜欢芦笋。事实是,你们的味觉全让你们所吃的肉毁掉了。”

    我们等待着做芦笋。恐慌紧紧抓住了我。现在已经不是这个月还能剩多少钱的问题了,而是我是不是能够把账付上。要是发现自己缺少十法郎付账单,不得不向我的客人告借,那局面不堪收拾。我不能让自己张口向客人借钱。我很清楚自己带了多少钱,要是付不起账单,我已经想好,我就把手伸到口袋里,然后突然大叫大嚷一气,说我的钱包被偷了。当然,要是她也没有足够的钱去付账,就糟糕了。那我只能把我的表押下,说我会晚些时候再来付钱。

      芦笋上来了。它们个头很大,汁汪汪的,让人馋得要死。我眼瞧着那个可恶的女人一大口一大口地把它们吞咽下她的喉咙,出于礼节我和她讲起巴尔干地区的戏剧情况,最后她吃完了。

      “咖啡?”我说。

      “当然,一份冰激凌一份咖啡。”她回答说。

      我这时已经豁出去了,所以我为自己点了一杯咖啡,为她点了冰激凌和咖啡。

      “你知道,我坚信一件事,”她一边吃冰激凌一边说,“一个人每顿饭只要吃八分饱就行了。”

      “你还饿吗?”我无力地问。

      “哦,不,我不饿;你知道的,我不吃中午饭。我就在早上喝一杯咖啡直到吃晚饭,但我午餐从来只吃一样。我是在和你交谈。”

      “哦,我明白了!”

      接着,一件糟糕的事情发生了。在我们等咖啡的时候,那个领头的服务员,在他那张虚假的脸上露出一丝讨好的微笑,正向我们走来,抬着一个装满大桃的篮子。那些桃子红扑扑的,像天真无邪的小女孩的脸;它们透出意大利的风景画的那种蕴涵。但是一定还没到产桃的季节吧?天知道它们的价格。我也知道——过了一会,我的客人,一边说话,随手拿了一个桃子。

      “你瞧,你的胃里已经塞满了肉。”——我那块小得可怜的羊排——“因为你再不能多吃什么了。但我只是吃了一点零食,我来吃一个桃子吧。”

    账单送来我付过账单后,我就只有一份不足小费的钱了。她的眼神在我留给侍者的三个法郎上停留了一会,我想她准认为我出手小气了。我走出了饭馆,我面前的一整个月生活没有了着落,而且我的口袋里不名一文了。

    “就学学我的样子,”她一边和我握手一边说,“千万别多吃,顶多吃一样东西。”

      “我会比你做得更好呢,”我回话,“我今天晚餐干脆什么都不吃了。”

      “幽默家!”她快活地大声说着,钻进了一辆马车,“你真是一个幽默家!”

      但我最终还是发泄了心头的私愤。我不认为我是一个耿耿于怀的人,不过当永恒的上帝插手了这件事,幸灾乐祸地观看这件事的结果是不可原谅的。瞧,今天她的体重足有二百多磅了。

C. 莫泊桑的故事

毛姆承认自己受到莫泊桑影响很深,可以说莫泊桑是毛姆文学创作上的启蒙老师。他在自己的短篇小说全集之一的《东西方》前言里,提到了很多作家,其中大谈特谈的有两位:莫泊桑和契诃夫。

在毛姆眼里,这二位无疑是他最喜爱的作家,对其写作的影响潜移默化,无法剥离。毛姆甚至说不喜欢他们俩的人就是承认自己是俗人。

这两位作家有什么样的魅力能够让毛姆对他们有如此高的评价呢?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学到什么?极简主义又到底是什么?

说到莫泊桑,我现在还记得中学课本里的那个丢了闺蜜项链,不得不紧衣缩食省钱还债的教育局公务员的妻子,至今都只记得情节,忘记局搭掘了有什么优美华丽的辞藻。

如今读毛姆的《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才发现,原来不是我不记得,是莫泊桑在写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任何的修饰,只是单纯的讲故事。

短篇小说《万卡》让我们知道契诃夫,记住了那个怀念自己爷爷的小男孩,而在中学,有一个更为讽刺一些的作品——《套中人》,那个永远活在“套”里的老师。

但是契诃夫的作品都是无头无尾的,没有铺垫,没有过渡,就像在生活中摘取了一个小片段,用最通俗的语言叙述出来一样。

毛姆认为莫泊桑是自然主义者,他总是不惜代价地写最真实的东西,可是他笔下的真实在我们现在看来似乎很肤浅。莫泊桑不分析人物,他很少去研究为什么他的人物会这么干。

莫泊桑说:“对我来说,小说里的心理学,就是显示一个人在生活中内在的样子,也就是小说必须包含的因素。生活本身引导一个人真实的内在。”

