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毛寫的小說
⑴ 《赴宴之前》讀後感
毛姆寫的故事簡短有力,諷刺了一些現實,也揭露了一些現象,讓人覺得既親近又犀利!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赴宴之前》讀後感,歡迎閱讀。
《赴宴之前》讀後感1
往往我們許多人,在讀完一本書後,似乎要停下來很久整理思路,那麼無論是隨筆還是讀書筆記,該如何寫?該從何處入手去寫?而我讀過這本書後,腦子里不斷涌現出許多許多的頭緒,幾乎噴涌而出,不是如何寫的問題,是怎樣精簡著去表述這本小說集。
19世紀到20世紀初期,歐美的短篇小說進入了一個高速發展的黃金時代,陸續涌現出一批優秀的短篇小說家。其中,法國的莫泊桑、俄國的契訶夫、美國的歐亨利最負盛名,影響力也最大,並稱為世界三大短篇小說之王。本書作者毛姆深受莫泊桑的影響。自15歲起,毛姆每次去巴黎都會在書店消磨半天的時光,如飢似渴地閱讀莫泊桑的作品。自然把莫泊桑的短篇小說當作了模仿的對象。毛姆成功繼承了莫泊桑擅長講故事和善於塑造人物的兩大優點,亦成為優秀的短篇小說家。我以為,最優秀的小說家一定是擅長寫短篇小說,而往往最優秀的作品是長篇小說,比如毛姆說的《戰爭與和平》。
本書由12個小故事組成,是作者多產中的精品。《萬事通先生》,聽題目就知道是一位八面玲瓏的人物,事實上也的確如此,作者在與他同船共行的途中,不止一次表現出對此人的厭惡。他非常健談,似乎他什麼都是對的。在一次爭辯中,他誇贊某人的妻子項鏈漂亮,而某人嘲笑他說,那隻是個假的,不信可以賭100美元。精通珠寶的他仔細看過項鏈後,也看見了他妻子緊張蒼白的臉,於是他說,我輸了。事情很快傳開了,人們都嘲笑萬事通先生,第二天一早,門縫里塞進一封信,夾著100美元鈔票。他選擇令自己蒙羞的方式,來保住這位夫人的秘密。其實那位先生的腦袋上已經是綠油油的一片了。在爾虞我詐、勾心鬥角的現實世界中,展現出一種溫情的可能性,從而達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作者說,此刻我不那麼討厭他了。《教堂司事》,每天穿上長袍,愛德華覺得自己的身份如此尊貴,做了十六年的教堂司事,是他覺得特別榮耀的事情,而新來的牧師發現,原來他不會寫也不會讀,這怎麼可以呢?愛德華只能離開,為了生活,在街邊開了家煙店,第二年開了第二家,這樣,十幾年裡他開了十幾家,這大概就是最早期的連鎖超市吧。當銀行經理告訴他存款已經是三萬英鎊,可以去投資的時候,驚訝的知道愛德華居然只會簽字,這太不可思議了。而此刻愛德華露出一絲貴族的微笑:「要是會的話,我現在只是教堂司事。」真是諷刺。《患難之交》我們看清了所謂溫文爾雅,表裡如一的富商「似好實話」的嘴臉,毛姆用細膩的筆觸揭露了富商的偽善和卑鄙的真面目,把一個貌似慈祥實則冷酷無情的矛盾人物刻畫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
《午餐》中那位可愛的大媽,「我中午從不吃東西,有條鮭魚就夠了,我不介意吃魚子醬,我從來不喝飲料除非白葡萄酒,我絕對不想再要了,除非有大蘆筍,我還要一杯冰淇淋咖啡。」不懂拒絕的青年作者一個月生活費沒了。哈哈,看來,不要輕易請網友或者書友吃飯啊。結尾處,作者給了自己一個大大的贊,那就是N多年後,這位女士胖到了300磅。把一個自私、虛偽、貪婪的中年婦女和一個死要面子活受罪的青年作家的形象描繪得活靈活現。
