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皮的刀锋有声小说
Ⅰ 推荐一些好听的有声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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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秦简《庶女有毒》
内容简介:
庶女有毒 ,相府庶女,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世事难料,夫君竟然对嫡姐一见钟情,废她皇后之位,迫死她亲生子!
冷宫中,她咬碎牙齿,一口饮尽毒酒!
对天发誓,若有来生,再不与人为善,绝不入宫,誓不为后!
丞相府里,庶女重生,恶女归来:
嫡母恶毒?巧计送你上黄泉!
嫡姐伪善?狠狠撕开你美人皮!
庶妹陷害?直接丢去乱葬岗!
==========
既然不让我好好过日子,谁也别想活!
本打算离那些祸害发光体越远越好
谁知男人心,海底针,捞不上,猜不透
发誓要彻底远离的男人却为她要死要活
上辈子的死敌表示暗恋她很多年了
还不幸被一只天底下最俊俏的无赖缠上
她重活一世只想低调做人,这些人却恨不得拉她接受万民膜拜。
看来,她这辈子的清静生活——还很遥远……
二、天衣有风《凤囚凰》
内容简介:
此情应是长相守,你若无心我便休——这是爱的尊严。雪地青丝,一半铭记,一半遗忘。决然舍弃的那一刻,反而成就另一个开端。可以断去青丝,却断不去相思;可以握住双手,却握不住真心。红豆南国,愿君采撷,此物最相思。心本如镜,因爱生忧,因爱而生怖。刀锋、赌局,江山、楚玉谁轻谁重?七情沙场,爱恨情仇,孰是孰非,胜固欣然,败也从容。生离死别,是束缚,还是解脱?时光缓缓流过,至少,我们依然活在这个时代——这个离丧与自由并存、放纵与傲气共生、靡乱而浪漫、华丽且张扬的时代。
三、潇湘冬儿《11处特工皇妃》
内容简介:
楚乔生前为特工部军情11处的特工005,因被诬陷关进特工监狱,逃狱成功后为排除特工部的炸弹保下特工部而英勇牺牲,死后穿越到了大夏皇朝的一名8岁女奴身上,因助燕世子燕洵逃亡而与之将命运捆绑在皇宫中八年,助其增长实力一举反叛大夏王朝回到燕北领地。小说前半部分说的是楚乔和燕洵一路相伴相随,楚乔助燕洵实现梦想,燕洵一直爱着护着楚乔。但到后来,由于楚乔心性善良,与君王风格的燕洵两人越走越远,最终楚乔离开了燕洵,和一直爱护她的诸葛玥在一起,两人最终成了名动大陆的秀丽王和青海王,开创了繁荣盛世。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夏在灰烬中得到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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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刀锋上的救赎》txt下载在线阅读全文,求百度网盘云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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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上的救赎》
简介:
刑警队长赵馨诚,不但刚猛血性,身手超群,而且熟谙犯罪剖会技术,接连破获要案,深得领导器重;只是双刃剑一样的性格也导致其屡受处分。
Ⅲ 《刀锋》读书笔记02——貌似平淡的故事2(拉里)
拉里、伊莎贝尔分手后,各自走上了自己的人生道路。
拉里继续在阅读、思考、游历、体力劳动中追寻着自己始终不解的问题: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恶和不幸?他从法国到德国到西班牙再到印度,从西方追寻到东方。
这其中,他遇到矿工、神父、瑜伽师等,他们都其貌不扬,有的更是身份地位低微,但却都有着惊人的阅读量和深刻的思想认识,他们在不同程度上对拉里的求索给予了启迪、指引。
在10多年的“晃荡”中,每一次出现在朋友和毛姆面前的拉里都像一个流浪汉,但他眼睛里的光彩、他的笑容、他超脱淡然的神态却始终令人着迷,以至于他的整个外形外貌比同龄的好朋友、伊莎贝尔后来的丈夫格雷看上去年轻10岁。
这期间,拉里还帮助了一个法国女人苏珊。苏珊靠给画家们做情人和模特为生,还有一个私生女,因没法自己养,送到了乡下母亲那里。在一次重病之后,苏珊的身体几乎毁了,没人再找她做模特或情人。几乎走投无路之际,遇到了拉里。拉里把她和她的女儿一起带到一个宁静的小镇,过了一段休养生息的日子,让苏珊恢复了健康。随后,拉里给苏珊留下一笔钱后,自己又独自远行。而苏珊,后来不仅找到一个不错的归宿,还自己成了画家。
