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小说交椅
① 为什么司马翎被称为台湾武侠界的第一把交椅,但却少有
在台湾早期的武侠小说家中,我唯一逗迷地过的只有司马翎,他算得上是个天才型作家。记得当年为了先睹为快,我几乎每天都待在真善美出版社门口,等着看司马翎的新书。后来一集追一集地等烦了,一时技痒才学着写武侠小说。——古 龙
我最欣赏的武侠作家唯有金庸与司马翎,尤其是司马翎,我觉得他是目前台湾武侠界的第一把交椅,他的作品非常有内涵,而且对人性的刻画入木三分、大胆直接,非常真诚、毫无虚假,卓见哲理、俯拾即是……创造出一个能够自圆其说、有血有肉的武侠天地!……我在武学方面所重视的精神与气势,是受了司马翎的影响。——黄 易
我生平最开心的享受就是捧一本好看的武侠小说来欣赏一番。现今我坐飞机长途旅行,无可奈何,手提包中仍常带白羽、还珠、古龙、司马翎的武侠旧作。——金 庸
吴先生(司马翎)的文字清新流畅,略带新文艺之风,一反过去讲故事的老套。武侠小说之中所谓逗新派地,吴先生有首先创造之功;誉之为逗新派领袖地,实当之无愧。——台湾真善美出版社创办人(始于1950年) 宋今人
(司马翎)并不是在梁羽生、金庸的早期作品影响下从事创作,而是在旧派武侠小说的熏陶下走入这一领域的。换言之,他终于成为新派武侠小说的杰出作家之一,完全是自己探讨的结果,具有鲜明的个人特色。……(他)对于人性的复杂性的描绘,不但为旧派武侠小说所无,而且也是在梁羽生和金庸的早期作品中所未见的。——复旦大学杰出教授、中国文学史专家、武侠小说研究学者 章培恒
把斗智提升到与武功并驾齐驱的地位甚至更高一筹,是司马翎对逗武学地的最大贡献。司马翎通过层出不穷的奇遇和美不胜收的斗智,展现了人性的精妙深微,讴歌了人类的无穷智慧,为中国的武侠小说开创了独树一帜的一大宗派。在今天21世纪大陆新武侠崛起之际,本人郑重指出:司马氏剑法是值得新一代作家认真继承并发扬光大的。——著名学者、评论家,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 孔庆东
可以用很多词语概括司马翎小说创作的特点,例如新派、现代化、智慧风貌、学识渊博等等。但司马翎最根本的特点,应该是对人性的深切了解和热衷呈现。——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武侠研究学者 陈 墨
司马翎小说的男主角通常都品貌端正,有很强的道德感,但同时又不是笨人,是在很多次的道德淬炼之中,使得自己在原本具有的正义感的基础上,更显出侠义精神来。他们与敌较量时都靠气势取胜,这种气势来源于浩然之气、正大刚直之气,所谓逗至大至刚,集义所生,沛然莫之能御地。——北京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台湾逗中华武侠文学学会地创会会长 龚鹏程
② 求一本武侠小说
书名:《神州奇侠》
作者:温瑞安(五大宗师之一;金、古、梁、温、黄)
大致情节:
主人公萧秋水长歌正气,义薄云天,喜结天下豪杰,不料所在“浣花剑派”一夜之间被“权力帮”和朱大天王两大江湖派系屠戮殆尽,正值北宋末年,奸臣当道,外族入侵,于是他从此踏上了为国为家之路。
机缘巧合,主人公食下武林第一人燕狂徒所留“无极仙丹”,又受各派八大高手倾囊所受,最后更是习得武林人梦寐以求的“忘情天书”,手执天下英雄令,召天下英雄组成神州结义,勇斗权力帮、朱大天王、燕狂徒,更是和岳飞联手抵御外族入侵,谱写出可歌可泣的篇章,里面还杂糅了他和唐门唐方一段爱恨纠缠,整个文章荡气回肠。
温瑞安后来写到:神州奇侠尽管是年轻时的作品,年长后虽阅历渐丰,文笔渐厚,却是自己无法超越的一部“天书”。
可见此书之奇。温瑞安也正是靠《神州奇侠》和《四大名捕》系列,稳坐中国武侠界第四把交椅。
③ 求一部每篇都以花命名的武侠小说名字,超虐的,只记得有一篇应该属于禁忌另类的。只要名字,有资源更好了
朱颜血 罗森开创的一个系列H小说,属于重口味的H文,虽然其中包涵了乱伦、鬼畜、虐待、调教以及更加重的肢解和秀色之类元素,但它稳坐黑暗系第一把交椅的原因还是黑暗压抑的整体风格,正义、友情、爱情、亲情等被反复讴歌的情感纷纷在仇恨、嫉妒、欲望面前被一一轰炸,然后结局之前通常会把最为微弱的希望之光也给泯灭,
大概顺序 是 洁梅 夜莲 芙蓉 红棉 紫玫 苍兰 雪芍 丹杏 海棠 百合
④ 在金庸创作的武侠小说中,谁能堪称是顶级“渣男”