《紅毛》,三十年後的島上月亮,是否還如三十年前一般明亮?作者對海邊的描寫真是棒極了。《逃脫》,一個頗有心計的傢伙如何擺脫他的未婚妻。《珍珠項鏈》,許多細節類似莫泊桑《項鏈》中的情節。一個小失誤改變了一個女家庭教師的命運。這里能感受到毛姆對女性的偏見和不滿。從毛姆作品被引入中國後,一直就有關於「毛姆女性觀」的議論,稱他幼年喪母,婚姻不美滿,同性戀,都影響著對於女性的真實表述。《諾言》亦如此。
這些小說中,我最喜歡的就是《愛德華·巴納德的墮落》,我現在熱愛生活,充實而有意義,這是不是一種墮落?「墮落」是一個貶義詞,但小說中的「墮落」,卻是一種令人嚮往的人與自然和諧的心靈境界。這部短篇小說描寫的是一位受到良好教育的中上層社會的芝加哥青年愛德華,在遇到家庭的破產後,毅然與未婚妻伊莎貝拉分離,隻身到塔希提想要做一番事業,兩年過去了愛,愛德華並沒有明確的回芝加哥與未婚妻完婚的意願。作為兩個人的發小、大學同學、且暗戀伊莎貝拉的貝特曼,受託去探個究竟。誰料愛德華竟在塔希提過著與世無爭的生活,並決定取消與伊莎貝拉婚約,而是要與她名聲狼籍的蹲過牢的舅舅阿諾德的女兒伊娃結婚,不再回芝加哥。他墮落了嗎?人活著,究竟是為別人活著,還是為自己活著?《格拉斯哥的來客》,這可能是個鬼故事,有些懸念,有些恐懼。那些在異國他鄉的孤單的人,忍受著惡劣氣候,忍受著寂寞,幾乎精神崩潰,難免有妄想和瞻望,在我看來就是精神疾病的一種,妄想症。《赴宴之前》,斯金納家的女婿八個月前去世了。全家准備去赴宴,妹妹凱瑟琳聽說了姐夫並不是死於感冒,而是自殺,於是質問姐姐。全家人要求她說出真相。「你非要聽實話嗎?行,那你別怪我,你會後悔的。」和盤托出了丈夫酗酒以及自己殺夫的真相。做為律師的父親感覺到無比尷尬,看似一本正經,其實很虛偽。毛姆僅用短短的幾段話,便塑造出七八個活靈活現的人物。《吞食魔果的人》,在這世上,你難得找到一個勇於掌握自己人生軌跡的人。倘若果真找到,那就值得好好看看此人了。小說中的威爾遜在三十五歲時就辭掉了銀行經理的工作,來到義大利的小島上過著自己想要的生活——游逸,趁著年輕,生趣盎然過上完美無憾的生活。他把自己全部的.財產買下為期二十五年的一份年金保險來到小島上,悠閑自在,無牽無掛地生活了十五年。他為人誠信、隨和,可沒到二十五年,他因負債而潦倒、自殺未果,六年後去世。做任何決定,雖然要聽自己內心的聲音,但是前提條件下,是你有做決定的資本,或者說資格。我們現在有太多人,在自己還沒弄懂的情形下去做某些決定,先問下自己,你有什麼條件去決定一些事情?沒有,或者條件不具備,那麼就乖乖地學習,老實地工作,否則,隨性而貪圖安逸,那是一顆魔果,吃了會中毒身亡的。
如央視春晚的小品越來越難以滿足觀眾一樣,現在的許多電影和電視劇亦難以俘獲人心,是因為,人們的欣賞水平在提高,思想境界在提高。這給小說和故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毛姆說,故事比真實更像真的,的確,他是個特別會講故事的人,好比一個人坐在你對面,娓娓道來,而且彷彿就是剛剛發生的一樣。過了一百年,依然可以欣賞這么優秀的短篇小說,毛姆亦堪稱偉大的短篇小說家。
毛姆曾多次宣稱「我有故事要講,我把講故事看作是樂趣。」他的小說風趣幽默,情節跌宕起伏,他冷靜描繪生活,人物刻畫惟妙惟肖,使你相信,這些個故事都是真實的,情不自禁地與人物同悲喜,共命運。
《赴宴之前》讀後感2
這本短篇小說集里大約有4篇並非真的很短。
超短篇里真的精彩的部分也就只有《午餐》的結尾,讓人莞爾一笑;還有《格拉斯哥的來客》里對被聲音糾纏無法逃脫的來客在探索聲音來源時那氛圍的烘托,讓人誤有在閱讀恐怖小說之感,體會到因為影視的發達而很久未感受過的文字的壓迫之感,通過被折磨人心境的改變以及他人的無可理解,塑型了一位與外貌形成反差的內心十分脆弱以及絕望的男人。
其餘超短篇在時間的流逝下也有些黯然失色,畢竟現代人的閱歷已經大有長進。