拉里本来还想帮助另一个女人,他纯李旅童年时的朋友索菲。索菲深爱的丈夫和孩子在车祸中丧生,她无法承受这一打击,走上了酗酒、滥交、吸毒的自暴自弃的道路。拉里准备跟她结婚,借此帮助她走出痛苦的深渊。他知道,曾经的索菲有一个美丽的灵魂,爱读书、还会写诗,会为书中的人物和好词好句打动流泪。然而,因为伊莎贝尔的使坏,索菲在婚前逃跑了,继续她自我毁灭的生活。
拉里最后在印度一个森林里参悟了自己的人生求索。对于“世界上有恶的存在”这个促使他开始长期探索的问题,他最终认为也许并没有什么答案,他能提出的最好设想是:
他认为:
他决定散尽自己的钱财,回到美国,以做机械工或卡车司机、出租车司机为生,按照自己所找到的“幸福和安适”的方式生活——“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不近女色”。
他写了一本书,印数很少,只寄给少数可能对它感兴趣的朋友。他并不在乎是否有人给他写书评,也不指望出售,认为它并没有什么了不起,写它出来只是为了把自己搜集到的资料处理掉,而出版它是因为他觉得只有印出来才能弄清楚它是什么货色。
对于拉里,毛姆全篇都是倾注着洋溢着赞美之情。对拉里的笑容,“我提到他的笑很美,肯定总有二十次了;他笑得那样适意,真挚和迷人,恰恰反映出他那优良品质的坦率和诚实的一面”;对拉里的相貌“岁月在他身上没有留下痕迹;不管从哪一方面说,他还是个青年。”
而最后毛姆对拉里的总结陈词,更是让我看得热泪盈眶:
非常赞同 人生最大的满足只能通过精神生活来体现。
虽然正如毛姆所说,像拉里这样的人类麟凤,我等尘世俗人难以步其后尘,但掩卷之后,内心却获得极大的安宁。
我相信,像我一样赞同和拥有与拉里一致的价值观的人大有所在,而当这样的价值观与自己喧嚣激荡的周遭产生格格不入时,不需要再自我质疑、彷惶、纠结、愤懑……做凳
有趣的灵魂终将获得幸福和扰镇安适。
Ⅳ 刀锋的内容简介
1944年,在二战的硝烟中,《刀锋》出现在饱受战争煎熬的读者面前。实际上,本书的写作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是作者在美国游历时写塌迟御就的。讲述的故事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美国青年拉里因为好友在战争中猝然死亡,而开始向自己的内心展开深刻旦模的追问: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战后,拉里在故乡感受着美国建设一个“宏伟而繁荣的时代”的热潮,却难以置身其间。他执拗地要寻求心中那个让他难以割舍的疑问。他在书籍中发掘,在静思中梳理。为此,他几乎投入了自己全部的精力与热情,团岩甚至解除了与恋人伊莎贝尔的婚约。之后远遁法国,再后,开始周游世界。在印度,他从东方的《奥义书》踏上了心灵自我完善之路。
Ⅳ 《刀锋》中提到的两首诗:之二
待你到垂暮之年,夜晚,烛光下,
坐在壁炉的火堆旁,边读书边饮茶,
你吟诵我的诗,发出感慨万千;
当年我多美,T哥赞美过我啊。
那时候你不用儿女传语递话,
多年的心灵相通,
动听的情话一到晚上就活泼起来
让你安然入睡。
我将长眠地下,成为无骸的幽灵,
在爱之神树的树荫下歇息安定,
你则是一个蛰居家中的老妪,
怀念我的爱情,怀念你的青春,
信我的话,要生活,别等待明朝;
就在今天,把生命的玫瑰摘去,
插到你的水瓶里去。
( 这是喜马拉雅上的文稿。能搜索到音频,很难得!因为可选择的不多。 )
这是一首法国诗。已经不记得何年何月我曾经看过一段电影画面:他们在温暖的壁炉前,正深情地朗诵着这首诗。只是搜肠刮肚,也不记得这份记忆是来自哪一部电影了(友友,你如果知道,请一定告知我啊)。
如果你没有体味到这首诗的优美、温馨和愁肠,那就请多读几遍吧。这是我今天要和大家一起分享的几首诗中的一首。
这首诗的作者是 彼埃尔·德·龙沙。 今天之所以想和大家分享这位诗人是因为毛姆在《刀锋》中引用了他另一首诗的第一句诗词。仅仅这一句诗词,就足够浪漫而多情、足够心动而向往,以至令人“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在小说《刀锋》中, “我” 将这句诗题写在我新书扉页上作为礼物送给了索菲,而索菲,这位可怜的女性后来被人谋杀并投入海中。这令人扼腕和唏嘘的命运由此更加加深了读者对这句诗词的叹息。
在《刀锋》中,仅仅出现的这第一句诗句,秭佩译为: 心爱的人哪,让我们去瞧瞧玫瑰是否… ;周煦良译为: 美人儿,我们去看看那玫瑰花。
这里,和大家分享全诗的两个译本。
宝贝,咱们去看玫瑰,
今晨是否绽开蓓蕾,
在阳光下展现红裙,
今日黄昏是否消蚀,
她的红裙千百条折,
和象你一样的色晕。
啊!请看,多短的时间,
宝贝,她保持着光艳,
啊!她的美已变黯淡!