段正淳和陈家洛,都是金庸小说当中的“顶级渣男”。华人武侠作家金庸,可谓是近代文坛一座不容忽视的“泰山北斗”。他躬耕武侠小说创作事业一生,撰写了无数脍炙人口,为人所传颂的经典武侠小说。而由他构建的武侠世界,也堪称一代中国人的精神寄托和“幻想乡”之一。他书中除了有着数之不尽的豪侠高手,还有一门门神妙无比的武林绝技。当然,在男女感情这个领域里,金庸也塑造了很多“渣男”。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盘点一下金书中的两位顶级渣男。
后来,他甚至为了“求和”,把香香公主送给了自己的哥哥乾隆,偏偏还做出了一副“情圣”的做派。渣的扭扭捏捏,怪不得所有人都不喜欢陈家洛了。
⑤ 金庸武侠小说原著《书剑恩仇录》中赵半山真的是红花会的叛徒么
不是。
红花会的“当家”排列是:
1、总舵主陈家洛(红花会总舵主,出生于贵族世家)。
2、追魂夺命剑无尘、(红花会二当家,红花会的中流砥柱,冷静机智,肩负天下之真英雄,大将风范,除了“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令人闻风丧胆之引外,“鸳鸯连环腿法”更是武林一绝)。
3、千手如来赵半山、(号千臂如来,赵半山一手出神入化的暗器功夫天下无人能敌)。
4、奔雷手文泰来、(文泰来外号“奔雷手”,红花会四当家,以一双“奔雷手”迅若奔雷,拥有莫大威力,曾以双掌退死敌张召重,掌风教人心胆俱裂)。
5、常赫志。
6、常伯志。
西川双侠常赫志常伯志兄弟(常氏昆仲的黑沙掌,驰名西川,见之即死,故名无常,兄弟二人心意合一,人称“西川双侠”)。
7、武诸葛徐天宏(红花会七当家,号武褚葛,徐天宏对敌往往智取,却比本身武功来得更有威力,“智能”就是最大的武器,相交天下,广得人缘)。
《书剑恩仇录》是金庸创作的首部长篇武侠小说,1955年连载于香港《新晚报》,1980年出版单行本。
该小说以清乾隆年间汉人反满斗争为背景,围绕乾隆皇帝与陈家洛二人间奇特的矛盾纠葛而展开,他俩既是有手足之情的兄弟,又是不共戴天的仇敌,一个是满族皇帝,一个是反清组织红花会的总会主。
⑥ 金庸写了那么多小说,他的文学成就如何
金庸的文学成就,在近代文坛也是鲜少有人能够与之匹敌的,堪称“大宗师”。谈及武侠小说作家,我们心中第一个想到的,没有别人,必然就是躬耕武侠创作事业一生,著名的金庸大师。
纵观他的创作生涯,着实撰写了不少脍炙人口,广为流传的经典武侠小说。像《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这些长篇作品,更是影视界改编,翻拍的常客。金庸小说,已经成了一代中国人的精神回忆。
在世界文学殿堂中,必然有通俗文学的一席之地;在通俗文学的殿堂里,就必然有金庸的一席之地。世界上的作品,就表达人世间苦难的,自然也有武侠这种体现出我们的幻想和追求的。
因此,我认为金庸所取得的成就,可以和法国的大仲马媲美。他是中国文坛的一位大宗师。
⑦ 古典武侠小说
金庸全传
神墓
⑧ 一部传统武侠小说,十几年前看过的书。主人公从小无父无母跟随奶奶长大,奶奶常用特殊招式打他,
老中医的奶奶
⑨ 诛仙小说 在草庙村和普智打斗的黑衣人是谁
小说《诛仙》在草庙村和普智打斗的黑衣人是青云山龙首峰掌门:苍松道人,也是林惊羽,齐昊的师傅。青云派曾经的第二把交椅。
《诛仙》是由毕业于福建工程学院的当代作家萧鼎写作的长篇武侠(古典仙侠)小说,全书共八册,被新浪网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书中反复探究的一个问题是“何为正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小说的主题思想。《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7册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2007年4月,小说被改编为同名网游;2009年9月,出版《诛仙》修订版,书后增加了附录和排行榜;2012年4月,作者发布《诛仙二》续写诛仙故事,同年6月出版。
萧鼎,原名张戬,中国网络小说作家。1976年出生,福州仓山人,毕业于中华职业大学(今福建工程学院)。2014年5月15日,在纵横中文网发表新作《戮仙》,连载中。早年间写作了《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网站,影响力较大,其故事主角张小凡、陆雪琪身上有他自己和妻子的影子。还有小说:《暗黑之路》、《矮人之塔》、《叛逆》、《诛仙前传-蛮荒行》、《轮回》等。2012年6月《诛仙二》正式出版,于2014年5月8日正式停更。
⑩ 推荐!!武侠小说中的精彩片断
离别钩
火折一打着,铁箱里就有件形状怪异的兵刃,闪起了一道寒光,直逼吕素文的眉睫。
她不禁机伶伶打了个寒噤,忍不住问:“这是什么?”