但是最讓我心情無法平靜的還是《紅毛》。我私感《紅毛》與《月亮》有說不清的關系。先講一些表面上的聯系,例如Strickland和紅毛都是「紅毛」,故事都有發生在南太平洋的土著小島之上,愛情最終都沒什麼好結局,都出現了對一個「世外桃源」久違的心理,文章里的主要人物最終都變得待人輕蔑(不知道是翻譯問題還是毛姆真的很喜歡這個詞,每個自命不凡的人最常見的一種心理)。更深層的是洞察了人在被驅動追求一種高尚的事物後心裡狀態的改變(《紅毛》里的是愛情,《月亮》里是一種理想)。
《月亮》中,因為Strickland是一個第三人稱,全部的心理活動只能通過他的語言以及講述他故事的人都語言倒推出來,但由於是一個有單純追求(追求他心中真理的表達)的人,所以他的心理活動其實很好理解。
《紅毛》里追求愛情的有尼爾森和薩麗,薩麗也屬於心理活動單一的角色,容易理解;但尼爾森則是毛姆筆下Strick land如果不是這樣一個內心單純的人且還在現實碰壁後可能變成的樣子。對於理想的久追不得會讓「Strick land」懷疑是否理想'這樣一個聖殿真的存在'?會讓他對自己的理想充滿了不屑。會讓他在發現自己的理想實際上能被如此不堪地表現出來後感到鄙視。會讓他開始懷疑自己之前的追求是否值得或者都只是一場浪費?在他完全醒悟過來後,他會想逃離這種理想。
以上正是一個人意志力與慾望都不夠強烈時(常有的情況)註定會出現的悲劇。事實是Strickland從來不確定自己能在死前實現自己了理想但從來不質疑這種嘗試是否值得。而尼爾森則動搖了自己的信念,讓自己開始懷疑起追求的價值。尼爾森是一個可能的Strick land。
最終Strick land達成了自己的心願,縱使身殘,理想的熱情最後也讓他獲得了心裡的平靜。而尼爾森則在身體的復原中又對舊有生活拋出的橄欖枝產生了背棄「理想」的想法,他的內心可能擁有平靜嗎?結局也許會讓人有點唏噓。
愛情與理想有如此之多的相通之處,它們都有著低概率性、不可知性;並且總是與悲劇捆綁在一起,以襯托某些悲壯的故事。
《紅毛》里更是揭示了只有很小的概率才能遇上相互仰慕的單純的愛情。總結一句,毛姆還真是個厲害的作家呀!
補一句不曉得要插在哪的話:尼爾森在結尾處幻滅了,他意識到自己一直一來追求的東西是多麼可笑且在別人的眼裡是多一文不值,感到自己收到了侮辱,因此決定離開。愛情最可怕的就是冷漠,而冷漠的來源是「理智」(這里的理智所指為精明,對自己的利益重新開始考慮),算得明白是愛情忌諱的東西,從一個人熱度消退重新開始計算起值得與否的問題後,他離開始注意對方的種種不足也不遠了。
還有另外兩篇,一篇是《愛德華巴納德的墮落》,一篇是《吞食魔果的人》。這兩篇則是在一個人選擇放棄原有生活方式去接受一種放鬆回歸自然生活的兩個不同結局,內在聯系像《紅毛》與《月亮》。
這四篇我私感應該連在一塊讀,具體說起來就像是對一個放棄原有生活去追求理想生活的人可能有的各種結局。
至於同名短篇《赴宴之前》則頗有電影的觀感,就是描繪在短時間內很多人對一件事態度的劇變,採用了一些心理分析的寫法,不過沒有很深入,所以觀感一般。
⑵ 完美世界第1219章 小說
「阿圖陀嵐……」那生靈開口,銀色的瞳孔射堊出幽幽光芒,冷而刺人,滿身紅色長毛看起來很瘮人。
就是在他的面部上也長滿了這種血色的毛發,除卻雙目外,面部都被遮住了。
它在回復守護者的後人,在跟他交談,言語有些激烈,很是霸道與強勢,根本就不怕此地眾人。
讓人稍微安心的是,他很強,但是境界不見得比眾人高多少,很有可能同年輕至尊同處天神絕巔。
而且,有人通過其溢出的絲絲縷縷血氣等,感受到了一股蓬勃的氣息,這是一個年輕的強者,非垂垂老矣。
被封印的生靈,天知道他熬過去了多少年,他怎麼可能還會這么年輕?!