大自然确是后娘啊,
因为这样美丽的花
还不能从早活到晚!
所以,宝贝,请相信我,
当你年华开花朵朵,
达到最鲜艳的碧翠,
快采摘你的青春吧:
衰老就象这朵鲜花,
会使你的美丽憔悴。
小甜心,我们且去看那玫瑰
那今晨刚向着太阳撩露,
绯红裙裾的玫瑰,
是否一到傍晚,
就失去绯红裙裾的褶皱,
和她那与你同样的容颜。
呜呼!你且看如白驹之过,
小甜心,她便即刻
呜呼!在那时令其娇艳陨落!
哦真真如继母一般的自然,
让这样一朵花只可
从清晨存续到夜晚。
故而,你若信我,小甜心,
趁你的年华正绽吐
达致最鲜活的清新,
抓住,抓住你的华年:
如其令这花暗淡,迟暮
将令你的娇艳暗淡。
Mignonne, allons voir si la rose
Qui ce matin avoit desclose
Sa robe de pourpre au Soleil,
A point per ceste vesprée
Les plis de sa robe pourprée,
Et son teint au vostre pareil.
Las ! voyez comme en peu d'espace,
Mignonne, elle a dessus la place
Las ! las ses beautez laissé cheoir !
Ô vrayment marastre Nature,
Puis qu'une telle fleur ne re
Que matin jusques au soir !
Donc, si vous me croyez, mignonne,
Tandis que vostre âge fleuronne
En sa plus verte nouveauté, Cueillez, cueillez vostre jeunesse:Comme à ceste fleur la vieillesse
Fera ternir vostre beauté.
(注:我不懂法语,所以无法核实正误,请见谅。希望喜欢法语的友友们喜欢。)
其实,龙沙最受人喜爱和称道的佳作是我本文开头的那一首,诗名为《 致埃莱娜十四行诗》 ,请看全诗。
待你到垂暮之年,夜晚,烛光下,
坐在炉火之旁,边纺纱边绕线,
你吟诵我的诗,发出感慨万千:
当年我多美,龙沙赞美过我啊。
那时候你不用女仆传语递话,
她干活儿累得半睡半醒之间,
听到我的名字仍然安稳睡眠,
即使用动听辞句赞颂你也罢。
我将长眠地下,成为无骸幽灵,
在爱神木的树荫下歇息安定:
你则是一个蛰居家中的老妪,
怀念我的爱情,悔恨你的倨傲。
信我的话,要生活,别等待明朝;
就在今天把生命的玫瑰摘去。
—郑克鲁译
当你到了老年,晚上,烛光摇曳,
你坐在炉火边,纺着纱,缠着线,
象唱歌一样背诵着我的诗句,并且还惊讶地说。
“想当年我年青貌美,还曾得到过龙沙的赞美。”
这句话你的使女当时并没有听见,
由于劳累,她早已双眼朦胧快入睡。
龙沙的细语并没有使她醒过来,
如泣如诉的诗句不断祝福你,那赞美之辞会永久流传。
那时我已长眠地下,成了飘忽不定的幽灵,
在那香桃木的荫影下我将得到安息。
而你那时也已到了风烛残年,蜷缩在炉旁,
为了自己当年过于骄傲,拒绝了我的爱情而深深后悔。
请相信我,你要真正生活,别去等待明天,
从今天起,就请你来采撷那生活里的玫瑰
—— 远方 译
龙沙有好几首名诗都将花儿比作美人,劝人及时行乐。很多诗受到大家的喜爱,比如圣·勃夫(Sainte-Beuve)特别欣赏他的《 赠君一束花 》,并在《评传》中将它全文引出,说它“ 风姿摇曳”、“凄惋动人 ”。
下面和大家简要分享龙沙的生平和几首佳作。
彼埃尔·德·龙沙(Pierre de RONSARD,1524-1585)法国第一个近代抒情诗人。出身于贵族家庭。龙沙曾随从出使,到过很多国家。后因大病成聋,决心写诗。1547年组织七星诗社。1550年发表《颂歌集》(Odes)四卷,声誉大著。 1574年所写组诗《致埃莱娜十四行诗》(Sonnets pour Hélène)被认为是他四部情诗中的最佳作品。 他的诗讲究技巧、音律,反对禁欲主义,热爱现实生活,但情调常忧郁低沉。他的诗在欧洲宫廷中传诵一时。
再分享彼埃尔·德·龙沙的另外几首佳作。
赠君一束花,
选择经我手;
今夕不攀折,
明日委尘土。
君貌美如花,
见花应感悟:
花好忽飘零,
貌美哪能久!