毛姆认为莫泊桑的小说人物纵容性欲来满足自尊,就像他们虽然不饿却还要去吃鱼子酱只因为鱼子酱贵而已。莫泊桑笔下唯一的人物情感都是来自贪婪的欲望。而且他并不对笔下的人物施予同情。

毛姆认为莫泊桑把自己看成普通人,不假装是个哲学家。莫泊桑擅长刻画人物,勾勒人物特点,性格鲜明枝念。

他们看似简单,就是平常见到的普通人,故事背景也似乎很普通,没什么新奇,然而这些凡人小事通过莫泊桑的法眼能捕捉到生命和生活的意义。

在毛姆眼里,契诃夫的文学造诣迄今无人超越,他的作品总能牵着别人的鼻子走。崇拜他的人有好的品味,不喜欢他的人就是凡夫俗子。

但契诃夫没有把小说讲得有趣的本领,他的故事似乎没有意义,甚至常常不正常。但他写得真诚,有打动人的情节。

莫泊桑、欧亨利和契诃夫,一起被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他们的短篇小说各有千秋,相同点也不仅仅是都是短篇小说家。

莫泊桑叙事简练,契诃夫文风简洁,寥寥几页纸,把一个故事写得活灵活现,实在是考验文学功底。

毛姆从十五岁开始阅读莫泊桑。那时周末他会去巴黎,每次去他就会直奔书店,有一次他发现了放莫泊桑书的书架,立刻被深深吸引,于是每个去巴黎的整个下午,就在莫泊桑书架前度过,直到书店关门。

有时候也会用不多的零钱买一本简装本回去继续读。18岁时,他读完了所有莫泊桑的书,于是开始写作,模仿莫泊桑的风格技巧。

同样不喜欢写情节的契诃夫很不屑那些无稽地情节,他说:“为什么要把一个人安排在潜水艇里去北极?就是为了和这个世界调和吗?而此时他所爱的人正歇斯底里地从钟楼跳下去?

这些都不真实,现实中不会发生。所以应该写简单的事情。比如彼得是如何爱上玛利亚并结婚的,这就行了。”

在毛姆眼里,莫泊桑和契诃夫可以相互而视:一个看到人的肉体欲望,一个则更细微高贵地看穿人的灵魂。他们在写作上都努力做到客观。

他们的共识是:人生是沉闷的,无意义的,人是卑鄙的,愚蠢和可怜的。

从他们身可以看到,他们追求的是最简单的,也是最打动人心的东西桐核。也就是我们现在流行的极简主义。

D. 血腥爱情故事

1.

“少女最终变成了一名不得了的毒妇,但男人无法抵御她的美丽,发誓成了她的奴隶。”

黄晕的灯光,电脑,键盘,香水,口红。

她不慌不忙地敲着字,镜子里映出她精致的面容,柔软的卷发,幽雅的樱花香水气息在她颈边缭绕。

“越遭人嫉妒,毒妇越是美得惊心动魄,夹杂着少女的血的味道。”

时钟连着敲了17下,“呀,该做饭了。”中村优纪从皮椅上伸了个懒腰,脖颈间项链在夕阳的反光下熠熠生辉。

合上电脑之前,她仔细检查了全文,确认无误后点击了“发布”的按键。

《血腥爱情故事》,今日终于完结了,也算不辜负她几个月的心血。

优纪不慌不忙地收拾好书房:电脑摆好,花瓶里要有新鲜的花束,心形的蜡烛放在音箱上,味道是一郎喜欢的香橙味。

波尔多红酒,阿尔萨斯红酒,在夕阳下泛着暗红色波光的它们,真是不知道该选哪瓶才好呢;

香煎鹅肝和法式松饼,两道菜都是一郎喜欢吃的,今天做哪道才好呢;

法式长形谷物面包和圆面包,明天用哪个给一郎当早餐呢;

以及......中村优纪咯咯地笑了。

氰化钾,氰化钠,两个名字都那么好听,真是不知道该投哪一个给一郎呢!

2.

中村润一郎和石田优纪结婚十年了。

算上他们相恋的日子,整整二十年了。有时他抓抓脑袋,不禁感叹日子过得真快,二十年一晃就过。

初见优纪的时候她美得就算被比作辉夜姬也不过分。穿着和服的她在樱花树下对他招手,眼神里满是对他的崇拜。

但现在的优纪,中村润一郎皱了皱眉头,依旧美,只是他觉得自己已经离她越来越远了。现在的他是公司高管,不是当年那个青涩小子,而做家庭主妇的她眼中的少女的纯情依然消失殆尽,中年的气息越来越重,每天都不得不面对同一张神薯脸,他甚至觉得窒息。

