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5000字
『壹』 有名的作者(如:冰心、鲁迅)写的短篇小说,大约5000字以下。
林斤澜《春风》
北京人说:“春脖子短。”南方来的人觉着这个“脖子”有名无实,冬天刚过去,夏天就来到眼前了。 最激烈的意见是:“哪里会有什么春天,只见起风、起风,成天刮土、刮土,眼睛也睁不开,桌子一天擦一百遍……” 其实,意见里说的景象,不冬不夏,还得承认是春天。不过不像南方的春天,那也的确。褒贬起来着重于春风,也有道理。 起初,我也怀念江南的春天,“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这样的名句是些老窖名酒,是色香味俱全的。这四句里没有提到风,风原是看不见的,又无所不在的。江南的春风抚摸大地,像柳丝的飘拂;体贴万物,像细雨的滋润。这才草长,花开,莺飞…… 北京的春风真就是刮土吗?后来我有了别样的体会,那是下乡的好处。 我在京西的大山里、京东的山边上,曾数度“春脖子”。背阴的岩下,积雪不管立春、春分,只管冷森森的,没有开化的意。是潭、是溪、是井台还是泉边,凡带水的地方,都坚持着冰块砚、冰溜、冰碴……一夜之间,春风来了。忽然,从塞外的苍苍草原、莽莽沙漠,滚滚而来。从关外扑过山头,漫过山粱,插山沟,灌山口,呜呜吹号,哄哄呼啸,飞沙走石,扑在窗户上,撒拉撤拉,扑在人脸上,如无数的针扎。 轰的一声,是哪里的河冰开裂吧。嘎的一声,是碗口大的病枝刮折了。有天夜间,我住的石头房子的木头架子,格拉拉、格拉拉响起来,晃起来。仿佛冬眠惊醒,伸懒腰,动弹胳臂腿,浑身关节挨个儿格拉拉、格拉拉地松动。 麦苗在霜冰里返青了,山桃在积雪里鼓苞了。清早,着大毂鞋,穿老羊皮背心,使荆条背篓,背带冰碴的羊粪,绕山嘴,上山梁,爬高高的梯田,春风呼哧呼哧地帮助呼哧呼哧的人们,把粪肥抛撒匀净。好不痛快人也。 北国的山民,喜欢力大无穷的好汉。到喜欢得不行时,连捎带来的粗暴也只觉着解气。要不,请想想,柳丝飘拂般的抚摸,细雨滋润般的体贴,又怎么过草原、走沙漠、扑山梁?又怎么踢打得开千里冰封和遍地赖着不走的霜雪? 如果我回到江南,老是乍暖还寒,最难将息,老是牛角淡淡的阳光,牛尾蒙蒙的阴雨,整天好比穿着湿布衫,墙角落里发霉,长蘑菇,有死耗子味儿。 能不怀念北国的春风!
『贰』 求一些中短篇励志小说2000至5000字左右的!有追加悬赏!
曾经路过掌声
文/岳治全
那天出城办事,拦下一辆八成新的出租车。师傅四十多岁,微胖,休闲衣装,一脸笑容,他很爱笑,话却不怎么多,什么都不多问也不好奇,倒是我问一句他答一句,很平和的口气。
快出城区时,看到前方路边有个年轻男人在招手,很焦急的表情。旁边,一辆闪着应急灯的车停在那里。前面的车并没有停,擦着招手的年轻人飞驰而过。
师傅开到近前,转头试探询问,你要是不急我下去看看?大概车坏了。我笑着说好,这年头,热心人已不多见。
他稳稳将车子泊在那辆亮着应急灯的车后,打开车门。我好奇,也跟着下车走过去,才看清停在那里的是辆原装进口的宝马。
怎么了,师傅问。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眉头蹙着,车忽然熄火了,不知道出了什么故障,附近也找不到修理厂,想雇个车拖回城去,这还急着办事呢!
师傅笑笑,要不,我来看看?
年轻男人一愣。师傅解释,我以前修过车。
年轻男人依然犹豫,显然信不过眼前这个出租车司机,可是又没有更好的办法,只好迟疑着将师傅领到宝马车前。师傅坐进车内试了试,然后下车将前盖打开,两三分钟,轻轻将前盖盖上,回头对年轻男人说,一点小问题,现在应该可以了。
年轻男人将信将疑,坐上车去启动车子,果然一切恢复正常。他赶快下了车道谢,拿出一盒烟来。今天表妹出嫁,刚借了朋友的车过去帮帮场子,谁想……
师傅从盒子里抽出一支烟来,点上,摆摆手,赶快走吧,喜事赶早不赶晚。然后对我说,不好意思哦,耽搁你的时间了……
我们继续赶路,我却对他产生好奇,师傅,您真的修过车啊,现在怎么开起了出租?