眾人驚疑不定,有些猜不透,看不明白。不過也正是因為如此,他不是活化石級人物,眾人才心中稍有底氣。
「勒咄西!」獨孤雲怒斥,跟他爭辯,胸膛劇烈起伏,非常的不甘與憤怒。
「他們是何意,在爭論什麼問題?」石昊問道。
莫道搖頭,他一句也聽不懂,這是異域最古老的皇族語言,就是當今一些皇族都不見得能掌握。
清漪的一雙美目竟閃動出一縷縷青色月光,柔和而神聖,整個人都沐浴在成片的聖潔的月光中,超塵脫俗。
「他們在談一個地方,是身體堊內有金色血液的神聖種族的故鄉,獨孤雲想追尋路途,前往那裡。而那個生物告訴他,不可能,從那裡出來生靈,沾染了紅塵氣,便再也回不去了!」
清漪的話讓人震驚那是怎樣的一個地方?從裡面一旦出來,就不能回去了!
守護者的故鄉,充滿了迷,似乎非常的神聖,不容塵世氣息進入,那裡有著極為嚴格的規定。
按照那紅毛生靈所說,獨孤雲的祖上,也就守後護者一脈,是從那裡出來的,便再也回不去了就更不用說是他們的後人了。
「紅毛生靈不願告訴獨孤雲,怕他貿然尋覓,引出不必要的麻煩。」清漪補充。
眾人神色一震,那裡有讓異域都忌憚的勢力!
獨孤雲與它爭吵,顯然不認同,他想尋到那條古路,想要回歸祖先生活的凈土,在那裡讓其金色血液更為濃烈,強大!
「咕寺孽謄……」那遍體血色毛發的生靈銀色眸子發出冰森的冷光,在警告獨孤雲,不為所動。
守護者的後人,遍體金光,長發都如黃金鑄成氣息迫人,向前邁動了半步,跟那生靈都觸碰到一起了,也非常的強勢。
「轟!」
在那兩者間,爆發出滔天神焰,劇烈燃燒將半邊天空都焚的扭曲,要崩塌了。
這是神力化成的符文,神焰並非真正的火焰,而是大道紋絡熾盛到極致顯化出的紋絡所致!
「那生靈說,一旦沿著那條古路尋到盡頭,開啟界門,進入那裡,會召喚出莫名強人。」清漪說道。
她在根據那兩人的爭吵而進行翻譯有時很精準,有時有些話語的意思表達的卻很模糊,因為她也不能全部聽懂。
但闡釋出的部分話語,就足以讓人再次目瞪口呆。
那個地方,不僅有金色血液的生靈,還有其他可怕族群,一般來說,不會踏足紅塵,可一旦被召來,那後果將極為嚴重。
紅發生靈不想節外生枝,故此不告訴獨孤雲。
「世界另一岸的皇族給我承若,尋到你們,便能得到路徑,為何拒絕?!」獨孤雲怒吼。
這一次,他是用九天十地的語言喊出的,情緒激動,怒發沖冠,一把揪住了那頭生靈胸前的紅色毛發。
「你敢對我動手!」此時,那紅色生靈也不說古語,而是以神念發音,因為這不涉及隱秘了,他一聲嘶吼,附近的大地崩裂,虛空模糊、曲折。
轟!
在兩者間,爆發出了驚人的符號,密密麻麻,他們爆發了大戰。
紅毛生靈抬手間,就抓住了獨孤雲的一隻手腕,反向扭動,神光騰騰,赤霞燃燒,神力如同汪洋般洶涌。
一剎那,兩者的手臂間就沖起數種大神通,在那裡對抗,搏殺。
咚!
虛空炸開,仙氣彌漫,兩人同時被震的倒飛了出去,彼此間呵斥,不斷交手,催出成片的大道神紋。
便是各自倒飛,他們依舊在激戰!
鏘!
在那紅毛生靈的手中,出現一桿神槊,似矛非矛,比矛更兇猛,但凡使用這種兵器的人都勇力過人!