优纪不是个好妻子吗?摸摸自己的良心,润一郎觉得说不出口。

恰恰相反,优纪简直是优秀家庭主妇的楷模。

会做各式各样的日式料理和法国料理,保持着苗条的身材和精致的面容,拥游举者有良好的时尚品味,家务活儿也样样精通,而且对身为丈夫的自己柔顺体贴。他实在挑不出任何毛病。事实上,每当公司有酒会,要求带上家属的时候,优纪总是众多妻子中最出挑的一个,就连他的上司小林先生也不住夸赞。

那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中村自己也说不清楚,如果一定要找个理由,那一定是现在的优纪对自己太百依百顺了,本是多少日本男人求之不得的事情,在中答盯村这里却已经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

优纪就像是个只会说“是”的布娃娃,永远不会抱怨也不会反抗。甚至当他心情糟糕时,她不小心摔碎了一个碗,于是他大发雷霆,一巴掌打得她嘴角出了血,她也没有任何怨言,轻轻地说了一句:“是我不小心,请您原谅。”

中村润一郎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的挫败感,优纪永远是第一个认错的人。她就像是古井水,他的怒气永远烧不到她。他只能一拳打在空气上,他无论怎样激动或者怎样道歉都没有用,优纪坚持认为是自己的错。

结婚十年,婚礼上许下“一生一死,永不分离”的誓言,这份深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被淡忘的呢?恐怕就是从他第一次感到她的温顺之下是无言的淡漠开始的吧。

不过没关系,现在,他也能在另一个叫作加藤久美子的女子身上也能感受到当年的温情。久美子是他同公司的下属,才二十多岁的年纪,有一双猫一样迷人的眼睛,和年轻时的优纪简直一模一样。

中村润一郎回忆起久美子含笑的眼睛,嘴角忍不住上扬了一个弧度。这几天公司安排他出差,正好可以借机和久美子幽会。

他点开手机锁屏,本想给久美子发个消息,却先一步看到优纪的留言:

一郎,三天后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呢,我会在家里做你喜欢的法式大餐,到时候一定要早点回来哦。对了,到时需要我去接你回家吗?爱心。优纪。

中村润一郎的笑容慢慢消失了,那种令人压抑的窒息感卷上心头,他深呼吸了好一会儿,才勉强压制住那股想要逃离的冲动。

3.

结衣涂上YSL的口红,拎着GUCCI的手提包,踩着CHANEL的高跟鞋,走出了房间,姿态优雅宛如名模。

街头,无论是男子还是少女莫不惊叹于她的美貌,“哟,看那个女人,据说都过了三十岁了,但是真是美啊。像明星一样。”

当然也有人对她指指点点:“傲气什么,不过是个寡妇!”

不过结衣从来不把这些放在眼里,撩撩头发,依旧走得潇洒。

她要去见下一个求婚者,这个月已经是第三次了,对方每次都亲自开车约她到东京最高档的饭店用餐,然而在结衣看来,这行为像是吃不到肉的小狗般急不可耐。

果然,在午餐期间,对方再次提到结婚的事,结衣以自己还没有从上一任丈夫离世的悲痛中恢复过来为托辞,请求对方再给她一段时间。对方叹着气,不得已地同意了。

回来的路上带了礼物去见姐姐和小侄女美玲,一进门便见到坐在沙发上低头啜泣的美玲,和在一旁安慰她的姐姐芽衣。

“ 美玲酱,看小姨给你带什么啦:你一直想要的娇兰口红,喜不喜欢?”

“ 宗助君竟然背着我,和我的朋友,芳子,在一起了......我还亲眼目睹她们接吻了!可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宗助君连牵我的手......都犹犹豫豫。”

“这都是小事情呢。”结衣这么想着,嘴上却妥妥地说着劝慰的话。

她不禁回想起自己噩梦般的少女时代,和不堪回首的前一段婚姻。不,姐姐和小侄女都对此一无所知呢,可不能扰了她们的心情,更不能让她们发现自己是这样的女人吧。”

久美子感到万念俱灰。

她一向有在上班时偷偷读网络小说的习惯,但几天前偶然读到的一本名叫《血腥爱情故事》网络连载小说,和这几天接连发生的事联系在一起,让她感到人生简直是在做梦。

“少女最终变成了一名不得了的毒妇,但男人无法抵御她的美丽,发誓成了她的奴隶。”

这本作者署名为yuki的小说和大多数讲述甜蜜恋情的纯爱小说截然不同。起初她就是被这句话所吸引,虽然外表上扮演着清纯可爱的小白兔,但久美子从小就对美艳狠毒的角色感兴趣。好奇心驱使着她一口气读完了小说的一半。

结衣充满怜惜地俯视着病床上的上原君,抚摸着他的脸颊,语气温柔至极:

“你说你爱我,却比说再见更令我难过。

如果你的爱注定用拳打脚踢的方式表达, 那么请允许我用毒药代替玫瑰,证明我对你的坚贞。

上原君,听完这些,你可以闭眼了。

呵,你应当感谢我,至少让你明白这一切背后的原因。

或者,上原君,你爱我如此,就连临死前也要打我一拳是吗?”