“这是种武器,是我父亲生前用的武器。”
杨铮神情黯然:“这也是我父亲唯一留下来给我的遗物,可是他老人家又再三告诫我,不到生死关头,非但绝不能动用它,而且连说都不能说出来。”
“我也见到过不少江湖人,各式各样的兵刃武器我都见过,”吕素文说:“可是我从来也没有看见象这样子的。”
“你当然没有见到过。”杨铮说:“它本来就是件空前未有、独一无二的武器。”
“这是剑、还是钩?”
“本来应该是剑的,可是我父亲却替它取了个特别的名字,叫做离别钩。”
“既然是钩,就应该钩住才对,”吕素文问:“为什么要叫做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杨铮说:“如果他钩住你的手,你的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要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这么残忍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离别,”杨铮凝视着吕素文:“不愿愿你离别。”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一种几乎已接近痛苦的柔情,“我要用这柄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跟你相聚,生生世世都永远相聚在一起,永远不再离别。”
吕素文明白他的意思,也明白他对她的感情,而且非常明白。
可是她的眼泪还是忍不住流了下来。
幸好这时候火折子已经灭了,杨铮已经看不见她的脸,也看不清她的泪。
那柄寒光闪闪的离别钩,仿佛也已消失在黑夜里。
———如果它真的消失了多好?
吕素文真的希望它已经消失了,永远消失了,永远不再有离别钩,永远不再离别。
永远没有杀戮和仇恨,两个人永远这么样平和安静地在—起,就算是在黑暗里,也是甜蜜的。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杨铮才轻轻地问她:“你为什么不说话?”
“你要我说什么?”
“你已经知道我要走了,已经知道我要带着这柄离别钩和你别离,我这么做虽然是为了要跟你永远相聚,可是这—别也可能永远无相聚之日,”杨铮说:“因为你也知道我的对手都是非常可怕的人。”
他的声音仿佛非常遥远,非常非常遥远:“所以你可以说你不愿一个人留在这里,可以要我也留下来,既然没有别人能找到这里来,我们为什么不能永远留在这里相聚在一起?”
密林里一片沉寂,连风吹弃木的声音都没有,连风都吹不到这里。
木屋里也一片沉寂,不知道过了多久,吕素文才轻轻叹了口气。
“如果我比现在年轻十岁,我一定会这样说的,—定会想尽千方百计留下你,要你抛下一切,跟我在这种鬼地方过一辈子。”
如果她真的这样做了,杨钩心里也许反而会觉得好受些。
但是她很冷静,这种令人心碎的冷静,甚至会逼得自己发疯。
一个人要讨出多痛苦的代价才能保持这种冷静?
杨铮的心在绞痛!她宁可一个人孤孤单单地留在这个鬼地方,绝望地等待着他回来,也不愿勉强留下他。
因为她知道他要去做的事是他非做不可的,如果她一定不愿他去做,—定会使他痛苦悔恨终生。
她宁可自己忍受这种痛苫,也不愿阻止她的男人去做他认为应该做的事。
一一个女人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做到这一点?
夜凉如水。杨铮忽然觉得有一个光滑柔软温暖的身子慢慢地靠近他,将他紧紧拥抱。
他们什么话都没有再说。
他们已互相沉浸在对方的欢愉和满足中,这是他们第一次这么亲密,很可能也是最后一次了。
冷风吹入窗户,窗外有了微风。
吕素文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身体里仍可感觉到昨夜激情后的甜蜜,心里却充满酸楚和绝望。
杨铮已经悄悄地走了。
她知道他走,可是她假装睡得很沉,他也没有惊动她。
因为他们都已不能再忍受道别时的痛苦。
桌上有个蓝布包袱,他把剩下的粮食都留下给她,已经足够让她维持到他回来接她的时候。
期限已经只剩下七天,七天内他一定要回来。
如果七天后他还没有回来呢?