他笑了笑,把烟抽完,熄灭,过了一小会儿才说,以前我也有过一辆同样款型的宝马车。于是我知道了他的事。
三年前,他还是一家食品公司的经理。公司是自己开的,夫妻俩白手起家,用了十几年时间,从手工作坊开始发展到食品厂,又发展成食品公司。那时,拥有过几百万的身家,三年前的一次意外事件,导致公司破产,一夜间,他从有钱人变成了穷人,甚至还背了数万元的债务……
我像听传奇故事,目瞪口呆。呆了好半天才问他,那时候,很绝望吧?
他摇头,也没,只是有点失望。其实从开始创业的第一天就想过失败,人生原本变幻无常,谁会一辈子都走得顺风顺水,当年年轻气盛,想证明自己。其实对生活的愿望本来就很简单,像现在,一家人衣食无忧,日子一样挺好……自始至终,他的口气都平和安静,没有人生大起时的得意骄纵,也没有人生大落后的自怨自艾。
忽然觉得这个男人很了不起。
新搬的小区门口,清早的一小段时间有人摆摊卖菜。其中有个阿姨的菜很新鲜,吆喝声也响亮,只是看上去不太像菜贩子。衣衫整洁,气质清雅。慢慢发现,小区里的很多人都认得她,叫她张老师或者张主席,心里有些诧异。有一次,忍不住询问住在同一栋楼上、每天早上出来买菜的一位大姐,才知道那个卖菜的阿姨以前是一家企业的工会主席。很大的企业,上千人,这个小区,曾经也是企业的家属区。那时候阿姨人长得好,有能力有魄力,企业红火的那几年,常常开会发言,出席各种场合,上过电视报纸,风光无限。
后来企业效益忽然不行了,然后一滑到底,很多员工下岗,没几年时间,那么大的企业,说垮就垮了,大家各自拿着一笔遣散费回家……很多以前一线的员工都很快找到了工作,他们有技术也放得下面子。大家都以为,像她这样曾经那么风光又是学文出身的女人,也许会就此一蹶不振。可是出乎所有人意料,没过几天,她就开始买了辆三轮车摆摊卖菜了,并且只赶小区门前的早市,并不在乎出入小区门口的顾客,大都是自己曾经的下属。
卖菜,她也比别的菜贩卖得好,因为她勤劳,每天早早去批发市场挑选新鲜蔬菜,并且回来后先把菜清理一遍,重新扎好,摆放整齐……所以生意也好,每天早上一个小时左右菜就卖完了。大姐说,卖完菜回去,人家张老师还上网,晚上出来跳跳舞,活得滋润着呢。口气中,不无羡慕和敬佩。
第二天早上,忍不住在卖菜的阿姨摊前站了一会儿,看她在那里飞快地称菜,装好,收钱,已经过了50岁的女人,笑容依然绚烂。
她,让我想起那个曾经开过宝马现在快乐地开着出租车的男人。或者生活中,有很多他们这样的人,曾经成功过,曾经路过繁华喧嚣,路过掌声赞美,又在人生变故中回归平淡寂静。可是他们始终是他们,不会被这些人生变故打倒,始终平和地走在生命不同的处境中。经得起掌声,也受得起落寞,这样的人生,才是真正的美好人生
『叁』 小说中的短篇,中篇,长篇分别都是多少字
短篇小说一般认为,篇幅在二万字以下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谓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时,也就是减少角色、缩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动的时间。另外,虽然它们时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认为短篇小说仍应符合小说的原始定义、也就是对细节有足够的刻划,绝非长篇故事的节略或纲要。
中篇小说一般认为,篇幅在二万字至八万字之间的小说,一般认为是较容易成功的小说。因为对初涉创作领域的人而言,写作长篇易陷入多数的情节造成凌乱难收的困境,而写作短篇不是转折太少而单调、就是转折太多却显得拥挤。这时考虑将原本的构想改成中篇是一个广受推荐的建议。
长篇小说一般认为,字数在八万字以上的则为长篇小说。长篇小说反映的事情很多,内容很丰富,字数过少不可能是长篇,而长篇小说字数最为不定,字数差距最大。有十多万字的,更有上百万字甚至数百万字的长篇小说。如此长篇小说还可分为小长篇(一般的在十数万到三十万间),中长篇(一般的在五十万至七十万间),大长篇(要在八十万字以上),超长篇(一般的过一百万字的),巨长篇(往往是数百万字数的)。
『肆』 请问有什么著名的5000,6000字左右的短篇世界著名小说,如莫泊桑<项链>,谢谢!