4.

“ 结衣的丈夫上原怒目瞪着结衣,嘴唇嗫嚅着,一口气没喘上来,颤抖的双手终于无力地垂下。”

读到此处,久美子“啊”地一声倒吸一口凉气,引来办公室许多人的注目。

“久美子小姐,怎么了?”

她慌忙地笑着解释,掩盖过了一切。但那一幕却迟迟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她突然对自己的未来产生了恐惧。

果不其然,那天在公寓里,当她喝醉了酒的秘密情人中村润一郎误把她当成了自己的太太,嘴里念叨着“你这个可恶的女人,你为什么对我没反应?啊,对我来啊,报复我啊。”并挥拳打向她的眼睛时,她竟然有种“小说中的情节在现实生活中成真了”的恐怖想法。

从小养尊处优、爹亲娘宠的久美子哪里见过这架势,吓得瘫倒在了地上,大喊着:“我不是她!我不是可恶的女人!”

然而这并没有阻挡住润一郎的拳头如雨点般落下。

第二天,久美子便请假没有去上班。头上缠着纱布的她躺在床上嘤嘤地哭泣,一边对电话那头的人诉苦:“呜呜呜,他竟然喝了酒就撒酒疯,动手打我,我的眼睛都打肿了。”

电话那头的浑厚声音安慰道:“没事的,明天我就让他从你眼前消失。”

久美子嘤嘤呀呀地答应了,她并非对中村没有感情,而是中村变脸变得太快太极端,久美子对现在的他只有恐惧和怨恨。

所以,当她今日重读那本网络小说时,竟有了一丝报复的快感。

“毒妇拿着冰凉的刀片贴上男子已经冰冷的脸颊,刀片上映出鲜艳的口红色,就好像曾经自己流下的鲜血。”

5.

中村润一郎怎么也没料到会突然被公司以莫须有的理由辞退。

一早上醒来,昨夜共度良宵的久美子已经不在身边,他头昏脑涨,急急忙忙整理好奔向工作岗位。却忽然被人力资源部门的部长叫到办公室,在他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部长把一封密封的辞退书塞到他手中。

他傻了眼,明明自己的业绩没有任何问题,怎么会......但他来不及想更多,只是不断地给部长鞠躬,一次次强调:“我一定会努力的!请您再给我一次机会!”

部长起初想找个理由搪塞过去,但看他苦苦坚持,部长两手一摊,凑在他耳边小声说:“是董事长的意思。久美子小姐是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女儿。”

部长的话像一泼冷水浇在中村头上,这下中村润一郎彻底傻眼了,他连自己是如何走出部长办公室的都不知道。

傍晚,当他失魂落魄地开车回到自己的家,脑子里还在重复着那句“久美子小姐是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女儿......”

久美子不是第一个情人,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却是让他最满意也最痛恨的一个。这种情绪一直到他走到家门口都未能消除。

他敲门,看见围着白色围裙的妻子优纪,笑意盈盈地欢迎他回家。“你回来啦......今天可是我们十周年结婚的纪念日哦,我做了你喜欢的法式大餐,一起来享用吧。”

麻木的润一郎任由妻子摆布,优纪一边点上蜡烛一边说,“今天的鱼子酱是在杉下小姐家的店里买的呢,虽然价格贵了一点点,却是公认的正宗美味,你可要尝尝......嗯,我们开动吧?”

润一郎点点头,发呆似的,望着眼前的佳肴。“我开动了。”

见此,优纪双手在胸前合十,笑着闭眼说了句:“我开动啦。”

中村润一郎忽然湿了眼眶。

然而优纪却仿佛丝毫未觉,还不停地向润一郎推荐菜式,“对了,我买了波尔多的红酒,你还记得波尔多红酒吗?那是我们结婚的时候喝的酒呢,相隔十年再品品味道如何?”

他深呼吸,努力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落寞,点了点头,“好,你去拿来吧。”

看着优纪转身的背影,润一郎内心生出少许的悔意。

这么包容大度的妻子,可比背后耍阴招的小三好上千万倍,当初自己为何会嫌弃她呢?

润一郎想着,将一块鹅肝塞入口中。

“不是我喜欢的胡椒味?”他一口吐了出来,皱了皱眉头,“为什么是这个味道?”

无名的怒火在他心里熊熊燃起,“为什么要把蜡烛摆在我面前?你不知道会挡住我的视线吗?”

“一郎,你别生气......”

