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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當代中國短篇小說讀後感

發布時間: 2023-06-09 08:17:30

❶ 讀短篇小說讀後感200字 急 !! 、

熱愛生命:作者(美):傑克·倫敦。類型:探險/現實。本文作者:願咸與恆。
因為是短篇小說集,所以就不一一列舉了。向大家介紹一下大概吧。
當然還是要重點談談熱愛生命,這是一篇中篇小說。我們中學都學過的。講的是一個去淘金的人迷路後與大自然搏鬥的故事,讓人不禁感慨人類生命力的頑強,贊嘆生命的偉大,並且提醒人們,無論發生什麼事,一定要熱愛生命。
我相信熱愛生命一定有作者自己的親身經歷,只是,與險惡的自然搏鬥都成功了,為何作者自己最後卻要選擇自盡這樣一條不歸路呢。
其它的一些短篇也非常有情節,講的大都是一些底層人物艱難生活的故事,大多出自作者的親身經歷,因此並沒有矯揉做作之感。同時也讓人體會到人們是偉大的,盡管這種努力是出於一種對生活的被迫。即便是現在,不時還有很多這樣的人嗎,人並不是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的。所以,不管擁有什麼,一定要珍惜!

❷ 汪曾祺短篇小說讀後感

汪曾祺的短篇小說就像一杯淡淡的茶,需要靜下心來慢慢的品味。接下來我為大家整理了汪曾祺短篇小說讀後感,歡迎閱讀!

汪曾祺短篇小說讀後感篇一

平凡的人物,從中又折射出不平凡。作者以朴實清新的筆觸寫那些平凡實在的人,寫他們的生活,寫他們的生,寫他們的死,寫他們的所想,寫他們的所做,寫他們的歡樂,寫他們的悲傷……生活中的點點滴滴,作者都寫,天大的事兒,芝麻綠豆的小事兒。詹大胖子,連老大,八千歲,高閻王,王四海,陳四,陳小手……嫁娶,生孩子,賣椒鹽餅子西洋糕,賣米,唱戲,求雨,買獎券,賣藝……作者寫了許多「小人物」,寫了許多彷彿並「不值一提」、「微乎其微」的「小事兒」,但從中卻透露出生活的酸甜苦辣,人世的悲歡離合。作者正是以這樣的人和這樣的事去闡釋生活,闡釋人生。到底什麼是真正的生活?這就是。什麼是真正的人生?這就是。

第一次讀汪曾祺的小說,我就被吸引住了,深深地。我只感覺他的小說中充滿了無窮的生活的樂趣。我為小說中的人物而哭而笑,而喜而悲。平凡的百姓永遠是生活的主題,平凡的百姓永遠是歷史的主題。

我很欣賞作者在《小說三篇》之一《賣蚯蚓的人》中所說的幾句話:「我對所有的人都有興趣,包括站在時代前列的人和這個漢俑一樣的賣蚯蚓的人」「我要了解他們吃什麼和想什麼」「我是個寫小說的人,對於人,我只想了解、欣賞,並對他們進行描繪,我不想對任何人作出論斷」「我對人,更多地注意的是他的審美意義」。正如此說,作者在他的每篇小說中幾乎不作議論,只是很自然地展示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的原型,讓讀者去感受那種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美。

生活中處處都有美,我想這正是源於它的瑣細,它的親昵,它的真實。

汪曾祺短篇小說讀後感篇二

汪曾祺的小說就像一杯淡淡的茶,需要靜下心來慢慢的品味。在質朴自然、清淡委婉中表現自己的獨特樂趣。他力求淡泊,脫離外界的'干擾,精心營構自己的藝術世界,具有濃郁的鄉土氣息。

在他的筆下有住在庵里的和尚、串村走戶的女挑夫、手藝了得的錫匠、掏糞工、趕牛人,也有西南聯大的文嫂、金昌煥等各式各樣的人物,他們都不是什麼達官顯貴,都只是普通的老百姓,有的只有平平淡淡的不同的人生。他筆下的人物形象寫的很真實,並不是好人全好,壞人全壞,寫十一被打後,老錫匠去找人算賬,打十一的那人也會害怕,村裡的幹部也對施暴的人進行了懲罰,《胡里雜記》中的那些富人小姐們去廟里的時候也會施捨給叫花子們一些錢。不過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人物身上所體現出來的諷刺意味。如:明海和尚雖然是當家和尚,可是他距離那一要面如朗月,二要聲如鍾磬,三要聰明記性好的標准還差的很遠,甚至可以說是一個都不具備,可是他還當得好好的。

在《七里茶坊》中的趕牛人們在大雪天還要堅持把牛趕下山去,其中有段話是這樣說的「頭兩年,大躍進,大煉鋼鐵,夜戰,把牛牽到地里,殺了,在地頭架起了大鍋,大塊大塊煮爛,大夥兒,吃!那會吃了個痛快,這會兒,想吧!」這其中就是對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的諷刺,還有《胡里雜記》中的李三,本來他應該管理市井中的叫花子的,可是對於有一批人他不管,而是在他們「收獲」後去管他們要錢,諷刺味十足。他的小說語言是一種散文化的語言,他常用細致的語言描寫周圍的環境、人物形象等。他曾在《大淖記事》中這樣描寫「淖,是一片大水,說是湖泊,似還不夠,比一個池塘可要大的多,春夏水盛時,是頗為浩淼的,這是兩水道的河源」後面還有相當細致的描寫,在寫到小英子的外貌時「小英子這天穿了一件白夏布上衣,下邊是白紗布的褲子,赤腳穿了一雙龍須草的細草鞋,頭上一邊插著一朵梔子花,一邊插著一朵石榴花。」汪曾祺經常用一些細致的外貌描寫和語言描寫來塑造一個人物形象。

這些語言給人以散文美的感受,可以說是「散」和「淡」的完美結合,但就是這樣一種散文化的平淡語言給他的小說平添了一份特殊的韻味。雖然是散文化的語言來寫小說,有「形散」的嫌疑,但是從他的小說中其實不難看出他的情節安排其實是很緊湊的,如《受戒》中明子隨舅舅去出家的時候就遇見了小英子,後來又相繼遇見了幾次,而且文中也說過和尚是可以娶親的,這樣發展到最後小英子問明子願不願意讓她做他媳婦這里,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

他的有些故事情節安排的很巧妙,如《陳小手》中先是描寫陳小手的手是如何的小,他接生是如何的厲害,接著寫那個軍官的夫人難產了,接生婆們都束手無策,這時就有人提議要陳小手來,然後描寫陳小手是如何費勁力氣成功接生的,接著是軍官的感謝,到這里似乎都沒什麼出彩的地方,直到後來出現的那一聲槍響,這時讀者才如夢初醒般回過神來,也就是這一個結局讓全文的境界提升了。讓人唏噓軍官的無恥以及陳小手的悲哀。

❸ 魯迅短篇小說《故鄉》讀後感5篇

《故鄉》是現代文學家魯迅於1921年創作的一篇短篇小說。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後農村破產、農民痛苦生活的現實。下面是我整理的關於《故鄉》的讀後感,歡迎閱讀。