她连想都不敢想,她一定要努力集中思想,不断地告诉自己:“既然我们已经亨受过相聚的欢愉,为什么不能忍受别离的痛苦?未曾经历过别离的痛苦,又怎么会知道相聚的欢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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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不胜寒
二月廿五三更前后。
长安。
远处有人在敲更,三更。
每一夜都有三更,每一夜的三更仿佛都带着种凄凉而神秘的美。
每一夜的三更仿佛都是这一天之中最令人销魂的时候。
卓东来坐拥貂裘,浅斟美酒,应着远远传来的更鼓,在这个令人销魂的三更夜里,他应该可以算是长安城里最愉快的人了。
他的对手都已被击败,他要做的事都已完成,当今天下,还有谁能与他争锋?
又有谁知道他心里是不是真的有别人想象中那么愉快?
他也在问自己。
——他既然不杀司马,为什么要将司马击败?为什么要击败他自己造成的英雄偶像?他自己是不是也和天下英雄同样失望?
他无法回答。
——他既然不杀司马,为什么不索性成全他?为什么不悄然而去?
卓东来也无法回答。
他只知道那一刀绝不能用刀锋砍下去,绝不能让司马超群死在他手里:正如他不能亲手杀死自己一样。
在某一方面来说,他这个人已经有一部分溶入司马超群的身体里,他自己身体里也一部分已经被司马超群取代。
可是他相信,就算没有司马超群,他也一样会活下去,大镖局也一样会继续存在。
喝到第四杯时,卓东来的心情已经真的愉快起来了,他准备再喝一杯就上床去睡。
就在他伸手去倒这杯酒时,他的心忽然沉了下去,瞳孔忽然收缩。
他忽然发现摆在灯下的那口箱子已经不见了。
附近日夜都有人在轮班守卫,没有人能轻易走进他这栋小屋,也没有人知道这口平凡陈旧的箱子是件可怕的秘密武器。
有什么人会冒着生命危险到这里拿走一口箱子?
“波”的一声响,卓东来手里的水晶杯已粉碎,他忽然发现自己很可能做错了一件事,忽然想到了卓青临死前的表情。
然后他就听见外面有人在敲门。
“进来。”
一个高额方脸宽肩太子的健壮少年,立刻推门而入,衣着整洁朴素,态度严肃诚恳。
大镖局的规模庞大,组织严密,每一项工作,每一次行动都有人分层负责,直接受令于卓东来的人并不多,所以镖局里的低层属下能当面见到他的人也不多。
卓东来以前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年轻人,可是现在立刻就猜出他是谁了。
“郑诚。”卓东来沉着脸:“我知道你最近为卓青立过功,可是你也应该知道这地方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来的。”
“弟子知道。”郑诚恭谨而诚恳:“可是弟子不能不来。”
“为什么?”
“五个月前,卓青已将弟子拨在他的属下,由他直接指挥了。”郑诚说:“所以不管他要弟子做什么,弟子都不敢抗命。”
“是卓青要你来的?”
“是。”郑诚说:“来替他说话。”
“替他说话?”卓东未厉声问:“他为什么要你来替他说话?”
“因为他已经死了。”
“如果他没有死,你就下会来?”
“是的,”郑诚平平静静的说:“如果他还活着,就算把弟子抛下油锅,也下会把他说的那些话泄露一字。”
“他要你等他死了之后再来?”
“是的。”郑诚道:“他吩咐弟子,如果他死了,就要弟子在两个时辰之内来见卓先生,把他的活一字不漏的说出来。”
卓东来冷冷的看着他,忽然发现这个人说话的态度和口气,几乎就像是卓青自己在说话一样。
“现在他已经死了。”郑诚说道:“所以弟子不能不来,也不敢不来。”
水晶杯的碎片犹在灯下闪着光,每一片碎片看来都像是卓青临死的眼神一样。
卓东来无疑又想起了他临死的态度,过了很人才问郑诚:“他是在什么时候吩咐你的?”
“大概是在戍时前后。”
“戊时前后?”卓东来的瞳孔再次收缩,“当然是在戍时前后。”
那时候司马超群和卓东来都已经到了那间坟墓般的屋子里。
那时候正是卓青可以抽空去梳洗更衣的时候。
但是,他并没有像平常一样去做这些事,那时候他去做的事,是只能在他死后才能让卓东未知道的事。
卓东来盯着郑诚。
“那时候他就已知道他快要死了?”