润一郎按捺不住自己,那股沉重的厌烦感涌上心头。他顺手将桌边的花瓶朝对面砸去,全然忘记了前一刻的他还稍稍有忏悔之意,下一秒,他又变成了惯犯。

“贱女人,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难怪你只能当个家庭主妇!”

6.

优纪默默收拾好了地上的花瓶碎片,脸上情绪全无。转身拿出那瓶她早就蓄谋已久的波尔多红酒,酒光里却映出有隐约笑意的眼眸。

深爱并深深了解润一郎的她,怎么会意识不到枕边人的小心思,早在丈夫所在的公司给自己打电话之前她就有所察觉,不过是想再给他一次机会向自己认错罢了。

优纪不是没有心软过:只要润一郎向我坦白这一切并认错,我就原谅他。

然而,当他顺手拿自己精心布置好的花瓶砸向自己时,优纪发现自己又错了,错得离谱。

其实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现润一郎和别的女子亲近了。早在几年前,她就被邻居染谷太太告知,在香舍里酒店门口见过一个和润一郎背影极其相似的男子,和另一年轻女子手挽手地走近酒店。

她起初只是笑笑,说染谷太太您一定是看走眼了。然后当做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依然扮演着大度妻子的角色,却在当晚发现了他换洗的衬衫上的口红印。

当年无法再欺骗自己的优纪躲在浴室默默地哭了一个钟头。而现在的优纪,哪怕看着餐桌对面心不在焉、阴沉着脸的丈夫,却能做到丝毫不动声色。

出轨、谎言、隐瞒、家暴。

优纪很多次问自己:“石田优纪,你还爱这个男人吗?哪怕他打你打到面部出血、背着你和一个又一个女人来往、丝毫不在意你的感受?”

“爱,又不爱。”

“我只是想让他回到我们新婚时的样子,他永远只是我一个人的丈夫。我们曾经许下同生共死的誓言。”

“那么,下手吧。否则,等待你的,不是被打死就被离婚,无论哪个你都无法接受。”

“是的,我们曾经对对方许诺,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优纪毫不犹豫地将红酒带回餐桌。

当往日柔情蜜意的丈夫变成家暴说谎成性的恶魔,百依百顺的妻子也成了带着面具的毒妇。

这样的夫妻,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优纪将丈夫的和自己的酒杯先后满上,微笑着举杯,仿佛真是为结婚十周年纪念日而庆祝。

“干杯!”

7.

《血腥爱情故事·终结章》

长呼了一口气,久美子终于要读完这部短篇小说啦,每每想到那个男人,读这本小说就相当解气。

虽然是短篇,但若搬上大银幕,一定很惊艳吧!久美子甚至默默幻想过“结衣”这个角色的扮演者,她心里的最佳人选是美艳动人的吉濑美智子。

“以后真不能和有暴力倾向的人结婚呢,我可不想有结衣酱那样的遭遇。”久美子撇撇嘴,翻到了终结章的第一页。

她也想努力做好一个妻子的本分,就像大多数日本男性对妻子的幻想一样,只是依旧于事无补。

‘原谅我,结衣,是我没能控制住自己。’

“你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能怪我发火吗?”

“贱女人,你算什么东西,敢对我说不?”

无论做什么都被挑剔被否定,她眼睁睁地看着他一步步沦陷,用她读过的一本中国小说里的话来说,她不再是他眼中的白月光,而成了招人厌的蚊子血。

她曾在他心情好的时候,一本正经地问他:“上原君,你还爱你的妻子吗?说实话。”

“当然。”

“那么为什么要打我?”她指指自己手臂上的淤青。

“因为这样才能证明你是我的女人啊!”他满不在乎地说道。

“那么我也同样爱你,上原君,我可以打你吗?”

“说这样冒犯的话,你是在找打吗?当心被叫作悍妇!”

“为什么?”

“因为你是女人,我是男人。”

想到这一段傻傻的对话,结衣的嘴角泛起一个嘲讽的弧度,“因为我是女人?”

因为是女人就可以被丈夫随意处置而男人就理所应当地掌控妻子的一切?

如果你的爱注定用拳打脚踢的方式表达, 那么请允许我用毒药代替玫瑰,证明我对你的坚贞。

我们便平手了。

多年的积怨慢慢在心里发酵,她默默记下这一切,如果不愿再被人操控,就成为操控别人的人吧。

她故意将医生开的药方弄混,故意让袋子上留下上原的指纹,故意在外人面前营造自己的婚姻生活和谐美满的假象,如此,无论是医院还是警方都只能判断出上原是由于误食药物而死亡,自己则完美逃脱。

结衣没有一丝后悔。

她回想起自己少女时期被邻校男生强暴的委屈过往,那段记忆残忍地打碎了她所有的少女梦。完事后那男生俯视看她的眼神令她觉得耻辱。

若是早些年,她从不敢回想这段经历,不敢撕裂自己差不多愈合好的伤口;但近些年,她已然无所谓,因为伤口从未真正愈合、只不过在一个阴暗的角落无声地溃烂发臭。

她记得那天哭泣着跑回家,想要报案,母亲却拦住想要拨打电话的她,抱住她使劲哭。“结衣,没有用的,你是女孩子啊,会被人嘲笑的。”

“因为我是女子,所以便没有为自己而活的权利?”