《故鄉》讀後感【一】

看完魯迅先生的《故鄉》,我頓時覺得有些失落。魯迅的兒時好朋友閏土,經過漫長的時間不見,竟與魯迅存在著一層「可悲的厚障壁」。剛要與閏土再見面時,魯迅是多麼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記憶又從新浮起。可見到閏土後,卻發現閏土與他疏遠了,魯迅感到非常難過,也為這個間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閏土也並沒忘記和魯迅兒時的快樂時光,只是他覺得不能像兒時那樣「不懂事」,他們有著階級的差異,在那時,他們有著大人們所沒有的天真。仔細品味他們的話,小時候的「閏土哥」「迅哥兒」以及長大後的「閏土哥」「老爺」這其中有著多麼微妙的變化啊!變的是閏土,他忘記了童年的真誠的友誼,這樣,他就失去了一件寶貴的東西。

在我的抽屜里,有一張全家福,是在我五歲時候在家鄉照的,在這張照片里全家都站著台階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著哭,這是多麼戲劇的一幕!這裡面還有個故事:小時候我在家鄉,沒幾天就和一個小孩混熟了,當我們要去照全家福時,我想帶他一起去,大人們不同意,原因很簡單,他和我不是親戚。但是我偏要帶他去,最後我被大人們硬拉到那裡,而我的夥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裡,在照相的時候我坐著大哭,偏不站起來。於是,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後來聽大人們說起這個故事,我暗自冷笑,沒想到那時的我竟會這么「仗義」。

有一次,爸爸想帶我去見這個兒時的夥伴,我提不起興致,更不想去見他。過去這么久了,現在的我對於這個兒時的夥伴,早已不認得了,雖然這在我的腦海有留下幾個殘碎的模糊的畫面,但我們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見的牆給擋住了。這比起魯迅來,我真感到慚愧。我就如後來的閏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現在見面,他也不認得我了,兩人見面,還能像小時後那無話不談嗎?

雖然現在,已經沒有了魯迅那時的階級差別,但是我依然也忘卻了一個兒時的夥伴,因為我不能像魯迅一樣對朋友念念不忘?還是我變得冷漠了?後來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沒有一個美好的回憶,我就只記得曾經有個玩伴。但魯迅在心中對閏土有著一段美好的回憶,這個回憶使他時時記得自己的這位朋友。

我們也在心中有著一段段美好的回憶,這也是我們的希望。只要我們在心中有個希望,不放棄它,這便是我們向前的動力。讓我們牢牢記住魯迅先生的那句話: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變成了路。

《故鄉》讀後感【二】

《故鄉》這篇小說中,給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寫。

閏土當之無愧是重點人物。20年的轉變,使得他從一個勇敢機智、見多識廣的小男孩成為一個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麼使他的改變如此之大呢?是貧窮?還是……這是我們所不能得知的。但是從魯迅的小說中,我們可以知道,在魯迅的心裡,閏土一直是一個勇猛聰明活潑的人,要不然不會一提到閏土就會想起他在刺猹的場面。可是,當閏土與魯迅說話的時候,第一個詞竟然是「老爺」。我相信當時魯迅的內心震動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許料想過千百種交談方式,但是肯定惟獨沒有料到這種。按照封建社會的標准來說,閏土是應該叫魯迅老爺,但是,從20年前的迅哥兒到20年後的老爺,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點?閏土的改變是顯而易見的,歲月在他的臉上,手上,都留下了滄桑的痕跡。但是,容貌的改變並不是他最大的改變,他最大的改變就是心理上的改變。也許,他的心裡還是把魯迅當成迅哥兒的,但是當時的社會不允許;也許,他的心裡還是想和魯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魯迅之間還有主僕關系。一聲「老爺」又包含了閏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還是因為久久不見不熟識的陌生?這,也許只有閏土知道了。

另一個人物楊二嫂,不知看過《故鄉》的朋友們注意過沒有,雖然楊二嫂是一個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個改變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經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後,她的樣子簡直讓魯迅認不出來了。對於她的樣子,魯迅只找到了一個形容詞——「圓規」。如果單純是外貌上的改變也就算了,楊二嫂成為現在這副「丑模樣」也是因為她的內心在漸漸地改變。她去魯迅家的時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舊傢具的要求,被他拒絕後大放厥詞,說什麼「越富越一毫不肯放鬆,一毫不肯放鬆便越有錢」。如此尖銳的語句,簡直不像是一個「西施」所能說出的話,倒像是一個混著菜味和尖酸刻薄話的中年婦女。不僅如此,楊二嫂離開的時候,還拿了魯迅母親的一副手套。如此種.種,此人的改變也是巨大的。

《故鄉》中,魯迅不僅點到了家鄉的改變給人一種惆悵的感覺,更用閏土和楊二嫂這兩個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來證明一個詞——改變。不論是家鄉的改變還是人物的改變,魯迅的文章總是給人一種微言大義的感覺,特別是最後一句:世上本是無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故鄉》讀後感【三】

放下書,抬起頭,望著窗外唧唧喳喳叫著的鳥雀,落在電線桿上,心中也為魯迅惋惜那段友誼。想著:我會和我的朋友像這樣疏遠嗎?淡淡的,心中一松,不會的,現在可不是那墮落時代,連故鄉也不會離我遠去,朋友我更會永遠記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撿貝殼……」「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來到的時候,魚都像青蛙似的有兩只腳……」「老爺……」「這就是水生,我家現在困難,我……」

閏土那經過三十年磨損而相差巨大的話語,久久回盪。

三十年後,因為那封建社會的帝國主義,使兒時天真活潑,健康快樂,見多識廣的閏土,不見了;帶來的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手也不像當初那麼細嫩,而是滿手褶皺,口子;眼深陷進去,看起來似乎有什麼煩惱令他睡不著覺。在他的家裡,多子,飢荒,苛稅,兵,匪,官,紳,都苦得他像一個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這么被泯滅了。

那時,魯迅第二次見到閏土的時候,閏土叫了魯迅一聲老爺,讓魯迅好不驚訝。

當魯迅母親說:「不要叫他老爺了,還是照舊,叫迅哥兒。」

他卻搖了搖頭,說:「老太太說什麼呢,這不和規矩,不行。」

魯迅的心也頓時涼了,心中的那些話語也漸漸消失了,一時竟不知說什麼好。一顆主僕關系的種子,已在閏土心中深深紮根。那一夜,再說什麼也覺得陌生。

這就是封建社會的帝國主義造的孽。

在篇小說中,魯迅主要表現了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對客觀現實的反映,作品通過記憶中的故鄉和現實目睹的故鄉對比,揭露帝國主義的侵略,封建主義的壓榨給人民造成的苦難,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後農村破產,農民痛苦生活的現實。

另一方面,集中體現了魯迅先生對「人性」探索的意義。作品深刻指出了由於受封建社會傳統觀念的影響,勞苦大眾精神上受到極大束縛,古訓築成的高牆,使人與人隔膜起來。突出反映了魯迅對「國民性」的拯救。

我們改變不了環境,於是只有隨著環境所變。而閏土就是這樣,有事我也想,他是長大了,還是變傻了,友誼畢竟不是用身份地位與金錢可以衡量的啊。

我們也會嗎?不,不會的,我們有最好的朋友,永遠都是朋友。我們不會忘記,我們的關系不會有隔膜。

《故鄉》讀後感【四】

故鄉,多麼富有詩意的一個名字啊!但我問大家一個問題:如果在你長大離開家鄉,20年後再回到家鄉的時候,會是怎麼一番情景呢?當你遇到兒時夥伴,他或她又是怎麼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學生們都沒有考慢這個問題吧?我國著名作家魯迅先生也沒有想過這,他,就看著蒼黃的天空和遠近幾處蕭索的荒村,淚流滿面。