《一碗清汤荞麦面》 [日本] 栗良平《法律门前》 [德国] 卡夫卡《免费》 [美] 雪莉·凯撒《一天的等待》 [美国] 厄内斯特·海明威《没有锁上的门》 [美国] 罗伯特·斯特恩德力《小公务员之死》 [俄国] 契诃夫《穷苦人》 [俄] 列·托尔斯泰《“诺曼底”号遇难记》 [法国] 雨果《雨伞》 [日本] 川端康成《陈小手》 汪曾祺《陈奂生上城》 高晓声《没有完的故事》 [美国] 欧·亨利《热爱生命》 [美国] 杰克.伦敦《小丑》 [俄国] 屠格涅夫 《半张纸》 [瑞典] 斯特林堡《饥饿艺术家》 [奥地利] 卡夫卡《罗生门》 [日本] 介川龙之介《桔子》 [日本] 介川龙之介《鱼服记》 [日本] 太宰治《柏林之围》 [法国] 都德《夜》 [意大利];路·皮兰德娄《阿拉比》 [爱尔兰] 詹姆斯·乔伊斯《羊脂球》 [法国] 莫泊桑
『伍』 一篇小说,长篇,中篇,短篇,分别是大概多少字
长、中、短篇小说往往是以篇幅,亦即字数多少来区分的,但是文学理论界却从来没有严格而统一的标准。字数的多少,是区别长篇、中篇、短篇、微型小说的一个因素,但不是惟一的因素。一般来讲,以字数论,常这样分类:
微型小说比短篇更短的小说完全符合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中忙碌的人们的阅读习惯。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人们为这类的小说赋予一个新名词和新定义,例如极短篇、精短小说、超短篇小说、微信息小说、一分钟小说、一袋烟小说、袖珍小说、焦点小说、瞳孔小说、拇指小说、迷你小说等,族繁不及备载,连专门的文学研究者也很难如数家珍分叙其定义,一般人更容易混淆,故总论之。一般认为小小说的篇幅应在两千字以下。因为题材常是生活经验的片段,因此可以是有头无尾、有尾无头、甚至无头无尾。高潮放在结尾,高潮一出马上完结,营造余音绕梁的意境。由于比短篇更短,字句也需要更加精练,题材能见微知著者为佳。一个意外的结局虽然能吸引眼球,但文章短还是要有伏笔呼应,甚至比起给予读者意外、应该更重视能否带给读者感动。
短篇小说平均篇幅在二万字以下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在它的特色中有所谓三一律——一人一地一时,也就是减少角色、缩小舞台、短化故事中流动的时间。另外,虽然它们时常惜墨如金,但一般认为短篇小说仍应符合小说的原始定义、也就是对细节有足够的刻划,绝非长篇故事的节略或纲要。
中篇小说平均字数二万字至十万字的小说,一般认为是较容易成功的小说。因为对初涉创作领域的人而言,写作长篇易陷入多数的情节造成凌乱难收的困境,而写作短篇不是转折太少而单调、就是转折太多却显得拥挤。这时考虑将原本的构想改成中篇是一个广受推荐的建议。
长篇小说字数在十几万字以上会被划归长篇小说。长篇小说反映的事情很多,内容很丰富,字数过少不可能是长篇,其实二十万字以上才大多会是正式的长篇小说!而长篇小说字数最为不定,字数差距最大。有十多万字的,更有上百万字甚至数百万字的长篇小说。如此长篇小说还可分为小长篇(一般的在十多万到三十万间),中长篇(一般的在五十万至七十万间),大长篇(要在八十万字以上),超长篇(一般的过一百万字的),巨长篇(往往是数百万字数的)。
因此,通常文学界认为:
微型小说为几百字到几千字之内的小说;
短篇小说则从几千字到几万字,长的也会达到十几万字;
中篇小说则几万字到十几万字不等,有的达二十几万字;
长篇小说一般在几十万字以上,多的达几百万字;
『陆』 求一篇5000字左右的小说,不要言情,要原创,急急急急急!!!
世界以痛吻你
泰戈尔: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
小王子,允我唤你小王子。
因为你犹在天真烂漫的年纪,喜欢威风凛凛的披风和玩具长剑,当然,你有时候会扮作其他的,比如海盗、武林萌主甚至是五阿哥。
但我最喜欢你扮小王子的游戏。你用我的长围巾把我绑在窗台上,然后你骑着木马,痛打我的兔斯基玩偶,焦急的喊着:“我的公主,不要怕!”