岁月去匆勿,
更嗟人易去,
倏忽不移时,
人已眠新墓:
死后思情谁复知?
劝君爱我趁花时!
——范希衡 译
除了你,我不会另有所爱,
恋人,我不会干这种事情。
除了你,无人能使我称心,
哪怕维纳斯从天上下来。
你眼睛是如此优美可爱,
眨一眨就可以使我丧命,
再一眨又突然使我活命,
两下子能使我死去活来。
我即使活五十万个春秋,
除了你,我的亲爱的女友,
不会有别人做我的恋人:
我必须另外装一些血管,
你的爱把我的血管塞满,
再也容不下更多的爱情。
——钱春绮 译
我可以把你的美与月亮相比吗?
她见异思迁,你忠贞不渝
我可以把你的美与太阳相比吗?
她四处留情,你钟爱一生
你貌美如仙,以致让妒嫉者绝望
对我的赞美嫉恶如仇
你国色天香,她人无可比拟
你是自己的神,自己的星辰,由自己主宰
那些疯狂鲁莽者,让她人和你争艳
想伤害你却伤害了她们自己
至今你的美她们始终难以企及
不是你的姣姿掩盖了高贵的恶魔
就是你的姣姿掩盖了不朽的美德
或者你是智慧女神, 亦或你仁慈至上
——黍黎释译
Ⅵ 《刀锋》是毛姆小说四部曲的最后一部,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什么故事
这部小说是毛姆创作生涯中最后的作品,在小说的开头,毛姆写了一段发人深省的文字,大意是:人们的出生地,他们曾经漫游过的农场或城市街道,他们童年时玩的游戏,他们听饥弯祖母讲的故事,他们吃的食物,他们上的学校,他们参加的运动,他们在工作日读的诗,以及他们信仰的上帝,所有的这些造就了现在的人们。
故事的最后,当拉里被问及离开上流社会去做这种底层工作,是否会后悔时,拉里笑着告诉人们,他现在工作完成后,有一种快乐的感觉。拉里已经找到了他一直在寻找的答案。对他来说,他做什么并不重要,无论是修车还是开出租车,他的脑海里总是充满了自由。
Ⅶ 《刀锋》的三个译本比较
《刀锋》有多个念氏译本。
我一开始选了周熙良译本,因为周先生是翻译大家,这个译本又比较早,所以心里存着对那个时代质量的信任。然而,这个译本读起来非常之别扭,从第一句起就别扭。首先,周游培先生是上个世纪初生人,所以白话文的遣词造句难免有一些上世纪官话的腔调。但这并不要紧,毕竟我们都是读迅哥的“别扭”白话腔长大的,对上世纪文学作品中的官话接受度很高。只是周译本有大量的不合中国人阅读习惯的句子,满满的经典翻译腔。更要命的,周先生是南方人,于是其间又杂以南方俚语,虽然也能望文生义猜出个大概意思,但这洋泾浜中文简直把阅读之乐毁尽了。从来没有一本译著,让我时不时地要翻出原著来看看到底作者这句写的是啥。好在毛姆是用英文创作,我马马虎虎还能看懂几句英文,这就让我对周译本忍不住要抱怨。
子吟推荐了林步升译本。这个版本自然也非完美,但与周译本相比,可读性好太多。最最起码的,每句话都说顺溜了。但细看之下,林译也有误译之处,因好奇心,又买了秭佩的译本来对照。
随便拿出几句很不起眼的,对照三个译本感受一下。
《刀锋》开头第一句是这样的:
【原文】I have never begun a novel with more misgiving. If I call it a novel it is only because I don’t know what else to call it. I have little story to tell and I end either with death nor a marriage.