“他大概已经知道了。”郑诚说:“他自己告诉我,他大概已经活不到明晨日出时。”
“他活得好好的,怎么会死?”
“因为他已经知道有个人准备要他死。”
“这个人是谁?”
“是你。”郑诚直视卓东来:“他说的这个人就是你。”
“我为什么会要他死?”
“因为他为你做的事大多了,知道的事也大多了,你绝不会把他留给司马超群的。”郑诚说:“他看得出你和司马已经到了决裂的时候,不管是为了司马还是为了你自己,你都会先将他置之于死地。”
“他既然算得这么准,为什么不逃走?”
“因为他已经没有时间了,他想不到事情会发生得这么快,他根本来不及准备。”郑诚道:“可是你和司马交手之前,一定要先找到他,如果发现他已逃离,一定会将别的事全都放下,全力去追捕他,以他现在的力量,还逃不脱你的掌握。”
“到那时最多也只不过是一死而已,他为什么不试一试?”
“因为到了那时候,司马的悲愤可能已平息,决心也可能已动摇,他自己还是难逃一死,你和司马反而可能因此而复合。”
郑诚说:“你应该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这种事他是绝不会做的。”
卓东来握紧双拳。
“所以他宁死也不愿给我这个机会,宁死也不愿让我与司马复合?”
“是的。”郑诚说:“因为你们两个人合则两利,分则两败,他要替自己复仇,这次机会就是他唯一的机会。”
卓东来冷笑:“他已经死了,还能为自己复仇?”
“是的。”郑诚说:“他要我告诉你,你杀了他,他一定会要你后悔的,因为他在临死之前,已经替你挖好了坟墓,你迟早总有一天会躺进去。”
郑诚说:“他还要我告诉你,这一天一定很快就会来的。”
卓东来盯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可是现在我还没有死,还是在举手间就可以死了你,而且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我知道。”
“那么你在我面前说话怎敢如此无礼,”
“因为这些话不是我说的,是卓青说的。”郑诚神色不变:“他要我把这些话一字不漏的告诉你,我若少说了一句,非但时你不忠,对他也无义。”
他的态度严肃而诚恳:“现在我还不够资格做一个不忠不义的人。”
“不够资格?”卓东来忍不住问:“要做一个不忠不义的人,也要有资格?”
“是。”
“要有什么样的资格才能做一个不忠不义的人?”
“要让人虽然明知他不忠不义,也只能恨在心里,看到他时,还是只能对他恭恭敬敬,不敢有丝毫无礼。”郑诚说:“若是没有这样的资格也想做一个不忠不义的人,那就真的要死无葬身之地了。”
卓东来又盯着他看了很久,又一个字一个字的问:“我是不是已经有这样的资格?”
郭诚毫不考虑就回答:“是的。”
卓东来忽然笑了。
他不该笑的,郭诚说的话并不好笑,每句活都不好笑,任何人听到这些话都不会笑得出来。
可是他笑了。
“你说得好,说得好极,”卓东来笑道:“一个人如果已经有资格做一个不忠不义的人,天下还有什么事能让他烦恼?”
“大概没有了,”郑诚说得很诚恳:“如果有一天我也能做到这一步,我也不会再有什么烦恼。”
“那么你就好好的去做吧。”卓东来居然说:“我希望你能做得到。”
他又笑了笑:“我相信卓青一定也算准了我不会杀你,现在我正好用得着你这样的人。”
郑诚看着他,眼中充满尊敬,就好像以前卓青的眼色一样。
“还有一个人,”郑诚说:“还有一个人很可能比我更有用。”
“推?”