是的,我不怕。我的内心充满了勇气,因为你把整个世界照亮了。
我怕保护不了你/SHIJIEYITONGWENNI
小王子怕黑,每天晚上,他都会溜进我的房间,哭丧着说:“我做噩梦了。”他爬到我的床上,瑟瑟发抖地给我描述他的梦境––他住在玻璃屋,如玫瑰般红艳的鲜血,开始是一点一滴打在窗户上,然后是涓涓细流,最后染红了整片屋顶。
我的床很小,小王子上来后,两个人就很挤。小王子睡相不好,总会抢被子或者是蹬被子。我身体不好,容易患感冒。第二天听见我咳嗽或是看见我擦鼻涕,小王子就满脸愧色。我偏爱喝中药,小王子却很讨厌,见我的药汁黑乎乎的,他的泪水就会“吧嗒吧嗒”掉下来,时常自己躲在墙角画圈圈,自责不已。
我知道小王子对我好,他每天放学早,就会拿着宝剑在我学校门口等我下晚自习。爸妈关他不住,他总会爬水管什么的偷溜出去。
每次放学,我只要远远的看见闪闪发光的彩色宝剑就知道小王子在等着我。那些暗恋我的少年永远没有机会送我回家。曾有人买了一盒巧克力哄爱吃甜食的小王子,以后不要来接我放学。小王子流着口水拒绝了,还挥舞着鲁莽的剑法,说:“要想抢走我的公主,先把我打赢。”
小王子不知道,他这装扮在别人眼里实际上是很可笑的。听到笑声,他好看的脸也暗淡了。我趁机劝他以后不如换其他衣服。我只是心疼他被别人笑,他却以为我也赞同。第二日来了,他穿的是蝙蝠侠的衣服,身材绷得紧紧的,唯一没忘的还是他的宝剑,横在胸前雄赳赳气昂昂地开路。
我偷偷把小王子的古怪衣服和宝剑藏起来。
那天晚上,小王子一直处于很惊恐的尖叫中,任谁去抱都被他挣开。
我不忍心,把宝剑还给他。他紧紧抱住,后怕的说:“我怕没有宝剑,我就保护不了你了。”
仰起的脸,单纯的让人掉眼泪。
我走了,没有人对他好∕SHIJIEYITONGWENNI
小王子不懂分别,我们至今最长的分别不过是我去异地参加艺考。小王子说我是他见过最漂亮的公主,白雪公主跟我比是煤炭,美人鱼跟我比是丑八怪,灰姑娘跟我比永远是灰姑娘。
他指着电视上的明星评头论足,说她们都比不上我。当然他会对儿童台的水果姐姐口下留情,红着脸说:“那个,她们还可以啦。”
其实小王子才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人。黑曜石般的眼睛,玛瑙般的嘴唇以及田玉般的皮肤。
现在,我拿到上戏的通知书,不得不对我漂亮的小王子告别。
听说我的列车开走后,小王子还跟着列车跑了好远。风吹得他的披风猎猎作响,而我不敢回头看。
连着好几天,小王子给我打通宵的电话。说他的噩梦,说他会跋山涉水来救我,说他想我,说我走了,没有人对他好。
最后一句话听得我心如刀割。我知道爸爸妈妈不疼小王子。他们嫌弃小王子自己不会穿衣服,吃饭把米粒洒得到处都是,半夜会突然尖叫。妈妈脾气暴躁,会猛地扇小王子耳光。
一个月的电话费上千,如此昂贵,爸爸查出来是小王子打的,把他关在屋子里,拔掉了电话线。如果不是邻居家的妹妹听到了小王子整夜哭泣的声音打给我,我永远不会知道。那段无法联系我的日子,小王子和小鸟说:“小鸟,帮我给公主带句话,我想她了。”小王子和白云说:“白云,你行行好,当我的跟斗云,带我去找公主。”小王子和微风说:“风儿,你帮我吹吹公主,像我一样摸摸她的脸。”
他瘦成了瓜子脸,在没有我的保护下,无比畏惧这个世界,生怕行差踏错,再被关禁闭。
我教小王子上网,可他不会打字,不会拼音,QQ回得很慢,有时候气急败坏地敲一堆乱码过来。但是每天早上,总有一封简短却发于凌晨三四点的信,因为他那时候才写完,错别字连篇,我总是看着看着就伏案大
大学一年只能回家两次,我就尽量争取面试机会,让小王子有更多的机会看见我。大二的时候,我拍了个饮料广告,小王子整天守在电视前找我。若电视不放广告,他就规规矩矩地坐在楼下的小卖部里,吆喝着:“好喝的饮料哦!买一瓶嘛!”