【周译】我以前写小说从没有像写这一本更感到惶惑过。我叫它做小说,只是因为除了小说以外,想不出能叫它做什么。故事是几乎没有可述的,结局既不是死,也不是结婚。
周译本的第一句就别扭。如果去掉最后一个“过”字,还能通顺一些。然后接下来的一句,“小说”一词重复了两遍,既不合原文,放在中文语境也显得罗嗦。“故事是几乎没有可述的”这句,是翻译腔加上世纪官话的结合体,文艺有余,简洁不足,意思则更是模糊不知所云。
看一下林译:
【林译】我以前动笔写小说时,从未像这回这般焦虑。我之所以称其为小说,纯粹因为不晓得还能怎么归类,既没什么故事可说,又非以死亡或婚姻做结。
别的不说,读起来流畅多了,不会嚼到自己仔磨散的舌头。再看姊译:
【秭译】我以往写小说,在动笔之时,从来没有过这么多的疑虑。我之所以把这本书叫做小说,只是因为我给它起不来别的名称。我没有很多离奇的情节以飨读者,书的结局既不是饮恨而死,也不是如愿成亲。
我最喜欢的是这个译本的后半句,把“I have little story to tell and I end either with death nor a marriage”意译成“我没有很多离奇的情节以飨读者,书的结局既不是饮恨而死,也不是如愿成亲”,既增添了文艺气,又更贴合原意。
这段话中有一个关键词:misgiving。周译是“惶惑”,林译是“焦虑”,姊译则是“疑虑”,哪个更贴切倒很难说。从接下来毛姆的整段叙述来看,毛姆其实是心里暗戳戳地很得意自己“创造”的这种新“文体”的,他生生地把一个自己编出来的小说,说成是个真人实事(周熙良先生考据出主人公Larry是维特根斯坦,然而我觉得相当牵强),而且用自己真名“毛姆”出镜,从这个角度说,他既不惶惑,也无焦虑和疑虑,misgiving只是他的谦词和调侃罢了。
再看主要人物之一Elliott一出场时的一段人物描写:
【原文】He was at this time in his late fifties, a tall, elegant man with good features and thick waving dark hair only sufficiently greying to add to the distinction of his appearance.
【周译】他这时已是将近六旬的人,一表人才,高个儿,眉目清秀,鬈发又多又乌,微带花白,恰好衬出他那堂堂的仪表。
直写“他这时已年近六旬”难道不好吗?另外,头发“又乌”又“花白”,这是我怎么也想象不出的奇怪状态,直到看了原文才明白。
相比之下,林译是这样的:
【林译】他将近耳顺之年,身材高挑、举止优雅且五官俊朗,一头波浪般的粗黑发缀着斑白,外貌因而更显出众。
仍然是流畅度比周译好。但也并不完美。“高挑”这个词一般是形容又高又瘦的人,但原文并没有点明Elliott是瘦削的高,还是壮实的高,还是肥胖的高,只是说他高。这一点,倒是周译更合原文了。
再看秭译:
【秭译】他这时已年近六十,高高的个儿,风度翩翩,五官秀美,又厚又卷的黑发稍有一点儿花白,更显出他容貌出众。
综合了周译和林译之长,却没有两者的短处,如果把”又厚又卷的黑发“译成”浓密的黑卷发“可能就更符合国人习惯了。
第二章第三节,讲到Bradley夫人携Isabel到巴黎度假,试图迫使Larry返回美国。
【原文】I was not in Paris in the spring when, sooner than they had planned, Mrs. Bradley and Isabel arrived to stay with Elliott; and again I have to eke out my knowledge or what passed ring the few weeks they spent there by the exercise of my imagination.