他因犯了傷寒而回到故鄉,可人、物的變化卻讓他心裡一陣悲涼,特別是他兒時的夥伴與僕人:閏土。閏土是魯迅在他家辦祭祀的時候,一個偶然的機會認識的一位與自己年齡相仿的僕人。

閏土雖然身為僕人,雖然沒有魯迅家裡有錢,雖然沒有魯迅的這種高等待遇,但他卻擁有魯迅兒時所未擁有的東西,那就是自由。他會用胡叉捉猹,還會用斗笠和樹枝抓麻雀,他還見過跳魚兒……

可這回魯迅先生回到故鄉時,看到的卻是另一個場景:啊,那是閏土嗎?他身材雖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圓臉,已經變作灰黃,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皺紋;眼睛也像他父親一樣,周圍已經都腫的通紅,一點兒也沒有小時候可愛的樣子。他一見到魯迅,馬上就跪著說:「老爺!」這樣大的反差,讓我不禁打了個寒戰。可見,在當時的時代,人們的生活不是越變越好,而是越變越壞。在戰爭的侵犯下和ZF的無能下,人民群眾過著悲慘的生活,人們的生活也在發生著莫大的變化,而在當時人們的腦子里已經種植下了通用的關系,那就是主僕關系,否則,閏土怎麼會發生那麼大的變化呢?這真是個令人深思的問題。

文章最後一段中的一句話讓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嘗沒有呢?」現在我們沐浴在新時代黨的陽光下,人民群眾只有社會分工的不同,沒有社會階層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與那時候相比,現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鄉》讀後感【五】

在上學期我們學習了大作家魯迅寫的短篇小說《故鄉》,學完以後我一直深有體會,所以趁這個假期我就又再讀了一遍。而這次我又別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魯迅,彷彿是一個生活在天堂的魔鬼,豐衣足食卻寸步難行;而閏土則是生活在地獄的天使,生活艱辛但充滿快樂。閏土的童年必須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樂。魯迅的童年雖豐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著「之乎者也」。閏土還可以去做無窮無盡的新鮮事,看無邊無際的海洋;而魯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沒有了自由,多少財富都是破銅爛鐵。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撿貝殼……」「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來到的時候,魚都像青蛙似的有兩只腳……」「老爺……」「這就是水生,我家現在困難,我……」

閏土那經過三十年磨損而相差巨大的話語,久久回盪。

三十年後,因為那封建社會的帝國主義,使兒時天真活潑,健康快樂,見多識廣的閏土,不見了;帶來的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手也不像當初那麼細嫩,而是滿手褶皺,口子;眼深陷進去,看起來似乎有什麼煩惱令他睡不著覺。在他的家裡,多子,飢荒,苛稅,兵,匪,官,紳,都苦得他像一個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這么被泯滅了。

那時,魯迅第二次見到閏土的時候,閏土叫了魯迅一聲老爺,讓魯迅好不驚訝。

當魯迅母親說:「不要叫他老爺了,還是照舊,叫迅哥兒。」

他卻搖了搖頭,說:「老太太說什麼呢,這不和規矩,不行。」

魯迅的心也頓時涼了,心中的那些話語也漸漸消失了,一時竟不知說什麼好。一顆主僕關系的種子,已在閏土心中深深紮根。那一夜,再說什麼也覺得陌生。

這就是封建社會的帝國主義造的孽。

我們改變不了環境,於是只有隨著環境所變。而閏土就是這樣,有事我也想,他是長大了,還是變傻了,友誼畢竟不是用身份地位與金錢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畢竟是幾十年前的封建社會,離現在已經有那麼漫長而浩瀚的一段歷史。可是,到了現在的社會,大人們還是大同小異、異曲同工地為我們打造一個標准童年:束縛。

我覺得束縛再加上比較再加上無窮無盡的學習,與監獄相比也已經只有毫釐之差了。作為社會未來的新動力,我們的生存狀態難道沒有理由受到關注嗎?大人們總是以為吃飽穿暖學習好,就是一個孩子的全部,可這些卻恰恰是我們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鄉》中,魯迅不僅點到了家鄉的改變給人一種惆悵的感覺,更用閏土和楊二嫂這兩個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來證明一個詞——改變。不論是家鄉的改變還是人物的改變,魯迅的文章總是給人一種微言大義的感覺,特別是最後一句:世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讓人回味無窮。

❹ 著名短篇小說《我的叔叔於勒》讀後感五篇

讀後感作文:我的叔叔於勒

有一段時間我以前認為:“外國的月亮比中國的圈。”自從讀了法國作家莫泊桑的《我的叔叔於勒》之後,我的思想翻了個個兒。這篇小說象一面照長鏡,清楚地照出了資本主義社會的猙獰面目,使我認識了這個社會的罪惡本質。

在小中,作家以辛辣的筆觸諷了菲利普夫婦吝音,嫌貧愛富。當於勒花了自己應得的遺產並大大佔用了菲利普應得的那部分時,他們將其視之為“混蛋”、“無賴”;當於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賺了點錢時,他們立即對於勒寄以厚望,甚至每個星期都到海灘上等候於勒回來,為的是從他那裡得到什麼甜頭;但當發現於勒不僅僅沒有成為富翁。反而淪落為賣牡的小販時,菲利普夫婦的市儈面目便幕霉無遺了,連善良的約瑟夫出於同情多給了於勒十個銅子也要遭到克拉麗絲的斥罵:“你簡直是瘋了!拿十個銅子……給這個流氓!”最後,他們悄悄地離開於勒而去。

這面鏡子照得多麼清晰透激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婦卑都的靈魂,更照出了資本主義的“廬山真面目”。時過一個世紀,當今資本主義社會的狀況究竟如何呢?我聽說這樣一件事:在美國,有個小孩拾了一萬美元之巨款,把它交還給了失主。但他不僅僅沒有受到社會的贊揚,反而在一次評選“若干最……”的活動中,被評為“最俊的人”。理由是拾的錢就應歸自己,不就應交還失主。這簡直太荒.唐了!然而這是事實!這充分說明“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金錢至上”是資本主義社會天經地義的准則。“老”的資本義義也好,“新”的資本主義也罷,無一例外。

《我的叔叔於勒》確是認識資本主義社會的一面鏡子,它使我認清資本主義社會的本質,也從另一方面激發我更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我要向人們說:“中國的月亮比外國的圈!”

著名短篇小說《我的叔叔於勒》讀後感

上初中時,讀莫泊桑的《我的叔叔於勒》,感受並不太深,只記得老師講這篇小說反映了資本主義社會人與人之間赤裸裸的金錢關系,菲利浦夫婦是自私貪婪、冷酷無情的小市民的典型代表。現在作為一名教師,年過不惑,重教這篇經典課文,感覺完全不一樣了,覺得這篇作品簡直是反映窮人辛酸生活的傑作。課文中字里行間都能體現出窮人生活的艱辛苦澀,讀後不由人不為菲利浦夫婦掬一把同情之淚,深感莫泊桑是當之無愧的短篇小說巨匠。

文章一開頭就寫出了這個家庭的窘況:“我小時候,家在哈佛爾,並不是有錢的人家,也就是剛剛夠生活罷了。我父親做著事,很晚才從辦公室回來,掙的錢不多。我有兩個姐姐。 我母親對我們的拮據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時家裡樣樣都要節省,有人請吃飯是從來不敢答應的,以免回請;買日用品也是常常買減價的,買拍賣的底貨;姐姐的長袍是自己做的,買15個銅子一米的花邊,常常要在價錢上計較半天。 ”

讀到這段文字,有過相似家境的人,一定會感同身受的。雖然這講的是19世紀法國的窮人家庭的生活,但是真讓人覺得講的是曾經經歷過或者正在經歷的事,全天下每天像這樣艱辛生活的窮人,我想,現在一定還很多很多。當下並不是一個土豪遍地、富二代橫行的時代,不可能人人花錢如流水,消費連眼都眨,買東西只看品牌不看價錢。像菲利浦那樣的家庭應該還不少吧?不知還有多少人整日在為鹽米油鹽精打細算,為衣食住行愁眉苦臉?