宇宙都满满的∕SHIJIEYITONGWENNI
我谈了恋爱,不知道怎么对小王子说。他会生气吧,他总是挥舞着宝剑,阻止靠近我的男生;他会哭泣吧,他总是抱着我哀求别抛下他一个人;他会委屈吧,是不是他不够强,所以我要靠别人来保护。
南浩提了许多次,要陪我回家见父母。其实,父母不认同,我可以与他私奔,小王子不认同,我却会进退两难。
回程的火车上,我艰难地开口:“小王子是我最重要的人。如果他不同意······”
“你会离开我吧?”南浩笑笑,仿佛答案他已经猜中了。 回到家,爸妈问了南浩的家庭情况,知道他家是开外贸公司的,家里有四台车,他爸妈和他自己各一台,还有一台闲着玩。于是就眉开眼笑。
小王子却是不客气地问他有多喜欢我。南浩说:“很喜欢。”小王子让他比比看。南浩指着心,说这里都塞得满满的。小王子打开了灯,说他的喜欢把房间都装的满满的。南浩指着地球仪,说地球都满满的。小王子指着太阳,说宇宙都满满的。南浩眉头不展,从上午想到下午,晚上逛街时见着小王子羡慕地看着坐在父亲肩上的小孩,于是南浩抱着小王子说:“我不仅装着你姐姐,还装着你。”
临走时,小王子眼眶红红地把他的宝剑和披风都送给了南浩。
我很吃惊地问为什么。
南浩扭着僵硬的脖子,小王子拍着手说:“南浩哥哥让我骑脖子。他是第一个。”
对他忠诚到永远/SHIJIEYITONGWENNI
我毕业时,已经受够了娱乐圈的种种规则。我遇见过小王子喜欢的水果姐姐,虽然是儿童台的主持,也和雅痞们抽烟喝酒,烟视媚行。我想请她去小王子的生日会上制造惊喜,她也答应了,但没做好心理准备,见到小王子的瞬间爆笑出眼泪:“你怎么这么搞笑,这化的花花绿绿的妆是怎么回事?这是什么?披风?宝剑?天啊,你真是个极品!”
小王子总是问我:“为什么那么多人笑话我?”
我无法回答。
我想拥抱他,可事实是,一米八九的他高大得让我踮脚也难以拥抱。他今年已经二十三岁,却永远停留在五岁的智商。
我对南浩哭着说过,十七岁的时候,我做着明星梦,根据网上的一个艺人经纪工作室地址去拍艺术照片。到了那幢小楼,男人关上了铁门,让我脱衣服,说电影公司都会看看女艺人的身体条件好不好。我越脱越少,越来越觉得心慌。我借口去洗手间打电话给小王子。
那是,他还不是小王子,他是引无数少女疯狂的篮球高手。他接到我的电话,匆匆赶来,执意带我走并砸烂了工作室的所有东西。男人气得拿起一个花瓶。
血流如注,就像小王子的梦境。
他醒来,忘记自己十六岁,忘记自己是高中生。他只记得年少时的单纯小快乐。
南浩向我求婚,正好我倦了势力的娱乐圈,倦了冷漠的家庭。
我们的婚礼,小王子半夜都会拿着设计图来找我,他设计了巧克力喷泉、棉花树和姜饼宫殿。
南浩主动让他当伴郎。
婚礼时,主持人问南浩:“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抢在南浩发声前回答的是小王子,带着娇憨纯真的笑容,迫不及待地说:“我愿意。”
全文完。 可以吗
『柒』 有没有5000字左右的著名小说
最后一片藤叶
欧•亨利
在华盛顿广场西边的一个小区里,街道都横七竖八地伸展开去,又分裂成一小条一小条的“胡同”。这些“胡同”稀奇古怪地拐着弯子。一条街有时自己本身就交叉了不止一次。
有一回一个画家发现这条街有一种优越性:要是有个收帐的跑到这条街上,来催要颜料、纸张和画布的钱,他就会突然发现自己两手空空,原路返回,一文钱的帐也没有要到!
所以,不久之后不少画家就摸索到这个古色古香的老格林尼治村来,寻求朝北的窗户、18世纪的尖顶山墙、荷兰式的阁楼,以及低廉的房租。然后,他们又从第六街买来一些蜡酒杯和一两只火锅,这里便成了“艺术区”。
苏和琼西的画室设在一所又宽又矮的三层楼砖房的顶楼上。“琼西”是琼娜的爱称。她俩一个来自缅因州,一个是加利福尼亚州人。她们是在第八街的“台尔蒙尼歌之家”吃份饭时碰到的,她们发现彼此对艺术、生菜色拉和时装的爱好非常一致,便合租了那间画室。
那是5月里的事。到了11月,一个冷酷的、肉眼看不见的、医生们叫做“肺炎”的不速之客,在艺术区里悄悄地游荡,用他冰冷的手指头这里碰一下那里碰一下。在广场东头,这个破坏者明目张胆地踏着大步,一下子就击倒几十个受害者,可是在迷宫一样、狭窄而铺满青苔的“胡同”里,他的步伐就慢了下来。
肺炎先生不是一个你们心目中行侠仗义的老的绅士。一个身子单薄,被加利福尼亚州的西风刮得没有血色的弱女子,本来不应该是这个有着红拳头的、呼吸急促的老家伙打击的对象。然而,琼西却遭到了打击;她躺在一张油漆过的铁床上,一动也不动,凝望着小小的荷兰式玻璃窗外对面砖房的空墙。
一天早晨,那个忙碌的医生扬了扬他那毛茸茸的灰白色眉毛,把苏叫到外边的走廊上。
“我看,她的病只有十分之一的恢复希望,”他一面把体温表里的水银柱甩下去,一面说,“这一分希望就是她想要活下去的念头。有些人好像不愿意活下去,喜欢照顾殡仪馆的生意,简直让整个医药界都无能为力。你的朋友断定自己是不会痊愈的了。她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呢?”