“因为我是女子,所以只能被男人所控制?”

“我偏不。”

不要小瞧女人,特别是无所畏惧的女人,她们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一年后的某天,结衣请自己男友松田君带上他的弟兄们,就像热血高校中的决斗一样,将那禽兽不如的男生套在袋子里拖到小巷狠狠揍了一顿。

松田君是她遇到过最呵护她的男生,且从不对女生动手,但是若当真干起架来连热血高校里的芹泽跟他比都要逊色三分。不过 松田君最终因为绝症离开了自己,如果他还健在的话,如果......结衣闭上眼睛,心酸的呼吸此起彼伏。

后来新交往的男友背着自己脚踏三条船,被自己当场捉住后,羞愧又愤怒之下的他将已经怀孕的结衣生生打至流产。

她永远记得,当护士告诉自己失去宝宝的一刹那,她明白了心碎两个字怎么写。

第二天,男友相约同伴出行,在公路上摩托车的轮胎突然脱落,发生严重车祸,当场身亡。

结衣没有一滴眼泪,只默默地收起那颗被卸下来的螺丝帽。

再后来,遇到上原君,对方也曾信誓旦旦地说会爱她一生,结果谁知他最爱的不过是对自己下手时的瞬间快感,他最爱的是自己虚荣又可笑的自尊心。

结衣最终答应了那位连续四次不懈向自己求婚的先生,因为他说:“我痛恨那些家暴的男人,他们不配做丈夫,更不配做父亲。”

相视一笑的刹那,结衣感到自己心里的柔软之处被唤醒,那一刻她几乎忘记了自己曾杀人不眨眼。

少女最终变成了一名不得了的毒妇,但男人无法抵御她的美丽,发誓成了她的奴隶。

但毒妇心里永远住着一个少女,幻想能有一个值得依靠的男人存在。

另外插一句话:

反对家暴和婚内出轨,人人有责。

E. 人鱼饲养日记_by有鱼酱_txt全文阅读,百度网盘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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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sqn4

小说名称:人鱼饲养日记行厅
作者:有鱼酱衡带汪
类型:玄幻灵异
连载状态:已完结
字数:451465字
简介:《人鱼饲养日记》是一部爱情类网络小说,作者是有鱼酱。西元487年,一艘游轮遭遇海上风暴,船上一人失踪,生死不明。从此,那片海域,多了一条人鱼。兰斯眼睛一闭一睁,就成为了一条白色的人鱼。他仰着身体咐仔,透过蔚蓝的海水看向波折的天空。