小說里提到菲利浦一家之所以去哲爾賽島旅行,是這么說的:“ 哲爾賽島是窮人們最理想的遊玩的地方。這個小島是屬英國管的。路並不遠,乘小輪船渡過海,便到了。因此,一個法國人只要航行兩個小時,就可以到一個鄰國,看看這個國家的民族,並且研究一下這個不列顛國旗覆蓋著的島上的風俗習慣。”

讀到這段文字,不由人從法國菲利浦一家的事想到現實中的旅遊,旅遊的確是很愜意,很暢快,很瀟灑的事,但那是要花一大筆錢的!生活拮據得如菲利浦夫婦一樣的人怎敢有遊山玩水,覽盡天下奇景的奢望?對他們來說“身上衣裳口中食”才是頭等大事!但窮人除了衣食之外,還是得有點兒愉悅身心的精神生活的,所以就採用這種近游哲爾賽島以遂“出國游”心願的舉動。想到這些,怎能不讓人為天下的窮人感到一縷辛酸,覺出一股苦澀?當然這些話,生活悠閑自在、無憂無慮的人是聽不進去的,因為“白天不懂夜的黑”。錦衣玉食的皇帝陛下怎麼會感受到飢寒交迫的街頭流浪漢的痛苦呢?

小說中還有一段文字描寫旅行中若瑟夫的父親菲利浦看見有身份的人吃牡蠣,他被那種高貴的吃法所打動也決定請家人吃牡蠣。菲利浦的妻子也就是若瑟夫母親對此的反應是這樣的:“ 母親有點遲疑不決,她怕花錢;但是兩個姐姐贊成。母親於是很不痛快地說:"我怕傷胃,你只給孩子們買幾個好了,可別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後轉過身對著我,又說:"至於若瑟夫,他用不著吃這種東西,別把男孩子慣壞了。 ”

這段令人忍俊不禁的文字,馬上會讓人想到現實生活中無數窮人家中類似的辛酸苦澀小事:花錢時錙銖必較、猶豫不決,恨不得一分錢掰兩半花卻還要“舍曰欲之而必為之辭”,找出點兒借口來維護一下可憐的虛榮心。寫得真是太傳神了!但是稍具悲憫情懷的人,誰又忍心嘲笑菲利浦的妻子這樣的窮人呢?對他們,除了寄予深深的同情之外還能有什麼呢?

這樣看來,正因為菲利浦夫婦經濟是那樣的拮據,家境是那樣的窘迫,而又無力改變自己可悲的命運,所以只能寄希望於發了財的於勒,可以說於勒就是他們的救命稻草,而一旦發現於勒原來成了窮光蛋,他們的希望徹底化為泡影,十幾年來竹籃打水一場空,他們的心情是可想而知的,他們對窮光蛋弟弟於勒那樣強烈的反應也就可以理解了。這一切都因為他們是窮人!莫泊桑簡直把社會上窮人這個佔有相當大比例的階層的辛酸痛苦寫盡了!

有句話說,“小說除了人名,什麼都是真的”,的確如此!《我的叔叔於勒》真算得上是一篇法國版的《窮人列傳》,莫泊桑像法國的太史公!

我的叔叔於勒讀後感

在小說中,作家以辛辣的笑觸諷刺了菲利普夫婦的貪婪吝嗇,嫌貧愛富。當於勒花光自己應得遺產並大大戰勝了菲利普應得的那部分時,他們視之為“混蛋”、“無賴”;當於勒被迫出走,在海外賺了點錢時人們立即對於勒寄以厚望,甚至每個星期天都去海灘等候於勒回來,為的是從他那裡得到甜頭,但當發現於勒不僅僅沒成為富翁,反而淪落為賣牡蠣的小販時,菲利普夫婦的市儈面目便暴露無遺,連善良的約瑟夫出於同情多給於勒十個銅子也要遭到克拉麗絲的斥罵:“你簡直是瘋了!拿十個銅子……給這個流氓!”最後,他們悄悄地離開於勒而去。

這面鏡子照得多麼清晰透徹啊!它照出了菲利普夫婦卑鄙的靈魂,更照出了資本主義的“廬山真面目”。走過一個世紀,當今資本主義社會的狀況究竟如何呢?我聽說過這樣一件事:在美國個小孩拾了一萬美元巨額,把它交還了失主。但他不僅僅沒有受到社會的贊揚,反而被稱為“最傻的人”,理由是拾到的錢就應歸自己,不就應交還失主。這簡直太荒.唐了!然而這事實!這充分說明,“人不為已,天誅地滅”、“金錢至上”是資本主義社會天經地義的准則。“老”資本主義也好,“新”資本主義也罷,無一例外。

我的叔叔於勒的讀後感

《我的叔叔於勒》講的是叔叔於勒的故事。叔叔於勒生活在一個

小職員的家中。他想生活在上層社會。想創業。但是都失敗了。

這些經歷構成了菲利普夫婦應對自己的弟弟於勒的不同態度。

一向以來,於勒在菲利普夫婦眼中都是一個不務正業的人,總是花錢。還花掉了哥哥的那一份錢。這在本來就不富裕的家中簡直是一個打擊。菲利普夫婦沒給於勒好臉色看。最好竟然把於勒趕了出去。

我覺得文中的菲利普夫婦真的是很勢利眼,一開始於勒很窮的時候,就叫他壞蛋,流氓,在於勒有錢了之後又變成好心的人,當在船上看見了變成窮光蛋的於勒,又罵他是討飯的,流氓。他們夫婦的種種舉動真的很讓人厭惡。他們竟然連親弟弟都不認,他能冷血到什麼地步,他還是人嗎?連動物都明白保護自己的家人,而菲利普夫婦看見了於勒,不但不去認於勒,反而走開。可見菲利普夫婦是多麼的冷血,無情,六親不認而且愛慕虛榮。

在當今社會中,像菲利普夫婦這樣的人依然存在。只明白金錢,沒了金錢就什麼也不是。但是,金錢並不是萬能的,但是擁有親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才會是最幸福的。

著名短篇小說《我的叔叔於勒》讀後感

《我的叔叔於勒》是法國文壇巨匠莫泊桑的一篇小說。作者以諷刺的寫法重現了當時的資本主義社會情景。

於勒是約瑟夫的叔叔,他曾經被稱為隨意揮霍祖產的流氓,那時的他讓人鄙夷。後來他跑去美國,賺了點兒錢,於是他成了菲利普一家口中的正人君子。接下來的十年裡他音信全無。十年後在去往澤西島的船上,他們看見了一位賣牡蠣的老人--他是於勒,因生意失敗流浪於此。看見這樣的於勒,菲利普一家嫌棄他,並躲著他。