“她——她希望有一天能够去画那不勒斯的海湾。”苏说。
“画画?——真是瞎扯!她脑子里有没有什么值得她想了又想的事——比如说,一个男人?”
“男人?”苏像吹口琴似的扯着嗓子说,“男人难道值得——不,医生,没有这样的事。”
“能达到的全部力量去治疗她。可要是我的病人开始算计会有多少辆马车送她出丧,我就得把治疗的效果减掉百分之五十。只要你能想法让她对冬季大衣袖子的时新式样感到兴趣而提出一两个问题,那我可以向你保证把医好她的机会从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医黄生走后,苏走进工作室里,把一条日本餐巾哭成一团湿。后来她手里拿着画板,装做精神抖擞的样子走进琼西的屋子,嘴里吹着爵士音乐调子。
琼西躺着,脸朝着窗口,被子底下的身体纹丝不动。苏以为她睡着了,赶忙停止吹口哨。
她架好画板,开始给杂志里的故事画一张钢笔插图。年轻的画家为了铺平通向艺术的道路,不得不给杂志里的故事画插图,而这些故事又是年轻的作家为了铺平通向文学的道路而不得不写的。
苏正在给故事主人公,一个爱达荷州牧人的身上,画上一条马匹展览会穿的时髦马裤和一片单眼镜时,忽然听到一个重复了几次的低微的声音。她快步走到床边。
琼西的眼睛睁得很大。她望着窗外,数着……倒过来数。
“12,”她数道,歇了一会又说,“11,”然后是“10,”和“9”,接着几乎同时数着“8”和“7”。
苏关切地看了看窗外。那儿有什么可数的呢?只见一个空荡阴暗的院子,20英尺以外还有一所砖房的空墙。一棵老极了的长春藤,枯萎的根纠结在一块,枝干攀在砖墙的半腰上。秋天的寒风把藤上的叶子差不多全都吹掉了,几乎只有光秃的枝条还缠附在剥落的砖块上。
“什么呀,亲爱的?”苏问道。
“6,”琼西几乎用耳语低声说道,“它们现在越落越快了。三天前还有差不多一百片。我数得头都疼了。但是现在好数了。又掉了一片。只剩下五片了。”
“五片什么呀,亲爱的。告诉你的苏娣吧。”
“叶子。长春藤上的。等到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我也就该去了。这件事我三天前就知道了。难道医生没有告诉你?”
“哼,我从来没听过这种傻话,”苏十分不以为然地说,“那些破长春藤叶子和你的病好不好有什么关系?你以前不是很喜欢这棵树吗?你这个淘气孩子。不要说傻话了。瞧,医生今天早晨还告诉我,说你迅速痊愈的机会是,——让我一字不改地照他的话说吧——他说有九成把握。噢,那简直和我们在纽约坐电车或者走过一座新楼房的把握一样大。喝点汤吧,让苏娣去画她的画,好把它卖给编辑先生,换了钱来给她的病孩子买点红葡萄酒,再给她自己买点猪排解解馋。”
“你不用买酒了,”琼西的眼睛直盯着窗外说道,“又落了一片。不,我不想喝汤。只剩下四片了。我想在天黑以前等着看那最后一片叶子掉下去。然后我也要去了。”
“琼西,亲爱的,”苏俯着身子对她说,“你答应我闭上眼睛,不要瞧窗外,等我画完,行吗?明天我非得交出这些插图。我需要光线,否则我就拉下窗帘了。”
“你不能到那间屋子里去画吗?”琼西冷冷地问道。
“我愿意呆在你跟前,”苏说,“再说,我也不想让你老看着那些讨厌的长春藤叶子。”
“你一画完就叫我,”琼西说着,便闭上了眼睛。她脸色苍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就像是座横倒在地上的雕像。“因为我想看那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我等得不耐烦了,也想得不耐烦了。我想摆脱一切,飘下去,飘下去,像一片可怜的疲倦了的叶子那样。”
“你睡一会吧,”苏说道,“我得下楼把贝尔门叫上来,给我当那个隐居的老矿工的模特儿。我一会儿就回来的。不要动,等我回来。”
老贝尔门是住在她们这座楼房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过60,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那样的大胡子,这胡子长在一个像半人半兽的森林之神的头颅上,又鬈曲地飘拂在小鬼似的身躯上。贝尔门是个失败的画家。他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远没有摸着艺术女神的衣裙。他老是说就要画他的那幅杰作了,可是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动笔。几年来,他除了偶尔画点商业广告之类的玩意儿以外,什么也没有画过。他给艺术区里穷得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年轻画家们当模特儿,挣一点钱。他喝酒毫无节制,还时常提起他要画的那幅杰作。除此以外,他是一个火气十足的小老头子,十分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专门保护楼上画室里那两个年轻女画家的一只看家狗。