“高渐飞。”
郑诚说:“他一直在等着见你,我要他走,他却一定要等,而且说不管等多久都没关系,因为他反正也没有什么别的地方可去。”
“那么我们就让他等吧。”卓东来淡淡的说:“可是一个人在等人的时候总是比较难过些的。所以我们对他不妨好一点,他要什么,你就给他什么。”
“是。”
郑诚慢慢的退下去,好像还在等着卓东来问他什么话。
可是卓东来什么都没有再问,而且已经闭上眼睛,仿佛已经睡着了。
在灯下看来,他的脸色确实很疲倦,苍白虚弱而疲倦。
但是郑诚看着他的时候,眼中却充满了敬畏之意,真正从心底发出的尊敬和畏惧。
因为这个人的确是跟别人不一样的,对每件事的看法和反应都和别人不一样。
郑诚退出去,掩上门,冷风吹到他身上时,他才发现自己连裤裆都已被冷汗湿透。
三
卓东来的确和任何人都不一样的。
别人一定会为某一件事悲伤愤怒时,他却笑了,别人一定会为某一件事惊奇兴奋时,他的反应却冷淡得出奇,甚至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知道高渐飞来了,而且正像一个痴情的少年在等候情人一样等着他。
他也知道高渐飞剑上的泪痕,随时都可能变为血痕,可能是他的血,也可能是他仇敌的血。
可是他却好像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桌上的箱子已经不见了,被卓青安顿在那小院中的箱子主人很可能也不见了。
卓青已经决心要报复。
如果他要替卓东来找一个最可怕的仇敌,萧泪血无疑是最理想的一个。
君子香并不是一种永远解不开的迷药,如果不继续使用,萧泪血的功力在三两天之内就可以完全恢复。
那时候很可能就是卓东来的死期。
除此之外,卓青还可以为他做很多事,很多要他后悔的事。
他的帐目,他的钱财,他的信札,他的秘密,每一样都可能被卓青出卖,与他不对的部属,每一个人都可能被卓青所利用。
——卓青临死前,为他挖好的是个什么样的坟墓?
如果这种事发生在别人身上,一定会用尽一切方法,在最短的时间里去查出来。
可是卓东来什么事都没有做。
卓东来睡着了,真的睡着了。
他先走进他的寝室,关上门窗,在床头某一个秘密的角落里按动了一个秘密的枢纽。
然后他又到那个角落里一个暗柜中,拿出了一个镶着珠宝的小匣子,从匣子里拿出一粒淡绿色丸药吞下去,一种可以让他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安然入睡的药丸。
他太疲倦。
在一次特别辉煌的胜利后,总是会让人觉得特别疲倦的。
在这种情况下,唯一能使人真正恢复清醒的事就是睡眠。
生死胜负的关键往往就决定在一瞬间,在决定这种事的时候,一定要绝对清醒。
所以他需要睡眠,对他来说,没有任何事比这件事更重要。
也没有任何人比卓东来更能判断一件事的利害轻重。
在他人睡前,他只想到了一个人。
他想到的既不是渗死在他刀下的卓青,也不是随时都可能来取他性命的萧泪血。
他想到的是他的兄弟,那个一生下来就死了的兄弟,曾经和他在母胎中共同生存了十个月,曾经和他共同接受和争夺过母胎中精血的兄弟。
他没有见过他的兄弟,他的兄弟在他的心里永远都只不过是个模糊朦胧的影子而已。
可是在他入睡时那一瞬朦胧虚幻间,这个模糊的影子忽然变成一个人,一个可以看得很清楚的人。
这个人仿佛就是司马超群。
三
远处有人在打更,已过三更。
那么单调的更鼓声,却又那么凄凉那么无情,到了三更时,谁也休想将它留在二更。
司马超群记得他则才还听见有人在敲更的,他记得刚才听到敲的明明是二更。
他听得清清楚楚。
那时候他虽然已经喝了酒,可是最多也只不过喝了七八斤而已,虽然已经有了点轻飘飘的感觉,可是头脑还是清楚得很。
他清清楚楚的记得,那时候他正在一家活见鬼的小酒铺里喝酒,除了他外,旁边还有一大桌客人,都是些十八九岁的小伙子,搂着五六个至少比他们大一倍的女人在大声吹牛。
他们吹的是司马超群。每个人都把司马超群捧成是个天上少有地下无双的大英雄,而且多多少少跟他们有点交情。
吹的人吹得很高兴,听的人也听得很开心。
唯一只有一个人既不高兴也不开心,这个人就是司马超群自己。
所以他就拼命喝酒。
他也清清楚楚的记得,就在别人吹得最高兴的时候,他忽然站起拍着桌子大骂:“司马超群是什么东西?他根本就不是个东西,根本就不是人,连一文部不值,连个屁都比不上。”
他越驾越高兴,别人却听得不高兴了,有个人忽然把桌于一翻,十来个小伙子就一起冲了过来,他好像把其中一个人的一个鼻子打成了两个。
这些事司马超群都记得很清楚,比最用功的小学童记千字文记得还清楚。
他甚至还记得其中有个脸上胭脂涂得就好像某种会爬树的畜牲的某一部份一样的女人,就脱下脚上穿的木屐来敲他的头。
可是以后的事情,他就全不记得了。
那时候他清清楚楚的听见敲的是二更,现在却已经过三更。
那时候他还坐在一家活见鬼的小酒铺里喝酒,现在却已经躺了下去,躺在一个既没有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的暗巷中,一个头变得有平时八个那么重,喉咙也变得好像是个大厨房里的烟囱,而且全身又酸又痛,就好像刚被人当作了一条破裤子一样在搓板上搓洗过。
——那个胖女人的红漆木屐究竟有没有敲在他的头上?