由此我聯想到了另一個故事:美國一個小男孩在路邊撿到了一萬美元,並歸還給了失主,但他並沒有因此受到稱贊,反而被諷刺--真傻。

“有錢能使鬼推磨”,隨著時代的變遷,在人們看來錢是萬能的。小男孩真的傻嗎?在我看來是否定的。他還了錢,既讓失主打消了心裡的焦慮,又收獲了一份美德,這在今後的生活里將是受益無窮啊,何樂而不為呢?我不禁恍惚了。

因於勒有錢,所以巴結;因落魄,所以躲避,菲利普夫婦不過是兩個市井小人罷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沒有哪個人是完美的。盡管於勒曾經放盪,可他去往美國後也已改過自新了。

在一個轉角處,一位老人騎著三輪車將一個小姑娘的牛仔褲刮破了,女孩的母親要他賠50元,可老人身上只有8元多,老人給母女倆下跪十來次,但那母親鐵了心讓老人賠,最終還是路人給老人籌錢,那對母女才罷休。

這是路人,但畢竟於勒是菲利普的弟弟啊,“血濃於水”,怎麼可以如此薄情?難道於勒在船里沒有認出哥哥,沒有認出侄子嗎?他大可回家,可是他沒有。從菲利普與船長的談話中我們可以知道--於勒不想拖累達弗朗什家族。他有這份心也難能可貴。人是在犯錯中成長的,我覺得於勒應該被原諒。

愛錢的人從來不肯放過一個表現世俗的機會--菲利普夫婦將這句話演繹得淋漓盡致。生活固然需要錢,可那一張張冰冷的票子怎如有和睦的家庭來得溫暖?試問,當今社會有多少家庭因這些票子變得支離破碎?人賺錢為了什麼?自然是為了過上好日子,但每日疲倦不堪,為生計東奔西跑——這就是所謂的好日子嗎?

我並不崇尚繁華的街市,更喜歡空氣水源良好的農村;我並不覺得賺到大錢是什麼好事。我更嚮往從前的慢生活,人們雖然工作辛苦,收入也不是很高,但生活充實,苦即是甜,更沒有職場上的那些勾心鬥角,爾虞我詐。

❺ 魯迅短篇小說《孔乙己》讀後感5篇

《孔乙己》小說描寫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舉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體不勤、窮困潦倒,在人們的嘲笑戲謔中混度時日,最後被封建地主階級所吞噬的悲慘形象。下面是我整理的讀後感,歡迎閱讀。

篇一:《孔乙己》讀後感範文

我昨天讀了《吶喊》里的《孔乙己》。

裡面講了魯迅先生在十二歲起就在魯鎮的酒店的格局當伙計,來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窮的人都短衫,站著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著長衫)。孔乙己是別人給他起的外號,說話總是之乎者也,逗得人摸哈大笑。

後來孔乙己可能因為偷了東西,被別人打斷了兩腿。再到後來也沒有見到他。

讀了這篇文章,我有些氣憤,還有些憐憫孔乙己。他雖然好吃懶做,但是他非常愛孩子,鄰居的孩子來了,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寫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懶做、善良的。後來說他也許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師說的一樣:人會受生活的影響。孔乙己就是這樣,因為生活去偷竊,才會被打斷腿。

我們要珍惜現在的美好時光。

篇二:《孔乙己》讀後感範文

結束魯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學後,頗有感受,課余得些體會,筆錄如下,敬請各位老師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許人也。旁人常議,乃知其幼時天資聰慧,遂拜師於私塾,潛心苦讀四書五經,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卻迂腐之至。常以聖賢居之,不思營生,當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與之謀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瀕臨絕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體,為求溫飽,時有偷竊之舉而遭毆打,乃至遍體鱗傷,加之秉性不改,所謂舊傷未愈又添新傷。為解憂悶,常獨飲於咸亨酒店,飲罷,仰天長嘆,留下之乎者也之語,飄然而返。長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為鬼,終不知所終。其命之苦、其終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兒、妻婦相夫,皆以此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觀孔乙己之境遇,豈不事出有緣哉?語曰:凡事因內外之因而變,外因者有相輔之效,而內因則具錘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頹廢,真所謂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願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責、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轍矣。

篇三:《孔乙己》讀後感範文

《孔乙己》是魯迅先生收錄在小說集《吶喊》中的一篇小說,這篇小說寫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書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書生,他沒有進鄉試,別的書生穿的長袍是十分潔凈整齊的,唯獨他的長袍破破爛爛,像是許多年沒有洗和補一樣。孔乙己雖也識字,但不是秀才,滿口「之乎者也……」之類的話。後來因偷丁舉人家的書打折了腿,可他卻自欺欺人地說:「跌斷。跌斷。再說了,竊書不算偷!!!」

讀了這一篇小說,我的心頭一顫,清朝的科舉制度怎麼有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個勤苦勞作的朴實的老百姓逼上絕路。孔乙己這樣的人,就是社會的末路徒,更是舊社會人民的一個縮影。那時的社會,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們的心靈,。如今想來,我真正體會到了自己生活的時代是多麼美好!同時我想:人不能低頭,不能讓科舉制度阻礙了人們前進的步伐!

篇四:《孔乙己》讀後感範文

在魯迅先生的小說里孔乙己讓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讓我久久不能忘懷。

魯迅先生十二歲時在魯鎮的一家酒館里管酒。孔乙己是店裡的常客,為人很逗。因沒有進學,為人抄抄書,可他好吃懶做,不到幾天便將別人的書紙筆硯帶走了。吃酒的人只當他是笑柄。

可他卻從不拖欠酒錢,在一月內一定還清。在中秋前幾天老闆忽然說:「 孔乙己已經很久沒來了,他還欠我十九個錢呢。」後來吃酒的人說他偷了丁舉人的東西打了大半夜,把腳打折了。

中秋過後,孔乙己用手走來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眾人的譏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後在沒見過他。

魯迅先生所關注的不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視的是人們對孔乙己的不幸的態度與反應。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當作場「 戲」。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餘飯後的笑料而已,一笑而過,可有可無。

篇五:《孔乙己》讀後感範文

讀了《孔乙己》這篇文章後,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憐他。他是封建科舉的犧牲品,也是個下層的讀書人,沒有進學,也不會營生,生活愈來愈窮,幾乎過上了討飯的生活,幸而寫得一手好字,能為人家抄抄書,換一口飯吃。但因為好吃懶做,幾次連叫他抄書的人也沒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斷了腿。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站著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經非常的貧困,和「短衣幫」一樣,「穿長衫」能說明他是個讀書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徵。從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個誠實又迂腐的人。穿著一件破長衫又不肯洗,仗著自己讀過書,在咸亨酒店裡總是說一些眾人都聽不懂的話,來說明自己書讀得多、讀得廣,有些人卻嘲笑他:「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尷尬,一副窘樣。

我覺得我們不要像孔乙己那樣死讀書,讀書的目的非常功利,為了面子,為了考取功名,為了陞官發財,迂腐無知,麻木不仁。讀書的真正目的是為了提高我們的文化素質和人文修養,正如高爾基所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

❻ 《吶喊》小說集讀後感1000字範文5篇

《吶喊》這部小說集就是寫關於社會底層的一些經歷,然後為這些不公平而打抱不平,而吶喊。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吶喊》小說集 讀後感 1000字 範文 5篇,歡迎大家閱讀借鑒,希望大家喜歡!

