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業余寫小說
額~~這個問題好奇怪啊盆友~~
首先,如果你是指在上班時間寫小說,那麼我想除非你所從事的就是寫作行業,否則沒聽說過世界上那個公司說:騷年,你可以在工作時間寫小說!
然後,如果你是指在工作之外寫小說,那麼只要不涉密,誰也沒權力干涉你的自由。
至於你說的簽約···我敢保證你的單位不會同意,妥妥的。
㈡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業余寫小說,能否跟文學網站簽約呢
當然可以,任何人都可以寫小說,並和網站簽約,並不違法!
㈢ 事業單位上班,准備辭職寫小說,行嗎
事業單位如果不是特別的忙,完全可以業余時間寫小說,按理並不沖突,完全用不著辭職呀!
㈣ 公務員在業余時間寫小說掙錢,是不是違法
違法,公務員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大友寫小說掙錢屬於營利性活動,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第五十九條規定,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1、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2、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前陸;
3、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4、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5、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路傳播行為或者網路活動;
6、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8、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
(4)事業單位業余寫小說擴展閱讀
公務員的權利:
(一)獲得履行職責應當具有的工作條件;
(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
(三)獲得工資報酬,享受福利、保險待遇;
(四)參加培訓;
(五)對機關工作和領導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
(六)提出申訴和控告;
(七)申請辭職;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
㈤ 公務員可以寫小說出版嗎
可以的,有很多公務員都寫了小說出版了,而且很多也是很有名的。不過不建議在上班時間寫。
㈥ 公務員寫網路小說違法嗎
公務員寫網路小說違法嗎
公務員寫網路小說不違法。寫作是個人行為,不是職務行為,屬於個人自由,目前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寫小說。其次,針對公務員的特殊身份,公務員法只規定公務員不可以兼職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但是並不禁止寫作掙錢稿費,所以公務員的身份不是限制寫作的條件。
公務員兼職是指公務員在擔任本職工作外,還兼任其他職務工作的情形。如前所述,由於公務員兼職違背了一人一職的原則,因此,《公務員法》第42條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禁止公務員兼職,是多數實行現代公務員制度的國家的共同規定(如德國《公務員法》第65條規定,政府不得批准下列兼職工作:兼職的種類和范圍需要佔用公務員大量精力,以至妨礙了公務員正常履行公務;兼職會與公務員的義務發生矛盾;兼職從事的工作是公務員所屬的行政機關處理或將會處理的事務;兼職會影響到公務員的公正性或不偏不倚;兼職會嚴重限制將來對公務員的任用;兼職會損害公共行政管理的形象等等),但這些規定一般並不禁止公務員從事學術性、公益性的兼職,但嚴格禁止公務員在營利性組織中擔任兼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三條明確規定,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從事十六種違紀行為,其中第十四條就是「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如確因工作需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否則,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可以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九條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1、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2、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3、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4、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
5、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路傳播行為或者網路活動;
6、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7、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8、違紀違法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