——他是怎么到这里来的?
——在这段时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司马超群完全不记得了。
这段时候竟似完全变成了一旦空白,就好像一本书里有一页被人撕掉了一样。
四
司马超群想挣扎着站起来的时候,才发现这条暗巷里另外还有一个人,正在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他,好像正在问他。
“你真的就是那个天下无双的英雄司马超群?你怎么会变成了这个样子?”
司马超群决心不理他,决心装作没有看见这个人,可是这个人却决心一定要让他看见,不但立刻走了过来,还搀起了他的臂。
他本来费了大力气还无法站起,可是现在一下就站起来了,而且站得笔挺。
这个人却还是不肯放开他,眼神里充满同情和哀伤:“老总,你醉了,让我扶着你。”
这个人说:“我是阿根,老总,你难道连阿根都不认得了?”
“阿根”?这个名字好熟。
只有在他初出道时就跟着他的人才会称他为“老总”。
司马忽然用力一拍这个人的肩,用力握着他的臂,开怀大笑。
“好小子,这几年你躲到哪里去了?娶了老婆没有?有没有把老婆输掉?”
阿根也笑了,眼中却似有热泪将要夺眶而出。
“想不到老总居然还记得我这个赌鬼。居然还认得我这个没出息的人。”
“你是赌鬼,我们两个一样没出息。”他拉住阿根:“走,我们再找个地方喝酒去。”
“老总,你不能再喝了,”阿根说:“要是你刚才没有把最后那半缸酒一下子喝下去,那些小王八蛋怎么碰得到老总你一根汗毛?”
他的声音甩也充满悲伤,“老总,要不是因为你喝得全身都软了,怎么会被那些小王八蛋揍成这样子?连头上都被那条胖母狗用木屐打了个洞。”
阿根说:“那些兔崽子平时只要听到老总的名字,连尿都会被吓了出来。”
“难道我刚才真的挨了揍?”
司马实在有点不信,可是摸了摸自己的头和肋骨之后,就不能不信了。
“看样子我是真的挨了揍。”他忽然大笑:“好,揍得好,揍得痛快,想不到挨揍居然是件这么痛快的事,好几十年我都没有这么痛快过了。”
“可是老总也没有让他们占到什么便宜,也把那些小王八蛋痛打了一顿,打得就像野狗一样满地乱爬。”
“那就不好玩了。”司马居然叹了口气:“我实在不该揍他们的。”
“为什么?”
“你知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揍我?”司马说:“因为我把他们心目中的大英雄司马超群骂得狗血淋头,一文不值。”
他又大笑:“司马超群为了大骂自己而被痛打,这件事若是让天下英雄知道,不把那些王八蛋笑得满地找牙才怪。”
阿根却笑不出来,只是喃喃的说:“要是卓先生在旁边,老总就不会喝醉了。”
他忽然压低声音问:“卓先生呢?这次为什么没跟老总在一起?”
“他为什么要跟我在一起?”司马不停的笑:“他是他,我是我,他才是真正的大英雄,我只不过是个狗熊而已,他没有把我的脑袋砍下来当夜壶,已经很对得起我了。”
阿根吃惊的看着他,过了很久,寸颞颥着问:“难道卓先生也反了?”
“他反了?他反什么?’司马还在笑:“大镖局本来就是他的,我算什么东西?”
阿根看着他,眼泪终于流下,忽然跪下来,“咚咚东”磕了三个响头。
“阿根该死,阿根对不起老总。”
“你没有对不起我,天下只有一个人对不起我,这个人就是我自己。”
“可是有些事老总还不知道,阿根宁愿被老总打死,也要说出来。”
“你说!”
“这些年来,阿根没有跟在老总身边,只因为卓先生一定要派我到洛阳雄狮堂去卧底,而且还要我瞒着老总。”阿根说:“卓先生知道老总一向是个光明磊落的人,这种事一向都不让老总知道。”
“正好我也不想知道,”司马忽然长长叹息:“朱猛那个混小子大概也不会知道他手下究竟有多少人是卓东来派去的,他大概也跟我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阿根又盯着他看了半天,眼睛里忽然有种奇怪的光芒闪动,忽然问司马:“老总想不想去见那个混蛋?”
司马的眼睛里也闪出了光:“你说的是哪个混蛋?”他提高了嗓门问:“是不是跟我一样的那个混蛋朱猛?”