苏在楼下他那间光线黯淡的斗室里找到了嘴里酒气扑鼻的贝尔门。一幅空白的画布绷在个画架上,摆在屋角里,等待那幅杰作已经25年了,可是连一根线条还没等着。苏把琼西的胡思乱想告诉了他,还说她害怕琼西自个儿瘦小柔弱得像一片叶子一样,对这个世界的留恋越来越微弱,恐怕真会离世飘走了。
老贝尔门两只发红的眼睛显然在迎风流泪,他十分轻蔑地嗤笑这种傻呆的胡思乱想。
“什么,”他喊道,“世界上真会有人蠢到因为那些该死的长春藤叶子落掉就想死?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怪事。不,我才不给你那隐居的矿工糊涂虫当模特儿呢。你干吗让她胡思乱想?唉,可怜的琼西小姐。”
“她病得很厉害很虚弱,”苏说,“发高烧发得她神经昏乱,满脑子都是古怪想法。好,贝尔门先生,你不愿意给我当模特儿,就拉倒,我看你是个讨厌的老——老罗唆鬼。”
“你简直太婆婆妈妈了!”贝尔门喊道,“谁说我不愿意当模特儿?走,我和你一块去。我不是讲了半天愿意给你当模特儿吗?老天爷,琼西小姐这么好的姑娘真不应该躺在这种地方生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我们就可以都搬出去了。一定的!”
他们上楼以后,琼西正睡着觉。苏把窗帘拉下,一直遮住窗台,做手势叫贝尔门到隔壁屋子里去。他们在那里提心吊胆地瞅着窗外那棵长春藤。后来他们默默无言,彼此对望了一会。寒冷的雨夹杂着雪花不停地下着。贝尔门穿着他的旧的蓝衬衣,坐在一把翻过来充当岩石的铁壶上,扮作隐居的矿工。
第二天早晨,苏只睡了一个小时的觉,醒来了,她看见琼西无神的眼睛睁得大大地注视拉下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起来,我要看看。”她低声地命令道。
苏疲倦地照办了。
然而,看呀!经过了漫长一夜的风吹雨打,在砖墙上还挂着一片藤叶。它是长春藤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了。靠近茎部仍然是深绿色,可是锯齿形的叶子边缘已经枯萎发黄,它傲然挂在一根离地二十多英尺的藤枝上。
“这是最后一片叶子。”琼西说道,“我以为它昨晚一定会落掉的。我听见风声的。今天它一定会落掉,我也会死的。”
“哎呀,哎呀,”苏把疲乏的脸庞挨近枕头边上对她说,“你不肯为自己着想,也得为我想想啊。我可怎么办呢?”
可是琼西不回答。当一个灵魂正在准备走上那神秘的、遥远的死亡之途时,她是世界上最寂寞的人了。那些把她和友谊及大地联结起来的关系逐渐消失以后,她那个狂想越来越强烈了。
白天总算过去了,甚至在暮色中她们还能看见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紧紧地依附在靠墙的枝上。后来,夜的到临带来了呼啸的北风,雨点不停地拍打着窗子,雨水从低垂的荷兰式屋檐上流泻下来。
天刚蒙蒙亮,琼西就毫不留情地吩咐拉起窗帘来。
那片藤叶仍然在那里。
琼西躺着对它看了许久。然后她招呼正在煤气炉上给她煮鸡汤的苏。
“我是一个坏女孩子,苏娣,”琼西说,“天意让那片最后的藤叶留在那里,证明我是多么坏。想死是有罪过的。你现在就给我拿点鸡汤来,再拿点掺葡萄酒的牛奶来,再——不,先给我一面小镜子,再把枕头垫垫高,我要坐起来看你做饭。”
过了一个钟头,她说道:“苏娣,我希望有一天能去画那不勒斯的海湾。”
下午医生来了,他走的时候,苏找了个借口跑到走廊上。
“有五成希望。”医生一面说,一面把苏细瘦的颤抖的手握在自己的手里,“好好护理你会成功的。现在我得去看楼下另一个病人。他的名字叫贝尔门——听说也是个画家。也是肺炎。他年纪太大,身体又弱,病势很重。他是治不好的了;今天要把他送到医院里,让他更舒服一点。”
第二天,医生对苏说:“她已经脱离危险,你成功了。现在只剩下营养和护理了。”
下午苏跑到琼西的床前,琼西正躺着,安详地编织着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毛线披肩。
苏用一只胳臂连枕头带人一把抱住了她。