《吶喊》小說集讀後感1000字範文一

要說留給我印象最深的書,《吶喊》當居首位,真的,一點也不誇張。不論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葯》中的華老栓;《明天》中的單四嫂子;還是《阿Q正傳》中的阿Q,都能躍然紙上。《吶喊》是魯迅先生經典小說集,更是中國的名著。

魯迅先生是中華民族的堅強精神脊柱,他在《吶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八個字來概括了那時的中國人民。這八字深深包含著對中國人民的憐惜和悲傷。

曾記得,那個家境貧困、好吃懶做、無所事事,社會層次低而又嚮往上流階級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們取笑的話題,在生活中他以偷為職業。最後,因為偷了有錢人的書竟被打斷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徵著中國 教育 的墮落嗎?我還看到了讀書人的悲哀。他們可供炫耀的惟有學問而已,可學問在世人眼中又算什麼呢?魯迅先生在刻畫人物方面僅寥寥幾筆,但細膩地刻畫出了一個落魄書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幾代人。

曾記得,那個見什麼人說什麼話的「豆腐西施」;那個「一望無際的碧綠的西瓜地上,帶銀項圈的小英雄」閏土見到作者時歡喜而又凄涼的神情,點頭哈腰的。將當時人民在受到封建勢力壓迫和打擊下的情形展露無遺。

《葯》則體現出了一個民主的愚昧和無知。其中的環境描寫似乎就是當時世道的黑暗程度與動盪不安。讓人們深深地對自身的無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問我最喜歡《吶喊》中的哪部小說的話,我肯定毫不猶豫地選擇《阿Q正傳》。《阿Q正傳》是《吶減》中最具代表性的 文章 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戶曉,是因為它「寫出一個現代的我們國人的魂靈來」。阿Q性格極其復雜:他質朴而又愚蠢,受盡剝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視現實,他對權勢者有著本能的不滿。阿Q由於受剝削受壓迫而要求革命,又因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後,最後還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實只是舊中國的一個貧苦農民。在未庄,阿Q連姓趙的權利都沒有。他專做短工,窮得只有一條「萬不可脫」的褲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負卻又要欺負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兒子打老子」的話來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勝利,用以自寬自解,自欺欺人;他還常為生計發愁……野蠻的壓迫剝削使他貧窮;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發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動」竟是去靜修庵里胡鬧。所以說,阿Q不能正視自己的地位並沉溺到更為屈辱的奴隸生活中去了。這也是就中國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讀過那麼多的文學作品之後,魯迅先生的《吶喊》卻仍讓我盪氣回腸,久久不能忘懷。在魯迅的作品裡,盡是他那憂國憂民的民族責任感,盡是他對中華民族的深深熱愛。他的言語犀利,他的作品尖銳有力評擊地評擊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國,快早日蘇醒,重整我中華雄威!

這個就是我所謂的吶喊,在彷徨在吶喊。黎明中的成長讓我自己知足了更多讓我也更加明白是非。

《吶喊》小說集讀後感1000字範文二

不懂經典,卻有一顆愛慕經典的心。從中國古代的四大名著,到現代的白話文著作,只要是覺得有點兒名氣的,有點兒分量的文字,都想拿來讀一讀,看一看;嘗一嘗,嚼一嚼。就像吃食物,盡管很多時候並不能或者沒有品出什麼味兒,甚至有些硌牙,反胃,但是,本著讀物響亮的名頭,依然會」不知其味「地饕餮下去。就像《狗十三》中的女孩李玩,盡管不愛吃狗肉,但是依然會討好大人硬著頭皮吃下去;而在我,只是為了滿足自己那顆崇拜經典的心而已。至於有沒有營養,有沒有用處,皆在其次。

《朝花夕拾·吶喊》的閱讀也是這樣,僅僅奔著魯迅的名頭,僅僅因為教科書上多次入選其作品的緣由,僅僅因為這是小學教材推薦的課外讀物,因此,自打一見面,就已經將它列入從來沒有閱讀計劃的讀書行列,慕名而去,不說滿載而歸,但終歸還是有點兒收獲的。

可以說是一口氣讀完的。在工作之餘,在家務間隙,在任何自己獨處的閑暇時候。自認為,不管讀到了什麼,有多大的收獲,單是這種見縫插針的閱讀慾望,已經是很可鼓勵的,更毋寧談什麼收獲,有什麼感想之類了。

但盡管這樣,就像時下流行的旅遊打油詩一樣,上車睡覺,下車撒尿,到了景點拍照。讀過的書,雖說沒有多大的成就,但讀過的文字,還是在腦子里很有些印象的。就像談起某地的樣貌,去過的景點中照片留下的印記,總會銘刻於我們記憶的一隅,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豐富我們的見識,增加生命的厚度,不至於白紙一張的可憐了。

書中,我們熟識的被選進中學課本的有《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藤野先生》《孔乙己》《故鄉》等,對他們的了解自不必說。溫故而知新。再讀,當然有了更深的理解,更多的體會。他們就像記憶中的老朋友,多年不見,見面自然分外親熱。噓寒問暖,仔細端詳,腦中的樣貌逐漸還原,而且在歲月的打磨之後有了更多更深更濃厚的韻味,品之彌香。

除此而外,書中還有更多的先前未曾謀面的朋友,它們各有所長,各有各的姿態,美不勝收,像《五猖會》中父親的嚴厲,《風波》中濃郁的生活氣息,《葯》中彌漫的血腥愚昧……單說《二十四孝圖》一文,就讓人頗有感觸,很能夠領會魯迅作為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的風范。

此書中,重點批駁了二十四孝中的《老萊娛親》和《郭巨埋兒》,表達了他的反感思想。大致有二,一是失實,二是對人造成孝的歧義。

最為佩服的魯迅的文筆,帶點兒調侃的諷刺,很有活潑的韻味。就像被微風拂過的春水,讀著這樣的文字,心情是活潑的,甚至連屋子裡每個空氣的毛孔,都充滿了快樂的因子。比如,《郭巨埋兒》的文字,說:」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了一把汗,……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並且怕我父親做孝子。家境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就是我么?……「後又及」……但我從此總怕聽到我的父母愁窮,怕看見我的白發的祖母,總覺得她是和我不兩立,至少,也是一個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礙的人。後來,這印象日見其淡了,但總有一些留遺,一直到她去世——這大概是送給《二十四孝圖》的儒者所萬料不到的罷。」

讀魯迅的文字,感覺最深的就是真情流露:是非公允,愛憎分明。很契合他「新 文化 運動的主將」的評價。他的語言朴實無華,但是卻極具感染力,讀著文字,常能夠使人忍俊不禁。像阿長的「大」字睡相,以及七十歲的老萊子著綵衣搖撥浪鼓的場景:」我至今記得,一個躺在父母跟前的老頭子,一個抱在母親手上的小孩,是怎樣的使我發生不同的感想呵……這咕咚咕咚想的撥浪鼓不應該拿在老萊子手裡的,他應該拄一根拐杖。現在這模樣,簡直是壯佯,侮辱了孩子。我再沒有看第二回,一到這一頁,便急速地翻過去了。」字里行間,都充滿著正直人格的真性情。我甚至能夠想見,魯迅手執長毛用力刺殺的英勇形象。