【周译】一直到第二年春天,我才重到巴黎;那时,布太太和伊莎贝儿已经比她们原先计划得早一点到达,在艾略特家住了下来。这中间隔了有好几个周期。因此,我又得运用想象,把这段时间里的经过补叙出来。
【林译】第二年春天,我人不在巴黎。布雷德利太太和伊莎贝尔的行程提前了,已在艾略特那里住了下来,一待就是好几周,因此我又得发挥想象力,设法拼凑这段时间发生的事。
首先,周译直接就译错了。先是把“春天时我没在巴黎”译成了春天我重回巴黎,接着把Bradley母女在Elliott家呆了几周错译成“我”和那母女到达巴黎的时间隔了几周,事实上“我”根本没去巴黎,而是呆在伦敦; Bredley母女是在巴黎呆了几周后去往伦敦才见到了“我”。
其次,两个译文都没有译出"sooner than they had planned"背后的意思。Bradley夫人很能为女儿与Larry的关系操心,同样操心的还有Elliott,他们借口为Bradley夫人治病,希望尽快地、不引人注意地、不丢面子地把Larry拖回美国去成家立业,或者,如果不行,就赶紧把小情侣拆散,让富家子Grey能赶紧娶了Isabel。这个sooner than they had planned并不是简单地临时起意修改计划,而是表达Bradley夫人和Elliott急不可待的心理。
来看一下秭译:
【秭译】春天,布莱德雷夫的和伊莎贝尔提前到达巴黎,住在埃略特那里。当时我不在巴黎。我不知道在她们居留巴黎的那几个星期里发生了什么事,不得不再一次用我的想象力来弥补空白。
秭译并没有如周译和林译一样,添加了“第二年”这个时序词,而是照原文直译成“春天”,同时,却把“我不在巴黎”拿到后面单独成句,这样更合乎国人的叙述习惯,流畅度也就更好了。点明母女“提前到达巴黎”,更符合原文语义。母女在巴黎居住几周的表述方式也与原文相符。
相比之下,个人阅读体验,秭佩译文最好,林译次之,周译最差。从随手捡的几个例子也能看出,周译并非像网上某些维护者所说的是”最符合原文“的译文,相反,周译是错误最多的。
P.S.
在网上看,周译维护者一致称赞把"loaf"译成“晃膀子”是惊艳之笔。
这个词的英文原意是“游手好闲”,在小说中,Larry陷于对人生的哲思不解中,不想像常人那样去学习或工作,当未婚妻Isabel责问他不上大学又不去工作你到底要干什么时,他的回答就是这个词:Loaf。他其实是想要追求人生的真正意义,但他知道那种追求在世人眼里就是loaf,所以他也就直说了。
林译将这个词译做“鬼混”,秭译则是“闲荡”,我觉得都算贴切。
而周译是“晃膀子”。首先,我不知道“晃膀子”这词是南方俚语,还是周先生自己创造出的一个词。从俚词的角度看,北方没有“晃膀子”这个词,但有“晃着膀子”和“横着膀子晃”这类的表达,但这两种表达都是有蛮横无理、目中无人之意,与"loaf"无关,所以,如果周先生采用的是南方俚词,就会造成北方读者的误解。如果这是周先生创造的新词,就相当诡异和不知所云。首先,原作并没有使用母语中的新词,那么翻译却造一个新词就显唐突。其次,并非翻译家不能创造新词汇,但如果创造的新词只是标新立异,却不如已有的词汇更贴切,那更是暄宾夺主了。
Ⅷ 如何评价毛姆的作品《刀锋》与毛姆本人
评价如下:
《刀锋》在写作技巧和思想艺术上都达到很高造诣。此书中文版译者周煦良先生在译序里提到“这是一部杰作,出版后不但受到广大读者欢迎,而且受到弗吉妮亚·伍尔芙夫人那个严峻的批评家的称许”。
超脱的拉里寄托着毛姆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深刻思考。在毛姆晚年的心灵告白中,可以看到毛姆觉得战争不只是冷酷,而是一种对欺骗的提示:它打碎了“人们曾经以为是真实的一切”。
使人们“从梦幻中醒来,开始反思到底真与假、善与恶之间有没有距离”。同时,毛姆也认为,战争是人类自我中心过于膨胀的结果。
规避战争的方法,除去种种现实因素,在心灵之中首先是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强烈观念和意识,而应该达到“无我”的陵蠢境界,在精神与宇宙的和谐相融、交流无阻中体味生命的无限。
毛姆以拉里这个不朽的文学形象,表达了对人之本质的认识:心灵中存在无数的欲念,是欲念构成了人们实践的动力。而拯救人,首先需还心灵以平静。
《刀锋》实际上以一种现实主义的面貌,表达了与表现主义相似的人生荒谬本质论。尽管毛姆并没有采用直接走入内心、诉诸神秘直觉的方法。《刀锋》在小说内涵上采用的是一种反讽,是让意义在自我矛盾的相会中被抵消摧毁。
《刀锋》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44年。
小说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平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毁配牺牲。