“我有件事要告诉你,小家伙,”她说,“贝尔门先生今天在医院里患肺炎去世了。他只病了两天。头一天早晨,门房发现他在楼下自己那间房里痛得动弹不了。他的鞋子和衣服全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搞不清楚在那个凄风苦雨的夜晚,他究竟到哪里去了。后来他们发现了一盏没有熄灭的灯笼,一把挪动过地方的梯子,几支扔得满地的画笔,还有一块调色板,上面涂抹着绿色和黄色的颜料,还有——亲爱的,瞧瞧窗子外面,瞧瞧墙上那最后一片藤叶。难道你没有想过,为什么风刮得那样厉害,它却从来不摇一摇、动一动呢?唉,亲爱的,这片叶子才是贝尔门的杰作——就是在最后一片叶子掉下来的晚上,他把它画在那里的。”
『捌』 小小说,短篇小说,中篇,长篇的划分字数是多少
我是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读生
写作课老师的答案是
微型小说两千字以内
短篇小说三千字到三万字
中篇小说三万字到十万字
长篇小说十万字以上
『玖』 契科夫短篇小说集读后感5000字
契诃夫用他犀利的文笔描绘了十九世纪沙皇俄国底层人民的心酸生活。他的目光是锐利而独到的。高尔基形容契诃夫的作品:内容比文字多得多。正是如此,不像古典小说歌颂伟大的人物、浪漫的事迹,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只是写小人物的生活。
《变色龙》是契诃夫早期创作的一篇讽刺小说。在这篇著名的小说里,他以精湛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一个专横跋扈、欺下媚上、看风使舵的沙皇专制制度走狗的典型形象,具有广泛的艺术概括性。小说的名字起得十分巧妙。变色龙本是一种蜥蜴类的四脚爬虫,能够根据四周物体的颜色改变自己的肤色,以防其它动物的侵害。作者在这里是只取其“变色”的特性,用以概括社会上的一种人。
小说的内容富有喜剧性。一只小狗咬了金银匠的手指,巡官走来断案。在断案过程中,他根据狗是或不是将军家的这一基点而不断改变自己的面孔。作者通过这样一个猾稽的故事,把讽刺的利刃对准沙皇专制制度,有力地揭露了反动政权爪牙们的无耻和丑恶。
最突出的是奥楚蔑洛夫这一人物,从他对下属、对百姓的语言中表现他的专横跋扈、作威作福;从他与达官贵人有关的人,甚至狗的语言中暴露他的阿谀奉承、卑劣无耻;从他污秽的谩骂随口喷出来揭开他貌若威严公正里面的粗俗无聊。同时,作者故意很少写他的外貌神态,令人可以想象:此人在说出这一连串令人难以启齿的语言时,竟然是脸不变色心不跳的常态,由此更突出了这一人物丑恶的嘴脸、卑劣的灵魂。
奥楚蔑洛夫在短短的几分钟内,经历了五次变化。善变是奥楚蔑洛夫的性格特征。作品以善于适应周围物体的颜色,很快地改变肤色的“变色龙”作比喻,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狗主是普通百姓,那么他严惩小狗,株连狗主,中饱私囊;如果狗主是将军或将军哥哥,那么他奉承拍马,邀赏请功,威吓百姓。他的谄媚权贵、欺压百姓的反动本性是永远不变的。因此,当他不断的自我否定时,他都那么自然而迅速,不知人间还有羞耻事!“变色龙”——奥楚蔑洛夫已经成为一个代名词。人们经常用“变色龙”这个代名词,来讽刺那些常常在相互对立的观点间变来变去的反动阶级代表人物。对他们说来,毫无信义原则可言。万物皆备于我,一切为我所用。他们这一伙不就是现实生活中的变色龙——奥楚蔑洛夫吗?
《变色龙》是契诃夫的许多短篇小说中脍炙人口的一篇。它没有风花雪月的景物描写,也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安排,作家在描述一个警官偶然审理一件人被狗咬的案情中,只用寥寥几笔,就极其简练、锋利地为我们勾勒出一个灵魂丑恶,面目可憎的沙皇走狗——警官奥楚蔑洛夫的形象,寄寓着一个发人深思的主题。
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
《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变色龙》使我了解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俄国沙皇封建专制独裁统治的黑暗。理解以奥楚蔑洛夫为代表“变色龙”似的政府官员正是这种黑暗统治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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