記得有句 讀書 名言 :讀一本好書就像和一位高尚的人談話。這本書,讀過,算是和魯迅在書中謀面了,謹聊以自慰。是不是有些孔乙己的酸腐味?又或是阿Q的精神勝利法?果如此,亦大可心滿意足,不枉消受了魯迅先生的精神食糧。

《吶喊》小說集讀後感1000字範文三

近來,迷上了魯迅先生的小說。在寒假裡讀的小說集<吶喊>,細細品咂,又有別樣味道盪漾其中。

魯迅在序中寫到了與<新青年>編輯的對話。 他說:「假如一間鐵屋子,是絕無窗戶而萬難破毀的,裡面有許多熟睡的人們,不久都要悶死了,然而是從昏睡入死滅,並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現在你大嚷起來,驚起了較為清醒的幾個人,使這不幸的少數者來受無可挽救的臨終的苦楚,你倒以為對得起他們么?」那人答道:「然而幾個人既然起來,你不能說決沒有毀壞這鐵屋的希望。」顯而易見的,這一群困在鐵屋子裡的人就是辛亥革命到五四時期的中國人,而發自肺腑的吶喊則是魯迅先生用筆唱響的正義之歌。

讓我頗有感悟的是<葯>和<孔乙己>兩篇小說。

孔乙己無疑是一個悲劇色彩人物。身著長衫,臉帶傷痕,一副窮酸模樣。最讓我痛心的並不是他生活潦倒,只有偷書看,而是他在酒館受到的恥笑。無論他到哪裡,他的滑稽裝扮都會讓人從心底瞧不起他,就連文中的」我」—一個12歲的伙計,當他熱情滿滿問」我」學業怎樣時,都給他一臉冷漠。當孔乙己被打折腿致死時,又有幾人為他哀惋嘆息?魯迅毫不留情地寫芸芸眾生的冷漠無情時,他心中是湧出了多少憤怒的洪水!

再說<葯>,一個個小人物內心的掙扎,無情,不信任……被魯迅先生寫的淋漓盡致。 「那人一隻大手,向他攤著;一隻手卻撮著一個鮮紅的饅頭,那紅的還是一點一點的往下滴」,那一滴滴滴下來的僅僅是烈士染紅沙場的鮮血嗎?還有淚與恨,恨他們的鮮血在此刻流的如此不值!毫無反抗之心的華小栓,一心為國卻被出賣的熱血青年夏瑜,一」華」一」夏」,魯迅先生帶給我們的正是當時血淋林的華夏悲哀!

魯迅給我們的是一個真實的大社會,讓我們從一個個小人物中深刻地,清醒地認識了那個年代。身為一個鐵肩擔道義的作家,紛繁的塵世中,他找到了自己心愛的職業和不再改變的信仰。他的筆不是為了獻媚高層,不是為了博取人心,只是寫了一個絕不虛假的世界。他的作品不再單單富有文學價值,這是一個廣角鏡,它代表了一個時代。

你怎能說魯迅寫這些小說時不痛心,不無奈,他的<彷徨>不正是反映了他心中的掙扎嗎?但魯迅深深地了解,他是人民的作家,之所以要寫小說,也是為了那些社會上的真君子!換一個角度,如沒有壓在他心頭的時代使命感,對祖國的期望與熱愛,又怎能鑄造他筆下的錚錚傲骨?

也許,在千百年後,還有人翻開他的小說,細細品讀,還能感嘆:「魯迅,他是為人民而生。」

《吶喊》小說集讀後感1000字範文四

以前高中的時候曾讀過《吶喊》,但是再次讀了一遍,其中的文章還是帶給了我非常大的觸動,覺得有必要寫一篇關於《吶喊》的讀後感的了。仔細的拜讀,看到以前教過的文章,又突然多了些不同的感悟,其文章隱隱有種穿透力從那文字里撲面而來,漸漸的我也愛上了魯迅的這種風格,喜歡品讀他的作品。他的文字通常會給我一種來自靈魂深處的震撼。

初讀《故鄉》是在初中的課本中,覺得老爺子寫的是一篇關於他童年回憶的快樂文章,讀到閏土的銀項圈和叉子以及他雪地捕鳥的經歷讓我的童年也總是充滿快樂的,以及當老爺子寫到那個見什麼是人說什麼話的豆腐西施的時候,總以為賣豆腐的都很漂亮,可是每次出來吆喝賣豆腐的都是一個老太婆,可以說對於我這個剛剛有點懵懂的心靈造成了巨大的傷害,當再次讀的時候,那時對先生為什麼寫文章已經有了一定的認識,其中和劇中主人公從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銀項圈的小英雄閏土見到老爺時歡喜而又凄涼的神情,體現了當時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勢力壓迫和打擊下的情形,與自己原認為的剛好相反。

我在朦朧中,眼前展開一片海邊碧綠的沙地來,上面深藍的天空中掛著一輪金黃的圓月。我想:希望本是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鄉》

看到先生的《藤野先生》時,自己也有種沖動,想沖上去給那些中國人幾個巴掌,把他們打打醒,畢竟巴掌不留疤,掉腦袋那可是要有個碗大的疤。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八個字來概括了那時的中國人民,以及對於他們的憐惜和悲傷。

但不知怎地,我總還時時記起他,在我所認為我師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給我鼓勵的一個。有時我常常想:他的對於我的熱心的希望,不倦的教誨,小而言之,是為中國,就是希望中國有新的醫學;大而言之,是為學術,就是希望新的醫學傳到中國去。他的性格,在我的眼裡和心裡是偉大的,雖然他的姓名並不為許多人所知道。

——《藤野先生》

《葯》是一部大家學的最認真的文章,作品描寫華老栓用被劊子手殺害的革命者夏瑜的鮮血蘸成「人血饅頭」為兒子治病的事,淋漓盡致的表現出了人民大眾受到封建社會的壓迫。揭露了統治者(康大叔)的殘酷,卑鄙,仗勢欺人,華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們的盲從和人與人之間的勢利,贊揚了夏瑜的革命英雄精神與氣節,痛惜了民眾的落後和無知。

老栓也向那邊看,卻只見一堆人的後背;頸項都伸得很長,彷彿許多鴨,被無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著。靜了一會,似乎有點聲音,便又動搖起來,轟的一聲,都向後退;一直散到老栓立著的地方,幾乎將他擠倒。 「喂!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個渾身黑色的人,站在老栓面前,眼光正像兩把刀,刺得老栓縮小了一半。那人一隻大手,向他攤著;一隻手卻撮著一個鮮紅的饅頭,那紅的還是一點一點的往下滴。

——《葯》

初讀這篇文章的時候並不懂人血饅頭對於這篇文章有什麼作用,後來在高中學習這篇文章的時候,老師對我們說,在那個年代,有個迷信的偏方是說,人血饅頭可以治癆病,全篇其實只是寫一個革命者犧牲事件的反面,通過一群不覺悟的人的印象及其反映,來反射出革命者的慘烈。夏瑜被殺沒有明寫,而是從圍觀人的動作描寫中暗示出來;其被殺地點也分明點出為古軒亭口,這正是秋瑾被害的紹興古軒亭口的暗示提供;其視死如歸的精神是通過牢卒和聽客們愚妄的反應反射出來的;其墳上的花圈則暗示:他們的同志們仍在堅持斗爭。小說末尾以墳頭比喻闊人祝壽的饅頭,其中的暗示意味就更加深遠令人警醒了。小說的全篇籠罩著濃重陰冷的氣氛,也是作者為突出人物和主題而成功營造出來的,便吃人血的 故事 更具有震撼人心的效果。