F. 毛姆午餐中跟他的读者吃饭吃的怎样

吃得很清淡。
“The Luncheon”一文是英语著名小说家及戏剧家W. Somerset Maugham (威廉.萨特.毛姆)一部有名的短卖源篇。该文并被《大学英语》(修订本)选用作为大学英语教材, 但绝大多数学生除了在课堂上了解文中的字、词、句外,对小说的深顷贺意又有多少了解呢,本文试图对此经典文章做个比较全面的赏析及评论。
毛姆可以说是英语最受欢迎的作家之一.他出生在巴黎,先后在坎特伯雷的国王学院与德国的海得堡大学受过教育。他本来专攻医学却把大半生献给了文学。他的小说《人性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土》﹑《蛋糕与淡色啤酒》﹑《力锋》确立了他小说家的声誉,而他的剧本《圈子》更显他机智﹑讽刺时的文风,但他最成功之作却是短篇小说。
在这篇脍炙人口的短篇小说《午餐》中,他充分展示了他那流畅精妙的文笔,他冷嘲热讽,却不露声色,无需更多笔墨,一个虚伪贪婪的中年女人,一个口笨脸嫩的青年作家,一个唯利是图的老练侍者三个市井人物的形象跃然纸上,令人久久难忘。
来看看小说的第一段,“I caught sight of her at the play, and in answer to her beckoning I went over ring the interval and sat down beside her. It was long since I had last seen her, and if someone had not mentioned her name I hardly think I would have recognized her. She addressed me brightly: “We’re none of us getting any younger. Do you remember the first time I saw you? You asked me to luncheon.” Did I remember?
从此段描述中可以看到,“她”很高兴地与“我”打招呼,似乎他们之间不曾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情。而“我”,对她这个人已经快要不认识了,只因为旁边有人提起她的名字,才勉强记起,但是对于那件事,“我”是无论如何也忘不了的。一句反问句,短短三个单词“Did I remember?”,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承上启下,引出对当年那件事的回忆,更重要的,这是一个修辞反问句,它不需要他人做出回答,在这里它强调,“我”无论如何都会记得这次远远超过了“我”——一个收入勉强能够糊口的穷作家的经济能力、花光了我一个月生活费、使我生活难以为继的奢侈“午餐”。
当年“我”住在拉丁区一个俯视公墓的房间里(in the Latin Quarter overlooking a cemetery)可见当年作家经济窘迫(barely enough to keep body and soul together)。可是这位素未谋面,只给我写过一中乎态封信,说她曾读过我写的一篇文章的女人,不久之后又给我来了一封信,说她要路过巴黎,问我能不能请她在Foyot’s小吃一顿(give her a little luncheon)。要知道Foyot’s可是法国参议员进餐的地方,作为穷作家,我可从来没有想过要到那儿去。可是作者接着开始运用他精妙的文笔,冷嘲热讽,达到很好的幽默效果,“But I was flattered, and I was too young to have learned to say no to a woman.(Few man , I may add, learn this until they are too old to make it of any consequence to a woman what they say.)”(但是有人拍我马屁,并且我还太年青了,还不知道如何拒绝女人的要求,另外,我要补充一点,很少有男人懂得如何拒绝女人,直到他们已经太老了,说什么对女人都已无足轻重了。) 于是“我”咬咬牙,决定砍掉接下来半个月喝咖啡的开支,请她在Foyot’s适度地、不太奢侈地吃一餐(a modest luncheon)。
然而事与愿违,虽然这个女人满口谈的是艺术、文学与音乐,甚至多年以后我们再次相见也是在一个戏院里欣赏戏剧的时候(I caught sight of her at the play), 但是在她热爱文学、艺术的恍子下却是贪婪虚伪的本性。先来看看“我们”当年共进午餐时作者对她外表的第一印象。“She is imposing rather than attractive. She is , in fact, a woman of forty (a charming age, but not one that excites a sudden and devastating passion at first sight), and she gave me the impression of having more teeth, white and large and even, than were necessary for any practical purpose, and she is talkative. (从外表来看,与其说她美丽动人,不如说她丰腴健硕。事实上,她已经四十岁了,仍然是吸引人的年纪,但已经不是那种让人能一见钟情的岁数了,她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是口里牙齿太多,又太大,很整齐的排列着,并且她很健谈。) 这段描述一方面给人以幽默感,另一方面,她那又多又大又整齐的牙齿,为下面她利用她的厚言、能言狠宰我这个穷作家埋下了伏笔。
侍者拿来了账单,开始点菜了,价钱之高超出了我的想象(the price were a great deal higher than I had anticipated),但是“她”的话让我宽了心,她说“I never eat anything for luncheon, I never eat more than one thing. I think people eat far too much nowadays. A little fish, perhaps. I wonder if they have any salmon. (鲑鱼)” 鲑鱼刚刚上市,并且侍者说这是他们这家最高档的餐馆刚进的第一条鲑鱼,价钱不菲。然而这女人接着又说: “ I never eat more than one thing. Unless you have a little caviare (鱼子酱)”。 有一个习语‘Caviare to the general’,意思相当于汉语的“曲高和寡”,可见它不是一般收入的人消费得起的。此时“我”的心开始下沉了“My heart sank a little”,只给自己点了一份最便宜的羊肉块。可这个女人却批评我吃这种东西太油腻了,于是她又给自己点了一份香槟:“I never drink anything for luncheon. Except white wine, these French white wines are so light. They’re wonderful for the digestion.”点香槟的同时“She gave me a bright and amicable flash of her white teeth,这里采用了移觉的修辞法,意思相当于“She gave me a friendly smile and showed her bright teeth.”,在作者看来她虚伪的笑容下白晃晃的牙齿简直是要把自己给“吃”掉。囊中羞涩,我只能给自己点了白水一杯“Just water.”。但是还没完,女人又发话了“I couldn’t possibly eat anything more unless they had some of those giant asparagus(莴苣).” 虽然我百分之百地希望侍者说:“不,还没上市。” 但是,“A happy smile spread over his broad , priest-like face, and he assured that they had some so large, so splendid, so tender, that it was a marvel.”表面上看,这个侍者服务周到,笑容可掬,甚至笑得嘴角都扯到耳朵那去了,并且面容和蔼,长着一张牧师般和善的脸,事实上却是唯利是图,他一切的周到都是为了让这个女人多点菜,越贵越好。然而,此时,我已经感到惊恐(“Panic seized me.”),很可能我的钱已付不起这顿午餐了。一会儿莴苣端上来了“They were enormous, juicy, and appetizing. ”真是诱人啊!可怜的作者,此时只吃了一点羊肉块,喝了一杯水!但是,女人又点了咖啡,这时,我已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I was past caring now.”。接着又是桃子:“They had the blush of an innocent girl; they had the tone of an Italian landscape.”(这些桃子红红的,就像天真的少女红红的脸蛋,色彩艳丽如同意大利风景画。)女人继续着她的谈话,漫不经心的塞了一个桃子到嘴里。可怜的穷作家在一旁只有流口水的份了。
结账的时候到了,我掏出了所有的纸币和硬币,发现刚刚够付款,给侍者的小费就只有一点点了,女人心里又有想法了“Her eyes rested for an instant on the three francs I left for the waiter, and I knew that she thought she thought me mean(吝啬的).”临别的时候,她让我向她学习,多吃清淡的食物,接着跳上出租车,走了。多年以后,再见的时候,虽然我不是一个幸灾乐祸的人,但是我发现,如今,她至少已体重294磅!