“你知道他在哪里?”司马又问:“你怎么会知道的?”
他盯着阿根:“难道你也是这次跟着他来死的那八十六个人其中之
阿根又跪下:“阿根该死,阿根对不起老总,可是朱猛实在也跟老总一样,是条有血性有义气的英雄好汉,阿根实在不忍在这时候再出卖他了,所以阿根这次来,也已经准备陪他死在长安。”
他以头碰地,满面流血:“阿根该死,阿根虽然背叛了大镖局,可是心里从来也没有对老总存一点恶意,否则叫阿根死了也变作畜牲。”
司马仿佛听得呆楞了,忽然仰面面笑:“好,好朱猛。你能要卓东来派大的奸细都死心塌地的跟着你,实在是亲好汉。”
他大笑着道:“钉鞋和阿根也是好汉,比起你们来,我司马超群实在连狗屁都不如。”
他的笑声嘶哑而悲枪,但是他没有流泪。
确实没有。
五
朱猛也没有流泪。
眼看着钉鞋为他战死,放在他怀抱中的时候,他都没有流泪。
那时他流的是血。
虽然是从眼中流下来的,流下来的也是血。
蝶舞一定还在不停的流血,世界上已经没有人能止住她的血。
因为从她伤口中流出来的已经不是血,而是舞者的精魂。
而舞者的精魂已化为蝴蝶。
——有谁见过蝴蝶流血?有谁知道蝴蝶的血是什么颜色?
流血,人们为什么总是要流血?为什么总是不知道这是件多么丑恶的事?
可是蝴蝶知道。
因为她的生命实在太美丽、太短促,已经不容人再看到她丑陋的一面。
“替我盖上被,盖住我的腿,我不要别人看见我的腿。”
这就是蝶舞第四次晕迷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其实她已经没有腿。
就因为她已经没有腿,所以寸不愿被人看见,如果还有人忍心说这也是一种讽刺,也是人类的弱点之一,那么这个人的心肠一定己被鬼火炼成铁石。
又厚又重的棉被盖在蝶舞身上,就好像暴风雨前的一片乌云忽然掩去了阳光。
蝶舞的脸上已经没有一丝光泽,一丝血色,就像是小屋里本桌上那盏灯油已将燃尽的昏灯一样。
朱猛一直在灯下守着她,没有动,没有说话,没有喝过一滴水,也没有流过一滴泪。
小屋里阴湿而寒冷。
他属下仅存的十三个人也像他守着蝶舞一样在守着他。他们心里也和他同样悲伤绝望,可是他们还话着。
——出去替他们打听消息采买粮食的何阿根为什么还不回来?
阿根回来时,司马超群也来了。
每个人都看见阿根带了一个人回来,一个很高大的陌生人,发髻己乱了,衣衫已破碎,身上还带着伤,手边却没有带武器。
可是不管怎么样,在这种时候,他还是不应该带这么样一个陌生人到这里来的。
因为这个落魄的陌生人看来虽然已像是条正在被猎人追捕得无路可走的猛兽,但是猛兽毕竟还是猛兽,还是充满了危险,还是一样可以伤人的。
这个人的身边虽然没有带武器,却带着种比刀锋剑刃还锐利逼人的气势。
小屋中每个人的手立刻都握紧了他们已下定决心至死不离的大刀。
每一把刀都已将出鞘。
只有朱猛还是坐在那里动也不动,却发下了一道他的属下全部无法了解的命令。
他忽然命令他的属下:“掌灯、燃火、点烛。”朱猛的命令直接简单而奇怪,“把所有能点燃的东西部点起来。”
没有人明白朱猛的意思,可是司马超群明白。
他从未见过朱猛。
可是他一走进这间昏暗阴湿破旧的小屋,一看到那个就像是块已经被风化侵蚀了的岩石般坐在大炕旁的朱猛,就知道他已经看到了他这一生中最想看见却从未看见过的人。
小屋里本来只有一盏昏灯。
灯火光明都是属于欢乐的,本来已经如此悲惨的情况,再亮的灯光也没有用了。
可是朱猛现在却吩咐:“把所有的灯烛火把都点起来。”
他的声音低沉而嘶哑,“让我来看看这位贵宾。”
灯火立刻燃起,朱猛说的话通常都是绝对有效的命令。
三盏灯、七根烛、五支火把,已足够把这小屋照亮如白昼。也已足够将这小屋里每个人脸上的每一条伤痕皱纹都照得很清楚。
因悲苦哀痛仇恨愤怒而生出的皱纹,竟似比利刃刀锋划破的伤痕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