當然,在《吶喊》這本書中,像這樣的文章還有許許多多,在我自己,本以為現在是已經並非一個切迫而不能已於言的人了,但或者也還未能忘懷於當日自己的寂寞的悲哀罷,所以有時候仍不免吶喊幾聲,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賓士的猛士,使他不憚於前驅。至於我的喊聲是勇猛或是悲哀,是可憎或是可笑,那倒是不暇顧及的;但既然是吶喊,則當然須聽將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筆,在《葯》的瑜兒的墳上平空添上一個花環,在《明天》里也不敘單四嫂子竟沒有做到看見兒子的夢,因為那時的主將是不主張消極的。至於自己,卻也並不願將自以為苦的寂寞,再來傳染給也如我那年青時候似的正做著好夢的青年。」這是先生自己說 的為什麼要寫這個《吶喊》,魯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帶有諷刺意味的語言,憤怒而又帶有鼓勵的語氣,激勵著當時半夢半醒的中國人,用帶有指責和批判的語言,說明當時社會的黑暗,表現了魯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龍——中國,早日蘇醒,重整我中華雄威!

中國經過幾十年的歷史,從封建社會走向了社會主義社會,向共產主義社會而邁進,這是經過我們許許多多的勞動人民,經過了幾代的國家領導,才走來來的,我們要繼續努力,為共產主義而奮斗!同學們,讓我們站起來,為我們的美好明天而奮斗吧!

《吶喊》小說集讀後感1000字範文五

辛亥革命成功推翻了清王朝的統治,結束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專制。但是,辛亥革命沒有把中國人民從水深火熱中解救出來,中國民眾仍然活在舊有制度及陳腐的傳統觀念的陰影之下。這個時候,人們之間的友善與互助是如此的岌岌可危。

五四運動時期,魯迅受新文化運動的鼓舞,「有時候仍不免吶喊幾聲,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賓士的猛士,是他不憚於前驅。」《吶喊》收集了魯迅先生在五四運動高潮時期所寫的作品,這些作品真實地為我們描繪了一副辛亥革命以後人們的社會生活的圖畫,展示了當時種.種深層次的社會矛盾,表達了作者對中國舊有制度及陳腐的傳統觀念的否定和對民族生存濃厚的憂患意識和對社會變革的強烈渴望。

在《吶喊》中,對我觸動最大的便是《狂人 日記 》和《葯》。

在《狂人日記》中,「我」的擔憂,「我」的害怕,「我也是人,他們想要吃了我」,「吃人的人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那發自內心的強烈的想喚醒他們的渴望,「他們要吃我,你一個人,原也無法可想;然而又何必入伙。吃人的人,什麼事做不出;他們會吃我,也會吃你,一夥裡面,也會自吃。但只要轉一步,只要立刻改了,也就是人人太平。」「你們可以改了,從真心改起!要曉得將來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以及「我」對孩子那怎麼也掩飾不住的擔憂和關心,「他的年紀,比我大哥小得多,居然也是一夥;這一定是他娘先教的。還怕已經教給他兒子了;所以連小孩子,也都惡狠狠地看我。」「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許還有?/就就孩子……」是呀,在那個吃人的社會,人人都狼心狗肺,最無辜,最純潔的孩子永遠是受害的對象,面對那些吃人的人,他們都是待宰的羔羊。黑暗將孩子吞噬,吞噬光明未來的希望,所以,請「救救孩子……」,清醒過來,看看這個被你們傷得滿是瘡痍的國家,看看這個早被你們麻木冷漠感染的世界!為了家國,「只要改了,也就是人人太平。」

在《葯》中,人們的冷漠麻木為那個社會蓋上一張灰黑的棉被,絕望,窒息,看不到明天……那個人血饅頭似乎是這灰色的啞劇了僅有的色彩,卻也是徒添悲哀罷了。目光隨著那個紅點移動,耳邊已什麼都不用聽,那些冷漠的話語早就刻在人們那麻木的臉上了。看著那場交易暗暗地進行,看著華老栓那「彷彿抱著一個十世單傳的嬰兒」的模樣,看著夫婦倆偷偷摸摸地把紅饅頭煮了讓小栓吃……最後的一抹亮色,應該是那隻張開翅膀飛過夏瑜墳頭的烏鴉了吧。伴著夕陽的余暉,烏鴉飛了起來,帶著那舊社會僅剩的余暉飛走……革命終會勝利,夏瑜請安息。

在魯迅筆下,我們看到的是一個「吃人」的社會,一個落後、專制、野蠻、冷漠的社會。但,那又是一個曾經真實存在的社會,一個曾經的中國社會。

盡管當初那個社會已經離我們遠去,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選擇去遺忘。我們現在腳下所踩的土地,是用革命先烈的血染過的,我們決不能忘記他們的英勇拼搏。他們將發展祖國,讓祖國繁榮發展的重任的機會和殷切希望都託付給了我們。我們的肩上,背負著那足夠讓他們義無反顧,微笑迎接槍口的最為殷切的希望!

現在,我們的國家強大起來了,我們踐行我們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我們用愛國,敬業驅逐麻木,我們用誠信,友善驅逐冷漠;社會用自由,平等驅逐野蠻,社會用公正,法治驅逐欺詐;國家用富強,民主驅逐落後專制,國家用文明,和諧驅逐腐朽。

我們定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使祖國更加繁榮富強!

願在天堂的魯迅爺爺和各位革命先烈們安息!

願過去的腐朽專制的社會被永遠埋葬!

願我們可親可敬的祖國永遠繁榮富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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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著名短篇小說讀後感或賞析

《在鄉下》讀後感 讀了莫泊桑的《在鄉下》,感觸頗深。故事非常簡單,一位貴族婦女十幾年前在鄉下領養了一個孩子。而本該被領養的是與這個孩子年齡相仿的鄰居家的孩子。十幾年後當這個孩子衣著光鮮地返回家中見自己的生父母時,鄰家的那位兒子十分羨慕,責備自己的母親在當年沒有將自己送出去,而在夜裡出走。小說通過偶然因素帶給人物的命運帶來的變化,引發了對人性的拷問。 那位兒子只是見了被領養的夥伴衣著光鮮地回來探親,出於羨慕和妒忌,就忘了父母幾十年對自己的養育之恩,反過來責備父母是糊塗蟲和土包子,影響了自己的前程,並且賭氣離家出走。幾十年含辛茹苦的養育在這里抵不過華麗的服飾。親情抵不過金錢。難怪老婦人哭著說自己累死累活地養了兒子這么久,卻落得個如此下場。確實,當年父母捨不得將兒子送走是因為對孩子的感情太深而如今兒子卻反過來責備母親沒有送走自己,這難道不是一個巨大的諷刺嗎?作者通過這樣的情節反差,批判了當時人們的價值觀並且狠狠拷問了人們的良知。 縱觀現在,這種事情在現實中也屢見不鮮。為了一點的利益,與親生父母對簿公堂、甚至虐待父母的事情屢見報端。這些人應該好好地反省,喚醒自己的良知。中國有句古話叫做「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更何況是養育之恩呢?金錢、榮譽這一切的一切都乃身外之物。父母的養育之恩是無法用世俗之物品來衡量的。文章鞭撻了那些視金錢與榮譽勝過親情的人。而對於這種人,文章在最後也給出了答案。「他消失在黑夜裡。」這句話就暗示了這種人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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