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纤汪指变。
《刀锋》的艺术魅力不仅在于其文学价值,还在于它是一部具有浓厚哲学意蕴的小说,一部关于终极价值的书。毛姆将自己对世界和人生的思索凝聚于这部作品中,书中有他自己的心路历程的影子。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对人生意义和自我存在意义的追寻。
Ⅸ 毛姆《刀锋》| 选择一种不一样的生活究竟有多难
毛姆是公认的20世纪“用英语写作的,拥有最多读者的作家之一”,代表作有《月亮和六便士》《刀锋》《人生的枷锁》《寻欢作乐》等。这本《刀锋》是他七十岁的时候写成的,“书中没有任何虚构”,就像是我们每个人回忆中那富有启迪性、能拿出穗历袭来与众人分享的故事一样,毛姆就这样把他的故事讲了出来。
“刀锋” 一词出自印度教圣典《迦托•奥义书》: 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
救赎之路有何代价?在刀山上找到答案后如何看待山下的俗世呢?这是作者笔下主人公拉里的疑问,也是他自己的疑问。
主人公拉里在儿时父母双亡(负担少也是他能够选择不一样路的原因),由亲戚代养长大后成为飞行员,亲眼目睹战友因为掩护自己中弹牺牲后,开始重新思考人生的意义。
“想到自己的伙伴,不到一小时前还跟你有说有笑,活力十足,如今却成为一具冰冷的遗体,一切都这么残酷,毫无意义可言,你不禁想问自己。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
战争结束后他退出现役,每天花八到十小时学希腊文、拉丁文,以便读书思考,不去工作,别人问他这是为了什么,
“获得知识啊 ”
“听起来不太实用。”
“可能不实用,也可能很实用,但是非常有趣。你真的很难想象,读懂《奥赛德》的原文有多么令人兴奋,仿佛只要踮起脚尖,伸出手来,就能碰到天上的星星。”
他在书中找到了无限丰富的精神世界,“好像乘着飞机降落在层层山峦中的一片草原,万籁俱寂,空气清新,有如好酒沁人心脾,实在太美妙了。” “唯一能它媲美的经历,就是独自驾着飞机在天空翱翔,越飞越高,四周无边无际,让人沉醉在无垠的空间里,这种感觉无与伦比,远远超越世俗的权力和荣誉。”
女友是个普通人,只想他安心找个工作,面对女友的质疑,“假如你真的爱我,就不会让我这么不快乐。”
他的回答是:我真的爱你,可惜有时候,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难免会让别人不快乐。
跟女友分手之后,拉里选择随心而动,继续找寻心中的答案,因为兴趣当过一段时期的矿工,“只要理由充分,或是心血来潮,随时可以前往下一个目标。”欧洲教会的答案不能让他满意,他就前往印度,路上遇到了喝醉酒之后就高谈阔论人类为何无法逃离孤独,何谓灵魂的黑夜,以及与神合而为一的极乐境界的科迪斯。
遇见了让他耕地、播烂闹种、修行,按着规律重复日复一日活动的象神大师。
看过恒河边上那些目光笃定的信徒,拉里也会不禁感叹,“我应该活在中世纪,那时候信仰是天经地义的事”。
拉里在修行的过程中有一次透过烛光,仿佛看到了三个影影绰绰的人影,后来才知道可能是自己三个前世的形象。
拉里一直在读书修行,女友已经嫁人,但是依旧与他保持联系,作者也以作家的身份加入到剧情中,串联起他们的生活故事。只是女友时隔多年再一次见到拉里时, 觉得他像光一样,想要握在手心里,却再也抓不住了。
作者笔下的主要人物中,除了拉里,都是普通人,他们崇尚物质(拉里女友)、痴迷社交(女友叔叔)、只有找到赚钱的工作才会开心(拉里女友的丈夫)。
拉里用印度教的视角解释西方人的价值观念:这就是西方人做不到的地方(禁欲),我们有许许多多的发明工厂,机器和产品,往往想在物质中寻找幸福,但是幸福必须通过精神取得,他们(印度人)觉得我们(西方)选择的道路是自取灭亡。
我们积累了巨大的财富,钱对我们来说并不重要,只是成功的象征,我们是一群全世界最伟大的理想家,但是我认为目前的方向错误,最伟大的理想应该是自我实现。
这是拉里的悟道所得,也是作者想要传递的价值观念。
拉里是真正为自己而活的,探索真理,思想独立,遍游山河寻找人生意义。 这是本书带给我最大猜兄的触动。现实中,工作,房子,车子,孩子往往牵扯了我们几乎所有的时间,也是当代年轻人焦虑的根源,趋同性让年轻人走着别人的路,很少有人敢自己走一条不一样的路。
我们读着小说,感慨着拉里生活的清新欢喜,为拉里悟道而得的惊喜欢呼,回到生活,依旧做着手头的工作,跳不出眼前的圈子。
安逸是时代给我们的保护,它告诉我们,走这条路,就可以安全度过一生,可以获得常人的幸福。所以,几乎所有人都选了这条路,余下的人则作为石子投入湖中所引发的涟漪。
但是,希望他们一直都在!