同一時間,守護者的後人獨孤雲手中出現一桿天戈,同樣是重型兵器,敢使用者都是神勇驚世之輩。
兩桿兵器暴漲,鋒刃處沖出去數百丈長,跟兩座金色小山似的,撞在一起,火星四濺。
同時,還有兩種大道神音在這里綻放,形成可怕漣漪,碾碎虛空,更是讓諸多觀戰者受到了劇烈的沖擊。
謫仙、王曦、綠陀等人還好說,畢竟修出了三道仙氣,可以護體,但其他人就不同了,一些僅有一道仙氣的人口鼻溢血,身子踉蹌倒退。
可見,這一次的兵器碰撞多麼的可怕,因為這是道器,是他們的成道之物,可以伴著他們一同成長。此時,兵器那裡發出的漣漪,是兩人的神通疊加與釋放,哪怕相距足夠遠了,也還有莫大的威能。
獨孤雲落地,手持天戈,容貌俊美,長發披散到腰際,通體散發金光,越發的璀璨了,如同一輪太陽燃燒,降落在此。
他手持兵器,遙指前方,面色肅穆,帶著一股冰冷的殺意。
對面,長滿紅色毛發的生靈格外的高大,落地的剎那,抬手間就隔空拘禁過去三名修士,兩名屬於天神書院,一名屬於仙院。
「噗!」
他右手持神槊,左手噗的一聲將其中一人的天靈蓋抓碎,鮮血沿著他的手臂向上蔓延,蒸騰其旺盛的生命精氣。
這些發生的太快了,那三人來不及逃避,其他人也沒有時間阻止。
「啊……」
那人慘叫,幾乎在一瞬間,軀體就乾枯了,肌膚癟了下去,快速裂開,如同風乾的老橘子,褶皺而枯小。
這讓人膽寒,一剎那,此生靈就將一位修士的生命精氣吸幹了。
「被封無盡歲月,很久不曾享用血食,這種感覺真的很舒暢!」紅毛生靈露出陶醉之色,無比享受。
在他說話間,他腳下踏著的兩人,也已經乾枯,一縷又一縷精氣,化成熾霞,沿著的腳底板沒入他的體堊內。
可以清晰的看到,他的雙腿在發光,若非有毛發阻擋,都近乎透明了,兩股澎湃的生命精氣湧入其體堊內,進行補充。
「你敢!」許多人大怒,反應過來後大聲呵斥。
「時代真的變了,當年供奉我等為神祗的渺小族群,已經敢對我揮動屠刀了嗎?」那長毛紅色毛發的生靈說道,他手持神槊,伸了伸懶腰,無比放鬆,方才吸幹了三名修士,像是讓他很滿足,精氣神更充沛了。
「喀嚓!」
而在他展動軀體時,在紅色毛發間發出清脆聲響,並且隨著他向前邁步時,一塊又一塊燦爛的物質從直落,從毛發中墜出,掉在地上。
「那是什麼?」許多人驚異,感受到了一股神聖氣息,那像是某種漿液凝固形成的東西,以前曾封著這頭生靈。
「這是他能活到這一世的根本原因所在!」王曦開口。
不然的話,憑藉此人的境界遠不能長生,無法活下來,且保持在青年狀態。
「那是不朽者祭煉出的液體,可以封印萬物不腐,能存世漫長歲月。」莫道也開口,露出吃驚的神色。
石昊轉身,看向他,雖然未開口,但詢問之意明顯。
「我想我猜到了,這是世界另一岸某一非常古老的皇族的後代,他們這一族被封於此。
」莫道開口。
「你還知道什麼?」石昊繼續問道。
「這里應該有一枚道種,該皇族出動應該就是為它而來,那枚種子號稱天種,讓某一位無上大人物都曾遺憾過。」莫道輕語。
「大人物遺憾過?」石昊驚訝,很是不解。
「是,某一位巨頭,成就了不朽之位,思及年輕時代的往事,曾遺憾錯過了一枚天中,如果以它成道,成就將會更恐怖,無法想像。」莫道說道。
石昊吃驚,一下子想到了很多,傳說果然並非空穴來風,五魔封天種,這里真的對應又一枚奇異的道種,連異域的生靈都曾惦記,念念不忘。
若是一般人也就罷了,那可是一位不朽者啊,可以與世長存,始終不死。
「那位巨頭很強,沒有人知道他誕生在何年代,還沒有聽聞過他有敗績,在世界另一岸的神廟中所供奉的神像位列內,必然有一尊是他。」莫道這般開口。
這樣的消息太驚人了,一位無敵的巨頭,一個至高的生靈的遺憾,那天種得多麼的不凡?
「這個地方很危險,所謂的封在丹爐中煉葯,恐怕封著的是異域某一皇族。」清漪做出這樣的判斷。
眼前這個紅毛生物絕非僅有的一個,肯定還會有其長輩,有更加強大的存在,只不過只有眼前此人脫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