G. 言情小说鱼子酱是什么

言情小说中的鱼子酱是一销握空个比较知名的小说作家。据网络显示,鱼子酱亏瞎是一个比较知名的新世界,鱼子酱的作品皮卖有很多《最后的夏季风》《医手遮天:皇叔请自重》等等。

H. 小说中的鱼子酱是什么意思

有情调。
在这部长篇小说中,多次出现香槟、红酒和威士忌,第二十章甚至题为《香槟鱼子酱》,描述了唐凤仪和李天然在大陆饭店银座餐厅享用香槟和鱼子酱的情景。
“唐凤仪一手夹着烟,站了起来,先递给天然一杯,再自己拿了一杯,跟他‘叮’地一碰,‘为您第一次光临。’她抿了一口,放下酒杯,放下烟,打开手推车上一个银盘,‘香槟鱼子酱……总该比什么下午茶有点儿味道吧!’李天然从来没吃过鱼子酱,伸手接过来她给弄好的一小片烤面包,上面堆着厚厚一层黑紫色鱼子。咬了一口,吃在嘴里,一阵‘哔哔卜卜’之后,有浓浓一股腥中带香,喝了一口香槟,更有味道。”
香槟和鱼子酱是堪称经典的餐酒搭配方式,袭纯比如007系列电影中的詹姆斯邦德就喜欢享用香槟和鱼子酱,从《女王密使》到《皇家赌场》,邦德芹禅物都向侍者要过香槟和鱼子酱。李天然是第一次吃鱼子酱,也觉得“喝了一口香槟,更有味道”。
香槟和鱼子酱不但是一种搭配嫌液方式,有时也是某种生活方式的象征。比如贝蒂希金斯的经典情歌《卡萨布兰卡》唱道:“我坠入爱河时,是和你一起看《卡萨布兰卡》。在露天电影院的后排,在放映机摇曳的灯光下,爆米花和可乐仿佛变成了香槟和鱼子酱……”

I. 雅安和兰斯是哪部小说的主角

《人鱼饲养日记》
人鱼饲养日记
有鱼酱创作的网络小说
《人鱼饲养日记》是一部爱情类网络小说,作者是有鱼酱。

中文名
人鱼饲养日记
作者
有鱼酱
类型
爱情
连载状态
连载中
快速
导航
作品目录
内容简介
西元487年,一艘游轮遭遇海上风暴,船上一人失踪,生死不明。
从此,那片海域,多了一条人鱼。
兰斯眼睛一闭一睁,就成为了一拿并亮条白色的人鱼。
他仰着身体,透过蔚蓝的蔽陪海水看向波折的天空。
悠长的鱼尾附近飘扬着白色纱状鱼鳍,鳞片折射着海中的光芒。
兰斯吐了一个泡泡。
成为人鱼的第一天,有没有谁……能告诉他——
鱼,是怎么翻身的啊????
——————
海洋之主从深渊醒来。
他看见了一颗美丽的珍珠,带着白色的光消宽辉,缓缓落入他的怀中。
你好啊,小鱼。[1]

J. 隐婚总裁霸道宠:薄少,求放过_by鱼酱二千_txt全文阅读,百度网盘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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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m2jf

小说名称:隐婚总裁霸道宠:薄少,求放过
作者:鱼酱二千
类型:都市校园
连载状态:已完结
字数:1489790字
简介:该小说讲述了不要我这么小你下得去手?不小了,我试着挺适合!人人都说神秘家族薄二少爷冷酷、狠绝不近女色,传闻是个高位残疾、身有隐疾的男人。而慕时念听了则是叫苦连连,这个道貌岸然的男人哪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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