补充:《刀锋》与《月亮和六便士》相似的点是主人公选择的路与大多数人不同,对人生价值这一问题希望通过学习、实践去探索。不同的点在于,前者比后者多了一个触发点(战友的死),让拉里的改变更加合乎情理。
Ⅹ 哪些小说与穿越之第一夫君是一样的类型
穿越、言情、1V1、平凡中体现出精彩、男主女主都是比较正常的人、剧情没有过度的玛丽苏。
相似的有:
《与艳少同眠》、《姚果儿的穿越记事》、《盘丝洞三十八号》、《穿越之武林怪传》、《三救姻缘》、等。
《与艳少同眠》
简介《与艳少同眠》由沈沧眉著讲述的是现代女子方怡穿越到明朝仁宗年间,成了江湖第一帮派,御驰山庄的庄主容疏狂,很不幸的又赶上汉王朱高煦暗中招纳江湖人士,意图谋反以后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此文虽然走的是江湖恩怨、连环阴谋、儿女情长的武侠套路,但绝对是一篇让人耳目一新、不忍释卷的好文!男主是一位江湖中的神秘人物,作者并没有描写他有多么英俊多么才华横溢,而是通过江湖人物口中的“艳少”,来述说男主的从前,让他像一个神话一样神秘而吸引人,使人想起古龙笔下的大使们。女主率真磊落的性格也非常讨人喜欢。让我们拭目以待这对“古今个性”组合如何在江湖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吧!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穿越时空
主角:容疏狂,艳少┃配角:林少辞,沈醉天,南宫┃其它:
《姚果儿的穿越记事》
简介:平凡小女子姚果儿华丽穿越,竟成了嚣张跋扈的红衣妖女莫依落?那好吧,她认命展开一场惊心动魄的江湖之旅只求能阿弥陀佛,万事大吉!MS:此文作者无良!
姚果儿发现自己还能睁开眼睛看看这个世界,突然就兴奋了起来。 下一刻刺骨的痛由身上向四肢遥无止境的蔓延开来,扯着她脆弱的神经紧紧的麻痹性的痛着——天知道她为什么会用麻痹来形容这种感觉,只觉得痛了天长地久,疲惫着。
此文并非什么征服江湖的女强小说。
《盘丝洞38号》
内容简介:我记得不太清楚,上辈子有没有在忙乱不堪的时候祈祷过:神啊,让我多长两只手该多好啊!
也许有,但是我记不清了。也许祈祷过三次、四次,或是许多次。人真的不能胡乱祈祷许愿,因为有时候愿望成真,其实是件很可怕的事。
……
因为
我被一辆卡车撞飞,神魂飘荡……然后,突然发现自己长出八只脚来——
我当时就震惊了,惊骇欲绝地狂喊了一声:“蜘蛛啊!”
上辈子的人生,已经在我被车撞飞时划上了休止符。这辈子的蜘蛛生,就在我的一片茫然和恐惧中,拉开了帷幕。
变成妖精,和凤凰男神谈恋爱,但是,并不是什么倾尽天下的玛丽苏,而只是过着自己普通生活的普通蜘蛛精。
《三救姻缘》
简介:《三救姻缘》是作者笑声于2008年写的穿越架空文,女主任云起因地震而意外穿越到天盛王朝,无意中救了被绑架致残的九王爷,并带着重伤的他逃出困境。两人在接触过程中生出情愫,女主并不在意男主的残疾,但她现代人的理念却和古代三从四德和一妻多妾制度有原则上的冲突,只能离开男主闯出一番事业,后因为爱情再次把两人联系起来,并在危急中多次救了病弱的男主,也拯救了自己的爱情。两人相守一生。中间夹杂着爱情、友情、亲情。皇城里面充满的不是权利斗争而且兄友弟恭。
作者写作角度独特,阅读轻松,让人回味,以及此书还具备有声小说版本。
《穿越之为林怪传》
简介:何为江湖?在这里,大名鼎鼎的江湖乃“浆糊”是也。王晓晓非典型性地穿越到这奇特的、怪诞的、诡异的、从未听说过的江湖,开始了拜师学艺,梦想成为行走江湖、行侠仗义的一代女侠。可哪知被作者派来的这江湖是伺其的怪哉,让她瞠目结舌,好在知晓自己乃作者笔下女主角是也,硬是凭借其活宝精神、强劲心志和偶尔不经意突显出的缜密心思,在各种险境中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善良、率性、可爱、冲劲儿十足的王晓晓也开始憧憬着作者必会为其招募的男主角人选,同时也正不知不觉地被身边人的一举一动牵动心神……